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东西你还留着干嘛,丢了算了。”
“不行不行,这可不能丢。”
“这不是我高中时候的衣服吗,都这么多年不穿了。”苏仲从叠好的衣服里抽出来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
母亲一把夺过来:“这可是纯棉的,将来你有了孩子,改个尿戒子多好。”她展开了那件t恤衫,对着阳光看着,眼睛里尽是期待的目光。
苏仲苦笑:“那您可有的等了。”
“行啦,这次就先带这点儿吧。有什么需要的再回来拿。”母亲看了看收拾好的两大包东西说道。
“不行,一口气全带走吧,省得麻烦。看看还差什么。”
苏仲刚说完这句话,忽然注意到了院子外面有个人往里张望,探头探脑的。他走了出去,外面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看到苏仲后猛然愣了一下:“哟,是小仲回来了呀!”
这是村子里的三婶儿,最是长舌。当年苏仲被警方带走的时候,数她传谣最欢。在背后说过母子俩不少的坏话。
苏仲冷冷说道:“有事吗?”
“没有,我是路过这里,平时冷冷清清的,我说今儿怎么这么热闹呢。”三婶儿边说,边继续往里张望,“收拾东西呐,你们这是干嘛去?”
“我要把我妈接到城里了。”苏仲的语气和之前一样冷冰冰的。
“哎哟,那敢情好。把你妈接到城里享福去了,不跟我那儿子似的,生了他跟没生一样,整天都知道在外面瞎跑,一分钱没给过家里。小仲啊,你可真行,有出息!”三婶儿一边假惺惺地夸赞,一边嘿嘿假笑。
苏仲从心底有说不出的厌恶。因为十年前的案子,母子俩受到了全村人的冷落,背后不知道有多少闲言碎语。说的人或许早已淡忘了,但对于当初的苏仲母子来讲,那就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刀子,毫不留情地捅进了他们的心窝里。
苏仲不是记仇的人,但那种感觉,无论如何他都忘不了。苏仲不再理会她,转身进屋了。
三婶儿又在外面看了一会儿,贾继娟出来了:“哟,是他三婶儿啊,进来坐会儿?”
“不不不,不用了。你家小仲可真有出息,接你到城里去享福。”
贾继娟笑着:“唉,这孩子就是挺长时间没回家,现在我老了,也得听他的主意不是。”
“是是是,那什么,我还有事忙着呢。老姐姐,咱们有什么事常联系。”三婶边说边走远了,时不时回头往这边望。
贾继娟回到了屋里对苏仲说道:“看看,街坊四邻都夸你呢!”
“呵呵。”苏仲不屑地一笑,“当初说我是凶手的也是她。”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不该这么记仇。”
苏仲正想说什么,手机忽然响了,他看到是丁晴打来的,急忙接通了:“喂?”
“抓住了,宋娇凤全都撂了。”
这简单的一句话,足以令苏仲的精神振奋,他急忙对母亲说道:“妈,我有急事得先回去。我跟老白都说好了,他开车来接您,直接去天麟府。白惜兮应该在家,到时候帮你收拾。”
贾继娟不以为意:“好好好,你有事就先去忙。”
苏仲马上出门去了公交站,乘车返回了市区,然后又打了一辆车直奔长霞市看守所。
当他到达那里的时候,丁晴早已等候了。几天不见,丁晴觉得苏仲似乎消瘦了许多。
“情况怎么样?”苏仲一副焦急的样子。
“和你说的有一点差别,但也差不多。走,先去看看吧。”丁晴先是联系了看守所的所长王文明,然后在审讯室里等待着。
不多时,听到了沉重的铁链划过地砖的声音。随着栏杆对面那扇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倍显憔悴的佝偻身影出现了,两名狱警跟在了身后。这人正是凶手宋娇凤,她颓然走进来,坐在了椅子上,抬起眼皮看到了苏仲和丁晴,很快又垂了下去。
“宋娇凤。”苏仲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说说你的情况吧。”
宋娇凤慢慢扬起了头,目光高傲,恍然间仿佛是换了一个人:“你不是都知道了吗,还有什么好说的?”
“你老实点儿,我们要不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也不会贸然抓你。你最好主动交代!”丁晴罕见地发怒了。
“在公安局,我该说的都说了。”宋娇凤像是故意挑衅,“你们还想知道什么?”
“有关你的一切,”苏仲的两只眼睛如鹰隼一般死死地盯着她,“为什么要杀人?”
宋娇凤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想抽支烟。”
旁边的狱警透过栏杆望着苏仲,苏仲轻轻点了两下头。
狱警掏出香烟,走上前去,给了她一支。
宋娇凤狠狠地吸了一口,低头看了一下香烟的牌子,这才缓缓说道:“我不知道我父母是谁,从小我就生活在了孤儿院里……”
长霞市孤儿院,成立了不过才几年。前身是一家私人的儿童医院,院长是一个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头儿,叫傅东亭。
当年的条件不如现在好,新生儿患病率很高,先天疾病的、畸形的、是女儿不愿意要的……
“我就是因为是个女的,父母说是带我去看病,到最后他们不告而别,我被留在了那里。傅东亭是个老好人,见我可怜,就收留了我。”宋娇凤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隐隐有泪光。
医院里被遗弃的孩子还有几个,加上傅东亭东外面捡回来的,儿童医院渐渐入不敷出了。为了解决日常的开支问题,孩子们像大人一样做着手工活儿,以此来维持生计。
“每天,我都看着孤儿院外面的孩子们背着书包去上学,像只小鸟似的欢快地跑来跑去,我多羡慕啊!可是我也知道,这样的生活,我不配拥有!”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宋娇凤也长大了,她从一个拖着鼻涕、打扮土气的小姑娘,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而傅东亭在现有的基础上,也极力满足孩子们求知的欲望,请老师来给她们上课。如果按照学历来说的话,宋娇凤差不多是初一初二的水平。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被亲生父母遗弃了,但是在傅东亭的孤儿院里,这个女孩儿还是体会到了家的感觉。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孤儿院于她来讲,就像是天堂。她想要一辈子留在这里,再也不去那个污浊的人间。
可惜日子长了,这样的生活对于她也成了一种奢望。傅东亭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院里的收入也逐年减少。宋娇凤和小伙伴儿们每天都努力地做工,但对于庞大的开支来讲,这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直到有一年的冬天,宋娇凤在一份儿包烤红薯的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消息:一个叫关明山的慈善家又捐助了一家希望工程。
“哦,关明山啊,那是市里的有钱人,听说人挺好的。”旁边的人嘟囔了一句,“他要是来帮帮我们就好了。”
无心的一句话,却让宋娇凤周身一颤。那一瞬间,她仿佛觉得自己手里拿着的不是报纸,而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希望。
这个年轻的女孩儿下定了决心,决定去找这位关明山,求求他能够伸手,帮助孤儿院继续存活下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宋娇凤恍若换了一个人似的,眼神决绝,似乎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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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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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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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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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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