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三十四章 魔怔
  漫长的街道,银塑的月亮。江风似乎从很远的地方吹进城里来,空气中有股咸湿的鱼腥味道。

  方天戟受够了鱼腥味。连日来不断寻找,只与鱼打了深刻的交道。好在周家母子现下被尽收监牢,只待一朝证据到位,有口难辨,插翅难逃。

  他们都清楚,凶手已经锁定在周母陆氏身上。

  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妇人,她不仅眼不盲,力气也大,还差点叫他们成为刀下冤魂。如今从周家搜出血衣,加大了陆氏的嫌疑。只是,他们还没有更明确的证据,证明陆氏就是凶手。

  早在发现乌林珠身份的时候,方天戟已经同阿夏一起遍访甘山村,得到的结果出乎意料,整个甘山村没有人知道周含已经娶妻,更没有人见过乌林珠的模样。他们不知道乌林珠的存在,却在周含杀死徐四胖子时为他求情,大呼痛快。

  徐四胖子压榨渔民,他们只是不敢亲手杀了他。

  方天戟走在月色下,远远望见了大帅府大门前的卫兵。大帅府的灯还亮着,一面军旗插在房顶,在夜风中飘扬。他看着那面绣有“熊”字的军旗若有所思,随后加快了脚步。

  “少爷。”

  “带几个人,去找一个叫阿夏的警员。”

  “是!”

  ……

  翌日,十得躺在自己的破床上,听着来宁的三清铃发出刺耳的响声。

  那酒的确是好酒,入口烈,回甘柔,一夜宿醉,醒来只是头微微眩晕,见不得风。

  她一边躺着,一边摇着手腕上来不及摘下的铃铛。铃铛无舌,没有声音。她摇了好一会儿,直到发懵的大脑慢慢变得清醒,才缓缓扭头,望向床的一侧。

  赵甲木坐在床边那张不知从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老旧圈椅上,手里拿着一本书,看得痴迷。十得瞪大了眼睛去瞧,认得封面写着三个字:子不语。

  她爬起来:“你又看这个。”

  赵甲木合起书本,眯着眼笑:“醒啦?头疼不?下回可还这样肆无忌惮的吃酒?”

  十得蹬开被褥,咕哝一声:“头疼,下回还吃,就怕你没有酒了。”

  “口气不小。”赵甲木收回目光,注意力又落回到书本上。

  “你又不爱信这些,整天看这破书做什么?”十得碎碎念着,语气谄媚道:“你脑子聪明,帮我分析分析。”

  赵甲木抬头,语气不满:“我看故事也不成?我就喜欢看故事。”

  他喜欢看故事,往后很多年,赵甲木都只是看客。尽管他费劲了力气,最终也没能成为主角。

  年轻总是气盛,才会轻信了圣贤书上那句响当当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再往后很多年,等到他终于发现这句话说得不对,他已经成为了子不语的异类。

  清晨的和煦阳光中带着一丝冰凉的味道,舒爽的气息喷薄在赵甲木的脖颈处,激得他一愣,心底开始发痒。他扭头,十得正眼巴巴的盯着他,神情天真,眼里似有星辰闪耀。

  心里越发痒了。

  他抖擞精神,用力挥散心里的异样感觉,装作很坦然的问她:“分析什么?周家的案子?”

  十得摇头,“不是。”

  她凑近他,神秘兮兮道:“你听见来宁老头的铃铛声了吗?”

  赵甲木点头,“听见了。”

  “你猜咱们今晚是吃鱼还是吃肉?”

  赵甲木托腮认真想了半晌,肯定的回答:“吃鸡。”

  十得闻言脸上瞬间多了几丝血色,一咕噜爬起来,撒腿就往楼下跑。

  “那可不妙啊!”十得说,语气里带着明显的笑意。

  “那可不妙啊。”赵甲木也说。他瞧一眼十得的背影,走到窗边往下望,院子里一片狼藉,来宁拿着三清铃跳来跳去,手中那只大红公鸡吓得伸长了脖子。

  院子里摆着一个祭台,几面彩色大旗插在祭台后面,用作祭台的方桌上摆着一斗白米,一碗水酒。白米上放着一颗生鸡蛋,蛋壳上还粘着一些新鲜的鸡粪。

  来宁抖了抖手中的鸡,拿起了祭台上那把生了锈的刀。

  “你听着,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让这鸡早登极乐前,来宁横着脸瞪了一眼拘束的站在小院里的男人。

  男人穿着一件破洞马褂,裤腿卷起,一双草鞋上沾满了黄泥,身上也有多处沾染上泥浆,像是一路连滚带爬到这儿来的。

  贾昌盛畏畏缩缩的应着,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那只毛色艳丽的大公鸡。他咽了咽口水,连连点头:“我晓得,我晓得!”

  来宁冷哼一声,往鸡脖子上一划,取了鸡血在碗中,随手将公鸡扔在地上。那鸡扑棱几下,没了生气。

  碗中的鸡血在来宁手中晃荡几下,挑去血沫和浮渣,被放在了堂屋里那块无名牌前。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十得已经到成都跑了一趟,破了许二邵的命案,按理说日夜缠着贾昌盛的脏东西该就此消失。许二邵已经烂成了白骨,如何能作妖?贾昌盛受了几回吓,现在还来求端公,恐怕是脑子里……多少有点毛病了。

  比如他还是能看见那个白色的家伙弯着腰看他,并且离他越来越近,现下已经从门外进屋来了,眼见着就要到他的床边。受不了折磨的贾昌盛只好再次上门,求来宁直接收了那妖孽。

  来宁不是道士,向来不收妖崇。大概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贾昌盛再没钱去找一个真正的道士了。

  噔噔噔往楼下跑,十得的步履越来越沉重。酒醉的后劲似乎现在才上来,她的头晃来晃去,立不住似的。一种异样的感觉从红绳处慢慢爬向四肢,手脚麻了,脑袋感觉到一丝疼痛。

  “师父……今晚……吃那只鸡吗?”

