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果然打探出些许消息。
比如当年曹家之所以逼女儿出嫁,是因为林骁的大伯在林骁走后,去曹家要回了一半的聘礼。
还有一个已经出嫁的老妇人,年纪跟林骁差不多的,家里如今已是儿孙满堂。
她听了李平的来意,沉默良久,决定跟李平走一趟。
迈入定容村,这位老妇人神情惆怅,目露怀念。
李平将她带入林家祖屋,她在那院外一个人站了好一会。
屋里,李平道:“她曾与夫人走得近些,我说起孩子之事,她便沉默不语。”
“这些年夫人之事压在我心里,每每有人提起,我便讳莫如深。”
“端看她的神情,我便知道她一定知道些什么?”
林骁焦躁地握了握拳,然后渡步出去。
那老妇人年近花甲,确实跟他不相上下。
只是面容沟壑深深,眉目祥和,他已然无半分印象。
她回过头来,看见他以后,也有几分恍惚。
片刻后,她便要跪地行礼。
林骁不好拉她,便道:“快快请起,今日劳烦你跑这一趟。”xǐυmь.℃òm
老妇人闻言,擦了擦眼角,这才勉强站住。
“侯爷想知道什么便问吧,再过几年,只怕您想知道的,都要埋进黄土了。”
这话说得悲戚。
林骁眼眶微红,面色惨白。
他抿了抿唇,难言道:“关于孩子的事情,你可知道?”
老妇人神情一震,目光也渐渐昏暗起来。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四十年,还是三十九年?
反正很久了,那个时候她才十六岁,曹英也才十六岁。
十六岁就上吊,闺阁里的噩梦,大抵都围绕着曹英的。
“我只记得她跑了大半年后,突然回来了。”
“她爹和大哥打了她一顿,将她许给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
“那个男人原本娶个三个媳妇的,可没有儿子,她是第四个。”
“对方下聘后,她拿着一朵很漂亮的珠花来找我。”
老妇人说到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
她看向林骁,目露湿意道:“那时距她成亲的日子不过两天了,她说对方是娶她去生儿子的,她怕去了生不了儿子,又被打骂。”
“她给了我珠花,让我带她去我姨母家。”
“我姨母嫁在二十里外的善水村,她听说我姨母家捡到一个男婴,想去抱一抱,沾沾福气。”
“那件事我都不知道,为了那朵珠花,我便带她去了一趟。”
“她爹和大哥管得紧,我请我爹娘出面作保,才准她去的。”
“那条路很远,可是她走得很快,我都差点追不上她。”
“去到我姨母家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姨母真的捡到一个男婴。”
“我姨母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捡到那个男婴养得很精细。”
“我们远去是客,我姨母去给我们做饭,我见她抱着孩子哭了一顿,以为是她难过要嫁那样的人家?”
“直到后来她上吊了,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怕生不了儿子,因为她就没有打算要嫁。”
“我怀疑那个孩子是她生在外面的,只是不能带回来养,怕被他爹和大哥卖了。”
听到老妇人的话,林骁浑身都僵硬了,目光里满是痛意。
他知道,她说的都是真的。
只是那个孩子……是不是还活着呢?
老妇人见林骁大受震动,目光悲戚,心里也不好受。
她顿了顿,继续道:“李平说的那些,我听过以后就更加肯定了。“
“那是李平他们还小,村子里说大山上有红衣女鬼,天黑就出来喝人血。”
“有人在天黑时见过,说是头发很长,穿着鲜红的衣服,就在那大山里转悠着。”
“家里长辈叮嘱我们不许去大山上,那段时日,想起来正是她跑出去的时日。”
林骁突然跪在地上,朝着老妇人叩头。
周围的人都惊到了,连忙去扶他。
老妇人侧开身,心有余悸道:“侯爷不用这样,您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嫁人了。”
“知道消息的时候,您又走了。”
“这些事情我没有想藏,只是不知道说给谁听?”
林骁哽咽道:“我明白,我只是恨我自己,当年竟然没有好好细查。”
“这些都怪我,只是那个孩子,他还好吗?”
林骁说完,抬起头来,已经泪流满面。
一把年纪了,哭起来跟孩子一样,看得人痛彻心扉。
老妇人擦着眼角,摇了摇头道:“不在好多年了。”
林骁只觉手脚发麻,整个人再也提不起一丝力气,就那样毫无着落地跪着。
老妇人见他这般,如枯木将朽,已然无半点生机。
她哽咽着,不忍道:“那个孩子在我姨母家养到一岁多,便被一家没有孩子亲戚接走了。”
“我姨母过世前,曾念叨过,当年那个孩子若是在她家,绝不会英年早逝的。”
“可幸运的是,留下一个血脉。”
“我可以去我姨母家帮忙打听打听,当年从她家接走孩子去养的,左右就是那些个亲戚,不会找不到。”
林骁忽尔间又抬起了眼眸,只是这一回,他撑大的眼眸里再没有光彩,已然不敢报太大的希望了。
他再叩首,满含敬意道:“谢谢!”
老妇人只说不敢当,又让李平找了马车来,一路赶往善水村。
这一次,林骁骑马跟着,从头到尾紧张不安,面容也越见苍白。
韩钰等人见了,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他们到达善水村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老妇人说明来意,可惜年轻的后辈都不知道这件事。
无奈之下,只能等天亮时再去请村里的老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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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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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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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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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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