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恋爱失败循环>楚星河番外
  我叫楚星河。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名字,但在十岁之前,我叫狗蛋。

  好吧,我得承认,落差是有点大。

  不过,有了我妈叫李翠花这个前提,狗蛋也变得合理起来。

  我妈是小镇上最漂亮的女人。

  哦,当那个漂亮文静、气质出众的女大学生回来之后,她就变成第二漂亮了。

  关于那个最漂亮的女人,我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未婚先孕,有个儿子,叫沈慕清。

  瞧瞧,这就是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区别。

  沈慕清和李狗蛋,差着十万八千里。

  不仅如此,除了母亲,我和沈慕清之间,连父亲的身份也有差距。

  我知道他是私生子,他母亲即便以前再受人称赞,未婚生子也足以抹杀掉所有正面的形象。听闻他的生父还是个豪门公子,这就更加有传奇色彩,引人探究了。

  比起这个,我的母亲就要坦然很多。

  “你也不知道是哪个没良心的留下的野种。”她涂着红彤彤的指甲,丹凤眼轻描淡写地扫过我,吹了吹指甲,不甚在意地说:“成天就知道浪费老娘的钱,这挣钱啊,可辛苦了。”

  是挺辛苦的。

  她每天要花上数个小时打扮,挑选衣柜里最花哨的裙子,涂脂抹粉,有时候是一片红纸,有时候是野花碾碎的艳红汁液,总之一切能上色的东西,都当做口红,涂抹在嘴唇上。

  像一张要吃人的血盆大口。

  然后在天色擦黑的时候,站在镇口的电线杆下,或是某个不起眼的路口,灯光暧昧的小巷,对路过的男人抛媚眼,以求对方揽着她纤细的腰肢离开。

  一夜辛劳之后,她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骂骂咧咧整理开折痕,塞进枕头里,然后才能放心地打着呼噜入睡。

  直到下午,她再次醒来,重复昨天的工作。

  偶尔心情好了,会给我一两块零花钱。

  不过这也是少之又少的时候,通常我会得到一顿棍子,并饿着肚子给她找吃的。

  现在想来,几岁的我就知道上山找野鸡,下河摸鱼,偷邻居的地瓜来果腹,不得不说生命力顽强。

  我原本以为,我和沈慕清除了名字不一样,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

  他总是不说话,见了我和镇上的小孩,就远远躲开,一个眼神也不给。

  我心想,你装什么呢,难道不想和同龄人一起玩?

  时间一长,我发现,他好像真的不想和我们一起玩。

  不,不是不想,而是不屑。

  他怎么能呢?

  他也是没有父亲的人,他母亲也被人在暗地里骂得难听,可是他……凭什么就能看不起我?

  他凭什么那么干干净净,穿着雪白的衣服,干净的脸,干净的手和指甲,浑身没有一点泥泞?xiumb.com

  很奇怪。

  在观察到这一点之前,我一直活得好好的,也没什么野心,更不知道嫉妒是什么东西。

  但人类,最怕的就是对比。

  我心里隐隐地意识到,沈慕清,和我真的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把他推下了池塘。

  我也不是想要他的命,只是……

  只是我就是不想看到,他那副高高在上,纯洁无瑕的样子。

  大家都是没爸的小孩,都是野种,他绝对不能跟我不一样。

  最后,我还是落荒而逃。

  我看到了她。

  我不知道她会怎么想,在我头上冠上怎样可怕的称号,所以我跑了。

  叶轻舟,我知道她。

  听二娃的妈说,叶家是知识分子,叶家奶奶是个和善的老人,总是会拿东西给我吃。每一次,我都偷偷从门缝里打量。

  她有时候伏在桌上安静地写字,有时候望着盆里的花朵发呆,有时候悄悄地在树下玩蚂蚁。

  白皙的脸,清澈的眼,还有碎花裙摆,干净得像年画上的小姑娘。

  对于她,我除了羡慕,生不出别的心思。

  因为实在,她和我太不一样了。

  她拥有我所向往的一切,我们的生活截然不同,嫉妒这样的字眼就远远够不上了。

  因为只有相近的处境,才能嫉妒,如果是云泥之别,就只剩下羡慕。

  那之后,沈慕清走了。

  听说他家里出了事,外婆和母亲都死了,他爸爸来接他了。

  那一刻,我心里的嫉妒攀升到顶峰。

  他明明也是野种,凭什么有父亲!

  我恶狠狠地盯着李翠花,近乎咬牙切齿地问:“我爸呢?”

  李翠花莫名其妙,脱下鞋子顺手就给了我一鞋巴掌:“小兔崽子,发神经啦!”

