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关于母亲的记忆,我已经很模糊了。
只依稀记得,她是榆城一个小镇上的人,家里只有年迈的外婆,听闻母亲年轻时候也是远近闻名的学霸,成绩很好,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我父亲。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故事的版本无非是,年轻稚嫩的女大学生被企业家欺骗,以为获得了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最终虽然不能嫁入豪门,但仍然愿意为对方生下孩子。
我就是那个孩子。
有时候我也会思考,豪门之所以是豪门,除了钱财、权势之外,无非是规矩繁重,讲究极多吧。
所以即便,我父亲遭遇意外,失去了生育能力,家族也不承认把我接回去。
虽然我无所谓。
后来,我才知道,除了母亲,父亲在外面还有很多个,类似于母亲一样的存在。
一般,大家称之为,情妇,小三,各种各样的版本,意思无非一种。
多余的,破坏别人家庭的,不该存在的。
也就是说,他还有很多个私生子,私生女。
好笑的是,沈家拼命要和秋家攀上关系,为父亲选来一个家庭背景极为强大的女人,这也给沈氏带来了很大的助力。
只除了一点。
这位秋家大小姐,没有生育能力。
多巧,父亲后来遭遇了意外,也失去了这个功能。
他们两个,也算是般配,终于找到了为数不多的共同点。
虽然这也没能让他们的婚姻融洽多少。
沈夫人刚来的时候,十分善妒,她找到父亲的每一个情人,用金钱或者权势打发她们,就连那些私生子也未能幸免,全部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她始终坚信,自己的不孕不育能够治好,为此跑遍全世界所有的专科医院,见了无数个专家医生,终于在四十岁高龄的时候,选择了放弃。
而我的母亲,因为生性高傲,得知真相之后,不愿以父亲的情人自居,断了和他的来往。
也因此,我没有被沈夫人找到,最后竟然成为父亲唯一的骨肉。
何管家找上门的时候,花了整整一个月,说服了我的母亲。
家里的条件变得好了起来。
只是他终归来晚了一步。
外婆的病情已经恶化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母亲的妥协也不能让她在世上多留一刻。
不久之后,外婆的葬礼很简单地举行了。
小镇上的人稀稀拉拉地来参加了。
我知道他们只是念着外婆在世的情面,如果是我或者母亲,他们大概避如蛇蝎。
即便他们表面上都没说什么,但私下里,一定没少议论。
否则,怎么镇上很多小孩子,都对我说“野种”、“杂种”、“没爹要的小孩”这样的话。
其实还有更难听的,不过他们不是重要的人,所以我也记不太清了。
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叫舟舟的小女孩。
我很早就见过她,我知道她住在东边街角一家开满花的院子里,她的奶奶曾经给过我一个苹果,很甜。
当被那群小孩推进池塘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的犹豫。
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呢。
有时候母亲看着我,我觉得她是高兴的,可渐渐地,她的眼神变了,曾经的明亮黯淡下去,她仿佛是一枝开到极致的玫瑰,被人剪下来,插到精致美丽的高颈瓶里,优雅高贵,却以极快的速度消耗着生命。
有什么意义呢?
直到我看到那一双眼。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呢?
清澈,明亮,充满希望,和生的力量。
我认出了她,我知道,她叫叶轻舟。
一叶轻舟,真是个潇洒好听的名字。
我不由这样想,也终于伸出手靠近她。
但是很快,快到我还来不及思考,下一次见面,该对她说些什么的时候,母亲去世了。
她终究以一种决绝的方式,果断而毫无留恋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想,即使是死亡,她也不该选择这样的方式。
农药,原本是帮助庄稼,去除害虫的东西。
她不是害虫,怎么能这样对自己。
可惜终究,她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又或者,我的意见根本不在考虑的范围内。
何管家带着我,去了梧城。
这里离沈家不远,但也不算近,刚好在我的生父可以笼罩的范围。
我不由觉得好笑。
他们沈家是有多高贵,家产是有多丰厚,难道沈氏掌门人的身份,比得上古代封建帝王,还需要血脉代代传承吗?
由此可见,他们所自以为的权势身份,也只是他们以为很强大而已。
没有人问过我的意见,我也没什么想法。
他们让我学什么,我就学,让我做什么,我就做。
无所谓听话与否,只是做不做,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差别。
直到,我再次遇见她。
叶轻舟。
即使隔着茫茫人海,我也第一眼认出她。
只是,她应该已经不记得我了。
不然,为什么她小时候那么活泼明媚,现在却不肯跟我打个招呼呢?
