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六十章 酒馆
  酒馆不大,两三张方桌,一个小柜台。专门卖酒给码头边的劳工,有时也卖糖水和凉虾,名叫方夏酒馆,因为老板姓方,老板娘姓夏。

  来来往往的劳工,他们没有一个不熟悉的。

  昨晚人来人往,因为无工可做,来酒馆喝酒的劳工极多,人鱼混杂的,老板只记得徐华的确来过,又随着一群醉醺醺的劳工走了,别的想不起来了。

  十得不急着问什么,领着方天戟和赵甲木坐在角落,叫了一碟花生米,又叫了一壶酒,先将酒馆内外观察了一遍。

  酒馆没有伙计,只有老板和老板娘两人忙活着,尽管是正午,酒馆里也坐满了人,大多是江边务工的汉子,一个个身上带着一股馊臭味,汗味熏人。

  方天戟不动声色的捂住了鼻子,闷声问十得:“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难以忍受这股味道,又不能直接撂挑子走人,私心里只希望赶紧问完立即离开,偏偏十得点了小菜坐下了。

  十得没有回答他,只是指了指酒馆门边的一扇破门。

  顺着十得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扇立在门口的破门遮挡了部分视线,从他们的位置不容易看清门口的状况。

  十得招来老板,这才问她昨夜的徐华等人吃酒的情况。

  果然如她所料,徐华等人昨夜所坐的位置,正是破门后面的方桌。

  “我还想问问,昨天夜里来喝酒的劳工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板娘用围裙揩了揩手,将头发撩到耳后,十分肯定的说:“十点!昨天夜里打更的来过,就是那个时候他们才走的。”

  “他们全都是一起走的吗?”十得又问。

  先前已经有警局的人来问过,老板娘知道昨天夜里那帮人多数是摊上事了,眼下也算是知无不言。

  她想了想,肯定道:“都是一道走的,昨天他们还叫徐华快一点。”

  十得一愣,然后笑了。

  她未提及徐华的姓名,老板娘倒是通透得很,想必是此前来询问的警员已经暴露了。

  不过也无碍,横竖她只打听昨天徐华离开的真实时间。

  十得指着门口破门前的客桌道:“他们昨夜坐的,是那张桌子吗?”

  “就是!他们人多,就让他们坐在门口了。门口敞亮,也凉快。”

  十得已经大概明白了。

  两个男人也懂得了十得此番前来的目的。

  徐华昨夜要么压根没来酒馆,要么早就提前离开了。

  根据警员的汇报,昨夜是徐华娘子的生辰,他既然给媳妇买了绿豆糕,于情于理都不会在这里同狐朋狗友喝酒到半夜。

  何况常年做工的人身上总是汗涔涔的,汗味极重,这一点在酒馆其他客人身上就能看出来。然而徐华的尸体上并没有汗臭味,说明他死前曾经洗了个澡。

  一个在酒馆里喝酒到半夜的人,中途为什么抽空去洗了个澡?

  所以……这其中一定有人说了谎。

  从酒馆出来,三人沿着江边一路往前,漫步走回警局。

  “你怀疑酒馆老板有问题?”方天戟问十得。

  “你要是脑子没毛病,”赵甲木嘁了一声,“就不应该问出这种明知故问的话来。”

  “请注意你的言辞。”方天戟冷着一张脸,语气不大友好。

  他知道十得怀疑那扇门掩住了老板的视线,导致徐华离开的时候老板并未看见,可是这只是一种猜测,没有实际的证据。

  没有证据,就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

  十得和赵甲木凭借“耳朵”和“直觉”破案时间已久,十分相信自己的感觉。

  当然,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了十得听尸音的能力,他们的直觉往往是对的。

  方天戟尽管已经慢慢相信了听尸音这样无稽的事,但在十得的耳朵和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更加相信后者。

  “我觉得……”十得开口:“也许徐华昨天夜里根本就没有去过酒馆。”

  十得的话是两人始料未及的,徐华没来酒馆,为何那么多人说看见了他?

  难不成他还会分身之术,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想到此,方天戟沉默了。

  既然徐华可以在走出酒馆的同时被人抛尸在义庄,他为什么不可以分身成为两个人?

  这就是最令人疑惑的地方。

  如果徐华压根没有去过酒馆,就能解释他们为什么在九点五十五发现尸体。那么,去酒馆的那个“徐华”,是谁呢?

