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青忙凑了上去:“那这个江奕昌到底怎么不争气了?”
掌柜抬头扫了一眼周遭,见四下无人,才在袁青耳边说道:“听说他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江家在这地带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户,虽然后来败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江老先生是好人,听说不少人领过他的恩,便没人把江奕昌那些事拿出来说。”
袁青蹙眉,便将寻母的事情对掌柜说了个清楚。叹息道:“不瞒你说,我总觉得江老先生认识我母亲。”
“你母亲贵姓?”
袁青答:“姓陈!二十几年前也是徽州一带的大户人家。”
“陈?”掌柜摇头:“这一带,倒没听说过姓陈的大户人家。”
“那袁呢?姓袁的呢?”袁青接着问。
掌柜的摇头:“不清楚!这二十几年的事,我不清楚也实属正常。我搬到这镇上也才十几年。”掌柜招了招手,示意袁青再靠近些:“实话跟你说,这镇很邪门,据说二十几年前发生了一件大事,怪诡异的!”
“什么大事?你快说!”
掌柜咽了咽口水,低声道:“听说二十几年前一个晚上,镇上的不少孩童忽然间就失踪了。后来全镇的人到处寻找。在后山的山腰上发现了一颗大树。孩子们被齐刷刷的吊死在那棵大树上,那树极大,孩子们爬上去都困难,自然不可能自杀。那十几具孩子的尸体被抬回来后,镇上就炸了锅。”
袁青双瞳瞪大,尖呼道:“十几个孩子,一夜之间全部被吊死在一棵树上?”
“可不是嘛,都一样得死相狰狞,舌头伸长。绳子打的结也都是一模一样。”
“报官了吗?抓到凶手了吗?”袁青语气愤愤。
掌柜摆手:“报官有何用?还不是不了了之。众人都传,这是鬼母索命。这些孩子都被鬼母带走了!警署也就这样结了案。”
“荒唐!”袁青拍案,怒道:“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就是因为那群迂腐的人散布谣言,这群孩子才死的不明不白。”
掌柜匆忙捂住袁青的嘴,神秘兮兮道:“话别说这么早,你难道忘记每天晚上听到的鬼娃童谣啦?镇上的人都说,是那些枉死的孩子回来了!”袁青一怔,头皮一阵发麻。他虽觉得灵异,但到底不相信是什么鬼娃。掌柜见袁青脸色有些难看,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袁青回到了客房中,满心郁闷,实在觉得荒唐可笑。
古镇的夜,如同被一张乌黑密网覆盖着,戾气重且雾霾深,星星点点的灯火在风中扑闪,古宅房檐高凸的菱角,被折射出一道邪影,如同脊兽的齿,张牙舞爪的想要吞噬着什么,显得更灵异阴森!
多雨时节,实在令人压抑,到处泛着湿气,晾干的衣衫似乎也有粘乎的感觉。
袁青将湿透的鞋换了下来,换上了桌案上那双金丝镶边的绣鞋。黑绣鞋样式老旧,男女皆可穿,鞋子略大不合脚,穿上倒也舒适。袁青准备到镇上转一圈,盼着买双合适的鞋来穿。
刚绕了东街,见迎面而来了一个男孩,七岁左右,脸上有一块暗红的胎记。男孩死死地盯着袁青脚上的黑绣鞋,瞳孔瞪大,万分惊恐的神情。男孩只顾盯着袁青脚上的鞋,“砰”一声撞翻了墙角的木梯,人与木梯轰然倒地。袁青大惊,匆忙上前来扶,男孩如见鬼般,连滚带爬的仓惶而逃。
袁青低头来望自己的鞋,心里顿时毛悚起来。
鞋!这双鞋到底怎么了?
袁青苦思,总觉得这双鞋貌似哪里见过。
“黑绣鞋?”袁青喃喃重复着,猛然大悟:“江奕昌!”第一次拜访江老先生时,江奕昌就穿着一双同自己脚上,一模一样的金丝镶边黑绣鞋。
可是,穿着同样式的鞋,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江奕昌脚上的那双黑绣鞋,又是从哪来的呢?
这个男孩,为何见到这双黑绣鞋如此惊恐呢?
江老先生临终之前,口中为何塞着一只鞋呢?
而采芙,又为何捧着这双黑绣鞋满街乱窜呢?
袁青满脑间的疑惑,但确定的是:这些疑惑必有关联,绝不是逢巧!绝不是!
绕了一圈,袁青本想回客栈。终究未能忍住疑惑,转身进了茶楼。刘老板伏在柜案上查账,见袁青进店,招呼道:“小少爷请坐,想喝什么茶?”
“来壶店里最好的茶。”刘老板使唤着唯一的小二沏茶,自己又埋头继续查账。
袁青凑近道:“刘老板,可否跟您打听一件事呢?”刘老板性情温和,与袁青又有几面之缘,自然答道:“小少爷尽管问。”袁青大喜,指了指脚上的黑绣鞋,焦急问道:“请问这双鞋,是采芙哪里得来的?”
刘老板扫了一眼袁青的脚,不由想起那日采芙送鞋的情景,如实答道:“这鞋是亡妻生前做的。”袁青大悟,又问:“那除了我之外,还有谁有这一模一样的黑绣鞋呢?”
“这个就难说了!”刘老板叹息:“亡妻生前一直在做绣鞋补贴家用。这买鞋的人不少,我也没法一一跟你说!”袁青察觉自己失了礼,故不再多问。喝了茶又回到了对面二楼的客房中。站于二楼,瞭望这江南水乡,撇开了阴森戾气,处处皆是古香美景。
促狭的街道人群涌动,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人群突然蹿出了一个人影,引起了袁青的注意。只见方才那个胎记男孩缓缓路过了茶楼,在门前徘徊了许久,突然朝着二楼厢房的雕花窗里扔了颗石子,随即疾步跑开。原本以为是孩童淘气祸害人,谁知一刻钟的工夫,采芙便匆匆忙忙出了厢房,神秘兮兮的在茶楼前左顾右盼,见无人注意自己,这才安心的朝着胎记男孩离开的方向跟了去。wWW.ΧìǔΜЬ.CǒΜ
袁青惊愕!莫非刚刚那颗石子,只是两人相约见面的信号?于是匆匆下了楼,朝着两人的方向也悄悄跟了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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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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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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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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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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