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惯例,皇子们不领要职,只像赈灾征战这样的大事,为了安定民心,皇帝才会指派给皇子,不过也只是代表着皇恩浩荡,另会寻得用的朝臣理事。
萧成润领的差事虽不甚紧要,但也是闲不下来的。
桐声想像以前那样整日粘着他也不容易了,而她没名没分,京中的宗室官吏家的女眷虽知道她这么个人,却也没人邀她赴宴。
桐声闷在府中无聊,便常去街上游玩。
今日她逛了一圈,要回府时,却突然觉得马车颠簸。
掀开帘子看去,只见拉车的马疯了似的往前跑去,将骑马守在车畔的侍卫都甩在了后头,惊得路上行人纷纷避让。
驾车的侍卫见制不住马,便跳到马背上,想要将马勒住,却不想竟被马从背上甩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桐声抓住他的腰带,将他拖到了马车上。
侍卫还没来得及感叹逃过一劫,就见桐声跃到马背上,那马无论如何发狂竟都甩不掉她。
侍卫瞪圆了眼睛,暗自感叹:“这还是娇娇弱弱的桐姑娘吗?”
他刚感叹完,就听桐声喊道:“剑给我!”
他连忙抓着剑鞘将剑递给桐声,桐声把剑抽出:“退到里面去,坐稳!”
桐声此刻便如她手中的剑,离开了剑鞘,锋利之气毫无遮拦地展露了出来,让侍卫顿生信服,下意识的便按她的话做了。
侍卫刚刚扒着车壁坐好,便见桐声挥剑斩断了使马和马车相连的套绳,此时她正策马贴着一堵墙奔行,马自然不肯往墙上撞。
在桐声斩断套绳后,那马也撒腿避开了那堵墙,而马车却斜擦到了墙上,被迫止住了。
侍卫从碰坏的马车上跳下来,只见桐声骑在那发狂的马上被带走了,身后又有马蹄声传来,是被落在后面的侍卫。
却说桐声驾着那匹马,无论怎么做,那马都停不下来,她是鸟,对着一匹马时和普通人无异,都没法交流。
此处是百姓居所,道上人少,可一会过了巷口,便是闹市,若是任由这马发狂定是要伤及无辜。
桐声思及此,果断挥剑,剑光如虹斩断了马脖子,鲜红的热血飞溅而出,落在了桐声脸上,胯下的马轰然倒地,桐声在它倒地前一刻飞身而起,稳稳站在了地上。
“好!”
桐声闻声看去,只见萧成璋骑在马上晃悠悠地策马过来,他翻身下马,蹲在倒在地上的马尸前,观察它几乎被砍掉了半个脖子的伤口,啧啧叹道:“好力道。”
他说着,站起身拉过桐声的手,自言自语般道:“这手不像是练过剑的样子呀。”
侍卫们策马赶来,就见那匹习武多年的侍卫都制不住的马倒在地上,而身量娇小的桐声安然无恙地站在一旁。
不,不是安然无恙,他们家姑娘此时正被晋王那小霸王揩油。
揩油的晋王盯着掌中那只嫩豆腐似的手,怎么都不能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他一脸怀疑地问道:“你刚刚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吗?”
他这话一出,侍卫们顿时顾不得什么揩不揩油了,纷纷看向桐声,等着她的回答。
桐声眨了眨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我师父可是修成半仙之体的无尘真人,我身为他的徒弟,怎么会被旁人附身?”
桐声想要说谎时没人能不中招,哪怕她用了萧成润此前安排的离奇身份,可对着这么一双清澈的眼睛,在场的竟然说不出怀疑的话了。
而她若是隐士高人的弟子,杀个马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
萧成璋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抓着她的手,轻咳一声,将她的手松开。
“姑娘身上可受伤了?”领头的侍卫问道。
桐声把剑还给之前驾车的侍卫,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好像没有。”
侍卫放心下来,低头去看那只马,这马突然发狂,侍卫怀疑有异,粗略地观察了一下,没见那马除了桐声砍的那一剑外有其他的伤口,便吩咐其他侍卫去雇一辆车,把马拉回去。
萧成璋看着桐声脸上的血迹,掏出帕子递给了她。
见桐声不明所以,他指向桐声的脸:“有血迹。”
桐声闻言,连忙接过帕子向脸上擦去,她的力道不小,生怕留了脏东西在脸上,擦的脸颊变成了粉色。
“还有呢。”萧成璋看着她眼角的血迹,出声提醒道。
桐声踮脚靠近萧成璋:“在哪儿?”
她眼角一抹红,顿时使脸上添了一股有别于平时的妖艳,萧成璋眸色一闪,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紧接着一把夺过桐声手中的帕子,将她眼角的血迹擦去。
桐声抚着眼角:“擦干净了?”
萧成璋将帕子随手塞进袖中:“干净了。”
领头的侍卫吩咐两人留下处理马尸,上前对桐声道:“姑娘,我们回去吧。”
桐声点头,又看了一眼地上的马尸:“走吧。”
萧成璋跟在桐声身畔,问道:“你今日去了何处?”
桐声掰着指头回忆道:“先去曹记饼铺吃了髓饼,又去李婆婆滋糕吃了糕团,然后又去忘记谁家买了些蜜饯,哎呀!我的蜜饯还在马车里放着呢!”
萧成璋被桐声突然提高的嗓门吓了一跳,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呢,却没想到她刚逃过一劫,想的竟然是蜜饯。
萧成璋一把抓住要回去寻蜜饯的桐声:“行了,你继续说,我给你再买行吗?”
