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墨眼中惊愕一闪。
铁刀战书。
原著里没有这个剧情。
她下意识看向江鸿渊。
他站在那里,挑衅地盯着宋砚,微抬的下巴不失自信与傲气,浑身上下散发出滚滚战意,就好似立马就要与宋砚来个生死对决似的。
江鸿渊选择下铁刀战书,这种极端的做法,很是出乎了王墨的意料。
在原著里,江鸿渊是红叶村极为强大的存在,一身强劲的实力让他拥有张狂的资本,尽管如此,他也从没有主动向谁家下过铁刀战书。
因为他不需要。
村里但凡有哪个男子多看了王心柔一眼,或是私下与王心柔多说了几句话。
江鸿渊只需挑个时机偶遇,出手将那人教训一顿,有时只是不痛不痒的给一句警告,凭借着身为男主强大的威慑力,就足够让其胆寒,彻底将对方吓怂。
换言之,整个红叶村,并没有让江鸿渊痛恶到恨不得消失的对手出现。
所以,原著里对于铁刀战书的描写,往往出现在那些不紧要的配角身上,三言两语带过,让王墨觉得不那么真实。
现在,江鸿渊竟然要给宋砚下铁刀战书!
王墨只震惊了一瞬,便了然地笑了。
剧情现在已经整体偏移,按照男主的人设,他的确做的出这样的事情。
她和宋砚,眼下都成了男主的心头刺,就算比试的那天哑忍,几日之后,仍是提出挑战,这一次,他是打算彻底将眼中钉拔除。
“天哪!江鸿渊要给宋家下铁刀战书!”
一个挑水浇菜路过的村民,恰好听见了里正几人的议论,当场色变。
连水桶都不要了,扔下扁担,飞奔往村另一头,沿路把这个惊天消息通知各家各户。
不一会儿,村头村尾全知道了。
陆陆续续有人跑过来看热闹。
宋家兄妹俩都是外来户,对铁刀战书的由来,一无所知。
看到在场的人,望过来的目光皆是充满同情,宋砚心里隐隐便有了猜测。
望向里正,神态淡定地问:“如何比试。”
江鸿渊冷笑,笑容里满是残酷意味:“后天是狩猎节,我要与你比试打猎。”
“打猎?”宋砚眼底转过思量,问里正:“他擅长此道,我为何要与他比试打猎。”
话落下,里正和旁边的几位族长都苦笑了。
几人面面相觑,都是一言难尽的表情,没有人回答他。
王怀德是几人里对王墨夫妇印象最好的,忍不住走上前,对江鸿渊说:“江家老大,我看还是算了吧,宋家不像你家三个儿子,宋家只有两兄妹,大郎是宋老太唯一的独苗苗,他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你一个常年打猎的猎户,怎么能向他下战书,摆明了他家是必输无疑啊。”
江鸿渊并没有给王家的老族长面子,冷着脸说:“狩猎节是全民比试,他宋砚有何比不得?再者,我家和宋家的仇怨,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说白了,这村里有我家没他家,下铁刀战书,合情合理。”
张家和刘家的族长见状,也都走了过来。
尽管知道希望渺茫,面子上还是要劝一劝。
“话是这么说,可这么比试很不公平,你浑身是力气,又是经常与豺狼虎豹打交道的人,宋大郎拿什么和你比?”
江鸿渊神色满满的不耐烦和桀骜不驯,皱眉打断:“几位族长不要在这里与我说谁强谁弱,更不要和我说什么公平道义,既然祖上定了这么个规矩,那么,我今日请了铁刀,这战书就下得,几位都是村里的老人,难不成今日要当着众人面坏了规矩?”
一句话落下,成功堵住几位族长和里正的嘴。
江鸿渊挑衅地看向宋砚,“怎么,要做缩头乌龟了?”
宋砚并不搭理他,而是面向里正,淡淡道,“所以这一场比试,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哎!”里正叹气,“是的,这一次,宋大郎你恐怕是真要和江老大比试了。”
“知道了。”宋砚点点头。
在众目睽睽之下,提步走到王墨身边,“不是想和琼落去县里,我随你们一起去。”
王墨微微一笑,“好。”
众人:“……”
天哪,铁刀战书这么大的事,生死攸关,宋大郎怎么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就要走?
而且他还有心思去县里转?
至少得打听一下比试的规则,胜负该如何论,输了又待如何吧。
宋大郎莫不是……被吓傻了?
被晾在一旁的江鸿渊,脸色铁青,一股无名怒火在心里直翻涌。
宋砚的再三忽视,让他恼羞成怒。
这个男人,总是在他面前表现的高人一等,这让江鸿渊的心情,极度不爽,面色阴婺到极点。
直接将那柄铁刀拿出,指着宋砚冷冷宣战:“铁刀战书是祖祖辈辈的规矩,我请了铁刀,向你下战书,你只能别无选择的应战,若输了,我要你们一家人滚出红叶村,永生不得踏入这里半步!”琇書網
宋砚无波的眼眸,突然划过一丝冷意,像刀锋出鞘般锐利,转头看向江鸿渊:“好,我应战。”
“大哥!”宋琼落满身的热血被点燃,握着拳说:“我要和大哥并肩应战!”
“我也去。”王墨眼角边飞扬起自信:“我相信我们会赢。”
虽然不了解宋砚的实力到底到了哪一步,但是,她对这个人有一股莫名的自信。
围观群众:“……”
里正实在看不过眼,走上前来,苦口婆心道:“哎呀,你们简直是胡闹,江家老大下了铁刀战书,你们不在这里说清楚输赢的赌注,怎么就急着要走?”
大家才反应过来,宋砚还没有说出自己这边的赌注。
围观群众都是不看好。
“其实,说了也是白说,他根本就赢不了啊。”
“江家老大,天生的打猎好手,每年都是狩猎节第一名,谁还能比得过他了。”
“我看宋家这回呀,是要灰溜溜搬走了。”
宋砚根本不在意那些一致唱衰的声音,朝着里正漫不经心点点头,就要启唇。
“等等。”
宋琼落突然上前,扯着他的胳膊,将他拉开几米远。
她给王墨打了个眼色,然后在宋砚耳边嘀嘀咕咕一阵子。
王墨就趁机上前说:“我们家的要求很简单,若是江家老大输了,我们也不要他们家搬走,更不要他的胳膊腿,我们只要江家老大去刘宝珠家提亲,把刘宝珠娶回来做平妻。”
按规矩,两方可以随心所欲提要求,哪怕是听起来不可思议,只要一方输了,那么便必须办到。
毕竟是下了铁刀战书,连生死都不论,更遑论其他代价,这是数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事情。
若反悔抵赖,不但要被逐出族里,还会被村民齐齐鄙视排挤,这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孤家寡人的生活在村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随着王墨话音落下,全场诡异地静谧了片刻。
然后陡然响起一阵喧嚣的议论。
“哦天,有戏可看。”
“阿墨高明啊!”
“想看江老大娶刘宝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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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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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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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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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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