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晁从马厩中牵出一匹白色骏马,将手里折扇往身上一插,利落地翻身上马,对林桡催促道:“快些!”
林桡见他英气勃勃,俊秀的脸上也分毫不见女气,堂堂七尺男儿竟要扮作女子,到底还是冒犯了他。
男人也牵出了红马,跟在姚晁身后出了巡捕福。
“二哥……”他轻轻催动棕红色的骏马上前,让两人并肩。
夜色已经覆盖了整座城镇,白日里街边的商贩也都收了摊,熙熙攘攘的街道一下子变宽不少,也空荡起来。
二人并肩骑马,踱步在青石板路山,马蹄发出清脆的声响,也回荡与安静的夜里。
姚晁听见林桡叫他,用鼻腔发出一声疑问来:“嗯?”
答应男扮女装也是实属无奈,这些天贼寇气焰愈发嚣张,巡捕府上上下下都在为如何剿匪发愁——
如今有个万全之策,只不过是需要牺牲一下自己,姚晁没有过多犹豫,便点头了。
林桡摇了摇头,又发觉姚晁看不到,便出声说:“没什么。”
他决定还是把对姚晁的亏欠放在心里。
姚晁是个通透人,回头一看林桡严肃的表情,略略想想,便也知道了他在想什么。
“啧,阿桡,”他脸上勾起一个在家人面前才会有的笑来,痞痞的,带着些无赖,“又不是给你扮女装,你自己在这愁眉苦脸什么呢?”
林桡倒不是愁眉苦脸,他绕不过去心里这一关,皱着眉头,又道:“这些天我们再想想,若有其他好的办法……”ωωω.χΙυΜЬ.Cǒm
姚晁洒脱一笑:“办法想了不少,聪明人都瞧得出哪个好。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莫说只是扮作女子,便是剃了头扮和尚、蓬头垢面做乞丐,我也都做得。”
这话说出来,纯粹是在安慰林桡了。
便是杀了他,姚晁也不会答应剃掉头发,和一身破烂、满身发臭的形象。
见林桡犹自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姚晁往日里勾人的桃花眼一瞪,便成了猫瞳:“好了!再提这事,我就不跟你们过家家了——带着兄弟们直接冲到山上去,真刀实枪地互砍,也省了败坏我一直以来维护的形象……”
知道他是故意在说反话,林桡终于缓和了神色,轻笑出声。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姚晁平日里最是在意形象,在外人面前也都是一副君子如玉的样子,可为了大义,甘愿扮新娘子,也是难为他了。
路过街角,一户人家过年时挂着的红灯笼还未取下,艳红的光隔着茫茫夜色,映在姚晁丰神俊朗的脸上,让人不得不为他的气度所折服。
林桡脸上的神情严肃起来,郑重道:“二哥放心,我会护住你。”
烛火迎风晃荡,姚晁回头一笑,对林桡道:“先前阿殊一直说你爱护家人,如今看来,也确实如此。”
男人拉住缰绳,看向姚晁的目光里露出些疑问,似是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姚晁笑着说:“你平日里并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咱们的计划天衣无缝,再加上几次演练,定会成功。莫要关心则乱了。”
聪明人一点即透。
姚晁的话,其实也是变相的提醒。
林桡听了进去,点头道:“二哥说的是,我会注意的。”
虽然姚晁和林桡真正相处的时间并不长,脾气秉性也截然不同,可是他们明白如何尊重对方,互不干涉各自的处事风格——
林桡沉稳寡言,姚晁灵活跳脱,两人配合起来,便弥补了各自的不足。
许是巡捕大人早就看出了他们性格的互补之处,便将二人放在了一处。
回家的路上,姚晁还和林桡商量:“阿殊和孩子们在家么?今日还早,不如一起去我那里,这些天还没瞧见三个孩子呢。”
林桡微微点头:“离得近,二哥你那里到底大些。”
姚晁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回过镇上的宅子了,他策马向前,一边回头道:“家里也该收拾一下,那我就先走一步!”
林桡迟疑了一下,还想说什么,姚晁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夜幕中。
这么些天姚晁在巡捕府日日都熬到深夜,总算是把事情都处理的差不多,今日又把剿匪方案定了下来,他也想早点回家换身衣服,休息一下。
夜幕之下的青桐镇安宁静谧,街上少有行人,他便控制着速度,策马在夜风中小小跑了一段,感觉浑身上下都舒坦了不少。
很快到了家门前,大门虚虚掩着,院子里也有些微光露出来。
姚晁翻身下马,几天的疲累让他没有多想,抬脚便进了院子,迎面险些撞上一个脚步匆匆的年轻人。
“什么人?!”姚晁吃了一惊,把面前之人当作了小贼,一把拉住了那人的胳膊。
清朗的少年音夹杂着痛呼:“哎呦!疼,疼——姚二哥,先放手!”
许是这些天绷着心神,突然之间放松了,姚晁便有些迷糊,直到听见那人喊他“姚二哥”,这才想起来自己家里还住着个小书生。
姚晁忙放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歉然道:“抱歉,实在对不住!忘了家里还住着人!”
余枝被捏疼了,左手捧着右胳膊,龇牙咧嘴了好一会儿,才磕磕绊绊道:“是,是我出来的急,方才听见马蹄声,想着可能是姚二哥回来了……”
他从小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典型的江南书生模样,个头也矮,站在姚晁跟前,小受气包一样微微红了眼。
余枝心里特别想撸开袖子瞧一瞧,自己的胳膊是否已经印了个青手印,可到底忍住了。
书生脸上还挂着未褪的婴儿肥,这还是个少年人——姚晁心里愈发觉得对不住人家。
他忙问道:“很疼吗?我手上力气没个准儿,捏到骨头没?”
别看姚晁瞧着文弱,平日里时常锻炼的他,连与郑安这样的壮汉掰手腕都能轻易把对手掰趴下。
初次见面,余枝也十分腼腆,忙摆了摆手,笑着道:“没事了,也不是很疼……”
姚晁一眼就瞧出了余枝的性格,这就是一只温温吞吞的小白兔,被欺负了也不会吭声的那种,只好揭过这个话题,道:“晚饭吃了没?咱们先进去,站在门口像什么。”
余枝乖顺地点头,又回答姚晁的问题道:“还没有吃饭。”
姚晁看余枝不像是会开火的,便像邻家哥哥一般问他:“家里米面都没有,这些天吃饭怎么解决的?”
少年人一边跟上他的脚步,一边道:“我买了一筐饼子,就着咸菜能吃好久。”
姚晁闻言,眉心重重地一跳:“平日里就吃饼子和咸菜?”
余枝与陌生人打交道得少,却天然有一种分辨旁人细微情绪的能力,见姚晁不赞同的样子,忙解释道:“也没有每天吃!姚姑娘常常让大宝二宝给我送饭菜呢!今日这是在书房看书看久了,一时间没注意天色……”
听他这么说,姚晁原要往前厅去的脚步一拐,带着余枝进了书房。
方才他在院子外面瞧见的光,便是从书房传出去的。
只见不大的书房收拾的干干净净,往日里姚晁胡乱塞的书籍,如今都被一一规整,甚至分类放在了书架上,让人一目了然。
可书房里的书多是姚晁爱看的闲书,也有些余枝科考用得着的书籍,到底不多。
姚晁随口问了句余枝的学业:“听阿殊说你还要准备科考?这些天复习得如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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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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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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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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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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