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体会到母亲夹在中间的为难,为了让她心里好受一些,郑皓冬并未完全拒绝。只是头也不回的敷衍了一句:“随便。”
虽然只是一句懒散的话,郑夫人却也心里舒坦了些。
郑皓冬见时间还早,去局里也查不出什么线索,等于浪费时间,于是拐了个弯,朝着故居客栈的方向去了。去看看曲清姝是否还住的习惯。
故居客栈早已褪去了往日的热闹,如今冷清的令人发慎。大门虽敞,却只有曲清姝和阿弄两个人在大堂坐着。
见到郑皓冬,曲清姝便迎了上来。
“还习惯吗?”郑皓冬问。
曲清姝笑了笑:“虽然比不上郑家舒适,但至少有个落脚的地方。”
阿弄笑吟吟的走了过来,道:“郑少爷对我们家小姐真好,反正迟早还是会回到郑家的,早一日,晚一......”
“阿弄!”曲清姝转过头朝阿弄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再继续往下说。阿弄收口,朝后退了一步。曲清姝知道,如今郑家已不会接纳自己,与郑皓冬之间无未来可谈。
曲清姝道:“皓冬哥,以后若没什么事,你不必来客栈看我了。我......挺好的。”曲家的事已让曲清姝心力交瘁,早已无心去谈论感情之事。发生了这么多事,对郑皓冬的情愫虽然有增无减,但如今的局面来看,放开他是对彼此都好。
“你变了。”郑皓冬静静望着曲清姝,真的快要认不出她。
曲清姝垂眸,苦涩一笑:“你也变了。”曾经她整日粘着郑皓冬,生怕被他忽视,日日盼着与他关系更近一步,而郑皓冬不理不睬,忽冷忽热。如今相反,仿佛风水轮流转。
两人的谈话,被突如其来的一声狗吠声打断,只见一个全身泛着黄灰色花点的小土狗朝客栈冲了过来,站在大门口朝着屋里的三人狂叫。
郑皓冬忙将曲清姝挡在了身后,疑惑的望着这只突然冒出来的土狗。
郑皓冬扭过头对曲清姝说道:“你先回房里。”
“你小心点。”曲清姝牵着阿弄,小心翼翼的朝楼梯方向挪去,缓缓上了楼。虽然也担心郑皓冬的安危,但想到他身手不凡,对付一只狗并无压力。自己和阿弄在场反而会添乱。但还是不忘提醒道:“皓冬哥,当心点。”
那狗又狂叫了几声,朝门前跨了两步。
郑皓冬攥着身旁椅子的靠背,做好了迎战的准备。那狗龇牙咧嘴,正要冲过来,突然一旁传出来一个女声,她叫了一声:“阿花!”
那凶神恶煞的狗,如泄了气的球一般,怂了下来。
“阿花,过来。”女声再次响起。
那土狗摇了摇尾巴,转身走向了女子。郑皓冬虽是先闻其声,未见其人,极为好奇的走出了门,想看个究竟。
只见一个上身穿着白色盘扣中袖衫,下身穿着素蓝长裙的女子,正蹲在地上,摸了摸土狗的头。见郑皓冬从客栈里走了出来,她起身道:“实在是抱歉,惊着你了。”
郑皓冬指了指那土狗,问道:“你的狗?”
女子轻笑:“没错。它叫阿花,我养了好几年了。它以前很温顺,不知今天怎么了。”女子说完,将那土狗抱了起来,对郑皓冬说道:“若没伤着你,我就先告辞了。”说完便抱着狗离去。
郑皓冬在青门这么多年,街上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几面之缘。但眼前的这个女子,显然是面生的很。于是郑皓冬问:“你是青门人?”
那女子转过头,答道:“没错。”
“为何从未见过你?”郑皓冬好奇。
女子答:“平日里极少出门。”说完屈膝行了礼便匆匆走了。
这个女子举手投足间,皆是大家闺秀的风范,生的也是眉清目秀,端庄大气的很。郑皓冬实在想不出这到底是谁家的千金,为何青门镇无人提及她。
郑皓冬正苦想着,却见不远处有熟悉的身影缓缓走来。是袁青。
见郑皓冬不时抬着头朝远处遥望,袁青问道:“你在看什么?”
郑皓冬答:“看一个女子。”他还是伸长了脖子,还在朝远处看着。
袁青笑答:“冷漠的郑局长,什么时候对姑娘感兴趣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郑皓冬懒得理会袁青的调侃,也不做解释,只是答道:“一个抱狗的姑娘。”
“抱狗的姑娘?”袁青忙问。
郑皓冬点头,袁青忙说道:“我方才也看见了。”
“白色盘扣衫,蓝色长裙的姑娘?”郑皓冬问。
袁青说:“没错。抱着一只狗,方才从我身边经过,那狗朝着我叫了几声,所以才引起我的注意。”
“那狗也冲你叫了?”郑皓冬皱眉。
“怎么?”袁青嗤笑,猜测了郑皓冬方才定是也遭到了这只狗的挑衅。
“你又没伤着,为何要盯着人家姑娘离去的背影看?”袁青不明刚才的情况,自然也不知道郑皓冬内心所想。
郑皓冬转身回到了客栈,道:“你不觉得奇怪吗?方才那个姑娘,衣着虽简单,但材质上等。她举止韵雅,明显是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姐。”
袁青倒是没有观察的这么仔细,但他知道郑皓冬定是察觉了什么异常。郑皓冬见袁青没有反驳,接着又说:“可是这位富家小姐,为何放着那么多名贵的狗不养,偏偏挑了一只毫不起眼,甚至还有些丑陋凶悍的土狗来养?”
郑皓冬的疑惑确实在理,但袁青答道:“说不定这只狗跟她有故事,有别样的感情也说不定。”
一只狗确实说明不了什么,但是她的那张陌生的脸,令郑皓冬有些好奇。如今这年代,未出阁的女子不便出门的封建老规矩,早就不存在了。而她说自己就是青门人,更让人觉得奇怪。青门的大户人家,便只有那么几户,她究竟是谁家的女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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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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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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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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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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