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事实胜于雄辩,这房子拆得这么规整,主梁完好,其他部分也全都堆在了一起,并没有到处散落,如果不是有人后来整理过,那就一定是当初拆房子的人有心所为了。”
刘晓兵说着,眼神已经落在了老卢身上。
老卢一怔,想了想才摇头道:“这么说,确实是这样没错了。”
见老卢这么快就同意了刘晓兵的说法,陈四平还有点不敢置信,“那为啥就不能是有人整理过呢?”
刘晓兵白了他一眼,“这荒郊野岭的,你看到一堆废墟,会费大力气来给归拢到一起啊?你是大森林的活雷锋啊?”
陈四平张了张嘴,也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尴尬地挠挠头,才悻悻地道:“啊,那老羊倌为啥要拆房子啊,不想住了人走了就好了,房子也不碍事儿啊,拆了干嘛,也不影响他走人啊。”
这话倒是没毛病。
刘晓兵闻言也是一怔,一时竟然也被难住了。
还是老卢苦笑道:“那怎么能一样,那个年代本来就有很多人往林子里逃生,如果这里有一座空了的窝棚,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别人占了,那他们留下的记号会不会被吕连长看到就将是个未知数。再说,如果你们说的吕连长真的追上来找到这里,恐怕也不会轻易接近住了人的窝棚,那么八成就会错漏这里留下的记号,所以他们拆了窝棚,反而能更好地保护住标记,没人会对一堆废墟仔细检查,连日本人都不会,可如果是一座完整的空窝棚,别人先不说,日本人一定是第一个搜查的。”
陈四平不禁咋舌,“好家伙,为了留个记号,拆了窝棚就算了,老羊倌的羊角都砸了。”
老卢摇头叹道:“不砸了羊角,谁会相信这里真的没人了呢,毕竟据说当年老羊倌在这一片林子里还是很有些名声的,只有砸了羊角,才能断了那些人的念想。”
陈四平惊讶道;“如果是这样,那老羊倌又上哪去了?按理说如果吕连长找来,只要老羊倌好端端地住在这里不就得了嘛,由他指路,吕连长肯定不会找错方向了啊,至于拆房子嘛。”
刘晓兵摇头道:“不对,虽然拆房子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住标记,可绝不是为了保护标记才拆房子,我猜他们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一定已经达成了另外一个共识。”
“什么共识?”陈四平和老卢异口同声。
“就是抗联战士们决定带走老羊倌,或者说,老羊倌决定跟着抗联战士们离开这里。”
话一出口,连刘晓兵自己都吓了一跳,但是旋即他摇摇脑袋不禁苦笑,心道除了这个理由,再也没有别的逻辑可以解释这一切。
刚刚走进这里的时候他有粗略地扫视过周围的树,虽然时间过去了七十多年,但是森林里人类活动极少,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这里的情形按理说应该大概保留住了七十多年前的样子。
如果真的有过一场激战导致的窝棚坍塌,周围的树上一定会存在流弹的伤疤。
可是没有,完全没有,这些树生长完好,树皮上的留疤也十分天然,丝毫没有被枪弹擦伤或者击中的痕迹。
另一个让他得出这个结论的,是地上的羊角。
老羊角是羊倌最看重的东西,轻易不会任其损坏。
除了一种可能……
“真是可惜了那对羊角了,为了掩护咱们的抗联战士离开,也不得不壮烈牺牲了。”陈四平摇头晃脑地叹息。
“那羊角虽然是必须留下的东西,但是却并不是为了掩护专门砸碎的。”刘晓兵笑笑,淡淡地道。
“那能是为了啥?还能是故意砸碎的?”陈四平撇撇嘴。
老卢却反应过来了,看向刘晓兵的眼神顿时一亮。
刘晓兵已经说出了口。
“老羊角是羊倌最看重的东西,轻易不会任其损坏,除了与人盟誓,歃血为盟,因为羊角盛了盟誓的血水,所以双方喝完后,按照礼节,是要摔碎的。”
老卢一拍大腿,“果然是这样,确实,如果是用羊角装了血水,那最后就一定得摔了羊角,这盟誓才能起效。”
说完用赞许的眼神看向刘晓兵,啧啧称奇道:“你个小后生知道的还不少啊。”琇書蛧
刘晓兵摸摸鼻子,笑道:“我是曾经看过红军的史料,说当初刘伯|承将军带兵解放西南的时候,在贵州地区的苗寨和生苗曾经歃血为誓,永结同好,这才顺利和苗兵结盟共同对敌,我记得当时特别说过最后是摔了碗的,表示盟誓一成覆水难收绝不可更改的意思,所以想到了这里。”
“我想羊角是中空的,又是老羊倌过去引以为傲的辉煌,用来歃血为盟告别过去是再合适没有的了。”他眼里闪着光,腼腆地笑着说,“和被摔碎这一点也合得上。”
老卢忍不住朝他竖起个大拇指,“小子硬是了得,这都能联系得上。不过确实,咱们这的羊倌,旧社会时候如果拜把子结兄弟,都是用自己的老羊角当容器的,绝对错不了。”
没想到整件事竟然真的能串联起来,而且确切追踪到了实在的标记,证明当年牛朝亮几个人果真和老羊倌接触过,甚至还相谈甚欢,歃血为盟。
那么老羊倌带着他们走出大山找到莽子河口就不足为奇了。
刘晓兵想到自己距离找到牛朝亮又进了一步,不禁心跳如鼓,脸上便泛起一层喜色。
老卢瞧见了,忍不住笑道:“你现在高兴还太早了点,前头的路才是林子里最难走的路,我听我奶奶说过,当时大雪下了好几天,山里的积雪有四五米高,以他们的脚程,就算有老羊倌带路,也得走上好几天才能出山,中间变故太多了,你们想找到下一枚标记就没这么容易了。”
陈四平一拍胸脯道:“那怕啥,这么远的路我们俩都找来了,眼看就要成功了,还会在乎这点困难,他们总归是要去莽子河口的,咱们朝着莽子河口找,总不会有错。”
老卢想想也对,当即点头道:“既然确定了方向,那不如你们这第一站先跟我去我们村里问问吧,说不定当年村子里留守的人有知道这事儿的,也能给你们提供个线索。”
“不会太远吧?”刘晓兵问道。
老卢摇头。
“不远,而且巧了,就在从这里通往莽子河口的直线上,是出了山林子,第一处有人的地界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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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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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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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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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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