  某些观点一旦在人的大脑中形成,就会成为一种深深盘踞在大脑深处的病毒,时时萦绕着你,影响你的判断和认知。ωωω.χΙυΜЬ.Cǒm

  尽管知道这样的假设有失偏颇,但在于沧海的亲眷回到阆中,调查清楚关于于沧海的死之前,徐华是他们所能找到的唯一的突破点。

  根据徐华媳妇的证词,昨天夜里徐华一直没有回来过。

  码头船只络绎不绝,商船来来往往,晚上来活并不稀奇。所以徐华深夜未归,徐家娘子也不急,只管哄睡了孩子,坐在灯前纳着鞋底,等着自己的丈夫。

  这一等,就到了第二天早上。徐家娘子到集市上买菜,路过警局看见了那张认尸的告示。

  徐华是因何而死,徐家娘子并不清楚。街坊四邻都称徐华是个好人,很是热心肠,一家子也过得其乐融融,和谐得很,从来没听说他得罪过什么人。

  在外跑了一趟,只大约得出一个结论:徐华的死,很是蹊跷。

  几近黄昏,三人在路边摊点上点了几碗抄手果腹。

  十得还记得方天戟不吃辣,叫老板上了三碗抄手,其中一碗不放辣椒。

  抄手端上来,赵甲木的脸色就骤然暗了下去。

  方天戟累了一天,此刻也没有心思顾及赵甲木的感受。他知道赵甲木对十得有情谊,可是既然十得丝毫不知,他也懒得提点。

  温暖的抄手入口,似乎一天的疲惫都随之东流。

  一路上赵甲木沉默寡言,不憋好屁。此刻两眼冒火似的盯着方天戟的碗,不满道:“十得,你怎么连他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都知道。”

  “嗯,掐指算的。”十得不以为然。

  碗中的抄手被赵甲木翻来翻去,戳得抄手变成肉汤,他才酸不溜秋道:“你昨天晚上……”

  方天戟没有想到他连吃饭也不闲着,被他的话一惊,入口的抄手烫了喉咙,不住的咳嗽起来。

  十得诧异的望着他,十分关切的问:“没有辣椒也辣吗?”

  然后又对赵甲木说:“北方果然人是一点辣都吃不得的。”

  不知十得是有意还是无意,非要将赵甲木的话带偏,恨不得绕他个山路十八弯再回来。

  方天戟待也待不住了,觉得老板家的凳子长了刺似的,恨不得立即起身,赶紧回到大帅府去。

  人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也不知方天戟亏心什么,或是昨夜与十得的无心碰撞,或者又只是礼教道德,总之他嘴里吃着抄手,抄手一路烫到了心里去。烫得他不自在,烫得他不敢直视赵甲木审视的目光。

  这幅样子反倒叫人生疑。

  昨天夜里铁定发生了什么!

  这样一想,赵甲木心里越发酸溜起来。恶作剧的想法从心底慢慢生长,最后长成了一棵茁壮的大树。

  他一拍大腿,有了主意。

  ……

  入夜,大帅府一片灯火通明。

  几乎一夜未眠,方天戟早已浑身疲惫。

  秦妈换了新的被褥床单,被褥上带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这股味道他十分熟悉,想忘都忘不掉。

  这是要十分凑近十得时才能闻到的,淡淡的艾草香气。

  君子坦荡荡,方天戟今日却十分怕人问起昨夜与十得的经历。明明两人之间无事发生,被人提起他仍旧感觉心里一阵发慌。

  这种奇怪而又陌生的感觉萦绕在他的心头,在闻到这股味道时达到顶峰。艾草的香气像痒痒挠似的搔着他的心头,让他一遍遍想起十得。

  想起十得紧贴着他的后背,鼻息间尽是烫人的暖意。想起十得在他怀里,又像受惊的兔子般猛地跳开。

  方天戟嘴角勾起笑,眼前挥之不去的尽是十得歪着头,满面的笑颜。

  “少爷,少爷?少爷遇见什么好事了?”

  秦妈上楼叫他,撞见自家少爷痴笑的模样,一时间有些愣神。

  方天戟回过神,收起笑靥,又是那副清冷模样。

  “秦妈,有事吗?”

  “大帅请你去书房谈话。”

  “知道了。”

  从床上起来,方天戟瞥见秦妈带笑的眉眼,心底一阵奇怪。

  “你笑什么?”他问。

  “秦妈没笑。”老太太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你明明就笑了。”方天戟脸上染上笑意。

  秦妈故弄玄虚,道:“少爷想知道我为什么笑,只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笑就明白了。”

  想清楚自己为什么笑?

  方天戟心里惊了一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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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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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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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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