  雀跃的声音由远及近,十得很快出现在了堂屋里。恭敬拜过无名牌,十得转身望着门外的两人,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贾昌盛,直叫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被一个断头丫头盯着的滋味可不好受。

  十得脖子上的红绳上裹了一圈黄符,她醉酒的时间里来宁又给她灌了许多不知名的草药,使得她没了痛觉。她不自知,别人去看得清楚明白。

  十得脖子上的伤痕触目惊心,红绳已经深深嵌进皮肉中一般,眼看着脖子下一秒就要掉下来了,十得一晃,又将头安了回去。

  周家案子未解,凶手虽不至于逍遥法外,乌林珠留给十得的时间却不多了。她一日不抓出真正的凶手,那条红绳便会带着灼烧感,一寸寸深入她的皮肤,直到真的将她的头勒下来。

  不知来宁使了什么样的法术,至少目前十得脖子上的伤势不再继续恶化下去。

  “叫魂呢!”来宁不耐烦的看了她一眼,叫贾昌盛惹得心里窝着火。

  只瞧了十得一眼,来宁倒吸了一口凉气。

  十得已然没了活人样子,脑袋像悬在崖边的石头,随时都有落下来的可能。她的脸上透出渗人的白,已经与尸体没有两样了。

  “你出来做什么!”来宁呼吸一滞,抬手就要赶她回去,生怕她这副样子叫贾昌盛看了去,明日关于十得的事又一次传遍了整个阆中。wWW.ΧìǔΜЬ.CǒΜ

  人就是这样,明明与自己无关,偏要掺上一脚,好叫人知道他那张嘴长来不是吃白饭的。

  在世上不过须臾几十年,来宁已经经历了多次,实在是怕了。

  许多年以前,十得这副样子曾经叫一个妇人瞥见。结果多年的乡亲邻居半夜点着火把要烧了十得这个妖孽。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十得生生成了众人口中的不祥之物。

  尽管后来十得成为了师娘子,受人尊敬。可是他们敬你,就是怕你。

  十得不说话,来宁神情怪异,像家中死了人似的苦大仇深。她心里滕然升起异样的错觉,有什么东西从心头流淌过去了,但她抓不住,也看不清。这种错觉抓着她的心脏,一寸寸收紧。

  她此刻才真正看清来宁身旁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害得她远赴成都的贾昌盛。

  他来这里做什么?十得伸手紧握那两颗黄铜铃铛,难道这两颗铃铛的确有关联,乌林珠的案子未破,贾昌盛的惑也随之未解?

  “我……我来看看晚饭……”她磕磕巴巴道。

  贾昌盛抬头,太阳刚从东边升起来,还未到达半空,西边那些山还是黑压压一片。他想起自己还未吃早饭,肚子不争气的叫了。

  “回去!”来宁吼她。

  “我……”

  话未说完,她的手被人拽住了。赵甲木的脸出现在视野,她被人一拉,回了堂屋。赵甲木毫不避讳的把手搭在她的肩上,手臂稍弯,正正好掩住了她的脖子。

  “看什么晚饭,师父养了那么多年的鸡,他舍得给你吃?”他双目紧盯着十得的脖子,笑盈盈的说:“上楼去,先把药喝了。”

  “喝什么药?”十得不解。

  “当然是……解酒的!”

  “可我觉得我已经酒醒了。”

  “你酒醒个屁,酒醒了你来认认这是个什么字?”

  “这个字是……不对!赵甲木!我本来就不认识这个字……”

  不对劲。

  非常不对劲。

  回到阁楼,十得谎称换衣服,支走了赵甲木。

  她站在窗边看着楼下小院,脑子终于转过弯来。来宁不让她出去,为什么?

  不会是……脖子?她摸着自己的脖子,红绳上裹着黄符的缘故,比以往粗了许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适感,脖颈光滑如玉,甚至感受不到脖子上先前被灼伤的疤痕。

  不对啊!刚才她还感觉到脖子传来的不适感,难道她已经好了?

  她怎么可能好!

  杀害乌林珠的凶手还没找出来,她应该会更加严重才对!

  十得此刻才恍然发现,房间里所有反光的东西都不见了——镜子、水。

  她恐惧的摸着自己光滑的脖子,呆愣在窗边,脑中重复着同一句话:他们不让自己看到脖子。

  十得努力保持镇定,一边安慰自己百无禁忌吉人天相,一边魔怔的将指甲深深插进脖子上的皮肉中。

  手指触到血液的那一刻,她的神情忽然变得扭曲而恐怖。她听见皮肉撕扯的声音,很快,脖子上的皮被她扒了下来。

  ……

  医院。

  到处都是不吉利的白。穿白大褂的医生在病房里进进出出,小猫的病床旁边又添了一张床。十得面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神情痛苦。

  “师娘子怎么了?”阿狗从一群医生护士的脚边钻出头来,看见十得脖子上裹着一圈很薄的纱布,上面沁出了红色的鲜血,很是恐怖。

  “自残。”方天戟皱着眉头,语气依旧没有一丝温度,只隐约能察觉出他对十得古怪举动的诧异。

  果然是神神道道的师娘子,发起疯来连自己都掐。

  “胡说什么。”赵甲木坐在病床边,脸色同样煞白,好像他也病了似的。

  “那她掐自己做什么?”阿狗问他:“好玩?”

  他的尾音在赵甲木的吃人目光下渐渐弱了下去,阿狗缩着头,爬上另一张床,把小猫抱在怀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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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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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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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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