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七十四章 看守所遭劫
  方天戟深觉此处奇怪,一时间却想不通为什么。等到他回过神来,碗里的肉已叫十得偷得差不多了。他索性放下碗筷,等十得再吃几口,将人拎起往警局看守所去了。

  看守所就在警局后方,两座房子只隔着一条窄巷,有警察轮班看守,十分安全。m.χIùmЬ.CǒM

  马金就被安排在此。

  直到见到马金,十得才恍然醒悟,晓得方天戟来此地的目的。

  她竟差点忘了马金极有可能是这起案件唯一目击证人。

  马金的疯症尚未好,仍旧痴痴傻傻的,偶尔发发疯,用脑袋哐哐哐撞墙,或者说一些耸人听闻的怪话。他最终被五花大绑,固定在床上,嘴里还被塞了布团,以防他咬到舌头。

  这副惨相叫人于心不忍,十得叫人给他松了绑,马金立刻逃窜到墙角,缩成一团。

  马金眼下的情形显然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十得摇头,又为他布了几针,吩咐看守的警察喂他一些汤药。

  鬼门十三针神奇之处在于能在短时间内让人神智清明,虽疯癫难治,但对于马金这种尚未病入膏肓之人来说到还有些疗效。

  两人在看守所里等了一会儿,喂马金吃了药,见他渐渐不再那么抗拒了,便尝试着同他说话。

  话说得不多,十得只轻轻唤他:“马金,马金?你记得你是谁吗?”

  如此重复十多次,十得耐性全无,正欲转身时,马金那只脏兮兮的手忽然擒住了她的胳膊。

  方天戟一惊,正要起身阻止,却被十得拦了下来。

  十得垂首,与马金那双乌黑的眸子对视。黑洞洞的眼睛里渐渐有了亮光,马金喉结微动,口腔里发出喑哑的声音,怯懦的问她:“你……找我?”

  腥臭味在马金嘴唇一张一翕间扑面而来,十得微微皱眉,用手轻轻抚摸马金成结的头发,用极低的声音回答:“对,我找你。”

  马金猛然一愣,不可置信的紧盯着十得,目光从她的额头蔓延,一路往下,滑过她的鼻尖、脸颊、嘴唇和系了红绳的脖子,再往下,一路到了她的胸口。

  只一瞬间,马金立即垂下头去,又疯了起来,口中呜咽不清,伸长了手便要去抓她。

  十得跳将起来,忙离这个疯子远一些。

  “没事吧?”方天戟将人拉到身后护着,语气里难掩担心。

  “没事……”十得眉峰紧皱,一只手紧紧拽着方天戟的衣袖,拽得越来越紧。

  方天戟刚有所察觉,便听到了十得的声音。

  她说:“方天戟,马金好像……不疯。”

  ……

  马金再度发疯,疯症未愈,暂时留在看守所静待观察。

  这期间,除了马老爹来看望过一回,再没有人前来。假使马金真的不疯,恐怕此刻也离疯不远了。因此方天戟对十得那句话不甚明白。

  什么叫做马金不疯?

  他若不疯,如何能忍受同村乡亲,骨肉血亲对自己的折辱?如何能让自己活得连狗也不如?

  关键是,他为什么不疯?

  方天戟怔仲半晌,忽然明白了。

  一晃又是一日,东城门外寂寥寥,风凄凄。杂草布满了山道,一大团一大团簇拥着挤到路面上来,又被人踩翻在地,陷进泥土地里。

  不远处山峦耸立,云层渐矮,仿若天边。天边有一座土地庙,很久无人踏足。庙旁边有座宅子,青瓦圆木,屋后墙面破了个洞,用黄泥填补过。屋前有方院子,不大,桌椅俱全。

  这便是来宁家。

  入夜,黑影一闪而入,在无名牌前驻足半晌,径直上了二楼。

  十得未归,二楼无人,整个家里毫无生气。黑影推开十得的房门,在床边梳妆柜里翻翻找找,寻得一件平常物,蹑手蹑脚的下了楼。临走,他在无名牌底下放上字条,退出了小院。

  ……

  一大早十得被方天戟从被窝里拎出来,将人丢进车里,很快到了警局。

  方天戟接到电话报警,昨天夜里看守所闯进一名黑衣男子,捉走马金未遂,与警局警员缠斗后负伤逃走,现下已经着人去追了。

  这个消息方天戟清早才知道,打来大帅府的电话被昨夜晚归醉酒的大帅掐断,警局那端还被狠狠批了一顿。

  熊鹤想要方天戟接替李副官的位置,自然对那些于方天戟有羁绊的东西感到恼火。

  只是如此一来,两人赶到警局时黄花菜早已凉得透透的了。

  马金因为疯,事发时痴痴傻傻,误打乱撞,居然未收什么伤。却是阿夏与董九五不容乐观,两人手臂遭贼人一左一右割了一刀,在医院止血不住,现在虚弱得很。

  “怎么又是董九五?”十得皱眉:“他怎么像个瘟神似的,哪儿哪儿都有他。”

