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五十三章 疯症
  马金自小聪明,先前已经提到过,他能将粮食谷物卖出好价钱,也能预测来年哪些粮食有市场,村民跟着他种稻子谷子,养鸡养鸭,总能赚个温饱。村民信得过他,几乎全村的买卖活计都交由马金经手,正因此,马老大一家才能在马家村里挺着腰杆走道。

  也可以这么说,马金在马家村里,是十分受人敬重的。

  然而自从马金得了疯病,糟蹋了乡亲们的粮食,马老大一家便成为了众矢之的,几次寻医无果后,马老大一家就将发起疯来无法控制的马金拴在了猪圈里。

  就像拴住一条会咬人的疯狗,没有人会在意那条狗遭受了怎样的伤害,也不会有人觉得自己伤害了他。m.xiumb.com

  毕竟,只是一条疯狗而已。

  起初,马老大还会每天按时给儿子送饭菜,偷偷抹几滴眼泪。再后来,他一天只给马金送一次饭,也无心打理儿子的起居,任他脏兮兮的睡在窝棚里。

  马老爹看在眼里,偷偷给马金请了几次大夫,都没法治好他的病。他只有将目光转向端公爷,期待他能带走马金身上的病魔邪祟。

  直到十得二人来此,马老大已经两天没来看过马金了。亲生儿子尚且如此,遑论马金那几个对他的财产虎视眈眈的兄弟。见不到马金的家人,实属正常。

  马金本就是自家兄弟们的眼中钉。

  十得听了唏嘘不已,从来只在话本上听过高门大院如同虎狼之穴,争权夺利亲情淡漠,没想到一家人同系一条裤带的穷人家也演得了这样一出好戏。

  她扯一扯方天戟的衣袖,小声问他:“你要是有了兄弟姊妹,是不是也这样不得安宁血雨腥风?”

  方天戟狠狠瞪了她一眼,墨黑的双瞳里隐隐浮上几份讥讽意味。他很快就会有一个兄弟,或许真的有血雨腥风的一天。

  大帅能给的,他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大帅不能给的。也许那一天会来得迟一些,因为他无意与熊夫人争斗。

  与她争斗,实在很没有意思。

  “那马老爹可知道马金变成这副样子,是什么时候的事?他犯疯病前可有什么预兆?”十得接着问。

  依马老爹前言,马金此前那般聪明,该是没有先天疯症的,他的病只能是后天所致。后天致人疯傻往往不易,除非这人受了极大的刺激。

  有什么东西能刺激到马金呢?

  马金在催眠中无意识说出的那句话让十得心里感到惴惴不安,他说:别杀我。

  是谁要杀他?又是谁害得他变成这副模样?

  马老爹略加思索,一边抽着旱烟,一边说:“这个我倒是不大清楚,听说,他是一周前去阆中赶集时犯的病,和他一同去的还有两个人,村里的马小三和马小四,不过他们都好好的,单就马金疯了。”

  “如果你们想知道些什么,最好找他们二人去问问,兴许还能瞧出点端倪。”

  马小三两兄弟同住一房,还未分家,离马老爹家不算远。

  步行途中,方天戟轻拽十得的衣袖,两人一前一后落在了马老爹后头。

  十得朝他一笑,小狗似的歪着头道:“等不及了?”

  傍晚的风徐徐拂面,闷热的感觉大都褪去,方天戟却觉得浑身都还是热的。这个女人明明知道他想问什么,偏偏不直接告诉他,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叫人猝不及防心头一动。

  方天戟别过脸,姿态清高,不作回答。

  “嗯?”十得发出慵懒的鼻音。

  方天戟盯着十得好一会儿,嘟囔道:“像只小狗一样……”

  “什么?”十得没听清。

  “说你像如花。”

  “……”

  十得鼓起腮帮子:“那你就像旺财!”

  方天戟一下吃瘪,一抹红慢慢爬上了耳根,心道我可没有与你一体同心。

  十得终究没忍住,将马金的疯话原原本本的告诉方天戟。

  听完,方天戟眉峰微皱,思考了好一会儿才道:“若他这句话不是疯话,那他有可能……看到了某些不好的事情。”

  比如……杀人现场。

  可是近期阆中风平浪静,有了熊大帅坐镇,战事一时平息下来,无风无浪,警局已经闲了好几日,只管处理些小偷小摸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没人报案,马金又是在何处受到惊吓的呢?

