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就是谁能拿到一张顾爷婚礼的请柬,足够炫耀一年的了。琇書蛧
丛志军和方小婕觉得女儿虽然嫁了个大人物,但是碍于身份地位年龄等等实在相差过于悬殊,也觉得这事不宜声张,还是低调点为好,所以两人的亲戚朋友也没怎么通知,别人问起也都是嘻嘻哈哈一带而过。
但是方小婕真心觉得有点儿亏了,当年单位同事家孩子结婚她掏了多少红包出去啊,现在好不容易轮到自家女儿结婚,居然一毛钱都捞不回来。
婚礼场地就定在泽园,因为准备婚礼,整个泽园一个星期都不对外开放。身为股东的老楚觉得非常肉疼,这一个星期的停业,他损失多少分红啊。但是老沈就大方的多,坚持认为大老板结婚那就该普天同庆啊,泽园不止要停业一个星期,下面一个月都要给客人打个九九折,取长长久久的好彩头。
对于这些事,顾池西完全没有理会过。他现在关注点根本不是婚礼,而是婚礼之后的蜜月要上哪玩。
终于有个时间能不用理会旁人,不用想着看孩子,就带着老婆一起开开心心的过二人世界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张新敲门而入,“顾总,这是宾客名单,请您再次确认。”
顾池西接过名单又看了一遍,“嗯,没什么问题,你拿去给老丛再看看还要不要加谁。”
张新回答:“是。”却站着不走。
顾池西看他一眼,“还有事?”
张新道:“我听说顾行知要回来a城了,顾总不要给他加个席位?”
顾池西挑眉,“行知要回来了?我怎么没听说?”
张新道:“我堂哥说前几天跟他通了电话,确定要回来了。”
顾池西笑笑,张逸白说的,那肯定就是没错了。顾行知这小子躲去f城这几年,到底还是回来了。
“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看他想不想来吧。”顾池西道。
张新回答:“是。”
顾行知是顾雷一位大哥的孙子,那时候顾雷上山下乡被分配去了个边远山区,受到了当地那位大哥的很多照顾,连顾雷跟老婆结婚的婚房都是那位大哥借给他的。后来顾雷回了城里,也经常和那位大哥有书信往来,顾雷办厂缺钱,那位大哥还东拼西凑的借给了顾雷两万块钱大老远的寄了过去。
顾行知小时候村里发大水淹了家里的房子,他爸妈把他一个小孩子挂在树杈上便拼了命去救爷爷,结果两人都出了事,从此便跟爷爷相依为命。顾行知本来不叫这个名字,是他要上学的时候被爷爷送去了城里交给顾雷,顾雷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才把他的名字改了,户口落在了他的户籍下面,成了顾池西名义上的弟弟。
但顾行知很懂事,一直管顾雷叫爷爷,管顾池西叫小叔。顾雷对这个孙子也是特别疼爱的,顾行知在顾家住了十年,顾池西听到顾雷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你这个侄子,绝对不能欺负他。顾行知身体一直不大好,体质虚总生病,后来初中毕业,顾雷为了让这孩子锻炼一下便把他送去了部队当兵,那一年顾池西刚好上大学三年级,顾雷也已经是英雄迟暮,风烛残年。
后来顾池西一直在想,顾雷当年那么执意把顾行知送走,是不是也是为了不让那孩子受到打击。
年少的顾池西聪明,冷静,遇事淡定有分寸,但是年少的顾行知却内向,敏感,不善交际又懦弱。所以顾池西也赞同顾雷的做法,把这孩子送去部队里锻炼一下,起码可以让他变得更坚强。
果然几年后顾行知再回来,就彻底变了个人,还是一样沉默,但是眼神凌厉了很多,做事简洁利落,说话也凝练干脆。当了几年兵之后他没有像同期的莫钦一样考军校当军官,而是回到a城做起了生意,也许是在顾家几年的耳濡目染,再加上有顾池西这棵大树的荫泽,顾行知的公司开的也相当出色。
如果不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些事情迫使他离开a城,现在怕是早就成了a城又一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
丛珊见到顾行知第一面就觉得这人简直就是加强版的张新。整个人看上去比顾池西的骨骼要再大一号,更高,也更结实,皮肤比张新还黑,看来f城的紫外线真是很强。
只穿了一件衬衫,袖子还挽到了胳膊肘,没有打领带,下巴轮廓刚毅有型,胡茬均匀密布,一双眼睛凌厉又冷漠,叫人看着不免有些紧张。这副长相,跟顾池西还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怎么成的一家人呐。
穿成这样就来参加婚礼,还是自家小叔的婚礼......
“行知,这是你婶,丛珊。”
丛珊笑着,有些犹豫要不要伸出手去。
“婶,我是顾行知。”顾行知只是点下头,根本没有要握手的意思。
张逸白抱着小良久过来,嬉皮笑脸的抓着小良久胖乎乎的小白手指着顾行知的黑脸道,“良久,叫哥哥!”
小良久瞪着圆圆的眼睛看了顾行知一眼,默默把头埋进了张逸白的颈窝。
丛珊失笑,偷瞄了一眼身边的顾池西,发现顾池西也是笑得很有内容。
顾行知没理会张逸白欠揍的眼神,继续跟顾池西说话,讲的也都是生意上的事情。丛珊在一边听的觉着无聊,便转身去招呼其他的客人。李燕跟赵然都来了,虽然丛珊的婚礼很简单也没有需要伴娘,两个人还是一起去买了相同的裙子穿上,打扮的美美的自称是丛珊的伴娘。
这伴娘虽然叫起来好听,可细想想也不免带出几分无奈来。大家年纪也都不小了,丛珊连孩子都快一岁了,她们俩还连个男朋友都没呢。
丛珊问李燕,“你跟宋涛还是没进展吗?”
李燕苦笑,“你在a城我俩还能有点交集,你走了,他就连我的短信都不回复了,哪还能有什么进展。”
丛珊叹口气又看看赵然,这姑娘今天自打进了这个婚礼现场就一直处于游离状态,视线一直盯着张新就没移开过。
李燕笑着推推赵然,“别看了,再看也不是你的。”
赵然回过神来,笑笑,“看看还不行吗?反正都不是我的。”
丛珊笑道:“今天来的男士里很多单身的,不如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对了,那边那个跟顾池西说话的,是他的侄子叫顾行知,你们看怎么样?”
李燕看了一眼乐了,“珊珊,那种凶神恶煞一样的你也介绍给我,还是不是亲闺蜜了?”
赵然看了一眼顾行知也说,“感觉他身上有种生人勿进的气场,跟你老公还真是一点都不像啊。”
丛珊笑了,“我也觉得他有点冷,但是顾池西说他很欣赏这个侄子,而且据说他在f城的生意也做得很大,应该是个很厉害的男人。”想了下又补充道,“你不觉得他有点像张新吗?”
李燕拍手道,“对啊,确实有点像张新!”说着便用胳膊捅捅赵然,“你的菜啊,这个比张新有前途。”
赵然却摇头,“不,我觉得他跟张新不一样。”
丛珊问,“哪里不一样了?”
赵然想了下,道:“他身上好像背负着很多事情,感觉有些厌世。而且可能是因为他的身份比张新高,所以没有张新那股隐忍的感觉,更嚣张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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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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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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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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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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