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七十三章 苗大头的供词
  烈日炎炎,街上青石板能将脚底烫出水泡来。行人寥寥无几,几个摆摊的老者凑在一起摆了赌局,斗得热闹。

  阆中城已进入每年最热的时节,八月的天七月的热,十得独自走在路上,一张小脸粉汗涔涔,微喘着气,心里不断将方天戟提拎出来,咕哝了一遍又一遍。

  方天戟抛下她先去了警局,留她一个人在大帅府感受的姨太太们的热情。xǐυmь.℃òm

  很奇怪,不过一夜而已,那些姨太们竟开始不畏她,亲切拉着她的手话家长里短,话郎情妾意。十得被突如其来的殷勤冲昏了头脑,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姨太们似乎误会了什么。

  究竟误会了什么十得说不上来,但她本能的觉得她们的心里口里全都暗暗含着幸灾乐祸。与女人们拉扯许久,混了一顿饱饭后,十得终于晓得了她们的殷勤从何而来。

  “男欢女爱。”

  十得脑中兀自冒出这个词,不由得哑然失笑。原是她们误会了自己和方天戟的关系,将她认作方天戟的心上人了。

  明白了这层意思,十得忙着解释,姨太们当然不听。她们只听自己愿意听的。

  十得招架不住,只得脚底抹油。

  真是同情方天戟啊……十得边走边想,有这么多人为他操心。而自己……

  来宁究竟去了哪儿呢?

  时至中午,十得到达警局时案件已经有了新的进展。阿夏连夜审问,终于从苗大头口中得到了一些信息。

  只是这些信息让他们进入了更加令人迷惑的怪圈内。

  苗大头交代,自己的确曾经参与过七年前的盗金案。然而七年前,他不过十七岁,喝了酒就犯浑,因此有人邀他盗金时他一口答应下来。

  但他到底还是个小子,被卖猪肉的老爹养的膘肥体壮,脸颊油亮,脑子却不灵光。他被分配了一个最简单的工作,报信。

  盗金那夜,他负责放哨。整夜蹲在于家门口,一旦风吹草动,他便敲响打更的梆子,提醒盗金的人。

  然而盗金那夜风平浪静,他神经紧张的等了半夜,不见同伴从于家出来,也不见有人喊捉贼。困倦之后,他迷迷糊糊睡着了。再醒来时,同伴已经得逞。他却被忘在于家门口,就这么睡了一夜。

  阿夏问他同伙是谁,苗大头却支支吾吾半晌,称自己只知道其中一位叫做何大脑袋。

  何大脑袋……何源氏?

  方天戟陷入疑惑,十得却感叹:“苗大头竟然才二十四岁,长得也忒着急了点。”

  末了想起点什么,又问方天戟:“敢问贵庚?”

  方天戟瞧了她一眼,暗道无聊,嘴里却答:“二十七。”

  “那就好那就好。”十得长舒一口气,“至少你不会像他那样。”

  明明知道十得说的是不会想苗大头那样老得快,方天戟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我看起来像杀猪的吗?”

  十得一时顿住,不知方天戟为何有如此异于常人的理解能力,木楞楞摇头道:“不像。”

  “那我像谁?”方天戟不依不饶。

  十得直觉今日的方天戟奇怪,无头无脑的话竟然一说一箩筐,关不上闸似的。她很认真的想了几秒,说:“你像个假人。”

  假……人?

  方天戟头冒黑线,满脑子都是香蜡纸烛店里纸糊的花花绿绿的纸人,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原来他在十得眼里,这么难看吗?

  眼见着两人的话茬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阿夏不得不打断两人,将话茬重新拉回正轨。

  “何大脑袋究竟是不是何源氏,现在还不清楚。”阿夏说:“苗大头说他其实根本没有看清盗金那几人的样子,他那夜出门买醉,半道被几个男人带走,说了一堆很怂恿人心的话,他就跟着他们去盗金了。”

  究竟说了什么苗大头早已记不清了,也不知当年哪里来的豹子胆,说盗金就盗金,说犯罪就犯罪。

  “他是第二天才听说那伙人偷盗了于家几十斤黄金,吓得腿都软了。那些人后来找到他,要分给他一锭金子,他没敢要,盗金的人便走了,他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就这样?”十得奇怪道。

  阿夏点头:“就这样。”

  “那把刀呢?”十得问他:“苗大头的那把刀呢?”

