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很可惜,大家都知道那首词是林牧云写给当朝宰相千金宁若雪的,写得再好也不属于她楼小曼。
最近又看了林牧云写的《红楼梦》,一本谈情说爱的小说,想来可以写出这么好的小说的人,一定有很多的故事。有谁会知道,一本《红楼梦》让多少情窦初开的上城女子蠢蠢欲动?
今天好不容易可以出趟门,楼小曼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是摘星阁,这里不是必须要来的地方,毕竟林牧云所写的诗词她已经全部抄录下来,甚至都可以背诵了。只是今天有点奇怪的感觉,就是想来这里走走。反正无事,来这里沾染一点文气也不错。
在这里转了一圈,就来到了侧庭大梅树下,正好,鲁老出的春节娱乐题目有不少才子在这里踊跃写作。
这种活动,很多大才子都是不屑一顾的,一来是没有大文人评审,写得再好也只是拿一个红包,二来是门槛太低,谁都可以参加,与那些文采不高的人为伍,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很掉身份的。
所以,想要在这种活动里面发现一首真正有深意的诗词有点难,毕竟没有哪个大才子愿意浪费时间在这种活动中。
看了许多写出来的作品,楼小曼只能摇摇头,看来这趟是很难看到好作品了,到底何时才能出现一个人可以写出和林牧云旗鼓相当的诗词?
此时已经没人上去写,楼小曼打算离开的时候,一个少年站了出来,可是这少年还没过去拿笔就被人拦了下来。
“你不是本地人吧?”拦住林牧云的是一个下人打扮的男子,人高马大,问道。
“你又看出来了?”
林牧云大惊,上城的人眼里带着身份扫描仪吗?一眼就能够看出别人不是京城这里的人?
“呵,本公子一看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这时从拦路下人后方走出来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人,看起来与林牧云年纪相仿,体态肥胖,不高,怎么看都像是横着长的人物,“路过本公子面前却没有行礼,甚至都没有看一眼,这般无礼,定然是京城之外的野蛮人,你可知道本公子是谁?”
丝!这人如此肥胖,又如此蛮横无理,着实让林牧云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来找麻烦吗?你这人横着长,身高不到六尺,谁会有空注意你的存在啊?
“这位可是澄王之子,顾飞衡,顾公子。”一个下人满是骄傲地介绍道。
“澄王?”林牧云一头的问好,表示完全没听说过。
“一看就知道是个乡巴佬,澄王乃是当今陛下之胞弟,而这位顾飞衡公子就是皇亲国戚,懂了吗?”
“哦!懂了,懂了。”
林牧云笑了笑,做了一个礼,毕竟是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这种不讲道理的皇亲国戚,自己还是退一步为妙。
“知道本公子为何拦你吗?”顾飞衡得意问道。
“小民不知,还请贵人明示。”
“哼,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再上去写,是因为本公子写得极好,大家已不敢再写,你为何还要上去啊?”
写得极好?
林牧云露出一丝不悦,你他喵的一个一看就知道除了吃喝睡觉啥也不会的大胖子,写字都吃力,还想写出极好的诗词?但凡你真有实力也不回来这种级别的诗会装神弄鬼。
“据小人所知,这活动并无门槛要求,凡是对诗词歌赋感兴趣者都可以参加。”林牧云还是摆出笑脸道。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自己都走出几步了,被这人逼退回去岂不是很没面子?
“呵呵,这里可是摘星阁,天下文学顶峰之地,虽说今天的活动没有门槛,但是在摘星阁,若是没点实力,又怎么敢在这里留下痕迹?”顾飞衡嘲讽道,他这一席话虽然听起来蛮横无理,但是旁人却有不少认同,只要对大殷文学有敬畏之心者,都不会容许一些不懂诗词歌赋的人在此滥竽充数,坏了这里的名声。Χiυmъ.cοΜ
“言之有理。”林牧云能怎么办,只能认同呗,“不过这位贵人,您又如何断定我一个外地人没有文采呢?”
“文采!可笑,实在可笑。”顾飞衡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人不大,倒是十分嚣张,“天下谁人不知,天下大才子十之八九全部聚在上城,大殷建国以来外地可以出林牧云这么一个大才子已经是奇迹,莫不是说你有着和林牧云的文采?”
“我们少爷就是……”
小宁看不得别人为难少爷,正要站出来帮少爷说话,天下最大的才子就在这里,却无人认识,实在可恶。
林牧云拦住了小宁,示意她不要冲动,初来上城,人生地不熟,对这些皇亲国戚更是要慎之又慎,“既然贵人觉得我等外乡人文采不够,那我等离开便是。”
说罢,林牧云就要带三女离开,没曾想还没走,顾飞衡的下人就又站出来拦了去路。
“贵人这又是何意啊?”林牧云回头问。
“呵呵,你这丫鬟实在无礼,竟然敢顶撞本公子。本公子很生气,突然改变了主意,让你去写,若是写不出好诗好词来,本公子就把你们全部赶出京城。”
“……”
太不讲道理了。洛玲珑真想上去给这个死胖子一巴掌,窦晓晓亦是如此,俩人恐怕还是第一次这么统一战线。
“顾公子,现在还在过年,不必如此为难他人吧。”这时,楼小曼站了出来,在她看来,真正玷污了摘星阁的应该是顾飞衡这个仗势欺人的家伙。
“你是?”顾飞衡看了看来者,是一身着墨青色长裙的姑娘,衣着华贵,必然是京城的大户人家。澄王为陛下胞弟,但是封地在东海处,顾飞衡作为澄王之子,在京城其实权势不大,欺负一下平民百姓还可以,可是一些大户人家他还是不敢随便动的。
“我们小姐是礼部尚书楼书恒之千金。”楼小曼的丫鬟介绍道。
礼部尚书!这可是大官,顾飞衡想了想,惹不起,道,“本公子不过是想,这外地人都想上去写了,应该也有点文采,不想扫大家兴而已。”
顾飞衡马上变了说法,大伙儿只能在心里骂这人不要脸。林牧云更是无语,怎么就招惹到了这种铁头娃?话说回来,这个楼小曼长得倒是挺好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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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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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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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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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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