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深深地记得,那位书生离开京城的时候那落寞的背影。虽然比这对男女要狼狈的多,但也要比他们高尚的多。
李老爷生前同林青衣的父母有过一面之缘,林青衣虽然从没有见过这位李伯父,却也知道这位伯父在生前一直都是个不敢做坏事也没有做过坏事的好人。
不管是为了活着的人,还是为了逝去的人,这种人林青衣都不想放过。
李六公子和孙小姐再也没有脸面继续在华蓥楼闹下去,便相继掩面,灰溜溜的离开。他们被四周的街坊邻居狠狠的鄙视,他们遁走的样子成了京城这段时间最大的笑话。
当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长街的尽头,华蓥楼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好!干得好!林小姐做得好!”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带头叫了一嗓子,立刻就有人附和着,“林小姐这事儿做得对,就该让这对狗男女知道知道什么叫厉害,之前也是,我邻居他们家的闺女就是说了那个李六公子长得不好看,被那个李六公子折腾的一家子都躲回老家去了。”
人群中不断有人在诉苦,也不一定是有谁听,但是如今他们终于可以不用再忍受来自这些纨绔的压榨,也算是一件好事。“你这都是轻的,之前孙小姐看上的那个书生我知道,人家原本是他们这一期试子里最有才的,就是因为这个孙小姐,非要说试探人家,让人家不要去参加考试,你说这不是一家子缺德吗。”
你一言我一语,到了最后反而没有林青衣什么事情了。大家互相说着自己听说过的事情,到了最后也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没意思,人群这才渐渐散去,一切都归于平静。
伙计们收拾好了桌椅板凳,华蓥楼开始正常营业。
“小姐,店里都收拾好了。”林青衣一大早被折腾起来,此时正困倦着,看见小金进来,头都没抬,闷闷的嗯了一声。
小金心思细腻的很,一猜就知道小姐这是烦着呢。
心思玲珑的小侍女走过来,仔细的尾林青衣梳头发,“小姐今儿早上教训了那对狗男女,大家都在为小姐叫好呢,小姐怎么反而闷闷不乐的。”小金笑笑,从首饰盒里寻出一支步摇,坠在林青衣的发髻上,又伸手拉林青衣起来为她整理衣带。
其实教训了他们一下,林青衣还是挺高兴的,不算是为众人做了多少的贡献,到底是算帮着旁人给了他们一些教训。只是有些事情到底不是教训了某人就能让心里好过的,他们虽然得到了教训,可是他们留下来的烂摊子还没有收拾好。
看着小金为自己整理衣带,林青衣沉思了许久,忽然她抓住小金的手说:“小金,跟厨房说了一声,以后每个月的初一十五,给城里的乞丐们煮些粥,李老爷没有做完的善事我们要继续做下去。”m.χIùmЬ.CǒM
林青衣一惊一乍的倒是让小金吓了一跳,“我还以为什么事儿呢,小姐你吓我一跳,我知道了,等下我就去跟大营子说。”小金从妆台上取了好些珠花要给林青衣戴上,却没来得及就被林青衣推了出去。
“你现在就去说,免得过一会儿就忘了,还有,我又不是要去相亲,戴这么好看干什么,我一会儿要出门说亲去,这要是被准新郎看上了我不成罪人了!你快去快去!”被推出门的小金一脸无奈的看着自家小姐,小姐还是跟以前一样,想起一出是一出,而且这张嘴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没有停下来的时候,想从林青衣嘴下讨便宜,真的不容易。
华蓥楼的生意很好,每个月两次的布粥的小钱财,他们还是能承受得起的。更何况这是好事,就算是不富裕也可以尽力去做一做。
推开窗,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京城恢复了生机,华蓥楼下有很多的小商小贩正在吆喝着,街上来来回回的有捕快在巡逻,还有不用上学堂的小孩子正满街的疯跑打闹。
这些小孩子的身后总是跟着一些被顺走包子馒头的老板,跟在后面笑着骂他们太野,却从来不追上去,看见他们消失在街头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摊子前。
这些小孩子大多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父母要做工,无人管束,无钱上学,便在城里没头没脑的闹。
林青衣很喜欢这些孩子。看见他们跑跑闹闹的样子,好像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日子一样——跟小伙伴去柿子园偷柿子,去河边抓鱼,从家里得到零花钱后,去买很多糖葫芦大家一起吃。
可是在她的记忆里,那段时间就好像被尘封了一样,林青衣想不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
“程哥哥,捕头哥哥,早!”孩子们的声音让林青衣回过神来,她探出身子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华蓥楼楼下的那棵枣树下,站着个年轻人,穿着官服,佩着官刀,微微笑着抱住向他扑来的小孩子。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丝丝点点的打在他的脸上,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他总是风雨无阻的在同一个时间,路过华蓥楼的楼下,却也每每都恰到好处的和林青衣的眼神相交。
他在楼下笑着跟孩子们嬉闹,林青衣在楼上笑看着他乐呵呵的模样,她认识这个人,他叫程盟,是负责这条街治安的捕头。
程盟置于林青衣是京城的捕头,林青衣置于程盟是华蓥楼的楼主。
不过是区区华蓥楼的高度,却好像让两人变成彼此之间永远无法触及的存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都像这样,一个在楼下站着,一个在楼上看着。
时光正好,岁月诗行,最后变成两人之间无言的默契,一个来一个等,一个走一个望。
“小姐!你在看什么呢!”小金的大叫从身后传来,林青衣吓了一跳,她立刻伸手捂住小金的嘴,再次向下看去时,程盟已经注意到她了。
四目相对的瞬间,一向面面俱到的林青衣却只想逃,此时的她素面朝天,头上没有珠花,只有一支不怎么出彩的步摇,身上是最朴素的青衣不似人前的风光美好。
程盟却好像没有注意到她的失态一样,看着她不过是笑着点点头,而林青衣也只能微微一笑,然后关上了窗。
心砰砰直跳,好像下一秒就要爆掉,林青衣抚弄着胸口,大口吸气平复自己的心绪。脸红红的,滚烫滚烫,但她却还是不死心一样,鼓足勇气咬着唇,微微的将窗开了一道缝向下望去,程盟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她探出身,也不过是看见程盟身后捕快的背影。
希望今天的京城也能平平安安,希望今天的你也能万事顺遂。
林青衣轻声的许愿,看着程盟离开的方向出神。
“小姐,都走远啦!别看了,再看你连魂都要没了。”小金每天都跟在林青衣的身边,对于小金来说,林青衣在她这里没有秘密。林青衣这么长时间的单相思小金自然早已洞察。
“你知道什么,我和他之间,也只有这个联系了,你要是再给我把这么点联系都弄没了,我就打你!”
