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仲回头望去,只见丁晴脸色煞白,正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窗外的后院,脸上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连忙走过去。
窗外的后院足有三百多平方,堆满了杂物,唯独最南边,空出来了一小片空地,一张红色的硕大舞台被摆放在了哪里,似乎还有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人在那里。他(她)双脚没有着地,像是飘在了半空一般。
白衣飘飘,难道是鬼?苏仲心尖一颤,马上跑下了楼,来到了后院。丁晴拿出手机,呼叫支援。
深夜的黑暗遮蔽了苏仲的双眼,唯一引导他前进的,就是舞台上那一点点的光源。这舞台通体钢制打造,没办法拆分。
顶上悬着一只打亮的手电筒,顺着手电筒的光源往下看。赫然是余佳琦!她浑身软弱无力,脸色白里透青。此时的余佳琦被钢丝悬在了半空,身体以极度夸张的姿态扭曲着,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白色婚纱,都已经泛黄了。
丁晴也追了上来,看到眼前诡异的一幕,惊讶地捂住了嘴巴。凶案现场见得多了,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现场。
受害人仿佛一只被人随意摆弄的玩偶,一动不动,头低垂着,身子一动不动,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
苏仲跨前几步跳上了舞台,要先把余佳琦放下来再说。
“都别动!”黑暗中,传来了幽幽的一声警告。声音虽轻,却颇具震慑力。苏仲寻声望去,只见舞台的东边堆积着一堆的杂物,而在这些垃圾的背后,慢慢悠悠地走出来了一人。这人身材瘦小,带着一副眼镜,略显斯文,正是他们苦苦追捕多日的犯罪嫌疑人林思栋。
此时的林思栋,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西装。
“呵。”苏仲回应他的,只有一声冷笑。
“果然是你!”丁晴的情绪很是激动。
林思栋并没有靠近二人,他只是站在原地,慢慢坐下去。坐在了一台摇头灯的上面。这个学以优异的优等生缓缓摘下了眼镜,一瞬间,他的眼睛变得极富杀意。只听他轻轻说道:“你们很聪明,我以为你们永远不会找到我呢!”Χiυmъ.cοΜ
“你以为邪能胜正?”苏仲的语气同样很淡然。
这次,换做了林思栋冷笑:“呵呵,可惜你们还是晚了一步。我和佳琦的婚礼已经完毕了,谢谢你们能来喝我们的喜酒!”他的语气极轻,阴森森的。
丁晴听完这话,心下骇然,不禁抬头看向了悬在半空中的余佳琦。这个女孩儿家境殷实,自负美貌,可如今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丁晴。”苏仲双目死死地盯住林思栋,却叫了她一声,“把受害人放下来。”
“都别动!”林思栋突然怒吼一声,仿佛是半夜中夜枭的悲鸣,“你们不许动我的佳琦!”
“林思栋,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没有!”林思栋厉声吼道,“都怪你们,是你们害死佳琦的!如果不是你们来学校,佳琦不可能不听我的,我们可以结婚,我们可以幸福地过一辈子!你们才是凶手,你们害死了佳琦!”
这时候的林思栋,思维已经彻底混乱。他好像赌输了全部的赌徒,红了眼,将一切的罪责推脱给了别人。
“林思栋。”苏仲冷冷叫了一声,“为什么要杀人?”
“我……我……”林思栋慢慢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用一副不可思议地表情看着,忽而笑道,“我不知道啊,大概是陈嘉恩该死吧!”
“十月十五号那一天?”
林思栋听到这个日期,突然浑身抖了一下,他恍若间遇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事情。他张开双臂抱紧了自己的身子,头轻轻晃动着:“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陈嘉恩对你说了什么?”
“我不知道了,我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别碰她!”林思栋突然跳起来,他几步冲到了丁晴的面前,使劲一推。
丁晴此刻正想放下余佳琦,丝毫没有防备。眼看她就要被推倒在地,而苏仲这时候突然向前,使劲撞开了林思栋。
林思栋跌倒在地,嘴唇跌破了。他忿忿从兜里拿出了一把刀,明晃晃,在幽暗的灯光下泛着慑人的寒光。
苏仲喝道:“放下武器!”
“呀!”林思栋双手挺着刀,直愣愣地冲了上来,冲着苏仲的胸腔刺了过去。
苏仲轻轻一转身,拿住了他的手,只一扭,林思栋痛叫一声,刀脱了手。紧接着,苏仲飞起一脚,踢中了林思栋的小腹。林思栋仰面倒在了地上。
苏仲趁机摁住了他的身子,将他双臂反剪,膝盖顶住了他的腰眼。
林思栋兀自挣扎着:“放开我,不许你们碰我的佳琦,放开我!”
正在这时,前院听到了繁杂的脚步声,一群人打着手电光快速靠近:“在这里,快来人!”“邓队,发现苏仲和丁警官了。”……原来是市局的支援赶到了。
大势已去,林思栋面如死灰。但他的眼神中仍旧是充满了愤恨,死死地盯着苏仲。
老童带人放下了余佳琦的尸体,她白皙的颈间有一道清晰的勒痕,死亡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
“真是一变态!”聂文昭说了一句。
案子终于告破了。收队的时候,丁晴忽然注意到了苏仲,他的头低垂着,神色落寞。
“小晴,走啦!”邓毅爵远远地招呼了一声。
丁晴叫了苏仲一声:“苏仲,该走啦。”苏仲没有反应。
审讯室里,邓毅爵和丁晴负责审讯工作。
坐在冰凉的审讯椅上,林思栋一动不动。他此刻不再是以前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而是一个接连杀害了三人的凶手!一张脸稚气未脱,却写满了暴戾。
“林思栋,抬起头来!”邓毅爵的语调威严,充满了压迫感。
林思栋缓缓说道:“你们不用费事了,我承认,陈嘉恩是我杀的,收废品的老头儿是我杀的,佳琦也是我杀的。你们随便怎么处置我好了。”
这副混不在乎的态度令邓毅爵很不爽。他握紧了拳头,手轻轻晃动着。他很是气愤,不止是眼前嫌疑人的态度,他也多少是在生自己的气。这一次又输给了苏仲。
丁晴看到自己上司的样子,有所忧虑,开口问道:“林思栋,为什么要杀害陈嘉恩?”
林思栋这才抬起了头:“你叫丁晴吧?你很漂亮。”
丁晴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忽然说这么一句话。
林思栋抬起眼皮,怔怔地望着天花板明晃晃的灯。他说道:“你们有没有被人侮辱过?”
邓毅爵和丁晴都没有说话。警察,尤其是刑警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混不吝的人,什么样的情况没有经历过呢?
林思栋忽然发出了一记冷笑:“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其实你们所经历的那些,跟我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家里条件不好,我爸是个矿工,常年在矿上不回家。我妈又瘫痪在床,我的学费都要靠我自己打工挣出来。”
这些情况,是警方早已掌握的。
林思栋继续说道:“小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我不敢交朋友,因为朋友要花钱;我不会和别人出去玩,因为出去玩也要花钱。凡是涉及到钱的活动,我都不敢参与。”
丁晴静静地听着,用录音笔记录着凶手的自白,同时笔飞速在本子上写着。
另一边,苏仲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了家里。他一回到卧室,就把自己丢在了床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天花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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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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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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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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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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