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宋砚瞥了她一眼:“距离约定没多少日子,还不把心思放在该放的地方,多给自己留点筹码。”
他把话说的很抽象,所以无所谓罗焕然在场。
罗焕然果然听得云里雾里。
但王墨却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是想让她把心思用在做正事上面,多累积一些财富和人脉,好不至于在他离开之后势单力薄无依无靠。xǐυmь.℃òm
这是宋砚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和她表明态度。
要知道上次睡前夜谈,王墨几乎都要说出口,自己今后想要追随他的打算。
继续做表面上的夫妻也好,恢复成朋友伙伴也好,王墨都不在乎,这些都只是形式。
重要的是,她觉得和宋砚在一起挺安心自在的,这个男人有能力又有品格,而且事实证明,涉及到金手指的一切反常他都可以帮自己保守秘密,并且丝毫没有觊觎之心。
一个可以放心信任的人,对王墨来说是难能可贵。
除此以外,他还是书后期的boss,很可能是这本书里不受主线影响的高级角色,跟着他可比自己单打独斗强多了。
而且宋家的氛围真的不赖,宋老太和琼落都是她喜欢的人。
可是被宋砚打断了。
那次王墨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可是今天,听了他一番话,王墨明白他的意思了。
还是希望在约定时间到之后和她划清界限,桥归桥路归路。
失望是有的,还夹杂着没被对方同等重视的难堪。
她要跟着宋砚,归根结底是信任欣赏这个人,其次才是宋家的氛围,以及宋砚的势力给自己带来的种种好处。
而宋砚要抛开她,表面上是要遵守约定,说到底,还是因为在他眼里她可有可无。
所有重要的东西,都不会被轻易放弃,能被割舍的都是不重要的。
可笑她前几日还被辟邪珠感动了,觉得自己是对他来说重要的人。
当然她还察觉到另一种可能……宋砚认为之后的事情是有风险,所以不想邀请她一起,怕连累她。
可是,就算他要做的事很危险,只要她愿意一起面对,那么再苦再难都不成问题,而不是问都没问过她,就以安全为由推开。
王墨换了各种角度解读,越想越不是滋味,越想越觉得胸中窒闷。
她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一路顺遂,研究生毕业后就去到一家上市公司,很快就升职成为一个部门的小骨干。
如果不是穿到这本书里,现在或许早就升职加薪,恋爱成家,幸福美满的过着小日子。
王墨事业、家庭皆圆满,自信昂扬,待人真诚,她有着自己的骄傲和坚持,从来不屑于企求那些高高在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东西。
就像那八个字——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只要自己足够优秀,那些优秀的同类都会不请自来。
可是在异世,这一套在宋砚面前行不通了。
这几个月间,相信宋砚已经看得见她的能力和才华,他应该清楚,她不是一无是处的花瓶,追随他绝不会拖他后腿,反而是双赢。
但还是固执地坚持一年之约,分道扬镳。
算了,宋砚不稀罕,她何必要腆着脸强求呢?
她就不相信靠自己的能力,没办法在这本书站稳脚跟。
王墨沉默了片刻,倔强的回应:“知道了。”
目光依依不舍地看了眼小鹦鹉,收回,转身往实验室方向走去。
宋砚态度虽然冷情,但他并没有说错,她得趁着这段时间不遗余力的提升自己,制药也好,做生意也好,都要给以后立世准备更多的筹码。
养宠物什么的,都是无关生计的小事,等以后事业有成的时候再说。
小院里,气氛一阵诡异的安静。
宋琼落和罗焕然,目睹王墨一声不吭的离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不约而同的又看向宋砚。
“宋大哥,”罗焕然咽了口口水,“要不,这只鸟你别带走了,还是养在我这里,我看大嫂挺喜欢它的,偶尔进出也能瞧见……”
宋砚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不好。”
转身就出门了。
罗焕然脸色发白,指着自己,转身问宋琼落:“琼落,我怎么觉得宋大哥好像在生我的气一样?”
宋琼落认真打量了他一眼,“我大哥为什么要生你的气,难不成你做了什么亏心事。”
罗焕然挠了挠头:“这也正是我困惑之处,我这几日一直是兢兢业业的在酒楼里忙活,贾掌柜实在看不下去,今日让我早点回来歇息。”
“难道是这只鹦鹉惹恼了我大哥。”宋琼落推测:“可是不应该啊,以前在村里,我大哥每日都有去北山练功的习惯,有一次我亲眼见他救回一只戴菊鸟,如果不喜欢鸟,就不会出手救回来。”
罗焕然狐疑道:“难不成他只喜欢戴菊鸟,不喜欢鹦鹉?”
宋琼落白他一眼,“怎么可能,我大哥才没那么无聊,我看是你想多了,他为什么要生你的气,理由?”
罗焕然说不出理由,只是煎熬地说:“以前他对我总是和颜悦色,就算有事离开也会朝我轻点点头,偶尔还会叮嘱两句。”
他失落地蹲下身,抱着膝盖:“可是刚才的眼神,冷得像是我犯了什么错一样。”
“不至于不至于。”宋琼落看他好似不像在开玩笑,倒是真的大受打击的样子,一改方才的不以为然,安慰道:“应该是因为大嫂,你没瞧见他们两个人闹别扭,大嫂都生气走了,所以他脸色才难看,明天就好了。”
罗焕然眼睛一亮:“真的?”
宋琼落重重点头:“当然!我大哥那个人虽然凶,但他每次凶都是有理由,绝不会无缘无故对你怎么样,你又没做错事,怎么可能针对你。”
“也是噢。”罗焕然面色稍霁,然后腼腆的解释:“你可能不知道,我对宋大哥有多崇拜,有多在意他对我的看法,我早就打算好了,以后宋大哥去哪我就跟着他去哪,如果他对我生了成见,就不会再让我跟着他了……对了,宋大哥以后会不会去京城,我看他学识非一般水准,恐怕志不在此地,不知道那时候我可否跟随他,哪怕做个书童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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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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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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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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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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