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仲站起来,和他朝外面走去。
白长礼问道:“这么说,你决定查卢津瑶的案子了?”
苏仲没有说话。
白长礼像是自言自语:“也是啊,你这脾气,让你放弃也是不可能的。这样也好,给卢津瑶一个交代。”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见苏仲依旧沉默着,话痨似的白长礼接着说道:“可是你一个人能行吗?这件案子当初动用了那么多的警察,到最后不是也没什么结果吗?”
苏仲做了一个深呼吸:“不行也得行,哪怕我一个人一个人的去查,也要找出真相。”
白长礼感慨说道:“这可真像你。不过话说回来了,你这边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话。”
“嗯。”苏仲点了点头。随后两人都道别了,白长礼开车远去。
而苏仲则是独自一人来到了卢津瑶的墓前。上一次来这里,还是和丁晴一起。墓前摆放的祭品经过了几天的风吹日晒已经不像样子了,他又买了一些替换上了。
苏仲摆放好祭品后,就那样孤单单地坐着,他望着冰冷的墓碑,内心百感交集。曾经有一份唾手可夺的幸福,可是一夜之间,化为了灰烬。这么多年,苏仲失落过、伤感过、悲愤过,也懊悔过。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他坐在这里,想起了丁晴骂过他的那些话。她说得对,自己的一切情绪,哪怕把肠子都悔青了,也于事无补。唯一能做的,只有找出真凶,为卢津瑶报仇。
想起了丁晴,苏仲的内心更纠结了。他扭头望着墓碑上卢津瑶的名字,嗫嚅道:“津瑶,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那天不知道是怎么了,我……”他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想要对坟墓里的女孩儿说明一切,可是磕磕巴巴,词不达意,始终不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来。
回想起那天在案发现场和丁晴的拥抱,至今苏仲都会脸红,他的一张脸很烫。苏仲是个腼腆的大男孩儿,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和一位异性发生过这么亲密的接触,甚至面对卢津瑶他都没有这样做。他对于卢津瑶,奉若神明,从不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卢津瑶被害后,苏仲更是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像是在皑皑白雪中傲立的一树梅花,醒目且桀骜。他曾经是班上女孩子的焦点,可是他冷若冰霜,不肯让任何人接近。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儿有了这样的亲密接触。
这令他的内心很是挣扎,他好像一个闯了大祸的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苏仲的内心很清楚,他一定是喜欢卢津瑶的。就像他说的那样,如果此时卢津瑶还活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娶她。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呢?苏仲回想起了那一天发生的事情,他抱住丁晴,那是一种本能的反应。长期沦陷于一种近乎“自闭”的状态,这并非苏仲的本意,他只是想要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苏仲是善良的,他不愿意伤害到任何人,所以他才这样。
这十几年了,他何尝不想可以对别人倾诉呢?那一刻,他觉得是一种本能,他只是想从朋友那里得到一丝安慰。只不过凑巧,身边是丁晴罢了。如果换做别人,他也会这样做。白长礼、黄维扬、毕炜、夏朗……甚至是邓毅爵,苏仲都会毫不犹豫地抱住他们。
一定是这样的,我只是一种本能。
苏仲望着写有卢津瑶名字的墓碑,如是想到。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给自己的内心安慰,他不敢去细想。琇書網
就这样一直到了夕阳残照,傍晚的时候苏仲才缓缓踱步回到了老宅子。他路上买了点儿面条,随便煮了一些,吃完了就躺在床上开始苦思案情了。他知道,黄维扬与丁晴的话很有道理,他在这件案子中夹杂了太多的私人感情进去。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没办法百分百的集中精神。以往的案情侦破工作,苏仲可以轻而易举地尝试着模拟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可是在卢津瑶案中,他只要稍微这么做,内心便会陷入痛苦地挣扎。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他跟随黄维扬去邻省侦破一件大案。当时犯罪分子主要针对未婚的年轻女性下手,杀害受害人后,还要剖开肚腹,掏空内脏。现场之血腥,手段之残忍,简直是骇人听闻。
然而,这些都没能给苏仲静如止水的内心带来太大的波澜。真正让他震撼的,是当地公安局的法医。法医的工作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对受害人的遗体进行专业化的解读。然而令苏仲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天法医所解剖的尸体——正是法医他自己的亲生女儿。
当黄教授对苏仲说到这件事的时候,苏仲整个人都呆住了。他至今都记得那名法医脸上的表情。
女儿被害,而且死状很惨,那名法医几乎是边哭边进行着解剖,中间没有任何的停顿。
当做完这一切的工作后,没有任何征兆的,他双目一闭,仰头直直地倒了下去。大家伙急忙上前,又是掐人中又是涂清凉油的,法医这才醒来。
他强忍悲痛,紧紧地抓住了黄维扬的手,似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说了出来:“黄教授,我要做的只有这些了……你们一定,一定一定要抓住那个王八蛋,我要为我女儿报仇,我要报仇!”
苏仲想到这一幕,他心中愈发敬佩当初的那名法医了。那是一位英雄,他内心的极大痛苦,真的不亚于刮骨疗毒。苏仲觉得自己真的太逊了,他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他必须要打起精神,因为丁晴说得对,他是卢津瑶的希望。
苏仲终于可以集中起精神,他摒弃了一切杂念。
夜色悄无声息地笼罩着大地,皎洁的月色倾洒在了苏仲家的老宅子上面,小屋孤灯,他像是奋战的学子一样,拿出了本子,仔细梳理着案情。他脑海中时时想着那位法医,时至今日,苏仲早已忘记了他的名字,但他工作时的表情,苏仲深深铭记在了脑海中。他现在必须也要那么做。
2004年7月10日晚,白云镇卢津瑶遇害。犯罪嫌疑人先爬到了墙上偷窥卢津瑶洗澡,而后想离开的时候,发现卢家的院门没有锁,于是便起了歹心,溜进来实施暴行。
苏仲之前认为,凶手可能有两人或者更多,而且必须熟悉卢家的环境与情况。卢津瑶的母亲苗凤凤沉迷于打麻将,每晚都要出去玩牌,深夜才会回来。而卢津瑶的生活较为规律,通常时间都是很早就回家,洗个澡就睡下了。
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知道这些的,他或许偷窥卢津瑶洗澡不是第一次了,他之前也这么做过。而且说不定他不是偶然发现卢家没有锁门的。苗凤凤每晚都出去打麻将,不锁门是常态。或许这一晚,他是蓄谋已久。
苏仲恍然发觉,犯罪嫌疑人应该也是很喜欢卢津瑶的。这种喜欢,更甚于苏仲,因为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
他带着一种动物身上最原始的欲望,他对于卢津瑶的爱慕是一种性冲动的驱使。当看到那曼妙的胴体与美丽的容颜,加之卢家的大门没有锁,这在犯罪嫌疑人的眼中是天赐良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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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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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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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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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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