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围绕着许多公子哥儿,以前那些外表光鲜的帅哥阔少,此刻都心甘情愿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在最糜烂的时候,宋甜甜和二十多个男人发生过关系。
如果是现在的话,可能不值一哂,在相对保守的九十年代,这样的生活已经足以令人瞠目结舌了。
宋娇凤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她又向狱警要了一支香烟。深吸一口后说道:“我当时脑子很清楚,他们来找我,不是因为我这个人,而是关明山!我也知道整天和这些人鬼混没有好处,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没过多久……我就染上了毒瘾……”
苏仲在内心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孤儿院没事,如果傅东亭还健在,宋娇凤仍旧会是一个心理健全的女孩子,她会健康活泼地成长,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也许,对宋娇凤来说,那座孤儿院是她心灵深处的图腾,傅东亭是她的信仰。
当信仰破碎,图腾轰然倒地,宋娇凤便完全不是自己了。
在那个乌烟瘴气的氛围里,宋娇凤已然只剩下了躯壳,她像是提线木偶似的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惜这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最终,关明山发现了干女儿吸毒的事情。
他不顾康美诚的劝阻,亲手将宋娇凤绑了起来,锁在了屋里五天五夜。那五天,于她而言是最难捱的五天。她仿佛被遗弃在黑暗中的孩子,她想起了亲生父母,当然他们也是这样将自己抛弃的。
“爸,我不敢了,我真的不敢了!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我真的难受死了,你就让我抽一口吧!”宋娇凤趴在地上浑身扭曲着,眼泪和鼻涕混在了一起,“就一口。”
关明山在门外大声喊道:“甜甜,我这都是为了你好,你忍忍,忍过去了就好了。我丢不起这人呐!”
丢不起这人……丢不起这人……原来自己在关明山的心里,只是一个面子。宋娇凤在那一刻,似乎是想“明白”了。所有一切的美好,不过是关明山给她织就的一场梦。为了面子,干女儿又算什么?
五天过去了,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第一缕阳光洒进了房间,照射在了宋娇凤的身上。她累了,也想通了,没有喊也没有叫。她只是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双目空洞地望着前方。
“甜甜,甜甜呀,你怎么了?你说话呀。”康美诚听见房间里没有了动静,第一时间冲进来了,她抱着女儿摇晃着,“你别吓我,说句话,快说呀。”
“妈。”宋娇凤幽幽地叫了一声,她的语速极缓,“告诉爸,我没事。”
康美诚激动得拥她入怀:“好女儿,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宋娇凤眼神呆滞地向上望着,瞳孔上挑,嘴角露出了一个阴恻恻的笑。
五天的时间,宋娇凤戒除了毒瘾。这在关明山眼里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他甚至专门让康美诚做了几个菜。席间,他举起酒杯对宋娇凤说道:“甜甜,你别怪我,我这也是没办法。”
“怎么会呢?爸,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娇凤举起了酒杯,乖巧地说道。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饭,可惜那时候关明山不知道,自己出于好心的一个举措,却在宋娇凤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他们根本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他们的面子!
关明山却忙于生意,忽略了这一点,他只觉得干女儿现在变乖了。每天呆在家里陪着妻子,不再像以前一样出去疯跑。有以前的狐朋狗友打来电话,她也不去理会了。
在关明山看来,这只是一场风波。过去后就风平浪静了。
但是在宋娇凤的内心,风平浪静下只怕是暗流涌动,隐匿着一场更大的危机。她决定要撕下关明山的面具,要让他陷入痛苦之中。要从哪里下手才好呢?宋娇凤扭头,看到了正在织毛衣的康美诚。
康美诚以前是舞蹈学校的老师,和关明山结婚后就辞职在家,甘心当起了贤内助。这么多年来,她勤俭持家,深居简出。有她做后盾,关明山一百个放心。
“妈,你整天呆在家里不无聊吗?”
“呵呵,哪儿无聊了?一堆家务活儿,而且这件毛衣也得抓紧时间赶出来,下个月你爸要去韩国一趟,赶紧给他织出来,到时候好穿啊。”
“我爸下个月去韩国?”
“对呀。”康美诚眼睛看着毛衣,无心地答道。
宋娇凤有了主意。
一个月后,关明山乘坐上了前往汉城的飞机。而康美诚却被宋娇凤拉去了小区门口不远的大快乐棋牌室。
“不不不,这……这我不会玩啊。”康美诚想要起身。
“哎呀,没关系的。”宋娇凤两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按着她坐下,“很简单的。玩得又不大,就当是消遣娱乐一下嘛。难得我爸不在,你也应该放松放松的。”
康美诚误以为这是女儿体贴自己,笑着说道:“那好吧,我就玩一圈,剩下的你打。”
“您先玩玩看。”
那一次,宋娇凤特意叫了之前自己的三个狐朋狗友来做牌搭子。康美诚手气出奇得顺,转眼间就赢了两百多。
“妈,你真是赌神啊!”
康美诚笑了:“瞎说,只是运气好。”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哎,妈,发财诶,快开杠!”
一圈打完了,康美诚也忘记了刚才和女儿的约定,继续玩下去。一下午,康美诚赢了四百多。
宋娇凤走到外面抽了支烟,见她出来了,急忙踩灭半支香烟走过去,挽住了她的胳膊:“怎么样,麻将好玩吧?”
“唉,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玩呢。得,这钱啊你拿着吧,喜欢什么就买什么。”m.χIùmЬ.CǒM
在那个年代,四百块钱可以称得上是巨款了。但是宋娇凤却推却了:“这是你自己赢得,我不要。”
一个贤内助,就此成为了一个沉迷于麻将的赌徒。随着时间流逝,康美诚玩得越来越大,她也不满足于几块几十块钱的小打小闹,而是动上了百元大钞。
半年后,关明山知道了妻子的秘密,他一时控制不住激烈的情绪,一巴掌扇在了妻子的脸上。夫妻两人婚后一直相敬如宾,这还是第一次爆发如此激烈的争吵。
宋娇凤就隔壁的房间里,但她非但没有出面阻止,反而是笑着戴上了随身听的耳机,再次露出了阴笑。
康美诚变了,关明山觉得身心俱疲。他甚至在一个深夜找宋娇凤谈话,希望这位干女儿有时间多陪陪他的妻子。宋娇凤握住了关明山的手:“你放心吧,爸。我也不想看到妈变成这样,我以后会看住她的。”
关明山莫名感激:“好女儿,这个家不能垮,不管多难,我都会撑下去。”
这句话,在宋娇凤听来就像是一种挑衅:你还要撑?那好,那我就看看你能撑多久!
很快,她就等到了一个天赐良机。那一天,一个保险推销员来找关明山,两人在客厅里商量着保单的事宜。宋娇凤出来的时候瞄了一眼。
这个保险推销员一米八多的个子,阳光帅气。一眼,只看了这么一眼,宋娇凤便在自己的内心又催生出了一个邪恶的计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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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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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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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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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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