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是不想被人发现,本来已经化出数倍的官偶又变回了原本红脸蛋,弯眼睛的可笑模样,仲公盯着方脸男人看了半晌,叹了口气,向身后挥了挥手,身后走出几名身体健壮的庄稼汉子。
仲公随手指了一个汉子:“怕是等不到十五了,等等你去同大牛说一声,让他将那女人也带过来。我们一起去月沉谷。”被指名的汉子应和着便跑出了门,留下几个按照仲公的吩咐将大豪和十安架了起来,大豪没有十安高,偏偏又与十安捆在一起,腿一下离了地,两条狗腿悬在空中四处扫荡,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仲公拄着拐杖,佝偻着背走到先前那个方脸汉子那里,他拍了拍汉子的肩膀,念经似的反复说道:“起来了,别睡了,你媳妇还在家里等着你呢。”
那汉子真就如大梦初醒,揉了揉惺忪的眼,问道:“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仲公不可置否,同汉子交代了几句后,汉子一脸迷茫了出去,只留下大豪一脸惊愕。
他是亲眼所见那个女官偶将汉子的魂给吃了,可为何这人却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大豪看着这一切背脊冷汗直冒,心想:如果自己如果折再找个破地方的话,哪怕变成厉鬼也要去找浮生算账。架他与十安的两个壮汉像是司空见惯,二人齐喝一声。将十安与大豪架到了手臂上,往外抬。
门外正是艳阳高照,正午时分,十安见这个架势也担忧了起来,将脖子拉得老长,十分没眼色的凑到大豪耳边说悄悄话:“大豪哥,如果他们等等真把我们了那可咋办,你就不要管浸轮回盘了,保命要紧啊!”
大豪表面上龇牙勉强出一个微笑,心里锣鼓喧天。
狗贱虽有天收,但大豪的命显然没有决绝于此,两个汉子既要抬大豪和十安,又要照顾仲公这个老人家,一点路磨磨蹭蹭走了半个时辰,刚好撞见了急吼吼向这边赶来的浮生与颜渊。
“嗷呜——”大豪仰天一声长啸,泪洒长空,天可怜见,天可怜见!
颜渊身形一闪,点脚已跃到两个汉子身后,点了他们的定身穴,两个汉子被点了穴,当即手一垂,大豪和十安一屁股跌倒了地上。浮生纸扇一陈,笑眯眯的挡在了拔腿要跑的里长身前,她本就比寻常女子身形要高,如今化作男儿身后仲公只堪堪到她的腹前——
“里长,别跑了。”浮生将眼珠子乱颤的里长拨溜到一边,敛了笑容:“如果你们一直这样,所有人只有死路一条。”
穷山恶水多刁民,可再刁之人也怕一个“死”字,里长脸上的褶皱又深了几分,和午门村的沟壑一般,他像一个矮胖的石墩一样与几人对峙片刻,终于泄了气,随地寻了个石头坐了下来,说道:“这一切都说来话长……”
午门村立于四山之中,交界于两国夹缝,既是遗世独立的世外桃源,也是被人遗忘的孤村。
正是因为讨了面背都是大山的巧,此地易守难攻,若是没有熟门的人带路,外人压根进不来,午门村的人得益于这点,加之与世隔绝从不与外人联姻,饶是外面烽火连天,午门村依旧祥和,男耕女织,邻里和睦,最盛之时甚至达到了万人。
这一切,起于丁家出了个探花郎。
探花郎丁莫云年少有为,十年寒窗,一朝高中,又恰得翰林院大学士青睐,欲将独女许配给她,如今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时,丁家父母本都是农作出生,前些年又在田中摔断了腿,家里终于有了件喜事,一时好不扬眉吐气,村子里的人纷纷奔走相告,其中也不乏眼红之人。首当其冲的,便是当时的里长女婿顾三,顾三本是一个混不吝的泼皮无赖,仗着自己有些偷鸡摸狗的本事便骗了上一任里长家的闺女,霸了做妻。可惜闺女嫁过去后一直饱受顾三欺凌,最后被人发现撞死在了月沉谷的那棵大树上。里长身子弱,又是个性子温软的人,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也跟着闺女去了。而顾三,顺理成章的占了里长家的财产,还当上了里长,本也是一件风光的事,却被丁莫云抢了风头,一时气不过,便去找丁莫云的父母。
顾三臭名昭彰,丁莫云的父母本想着将他赶出去,却心想着自己如今已经是探花郎的父母,就勉为其难的将顾三迎进门,却不想刚刚踏进门,顾三就哭天抢地的跪在了地上,活像死了亲爹,他攥着丁莫云父母的裤脚,嚎丧道:“大哥大姐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可是苦了我们这些村子里的村民了。”
明明是大喜之日,却被人嚎这一嗓子,丁父忙将门关起来,问道此话怎讲。
只见那顾三一抹眼泪,情真意切道:“莫云寒窗十年,高中探花郎,本是件欢天喜地的大事,可也等于是将我们午门村送上了绝路,大哥不知,如今外面兵荒马乱,兵匪头子举面旗就要造反,唯有这午门村还剩几分太平,可如今莫云高中,站的便是那风口浪尖上,外人稍一打听,就知道养他的午门村是个什么地方,大哥凭着良心说,日后这午门村可还有会有风平浪静的日子?”