  找到马小三马小四的时候,兄弟二人正在用晚饭。几碗炒豆渣配酸菜摆放在藤条桌上,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一个个面露疲惫,似乎才刚从田间回来。

  马老爹简要说明了来意,马家兄弟俩会意的带着十得二人进屋,虚掩了门,一副怕人趴墙角的样子。

  神神秘秘的样子勾起了十得的兴趣,她回首望一眼方天戟,见他脸皮上无风无浪,无悲无喜,更别提对此事的一丝丝好奇,直叹此人无趣。若是赵甲木在此,恐怕能与她唱一曲双簧。

  方天戟早就瞧见了她的小动作,心里感到疑惑的同时,隐隐含着一丝清凉的甜意。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只不过十得回头偷偷觑他的时候,他心里泛起了一种名为开心的情绪。

  “你叹什么气?”他问。

  十得鼓起腮帮子,嘟嘟囔囔道:“也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实在可惜了这副好皮囊。”

  方天戟的嘴角刚准备上扬,又听见十得说:“你说你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是不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隐疾啊?”

  隐疾二字将方天戟心里破土而出的那一点点笑意就地掩埋,他皮笑肉不笑的问她:“你觉得呢?”

  十得浑身起了一层毛汗,不敢多说。她将目光转移到马家兄弟身上,急忙道:“你们且说着,我们听着呢!”

  马家兄弟二人互看了一眼,又瞧了一眼马老爹,眼神怯怯的。

  最终,马小三先开了口,他说:“其实……我们那天,也没碰见什么奇怪的事。”

  马小四插话道:“没得错,那天我们三个一起去阆中城,各自忙着卖自己家的油菜籽,马金说他想去榨点油,就自己提着半袋子油菜籽去油坊了……”

  “后来我们卖完菜籽,就去找他,结果油坊老板说马金压根儿就没去榨油,”马小三补充道:“我们没得办法,只好去找他,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天快黑了,我们就先回村了。”

  马老爹咳嗽一声,质问二人:“那天不是你们把他带回来的吗!”

  马小三叫这声吼吓了一哆嗦,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脸上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马老爹,我们还没讲完嘛!”马小四接着说:“结果我们在半道上就遇到了马金,他那个时候看起来脑壳有点瓜,认不得路,菜籽也不见了,我们就叫他和我们一道回来。”

  “一路上他都嘀嘀咕咕的,喊什么不要割他头发,但是他的头发不是好好的长在脑壳上吗!哪个晓得才刚刚到村子口,他就疯求了!”

  “你们是哪天去的阆中?”方天戟问。

  “十二!”马小四说:“那天是十二,十二那天是我家小妹生日,我记得可清楚!”

  正是那日,马家兄弟为给小妹买一身花衣裳,二人早早卖完了粮食,去了一趟阆中布坊。布坊老板可以作证。

  这事倒没有什么可追究的重点,方天戟接着问他们:“那家油坊,在什么位置?”

  马小三急道:“西街拐角!”

  别了马家兄弟,十得又扯着方天戟匆匆往西街油坊赶,似乎晚了那么一时半刻,有些东西就会人间蒸发似的。

  方天戟好笑:“你之前不是不想来这里趟这趟浑水吗?怎么现在又急急切切的。你认识马金?”

  “不认识。”十得头也不回,只道:“我先前告诉你马金说的话奇怪,兴许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现在我更加觉得他的疯症来得奇怪。”

  她说:“我只是对能将一个青年汉子吓成这样的东西感兴趣。”

  十得停下步子,回头问他:“难道你不感兴趣吗?”

  马家兄弟二人只在半道上遇见了正处于疯癫状态的马金,并不知晓马金的疯癫为何而来,他们不曾看见任何奇怪的人或事,简单来说,马金只是从他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一阵子,再出现已然是个疯子。

  马金经历的,正是十得所感兴趣的。

  古来就有失魂一说,失魂者,三魂七魄缺斤少两,所以脑子里少了点东西,就是马金这般痴痴傻傻、疯疯癫癫的模样。

  十得将失魂的说法说与方天戟听,方天戟用看傻子似的眼神看了她一眼,然后接着往前走,连话也懒得搭了。

  十得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蔑和鄙夷,心里多少有些不大痛快,她突然停下步子,就这么看着方天戟走远。两人隔着二三十米的距离,她又忽地低声叫他:“方天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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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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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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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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