桐声欢喜起来,继续道:“然后我去洗墨斋逛了一圈,见没有什么好看的书,就又去了兴和楼吃饭,他家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你以后别去。”
“……”萧成璋只觉得头疼:“你是忘不了吃了。”
他说罢看向桐声身后跟着的侍卫:“马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狂,你们最好差人去今天去过的地方看一看。”
侍卫称是,却有些犹豫,他们此行就跟了五个人,还有两个送马的,再去查人手就不够了,萧成璋见状道:“我送她回去,你们最好趁早去,晚了就更难查到什么了。”
侍卫闻言对萧成璋道谢,他和萧成润亲近,将桐声交给他的侍卫也放心,当下指了一人快马回府禀告常翁,自己带着剩下的一个侍卫回去查看。
桐声对萧成璋问道:“你的意思是有人害我?”
萧成璋点头,却担心吓到了她,打趣道:“你是不是吃东西不给钱,惹了店家记恨了?”
“胡说八道!”桐声横了萧成璋一眼:“我大方着呢。”
说话间二人出了巷子,到了街市上,只见不少人都围着一家绸缎庄指指点点。
二人看过去,只见一个少年被从台阶上踹了下来,紧接着几个伙计对着少年拳打脚踢,嘴里骂道:“讹人讹到陈家头上了!你不打听打听,咱们陈家堂堂皇商是你能糊弄的,还认亲?这不是败坏我家姑爷的名声!
“咱们姑爷心善,你要是实在点,说不定姑爷还会接济你,上来就坑蒙拐骗,我告诉你,不拿你见官就是你的福气!”
那少年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嘴上却不认输:“我没骗人!宋鹤安就是我爹,是他抛妻弃子!”
桐声听出了那少年声音,仔细看去,果然发现是当初在老翁汤饼摊子上吃汤饼的少年,就连老翁的尸体都是他给收的。
桐声连忙跑过去:“住手!”
打人的伙计闻声看去,只见一旁站着个极其美貌的锦衣女子,一时竟不敢再伤人,悻悻道:“姑娘你不知道,这孩子眼馋我陈家富贵,竟污蔑我家姑爷,这不是存心害人家宅不宁吗?”
桐声没有理会伙计的说辞,看向从地上爬起来的少年:“你怎么来京城了。”
少年认得桐声桐声,本就是半大孩子,经历了重重波折后,突然见了故人,顿时眼眶一红,他强忍着眼泪,话中却依旧带着哽咽:“我娘走了。”
“走了?”桐声面露疑惑,她对人间很多含蓄的字眼都不太明白。
少年却只以为她在惊讶,抬手抹去唇边血迹,咬牙恨声道:“王大娘在京城走货的儿子前两个月回来了,他说在京城见到了宋鹤安。
“他发达了,开了许多家商铺,还另娶了妻室,我娘知道后便不肯吃药,她说是因为她活着,宋鹤安怕他在京城的妻室知道了和他生了嫌隙,所以便不敢认我。”
伙计听了少年的话,指着少年骂道:“你还敢胡扯……”
伙计嗓门尖利,听得萧成璋眉头一簇,喝道:“闭嘴。”
萧成璋气度不凡,不怒自威,伙计不敢招惹,声音低了下来:“这小子没一句真话,郎君可别被他蒙蔽了。”
“是真是假宋鹤安清楚!”少年像是一头发怒的小豹子,扬声吼道。
桐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呢?”
少年的眼睛憋得越发红,眼泪终于克制不住地落了下来:“然后我娘便没了,她走之前和我说,没了她拖累,宋鹤安再薄情也不会不认亲子,她让我去京城找宋鹤安,我不同意她便说我不孝,存心让她死不瞑目,”
眼泪落在皲裂的皮肤上,使得皮肤一阵刺痛,少年曲肘将眼泪擦在了脏得看不出原色的衣袖上:“王大娘一家帮忙料理了我娘的丧事,又找了商队稍我一程,临近过年,少有商队,我跟着的那商队只行到济州,剩下的路我便一路打听着跑来了。”
少年咳了一声,哑着嗓子道:“你的荷包让我给卖了,我太饿了,对不起。”
看来少年知道给他银子的是桐声,桐声摇头道:“没事,我的荷包多着呢,你现在还饿吗?”m.χIùmЬ.CǒM
真是三句话离不开吃,萧成璋白了桐声一眼,对少年问道:“你确定宋鹤安是你爹?”
少年点头:“他离家时我记事了,忘不了他的相貌,而且名字也是同一个。”
萧成璋对宋鹤安贪图富贵抛妻弃子的行径极为不齿,推开挡在门外的伙计,对少年招呼道:“走,给你讨回公道去。”
他说罢,当先进了铺子里,扬声道:“宋鹤安呢!给爷出来!”
“我们姑爷不在。”伙计连忙上前:“公子不如去府中寻人?”
这里人来人往的,总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要不然以后生意该怎么做,等账面上不好看了,为难的还不是他们这些当伙计的。
萧成璋不吃这一套,大马金刀地往柜台上一坐,随手拿起柜台上的砚台,就向着架子上的绸缎上泼去,砚台砸歪了架子,沾了墨污的绸缎倒了一地:“我这人最懒,不耐烦跑来跑去,就是你家姑爷跑到天上去,你也给我把他揪下来,要不当心我烧了你家铺子。”
绸缎庄里每日来往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伙计也练出了识人之能,见萧成璋周身气度不凡,也知道他八成说到做到,当即一咬牙,道:“那您稍等,我去后院看看姑爷回来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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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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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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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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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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