“就算旁人知道了我们午门村,没有熟人带路,他们也进不来啊。”丁母说完这句话后神色一凝,陌生人是进不来的,可若这个旁人如果是午门村土生土长的丁莫云,那这一切就不好说了。
丁父祖祖辈辈都长在午门,可顾三话已至此,他也无力反驳,沉着片刻,说道:“莫云与那姑娘都是达礼的人,知道我的腿脚不便,就自个在城中操办了婚事,忙活完了一切想着带姑娘来看看我们,敬一杯媳妇茶,我本想着让他二人在城中单独过日子,我和他娘就在这村子里了却残生,如今既然乡民们不信任他,那我和他娘就等他们到了一起走,离开午门村。”
顾三本就是这个意思,他好不容易当上了里长,本想着终于可以在乡里横行,却不想上头出一个探花郎,若是日后被他拿捏住了扒了他的里长身份,那才是前功尽弃了,只有趁着这个时候让他们全家都离开午门村,也好绝了顾三的后顾之忧。
顾三与丁父扯了一顿家长里短,正心满意足准备走的时候,就听见身后传来欣喜的一声:“爹、娘!”
来人身穿红色直裰长服,腰间扎条金丝珠纹带,面如傅粉,年轻俊俏,而他身旁的女子低挽发髻,娥眉淡扫,清秀如水,一身红色长锦服,露出长白脖颈,耳上缀着水珠大小的翡翠,衬得她更加气质如兰,亭亭玉立。正是新贵探花郎与他的娇妻子仪。ωωω.χΙυΜЬ.Cǒm
顾三看的痴愣了。
午门村并非没有容貌姣好的女子,无非是浓眉大眼,杏脸桃腮,好看是好看,却是那种俗艳艳的好看,套上大红大绿的袄子,站那便是生机勃勃,毫无半分让人怜惜的欲望。
丁莫云离家早,不知他进京赶考时顾三所造的孽,加上顾三生的眉目清秀,看着也是人模狗样,与爹娘寒暄片刻后便冲顾三拱了拱手:“这位是?”
顾三收了视线,微笑回礼:“顾三,午门村里长。”
子仪也微微颔首,依偎在夫君身旁娇羞如花,一颦一语好似一把火,彻底烧透了顾三的心。
大概是天助顾三,在家中歇了两日便有人来送信,急召丁莫云回京,新婚燕尔难舍难分,可偏偏来人只有一匹快马,子仪大家闺秀,自是骑不得马的,两人商讨之下决定由丁莫云快马加鞭赶回京中,再派一顶软轿接她与父母二人。
子仪应和着,目送夫君离去,却在丁莫云出走的当晚,出事了。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会去月沉谷,谷中一弯谷水,每当月牙升起,河谷中便会照出一轮明月,好似明晃晃的月亮沉在了里面一样。等到次日,几个顽童去谷里边捉蛐蛐时,却见河中一片殷红,凑近了一看,竟是丁家新抱娘,身上衣服被扒得精光,一双美目睁的椭圆,几名顽童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当即寻了大人来,几番周折,等尸体被捞上来时已经僵硬的像块板——死透气了。
死人不稀奇,偏偏死的是个朝廷命官之女,还是探花郎的新妇,丁莫云当即放下了所有事情,带人连夜赶了回来,抱着子仪的身体哭了好几天,显些将眼睛都哭瞎了,可是没用,仵作将月沉谷翻了个底朝天,只说子仪是被人推到河里溺死的。子仪死的时候光着身子,明显是被人辱了身子,但是碍于大学士的名声谁也没敢说出口。直到顾三跳出来,声音不大却又恰好能让人听见:“这事可真奇怪,探花郎明明是昨日午时走的,可我昨日起夜,却又看见了探花郎在王氏门前转悠……”
“你,你血口喷人!”王氏羞的脸颊通红,她与丁莫云本是青梅竹马,直到后来丁莫云决意进京赶考,她才嫁了旁人,刚好了没两年,男人就死了,这次丁莫云回午门村就有人嚼她耳根子,说她当初瞎了眼,活该寡妇命,都说寡妇门前多是非,王氏前些日子连门都没敢出。
顾三的话像是吹起了一阵火,当即有人回应道:“我昨晚好像也看见了,丁莫云好像一直在徘徊在王氏的门前呢。”
“你别说,我昨晚喝了点酒,回家就晚了些,好像也看见莫云了,本来还想同他打招呼,可他看了我就像撞了鬼,拔腿就跑。”
一时间,人群中议论纷纷,就连抱着子仪哭的肝肠寸断的丁莫云,在众人眼中都成了作戏,好不虚伪。
被指派前来断案的官吏也很是为难,问丁莫云有什么要说的,丁莫云冷笑一声,环顾四周,道:“心如死灰,无话可说。”当即就拔了一个兵的剑,自刎了。