  刻有“苗”字的刀无端端出现在老义庄,总不能是自己飞到那儿去的,即便苗大头媳妇儿曾经告诉他们刀此前就已经丢了,丢在哪儿,怎么丢的,总该有所解释。

  十得过于急躁了,那刀的下落,苗大头也一一交代了。

  那把刀是苗家肉铺祖传的宰猪刀,刀刃锋利,削铁成泥。当年他的老爹就是靠着这把刀发家致富,过上了顿顿有肉吃的舒坦生活。苗大头长得膘肥体壮,整日整日的做白日梦,梦着有一天成帮立派拉帮结伙,成为叫人闻风丧胆的侠士,都是拜这把刀所赐。

  心眼不大,胆子却不小。他就是凭借着这股子戾气和没脑子的精神,才让人忽悠的团团转,将自己搭进盗金的破事里去的。

  而这把刀,正是当时他从亲爹手里盗出来,借给盗金团伙的那把。他醒了之后,发觉自己被同伙遗忘在于家门口,心里郁闷又恼火,气冲冲的回了家。过了几天,城里盗金的消息越传越邪乎,丢失金额过大,警局高度重视,只差挨家挨户搜查。

  苗大头这时才发觉事情的严重性,他悔自己喝了点酒就找不着东南西北,随便叫人一忽悠就头脑发热,将那把刀借了出去。

  这要是出了点什么意外,叫警局发现了那把刀,不就等于将自己供出来了吗?

  他忐忑不安的又过了几日,那把刀在深夜被人还回来了。刀片上染了血,湿漉漉的放在他的枕边。

  还刀的人告诉他,刀很好用。

  刀很好用。

  苗大头吓得腿脚发软,谢绝了黑暗中来人递来的金锭,一晚上战战兢兢直到天明。

  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了七年,一月前,他那把刀却在转身称肉时被人顺走,不知所踪。

  也正因此,那日十得与方天戟找上门来时,他才会假装醉酒,装作不知。

  事态发展至今,为求自保,他不得不全盘托出。事实上,当年的事情,按照苗大头的话来说,睡着之后的事他一概不知。

  “现在的情况是,”阿夏摇头:“我们不知道苗大头所说的真假。”

  不仅不知道真假,并且与董九五所说产生矛盾。

  倘若苗大头真的对枯井白骨一无所知,那么董九五口中虎背熊腰的人会是谁呢?

  “也许……”方天戟开口:“他们都没有说谎,也可能,他们都说了谎话。”

  “也就是说,咱们现在是老赖陪二流子烧香,两头信不得咯?”十得耸肩。本以为今日能从苗大头身上有所发现,谁知又是徒然一场。难道这次的案件真就这么棘手,毫无线索吗?

  三人沉默之时,十得忽地叹了一声:“我想赵甲木了。”

  阿夏正笑着,却见方天戟的脸冷了下来,当即不敢说话。

  又听十得碎碎念道:“你们说他能从这张字条里看出什么呢?”

  这才见方天戟的脸色缓和过来。

  阿夏眼瞧着方天戟的变化,贼兮兮一笑,他又明白了。

  午膳时,阿夏有意离这两人远一些,远远地坐在桌子另一边,看这两人边吃边议论。

  议论的还是案件,只不过这一回,他们换了方向。

  千万别相信任何人说的话,这是两人在吃饭时悟出来的真理。他们细细将案件情形回溯一遍,发现了几个可疑的点。

  其一,苗大头的刀丢得未免太过凑巧。

  其二,凶手用什么凶器割下了死者的头皮?

  其三,枯井白骨因何而死?

  两人说着说着,很快达成一致,大致拟写出一个可能的作案过程。

  第一种情况,倘若董九五与苗大头说的是真话。

  七年前于家被盗,于沧海立即报警,一时间风声鹤唳,盗贼无处销赃。正巧同伙内斗,盗贼将同伴杀害,藏金于其尸骸中,并通过信件邀于沧海观看抛尸场景,以此为警告逼迫他不再追查盗金一事。

  七年后此事尘埃落地,盗金贼为分赃一事再出分歧,恶向胆边生,他们再次对同伙举起了屠刀。巧的是当年苗大头曾经刀借给他们,如今再用这把刀行凶,即便警方怀疑,也只能找到苗大头这个冤大头头上,他们因此偷走苗大头的刀,并扔在了老义庄的棺材缝隙里。

  第二种情况,他们两人有一人说了谎。

  这种情况更为简洁明了,苗大头若说了谎,那么当年抛尸时那个虎背熊腰的人就是他。而如果说谎的是董九五……

  第三种情况,两人都说了谎话。

  十得顿住,往嘴里刨了两口饭,囫囵的咽下去,满脸写着困惑。

  “什么原因会让他们两人都说谎呢?”十得眼巴巴盯着方天戟碗里的肉,边吃边问。

  “董九五为什么要说谎?”

  董九五十分关心案情,用了手段也要掺和进这件事里来,本身就叫人怀疑,若是再明目张胆的说谎,不就等于将所有的嫌疑揽在自己身上了吗?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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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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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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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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