  “你们不知,他昨夜与阿夏讨论案情,约摸亥时三刻起身回去,他的脚还没迈出警局,那贼人就进来了!”路人甲急匆匆回答,带着些汤饭就要去医院看望阿夏。

  十得一把拽住他,要他讲事情来龙去脉交代清楚才放他去。

  路人甲无奈,粗略将夜里的事说与他们二人听。

  原是昨天方天戟与十得回到大帅府后不多久,董九五就带着于家娘子来了,二人和阿夏说起了七年前盗金案不被提及的细节,说得差不多了,时辰也晚了。两人刚准备回去,就听见警局后边的看守所里传来枪声,打了起来。

  于家娘子被安置在警局办公室里,董九五责跟着阿夏冲了过去。后来的事便是人人都知道了,阿夏与董九五都受了伤,贼人却逃跑了。

  “夜袭看守所的人,目的是杀掉马金?”方天戟问。

  “倒也不是,”路人甲挠着头,说:“昨夜不是我当值,我是听看守所当值的兄弟们说的,那贼人好像是想把马金带走,所以才未伤他分毫,放枪的兄弟是因为太紧张了,他一紧张,贼人也紧张了,这才打了起来。”

  这样说来,阿夏和董九五倒是白白挨了一刀了。

  “阿夏现在如何?”十得又问。

  她与阿夏相识这么多年,知道阿夏的怯懦性子,他不会随随便便与人动手,更别提伤别人。因此路人甲的话倒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暂时没有危险,不过这几日恐怕不能上班了。”

  话毕,路人甲急匆匆走了,又嘱咐十得无须担心,阿夏已经病情已经稳定,过些日子再去瞧他也无碍。十得点头,打算先到现场查看情况,晚些时候再去医院看望阿夏。

  经昨夜之事,看守所里警员更多了。从门口一路往里走,一片狼藉。仿若昨夜此处遭了抢劫,而不是乱战。跟在两人身旁的小警员偷偷告诉他们,这些痕迹都是昨夜那个贼人留下的。

  墙壁上的黑爪印、脚印,满地的泥沙、弹壳,以及破损的牢房。

  十得感叹:“即便关了头狮子在里面也不会破坏成这样。”

  往里走,马金所住的地方却少见混乱。

  张隶正蹲在地面上,望着墙面的奇怪图案愣愣出神。十得与方天戟一左一右在他身旁蹲在,望他所望,想他所想。待张隶回过神来,堪堪吓了一跳。

  “哎呦!”他叫:“你们走道是猫,不会出声的吗?”

  没人回答他,只盯着墙面上的图案,若有所思。

  地面往上约三十公分的白灰墙面上赫然印着一个奇怪的鞋印。鞋印确是人的鞋印,不过形状却与寻常鞋印颇有不同。

  阆中人穿布鞋者为多,布鞋无鞋跟,鞋印通常形状为前脚掌后脚跟完整相连,而墙面上的鞋印前脚掌与后脚跟之间有个约为四公分的断面。歹徒穿的是皮靴。

  张隶此前已经勘察过,整座看守所就只有这面墙上出现这独独一个鞋印,况且这鞋印上沾了湿泥。这几日阆中城未见雨水,地面干燥,歹徒的鞋上如何沾上湿泥?即便他从江边来,走了这么远的路,鞋底也早该变得干燥,难不成他会飞?

  “张科长,”十得细细查看脚印四周,确认没有任何别的痕迹,问他:“这个鞋印,真的是袭击阿夏的歹徒留下的?”

  张隶点头,指着天花板的狭窄天窗道:“他一脚蹬在墙面,然后从天窗上逃出去了。”

  天窗不大,四四方方的,从地面看去似乎只能容纳至多十五岁的少年通过,肉眼可见易有偏差,十得不敢妄下定论。此刻天窗大开,透了几束光亮进来。

  “上面查看过了吗?”方天戟望着天窗阵阵出神,好一会儿才开口问。

  “已经查验过了。”张隶说:“上面没什么东西,连脚印也没有,这人像懂得凌空似的,功夫扎实,窜起来像个猴儿,已经着人去追了。”

  “对了,”张隶忽地想起来暂时关押在看守所的马金,问他们:“那个疯子是什么来头?你们把他关在这里,怎么还会招了贼来。”

  这几日少见张科长,十得这才想起来他们还未给张科长陈诉过这起案件的错综复杂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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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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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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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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