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乌云散去,借着月色才能发现,原来这是一个拾荒的老太太。她的白发随风飘舞,身体几乎弯成了几乎九十度,左手拄着一支木棍当做了拐杖,右手则吃力地拖着一只编织袋,里面有塑料瓶、铁罐碰撞的声音。
老太太虽然走得很慢,但仍旧吃力。她沿着山路慢慢走上来,沿途会捡一些登山客随手丢弃的饮料瓶。哪怕只能卖一分钱,在这位老无所依的老太太眼中,也是活下去的希望。
只可惜她年纪太大了,大到自己都不记得今年有多少岁了。身体也日渐沉重,不像以前那样轻松了。年轻人二十分钟就能走上来的这个缓坡,她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老太太累了,她慢慢地扶着一块大石头坐下来,仰头望着前面的山路。现如今的身体,已经不允许她继续往上走了。
其实能上去山顶就好了,那上面的瓶子更多,一晚上能有两三块钱的收入呢。这些年拿来买馒头、买咸菜,一天的口粮就有了保障了。唉,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不曾去过山顶了。xiumb.com
老太太内心感叹,捶了捶自己的两条腿。这两条腿越来越沉了,也越来越疼,上次村里联系了医院免费体检,那个大夫说是什么“静脉血栓”要住院治疗。吓得老太太赶紧走了。去医院,她想都不敢想。
唉,就这样过一天算一天吧,哪天死了就死了,也算是解脱了。下辈子,说什么都不当人了,太累。老太太胡思乱想着。歇够了,她也就起身,准备下山了。刚刚站起来,却忽然注意到了旁边的草丛里露出来了一双鞋。
老太太觑着眼睛瞅了半天,看清楚后内心大喜:这双鞋还挺好的,拿回去卖的钱肯定比饮料瓶多。就算是卖不了,自己穿也行啊。看看自己脚上的这双鞋,破得都露出脚趾了。
老太太想到这儿,挪动着步子走了过去,她弯下腰来去拿鞋,却没有拿动,使劲一拽……
半夜,白家庄的后山上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从审讯室出来,邓毅爵的心更烦了。原以为胡增益即便不是凶手,也会提供一些线索。没想到他什么都不知道,纯粹只是吹牛的。就连当初死者的名字,他都不清楚。
这样看来,线索可能又断了。
“邓队!”丁晴忽然急切地跑了过来。
“唉。”邓毅爵叹了口气,“胡增益不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晴打断了:“村里又出事了,死者和710案有关!”
又一起凶杀案?邓毅爵惊怒。
到了后山,大家见到了哑巴黄的尸体。若不是丁晴认出来,所有人都不认识。哑巴黄的名字,早已在卷宗上见过了,但是这样不修边幅的人,历经十五年的风雨摧残又哪里认得出来?眼前的哑巴黄,只不过穿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和一双鞋子。
这套衣服,丁晴记得苏仲穿过的。上次带他走的人正是苏仲,但是为什么,哑巴黄会死在这里?法医老张急匆匆赶来,气还没喘匀就投入了工作中。死者是被刺穿了心脏,一刀毙命,现场的血迹喷溅形状似乎证明了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痕检科老方顺利提取到了几枚足迹,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属于凶手的。
至于发现尸体的人,警方是下了山才在村长家里看到的。这位老太太至少有八十多岁了,牙齿都掉光了,全身的皮肤皱在了一起,层层叠叠,瘦得像是一根竹竿。
面对警方的询问,老太太耳背,时而摇摇头,时而会说上两句让人听不懂的方言。村长只得在一旁当翻译了。
老太太说:“我十六岁嫁到了村子里,丈夫死了,公公婆婆死了,孩子也没生一个,没亲人,没人养我。我每天就是给人家工作,种地、收麦子、打猪草。年纪大了就不行了,就捡捡瓶子、垃圾什么的来卖。”
“这么晚了,为什么上山去捡啊?”
“村子里头捡不着,有登山的人,喝完了水把瓶子扔在山上。我白天去捡,人多,我怕被撞倒。摔了我没事,大不了就是个死,可是弄脏了人家的衣服可不好,城里人衣服金贵着呢。我只能晚上上山,最近腿疼,眼睛也不好使啦。我估摸着再去两三次就不会去了,没想到见到了哑巴黄死那儿了。”
老太太说完这句话后,沉默了好一会儿:“唉,哑巴黄可怜啊,但他也走运。这辈子命不好,痴傻呆蔫,这是阎王爷可怜他,把他收走了,来世投胎个好人家。我就不好了,我得等,等着阎王爷来收我。”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一丝的伤感,反倒是羡慕。
安琪儿在一旁听着老太太静静地讲述,她忽然若有所思地说道:“这个村子里的人都这么善良,为什么会有凶手这么凶残的人啊?”丁晴也是一样的感觉。
“小晴,你们当地有办法安置一下这位老人吗?”安琪儿悄悄地问她。
丁晴想了一会儿:“有。”她拿出手机,拨通了方家集养老院院长田牧的电话。
苏仲最终还是等来了他最不愿意听到的一个消息。被刑侦部门视为金科玉律的罗卡定律还没有兑现,墨菲定律反倒成了真——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苏仲见到哑巴黄冰冷的尸体后,他终于站立不住了,瘫软在地。要不是童伟一把拉住了他,他会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
苏仲的眼中没有泪水,只有愤怒的恨意,那眼神分明是要吃人!他不会哭,也不想哭了。哭不出来真相,也哭不活卢津瑶。哭又有什么用呢?他心里只有深深的恨意,是那种彻骨铭心的恨,深仇大恨!他恨不得亲手把凶手给撕碎,恨不得活剐了他!
哑巴黄,是他唯一与卢津瑶的回忆枢纽了。苏仲看到哑巴黄,就会想起曾经和卢津瑶一起帮助他的情景。在苏仲看来,即便是这样一个智商不健全的人,身上也维系着他与卢津瑶的许多回忆。
可在凶手眼中,这是一个威胁!就连哑巴黄这样的人都不放过,你他妈到底是有多狠啊!
苏仲的一口牙齿都快咬碎了,咯咯直响。
童伟使劲拽着苏仲:“苏仲,你冷静点儿,来,先起来,你站起来。”可无论他怎么使劲,苏仲都一动不动。
最后还是邓毅爵上前,两人才面前扶起了他,让村长搬来了一把椅子,安抚他坐过去。
苏仲两只眼睛发直,眼皮都不眨一下。许久之后,他才嗫嚅说道:“现场……在后山?”看来他是得到了消息赶过来的。
“是。”邓毅爵招了一下手,让一位痕检科的同事来简单介绍了一下现场的情况。
当他说道:“虽然目前没有其他的发现,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我们在现场提取到了六枚足迹,凶手可能就是这六个人之一。”
苏仲却轻轻摇了摇头:“没那么简单。”所有人都看着他。
苏仲过了好一会儿,才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十五年前,他为了不留下痕迹,放了一把火;现在,他杀哑巴黄,怎么可能留下足迹呢?这是障眼法,他不可能留下足迹的,不可能……”他的声音极轻,仿佛是走火入魔了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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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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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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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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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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