秀书网>科幻小说>出马仙之摸骨阴师>第五十一章 杨奎出手
  不得不说,这些农村婆娘,把贞操看的比自己的小命还重要。

  只不过是被杨奎摸了一下脚脖子,这就又是哭,又是闹,一副恨不得一头撞墙上,以死保贞洁,好让男人白有德,给她立一块贞洁牌坊。wWW.ΧìǔΜЬ.CǒΜ

  我们干脆抱着臂膀看热闹。

  “你疯了?”

  杨奎牛眼一瞪,抬腿飞起一脚,咧着大嘴吆喝一嗓子。

  这一脚下去,倒是替王翠花省事了,人直接飞了出去,咕咚一下子,重重摔在了墙上,直接摔个狗啃泥!

  要是再多那么一丢丢力气,估计立牌坊的日子都不远了。

  我看的明白,王翠花那原本肿胀的如同发面馒头似的的脚踝,压根看不出来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杨奎摸王翠花的脚踝,好心好意替他治疗,谁知道这王翠花是个不知道好歹的,还以为人家杨奎费力她!

  王翠花也实在是高估了她自己的魅力了,一个五十出头往六十赶的老婆娘,一点女人样都没有了,除了男人白有德,哪个男人还会把她当女人看!

  撞这一下,王翠花撞的不轻,抱着脑袋如同杀猪一般高声叫唤。

  杨奎有些不耐烦了,牛眼一瞪,拳头一握,咚咚咚就走了她面前去。

  “闭嘴!再不给我找东西,过会你儿子死了,你使劲嚎!”

  吓的王翠花一个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飞也似的往外跑。

  这边,梅瑰凝三个吃瓜群众疯了。

  这杨奎,简直就是活宝一个!

  白浅浅乐的嗷嗷叫唤,连声叫喊。

  怪不得非要跟着回白头岭,这些生活在钢筋水泥里的富二代,哪里见过如此生动有趣的人物!

  一会的功夫,王翠花风似的跑了回来。

  她的手里,抱着一堆杨奎要的东西,,跟在身后的白有德,抱着一只大红鸡冠的公鸡。

  “走!”

  杨奎大手一挥。

  “慢着······”

  我急忙拦住了杨奎。

  大白天的,就算是这杨奎不讲究,我们也得讲究点。

  总不能事情还没有干,就被村民当成神经病围观了吧。

  “你不是带衣服了?”

  我指指杨奎的身上。

  “带了!”

  粗声粗气答应一声,杨奎从他带来的破烂包里,翻出一件衣服来。

  我真是服了。

  竟然是一件灰不拉几,布满了窟窿眼的破烂汗衫和短裤。

  就这种人物,也敢自称“钟馗”表弟,我看,还是称呼他丐帮帮主比较合适!

  衣服虽然破烂,终归比不穿的强。

  等杨奎穿戴完毕,在我们一行人的带领之下,就朝着村头走过去。

  村头搭戏台的地方,就是白波涛受到惊吓的地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命魂自然就会在附近。

  村里的人都好看热闹,村支书白有德家里红事差点变白事,早已经在村民里,议论纷纷。

  这会,眼瞅着几个小年轻,同一个铁塔一般的叫花子朝着这边走过来,纷纷跑来观看。

  “还请各位退让,现场闲杂人等一个不留,否则的话,白家真出了什么事情,各位难辞其咎!”

  唯恐再出意外,我只得双手抱拳,冲着围观吃瓜群众一一示意。

  “走,走,赶紧走······”

  白有德手里拎着一个大喇叭,哇哇叫唤着。

  “哪个再不走,我劈了他!”

  在我同白有德的一番叫嚷之下,还有些好事的村民围观,杨奎挥舞着杀猪刀,嗷的吼了一嗓子!

  这下可好了,仅剩的几个人,当场吓的撒丫子跑路了。

  看一眼张飞一般的杨奎,我差点笑出声来。

  带这么个莽夫,还真有点好处!

  莽夫看起来莽撞,做起事情来,却是一丝不苟。

  眼瞅着看热闹的相继散去,只剩下我们这些人的时候,杨奎开始忙碌起来。

  他用红线拴在大公鸡脖子上,再将白波涛的衣服平铺在地上,还特意做成了像是衣服穿在身上的样子。

  将用红线拴着的大公鸡,在衣服上来回滚了几圈之后,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河边野处庙宇村庄,宫廷牢狱,坟墓山林,虚惊怪异,失落真魂,今请神,五道游路将军,当方土地,家宅灶君,吾进差役,着意收寻,收魂附体,帮起精神,天门开,地门开,千里童子送魂来,失魂者白波涛,奉请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草莽汉子杨奎,从随身携带的破烂包里,掏出笔墨纸砚,a4大小的红纸两张,嘴里边念着咒语,双手快速笔走游龙,一会的功夫,竟然在红纸上画出两道神秘的符篆!

  这一幕,我们几个人,同时看的目瞪口呆。

  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看得出,这大大咧咧,如同杀猪莽汉一般的杨奎,竟然有如此大能!

  “来,兄弟,替我开路!”

  杨奎将符篆塞到我手里一张,他自己拿着另外一张。

  呼呼风声骤起,直刮的地上草石翻飞,沙子石头肆意飞舞,打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这是要做什么?

  正疑惑间,突然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定睛一看,我不禁大惊失色!

  我周围竟然黑漆漆一片,好像身处不见光的黑洞之中。

  这就奇怪了!

  刚刚来到村头前的时候,明明只不过是中午时分,七月的大太阳,高高挂在头顶之上,直刺的眼睛都睁不开!

  我慌忙抬头观看,哪里有太阳!连个乌云都看不到,头顶上空,全是黑乎乎一片,倒像是阴云密布的夜空一般!

  冷,太他娘的冷的!

  身边冷风呼啸,气温清冷肃杀,可怜我身上穿着短衣短裤,浑身汗毛倒竖,好像是从毒辣辣的太阳底下,一下子掉入了千年冰潭一般。

  狗日的杨奎,搞什么把戏吗,说好的替白波涛招魂,现在这情景,倒像是到了阴曹地府一般!

  心里正胡思乱想着的时候,耳边突然传出一声嘹亮的大公鸡叫唤的声音。

  当我抬头一看,看清楚面前的情形的时候,差点疯了!

  我的前面,伫立着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

  对,就是伫立,因为这大公鸡,足足有一米七八的高度,正抖动着脖颈上的红色羽毛,拍打着巨大的翅膀,一双公鸡眼睛,足足比我的拳头还大!

  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我的眼睛花了?

  我狠狠拧一下大腿,还行,能感觉到疼痛。

  也就是说,现在我看到的一切,不是梦?

  对了,杨奎跑哪里去了?这番操作,都是这狗东西搞的鬼!

  我慌忙四处找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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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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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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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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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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