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们无法未卜先知,不能及时制止犯罪。所能做的,只是揭穿凶手的真面目,仅此而已。
就像卢津瑶的那件案子,让苏仲的心里整整牵挂了十年。十年了,他始终没办法释怀。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抓住凶手,可是那又怎么样?那个善良爱笑的女孩儿永远不可能回来了。如果卢津瑶可以复活,苏仲宁愿放过凶手。
他情愿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余佳琦的死亡,让他心中的无力感更加重了。每一次亲临凶案现场,苏仲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那个女孩儿的样子。尽管那夜的大火让她变成了一具焦尸,但在苏仲的眼中,她永远是那个漂亮单纯的卢津瑶。
“叮咚叮咚。”家里的门铃响了,白惜兮今天在家,走过去开门。
“丁姐姐!”白惜兮的语气中充满了惊喜。
苏仲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于丁晴的到访,他一点儿热情都没有。
丁晴也跟白惜兮打了声招呼:“今天没去上课吗?”
“嘿嘿,你们警察真的是很忙诶。今天星期六啊!”
丁晴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周末。她走进屋里后左右看看,没有见到那个人。
“丁姐姐,你是来找苏仲的吗?”
“他人呢?”
“唉,别提了,一回到家里,就把自己关起来了,谁也不见。”白惜兮指了指苏仲的卧室说道。
丁晴走过去,敲了敲门:“苏仲,我是丁晴,开门。”
里面没有人回应。
“苏仲,开门。”丁晴又敲了两下。她今天来找苏仲,是有正事的,要不然她才不愿意来找他呢。
苏仲仍旧没有回应。
丁晴尝试着转动了一下门把手,门应声而开。她先是好奇地往里面望了一眼,只见苏仲双手枕在了脑后躺在床上,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一眨不眨,看上去仿佛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丁晴没有进屋,只是站在门口说道:“躺得舒服吗?”
“你来干什么?”苏仲的语速极缓。
“给你看样东西。”丁晴说完,随手就抛过来了一样小物件,砸在了苏仲的身上。
苏仲余光一瞥,看到是一只录音笔。这只录音笔,他见过,是丁晴的。
丁晴说道:“林思栋都招了,你要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苏仲还是没有反应,就那样躺着。
“案子破了,你能不能振作点儿?”丁晴转身想要离开,却又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苏仲却缓缓说道:“他太狡猾了,我上了当……要不然余佳琦也不必死。”
“可是你已经尽力了,现在就算你这么颓废下去,余佳琦也不可能复活啦!”丁晴见他还是没有半点儿反应,最后只得说了句,“别忘了,还有一件案子等你破呢!”
苏仲听到这句话,猛然间坐了起来,仿佛身体里安了一根弹簧。
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丁晴一跳。
“东西都在这里了?”苏仲拿起了录音笔问道。
“嗯……”丁晴已经非常了解他了,能打动他内心的,只有十年前的那件案子。所以她才说出了那样的话。
“我走了。”她说完这句话,轻轻转身离去。
苏仲什么话都没有说,没有丝毫要挽留的意思。
丁晴关上了门后,苏仲下了床,打开了录音笔。里面传来了林思栋那文弱的声音。
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农村家庭,不,也许连普通都算不上,我们家很穷,家徒四壁。我的爸爸是一名矿工。每天早上他去矿上工作,我都不知道晚上他能不能活着回来;而我的妈妈,年轻时在工地上做饭。后来工地出了事故,被砸断了腰,从此就瘫痪在床了。
为了维持家里的生计,七岁时的我,就骑着三轮车上街卖水果。为了几分钱在那里大人讨价还价。因为我的水果好,价格便宜,最后被周围卖水果的大人打了一顿,赶我出去了。
我爸妈几次跟我谈话,都不想让我继续读下去了。为了挣出学费,我什么都干过,甚至还去卖过血。到最后,两条胳膊都是针眼儿,都被扎青了。医院(其实是地下的黑医院)里的人说什么都不让我卖血了。
我后来摆过地摊、去工地里扛过活儿……我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我不能休息,只有玩命工作才能挣到学费。所以在学习上,我真的很下功夫,我比任何人都珍惜学习的机会。每次因为工作流泪,我都会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离开这个山沟沟,我要出人头地!
就这样,我考上了长霞大学。虽然离我心目中的学校差了很远,但是我没有精力再复读一年了。高考结束后的9月,我来到了长霞市中学。
我至今都忘不了入学那天发生的事情。崭新的校园,恢弘的教学楼、整齐划一的宿舍楼、漂亮的足球场篮球场和跑道。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了山沟沟,离开了贫穷的家。但我也知道,我必须要努力,因为这只是第一步!
那一天,我站在了布告栏前看着宿舍分配的通知单。这时候耳边忽然想起了一个声音:“哎,五号宿舍楼在哪儿啊?”
我扭过头去,瞬间屏住了呼吸。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儿啊?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时尚,就像是堕入凡间的仙子。我第一次遇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在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女孩儿伸手在我面前比划了两下,说了句:“操,原来是个傻子!”她说脏话的样子都是那么的可爱。我完全沦陷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儿叫余佳琦。她家里很有钱很有钱,她从来不去学校的食堂吃饭,听说她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很少回宿舍。这些,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她的差距,我只有不断的努力,不断地进步,我才有希望接近她!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一天最多的时候打五份工。我每天去食堂只吃最便宜的饭,有的时候菜都不敢吃。我学习更努力了,只是想拿到奖学金。我怕余佳琦会看不上我,我只能是拼尽全力往前冲,哪怕撞得头破血流!
有一次,余佳琦从教室里走出来,我就跟在了身后。我多想追上去搂住她的肩膀,拉住她的手,但到最后我都克制住了。因为我知道,我配不上她。
可就在这时候,余佳琦“哎哟”叫了一声,她在楼梯口崴了脚。我急忙走上前去扶住了她的胳膊。这是我第一次和她有了肌肤之亲,她的皮肤好滑,跟她的颜值一样漂亮。
我关切地问她:“佳琦,没受伤吧?”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我的心跳很快,我想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下来,可是没有用,说出来的话哆哆嗦嗦的。
佳琦看到是我,她厌恶地翻了一个白眼儿:“你给我滚开!”
我不怪她,真的不怪她!我根本没资格和她在一起,反倒是旁边涌上了七八个同学,扶起了她。我知道,佳琦是担心我和她在一起,让她没面子。
她家里有钱,那我就努力挣钱,我挣钱给她花,让她花高兴了。她就不会这么想了,警官,是不是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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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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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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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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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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