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顾飞衡这种人,楼小曼见得太多了,皇亲贵族就是有太多这种人才有坏名声的。
“无妨无妨!”楼小曼一语让林牧云心情大好,笑着摆了摆手,“初来上城,不懂规矩,在下也有过错。”
林牧云做了一礼,以表达对楼小曼的尊敬。楼小曼淡淡一笑,微微颔首,算是回应林牧云的礼貌。
“惺惺作态。”顾飞衡不服气,叫嚣道,“这里可是摘星阁,没有文采来此作甚?”
“这么说来,这些贵人是文采飞扬咯?”林牧云笑问。
“笑话,本公子乃澄王之子,陛下之亲侄子,自幼有文人教导,更是饱读天下才子之作,而且,尔等有所不知啊,我这诗词歌赋的本领,乃是我爹花重金请林牧云教授,虽然现在只学了一点皮毛,但是以后本公子定然可以与老师林牧云于文坛并肩,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什么东西?林牧云是你老师?”
林牧云都听懵了,老子要是有你这样的逆徒,保证跑去黄河淹死自己。三女听这小王爷这么说,更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有何好笑的?”顾飞衡气愤,像一个涨大的气球,指着林牧云道,“有胆量同本公子比诗词,在坐的各位都是懂诗词的,你若是比得过本公子,本公子就向你道歉,若是比不过,你就乖乖滚出上城,可好?”
“你当真要跟我比?”林牧云忍不住笑,问道。
“有何不敢?本公子可是得林牧云亲授,就算还不及那些大才子,打败你也绰绰有余了。”
顾飞衡的自信来自哪里?林牧云想了半天都没想明白,就凭他看过林牧云的诗词吗?
“贵人,摘星阁乃是文学交流之地,您在此用诗词打赌,未免太过低俗了吧?”楼小曼知道顾飞衡是刻意刁难人,就算大家的眼光是雪亮的,可是碍于身份地位,最后写出来的诗词只要没有真正压顾飞衡一头,谁敢说顾飞衡输了?
楼小曼只是觉得林牧云年轻单纯,应该也是个读书人,来上城参观摘星阁不应该有这样不好的体验。若是传出去说上城贵人刁难外乡人,岂不是让上城人丢脸?
“诶,此言差矣。”顾飞衡早就想好了说辞,“此乃文斗,而非打赌,文斗乃是高尚之举,自古以来,两者争斗,胜者留败者退,有何问题?”
“你这是强词夺理。”楼小曼有些生气。
“礼部尚书的千金阻挠热爱诗词者的比试,还是在摘星阁这里,你又居心何在?”
“你……”
顾飞衡比想象中的牙尖嘴利,说得楼小曼十分难堪。
“罢了罢了。”林牧云见状,忙是调解,楼小曼可是仗义执言者,若是她今日遭了委屈,以后别人见到这种不公之事还有谁敢站出来,“楼千金的好意在下心领了,既然这位贵人打算比一比,那咱就比一比,毕竟,能够和澄王的公子比试诗词歌赋,可不是谁都有这个荣幸。”xǐυmь.℃òm
“呵,不知死活。”
顾飞衡冷笑道,挥了挥手示意手底下的人安排好笔墨纸砚,在梅树之下,两桌对峙,一边是林牧云,一边是顾飞衡,旁边围了好多人。
“就以《咏梅》为题,一人一篇,大家评判,如何?”顾飞衡自信满满道。
“您是贵人您说了算。”林牧云无所谓,指了指顾飞衡的笔墨,道,“您先请,在下再酝酿一会儿。”
“好,本公子给足你时间,免得说本公子欺负人。”
说罢,顾飞衡就真的起笔开始书写,大家都伸长了脑袋,打算看看他到底写了什么。
楼小曼也探头去看了看,只可惜离得远,她没看清。林牧云没去看,懒得看,但凡这死胖子可以写出好东西也不至于来这里撒野。
看着顾飞衡写,围观者表情古怪,似乎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一时间如鲠在喉,表情古怪。若不是碍于身份地位,他们当真要吐槽一番。
约莫过去了二十分钟,顾飞衡终于搁笔,随后他自己欣赏了一遍,满意的点点头,又亲自吹干了墨迹,把写好的诗词交给下人,“去,念出来,让这乡下来的乡巴佬听听,本公子得林牧云之真传写出来的佳作。”
林牧云微不可查地“呸”了一声,别他喵的坏老子名声,老子没你这种逆徒。
下人拿着诗词,来到梅树下高点的地方,清了清嗓子,念:
《咏梅》
一支两支三四支,
五支六支七八支;
九支十支无数支,
落入雪中不得知。
……
……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洛玲珑和窦晓晓二人直爽,直接翻白眼,就差说一声“辣鸡”了。
“好!公子写得好!”几个澄王府的下人不管那么多,主子写的就是好,鼓掌叫好就对了。
其他人没办法,写得怎么样他们也得做做样子捧捧场吧。如果了解这种娱乐诗会的都知道,顾飞衡这首《咏梅》其实已经算是好的了,也是,十五六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苦大仇深。将这首和其它用来讨红包的诗词比较就会知道,顾飞衡确实算得上有点皮毛。
“哈哈,轮到你了。”顾飞衡得意洋洋。
“呼!”林牧云深呼吸一口,让自己平静一些,这瓜娃子真的有点污辱人啊。
楼小曼看着林牧云,顾飞衡所写虽然意境极浅,但是也说的上是一首诗,就这样的诗其实也有很多人写不出来的。
林牧云没说话,没必要说,直接写,众人只见林牧云笔墨挥舞,不到五分钟就写好了一篇诗文,吹了吹,交给刚才念诗的澄王府下人。
下人接过诗文,表情急剧变化,似乎是见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以至于他呆了许久。
“愣着作甚啊,念啊。”顾飞衡急啊,催促道。
“是……是,公子!”
下人如梦初醒,忙是整理好情绪。楼小曼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到底这人写了什么,可以让人有那么大的情绪变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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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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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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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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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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