又或者,在她心里,我与镇上那些调皮的小孩没什么不同,一转眼就能抛在脑后,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更糟糕的是,她可能也认为,我是个没人要的野种,跟我多说一句话,也很脏吧。
无论如何,我始终不敢告诉她,我是谁。
所以当我知道,她每天都跟我差不多时间回家的时候,心里其实很开心。
从教室走到学校门口,有两百二十六个台阶,穿过跑道,走过超市,一共需要五分钟。
五分钟,在上学的每一个下午,我可以和她一起走过。
这个平衡被一辆大货车打破了。
车子来得很快,车速已经失控,她却丝毫没有发现,握着手机说话,好看的眉毛皱在一起。
她为什么不开心呢?
我思考着这个问题,当我冲出去,抱住她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甚至来不及想,我为什么会这么做。
我在虚空中痛苦良久,我想,叶轻舟呢?她还活着吗?她痛不痛,会去哪里?会不会责怪我的突兀?
幸好,镜回答了这些问题。
它给了我全新的身份,并且告诉我,可以拯救叶轻舟和我自己的生命,我们能够再度回到现实世界。
这很好,但是有条件。
我要给叶轻舟一个完美的结局。
什么是完美的结局呢?
我想起我的母亲,一定,不是她那样的。
一开始,我很不能适应沈总这个身份。
我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我的阅历和能力,都不足以支撑我完美地完成这些工作。
比工作更难的是,我在舟舟面前,不能表露丝毫端倪。
可喜欢一个人这件事,要怎么隐藏,才能毫无痕迹?
但是还好,我的舟舟,她似乎不排斥我。
一切都很顺利,我计划着给舟舟一个合理的身份,然后和我结婚。
但是显然,这个世界的沈家,也不是那么好相处的。
我以一人之力想要扭转一切,终究能力不够。
舟舟看起来很痛苦,她躺在我怀里,生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逝。
镜告诉我,有一句咒语,可以终结她的痛苦,但是,我的任务也失败了。
这句话就是——
我爱你。
这怎么能是咒语呢?
这分明,是我最想说,却最不敢说的话。
可是舟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她再也不会知道了。
但是还好,镜再次给了我一个机会。
这一世,我来得很早,刚来的时候,大约只有六岁,所以还算顺利地当上了将军。
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舟舟的影子。
所以在她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我很开心。
但我仍然不能表露分毫。
我不知道这个叫秋一雁的,为什么非要缠着我不放,如果不是以前那个老兵救了我一命,也许我会杀了她。
后来,我数次后悔,当时没有这样做。
而关于楚星河,我终于在久远的记忆里找出一点线索。
当年在榆城,他是第一个向我示好的小孩,也是第一个,怂恿别的小孩欺负我的人。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针对我,直到那一仗输了,他以皇子的身份,来求娶轻舟公主。
他凭什么?他怎么敢?
我没什么讨厌的人,楚星河算一个。
但是还好,我的舟舟不喜欢他。
逃婚这种事情,从一开始我就觉得不是很靠谱,但既然她想,那么就这样做吧。
毕竟在上一个世界,我假装要和秋一雁订婚,她显得那么痛苦,这一次,为什么不依着她呢。
所以在流箭飞来的时候,我没有犹豫。
这些痛苦都算不了什么,我的舟舟,我始终爱你如一。
再次醒来的时候,镜告诉我,所有机会用完,我失败了。
我以为迎接我的会是死亡,但居然……舟舟的任务成功了。
原来,她竟然和我一样,有着同样的目的,只是任务要求不一样。
我的心忍不住狂跳起来——叶轻舟,或许,她……喜欢我?
但是镜告诉我,由于我任务失败,接下来,将不能主动靠近她。
直到她说出那句咒语。
我真不是很喜欢“咒语”这两个字。
对一个人的感情,要怎么才能隐藏、压抑得住?
我不知道。
所以我忍不住,主动靠近了她。
然后就是毫无征兆的高烧,反复发烧,医生检查不出任何异常。
这可能,就是镜说的惩罚。
但我觉得,不过如此。
所以更加不能克制自己,像是上瘾的某种人群,吸取着最后的光热。m.χIùmЬ.CǒM
终于,我被镜告知,陷入永久的沉眠。
我的舟舟,你要什么时候,才能对我说那句话呢。
一定是我不够好,才让你有所犹豫,一定是我的冷漠,让你觉得不可靠近。
只是很抱歉……我好像无法再起来,抱抱你了。
……
但是还好,我的舟舟,原来你也喜欢我。
如同我喜欢你一样。
不。
我爱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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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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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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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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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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