短短一年,月沉谷就挂了三条命案。
而更蹊跷的,就是一个月之后,王氏被人发现吊死在月沉谷,也就是先前里长的女儿撞死的那棵树上。
她一身凤霞嫁衣,顶着红盖,脸上的粉涂的刷白,大红的胭脂抹在嘴唇上,像是喝了血,一双眼睛往外凸出,显得十分狰狞可怖。
王氏一死,有关于她的传言甚嚣云上,说自被众人拆穿了她淫荡的本性后,每天晚上都有男人去敲她家的门,起先王氏还矜持一下,后来直接夜不闭户,哪个男人都能进去。众人只当她是想嫁人想疯了,才会穿着红嫁衣上吊,王氏成了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顾三一日酒足饭饱后提着酒壶回家,提到她时促狭一笑,同身边人意味深长的说道:“她呀,下贱呗……”
像是有一极细又极锋利的线,将正同身边人夸夸其谈的男人脖颈割了下来,顾三明明还维持着脸上的笑意,却在瞬间血溅三尺,头颅“哐当”一声的掉了地。
与他吃酒的人也是醉意熏熏,听到动静扭了头去看他:“说的好像你试过……”男人的脸上被泼了腥臭的血,酒瞬间醒了三分,瞪了迷茫的眼看清身旁的人后,顿时一声惨叫,连滚带爬的往前跑,刚跑出几步,就听见身后一阵“嚓嚓”声,像是有人在啃食什么东西一样,意犹未尽的同时带了些酣畅,男人忍不住回头看,只见那日吊死树上的王氏正掀了盖头将那断了头的尸体的手往嘴里送,那张盖头下的脸甚至还维持着那日吊死的模样,眼珠凸出,脸上长满黑黄色的尸斑,一张血盆大口正“咯吱咯吱”的咬着手。
大豪最是听不得这类鬼故事,蜷缩了扫帚似的狗尾巴钻到浮生身后,一张尖嘴猴腮的狗脸穿过浮生的咯吱窝,露了个尖嘴出来。浮生坐在颜渊身边,他像是担心她怕,故意往她身旁靠了靠,将手担在她的肩上。
其实浮生是不怕的,在场的所有人,除了大豪原形毕露,就连十安,除了皱眉看了一眼她与颜渊,似乎在思考二人的关系之外,没有一个人是怕的。
仲公说的乏了,头倚在拐杖上:“自那以后,经常有人说见着鬼在月沉谷游荡,可有人说那女鬼不是王氏,是丁家的子仪,也有人说是顾三的妻子,说来说去,人死了一堆,村子也被搅合的鸡犬不宁,等里长到了我手里时,这个村里已经不复往年,村子里只剩了千余人。那时我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一心要将这陈年旧案重新翻出来查明真相,好让那三人尘归尘,土归土。顾三是第一个被女鬼杀死的人,说不准又是当年的知情人,我便寻摸去了他家,他死的早,又无儿无女,从他老丈人那得来的屋田早早被他败光了,只剩一间茅草屋,我在屋里翻找了许久,终于让我找到一个线索……”仲三说到这,激动的有些哽咽,十安温顺的拍了拍他的背,仲三捋直了气继续说道:“我在顾三家的床底翻到了子仪的耳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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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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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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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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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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