  语气里带着习惯性的娇嗔。

  年幼的我无端一阵恶寒。

  但很快,我连恶寒的机会都没有了。

  李翠花死了。

  听说是有人白嫖,她披头散发追了三条田坎,最终一头栽倒,掉进水库里,被捞起来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

  我远远地看了一眼。

  她仍然穿着最鲜艳的红色裙子,头发散开,一半贴在脸上,嘴唇惨白,脸色发青浮肿,活似一个孤魂野鬼。

  不对。

  她已经是孤魂野鬼了。

  镇上没有人愿意为她处理后事。

  除了她,我也没有别的亲人。

  最终,叶家奶奶在李翠花破旧的房子角落里,找到了我。

  她的手上有一些茧子,比起李翠花十指不沾阳春水,叶家奶奶的手掌宽厚,粗重,却意外的,让人觉得安心。

  她拉着我,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个小小的土堆前。

  “孩子,这是你母亲的墓。”她轻声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怔怔地流下泪来。

  叶家奶奶没有说中间的过程,但我知道,她一个独居的老人,要办妥这件事,并不容易。

  至于叶轻舟,她也早就被她父母接走了。

  我该庆幸,她从未关注过我,更不知道,我有一个这样糟糕的生母。

  再后来,叶家奶奶带我回了家。

  她说这个名字不好,没名没姓的,不像样子。

  她说楚这个字,本义是丛生的树木,生生不息,是个好意头。

  那是一个繁星满天的晚上,她说满船清梦压星河,意思是明亮的银河倒映在湖中。

  我就叫楚星河了。

  后来才知道,原句是,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是啊,我也宁愿这一生,如同大醉一场,镜花水月,醒来之后,我也是普通家庭的小孩而已。

  我恳求叶家奶奶,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其实别人我也不在乎,我的本意是不想让叶轻舟知道。

  不为什么,就是下意识地不想让她知道。

  再后来,我遇到一个叫镜的东西。

  它说可以让我吃饱饭,穿上干净的衣服,甚至任何我想要的生活。

  我心想,哪有这么好的事,即便是我那个早死的妈,也要用肉体才能换取东西。

  镜却说,我可以许一个愿望。

  愿望。

  我能有什么愿望?

  那一年,我十岁,还不懂什么情情爱爱,只觉得叶轻舟这个小姑娘,挺干净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她一起玩。

  如果这辈子非要有一个人一起度过余生,我希望是她。

  镜答应了我。

  我问它什么时候能实现,它告诉我,现在还不到时候,并且,它也不会帮我实现,需要我把握好机会,自己完成。

  我觉得好笑:“如果我不能完成呢?”

  镜的语气无比严肃:“那就是任务失败,要接受惩罚,你只有两次机会。”

  我笑笑就过了,没放在心上。

  那之后,镜带着我,进行了时空旅行。

  我想,这可能是上天给我的唯一一点还算好的弥补。

  我穿梭在各个时空里,有着不同的身份,学会了很多技巧,很多知识,终于我也能衣着光鲜,像电视里的主角一样温文尔雅,无可挑剔。

  我就这样,跟着镜,长到了十七岁。

  那一年,叶轻舟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我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消失了,血液顿时凝固。

  镜却告诉我,机会来了。

  我把这一切理解为一场游戏。

  我要是赢了,成功和叶轻舟在一起,那么以后,我就能摆脱镜,和叶轻舟一起回到现实世界,过上完美的一生。

  而如果我输了……

  这个赢了的诱惑实在太大,大到我没有追问输了的后果,大到我近乎神经质地觉得,我不会输。

  但是,接连两次,我都输了。

  没有人爱过我,也没有人告诉过我,该怎样去爱一个人。

  所以即便是输,我也输得不明不白。

  想要一样东西,就要靠自己的手段去争取,至于对错……无非看你站在什么立场去理解。

  我认为公平这个词,本身就有失偏颇。

  直到最后,镜才告诉我,它选中了四个人,一起参加这场考验,而我,是它最看好的那一个。

  这个看好,不是指我会完成我的愿望,而是指,我失败的概率。

  所以我想,就连自诩公平的镜,也不看好我,那我输了,好像也不是不能释然的一件事。

  最后,我问镜,失败的后果。

  它告诉我,它的寿命已经到了极限,我是它选中的接班人。

  这也挺好的。

  任意穿梭时空,在任何想去的世界,做任何身份的人,拥有漫长的寿命,还可以一定程度上掌控世界的秩序,听起来不错。

  很久之后,我再度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慕清已经接管了沈氏,他那个后妈被他扔去国外,亲爹被架空权利,整个沈氏上上下下对他恭恭敬敬,里外竟然没一个反对的声音。

  然后他才娶了叶轻舟。

  她一点都没受委屈。

  挺好的,我觉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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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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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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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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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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