这是两人之间的默契,他们心照不宣。要是有一天,他们连这联系都没有了,那对于林青衣来说,才是真正的悲哀。那就真的变成了陌生人,变成不会有交集的陌生人。
小金一直都不明白,以自家小姐的身份,不管想要找什么样的世家公子都不是不可能。曾经还有位王爷想要迎娶小姐做王妃,小姐都没有答应,她真的不知道这个叫程盟的捕头有什么好,值得小姐这么死心塌地。
不光是小金,就连林青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对程盟这样有好感。她也算阅人无数,她知道这天下间说谎说的最多的便是夫妻,但劝别人容易,真正到了自己身上,便也是一道坎。
“行了你个小妮子,我让你做的事情你做好了没啊,就在这里聒噪。”林青衣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这会让她很苦恼,她早就过了钻牛角尖的年纪,现在的她很豁达,想不通的就不想,不明白的就不明白了好了,人生在世,谁还没能两件不明白的事。
与其让自己痛苦,让别人看着痛苦,还不如不要想,大家一起乐呵,生活够不容易了,想那么些糟心事干嘛使,又不能当饭吃。
林青衣这人就是有一点好,没有隔夜的心事。晚上睡觉前吃点东西,夜里把宵夜连带着心事一起消化掉,早上起来,她又是那个好运连连的林青衣。
想通之后,一切豁然开朗,就这样吧,顺着命,看缘分,自己喜欢人家,人家可不一定喜欢自己,与其强求,不如顺应天意。
搂上小金的脖子,林青衣又变成了众人面前暖如春风的华蓥楼楼主,“今儿我请客,一会儿出去吃茶点,东城的蟹粉酥怎么样?”
一听蟹粉酥,小金的眼睛都直了,拉着林青衣就出了门,“好呀!小姐最好了!”
太阳升起来了,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好像格外的暖和呀!
自从李六公子和孙小姐的事情之后,挺长一段时间,华蓥楼都不得安宁。这两个来事的人凑在一起,本来就够难缠的了,再加上一个有钱肯花,一个认识好些小混混肯叫来闹事,华蓥楼的生意这两天被影响的倒是有些大。
客人出了门,莫名被人泼了水,进门的时候就有乞丐上来抢他们的钱袋,吃饭的时候被门外跑进来的狗惊扰。大家都明了这些事情都是出自谁的手,却也都无可奈何。
一家子能来事的凑在一起,就是大事。
今儿是十五,是华蓥楼第一次布粥的日子。
一大早林青衣就带着所有的伙计在厨房里忙活,临近晌午之时,热腾腾软糯可口的红豆粥就被端了出来。附近的乞丐早就听说了这个消息,早早就在门口等着。
京城有不少富户都做过布粥这样的事情,不过大多数都是白水里面浮着两颗米,走个过场,装个样子罢了。
他们原本也没奢望华蓥楼能给一碗有货的粥,不过是讨要一碗热水凑活凑活,不想当他们看见粥桶的时候都惊呆了,满满的粘稠软糯的红豆粥,让人食欲大增。
这是自从李老爷之后的又一位大善人,原本以为这位华蓥楼主是个女流之辈,不堪重任,不想却是个难得的心怀百姓的主。
“谢谢林小姐!”乞丐们接过沉甸甸的粥碗,热泪盈眶的感激眼前这位施与恩惠的姑娘。
“阿婆别客气,快吃吧,不够这里还有,今天粥管饱,大家不要急,一个一个来,人人有份!”虽然只是每个月的初一十五给乞丐布粥,但这或许是他们一个月中唯一可以吃饱的一天,林青衣不会在这种事上省钱省事。
生活不易,换个角度想想,要是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她也会像这些乞丐一样,真心的感激着那些对自己施以援手的人。
林青衣笑看着围坐在一起的乞丐们,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放眼望去,整个京城绝对不会有一家施的粥比她家的要实在。
还没等她的脸上笑容散去,小金就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跟林青衣嚷嚷:“小姐小姐不好了!我看见......”
“让开让开!我们公子来了!”等粥队伍的最后好似有人在吵嚷,林青衣听着声音越来越近便放下手中的木勺,静静的看着对面走来的人。
果然,该来的还是会来的,李六公子带着人,又来闹事了,这在林青衣意料之中,却不想他们是今日来。
“六公子,别来无恙啊,今日是专程来感谢我的吗?”华蓥楼是开门做生意的,林青衣自回到华蓥楼来,见过的大风大浪多了,面对这种上门找她麻烦的事情也不是一回两回,她并不畏惧,终究邪不胜正。
李六公子的脸上还挂着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孙小姐在他脸上留下的抓痕,看见那伤痕的时候,林青衣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笑!都是你这个贱人干的好事!”李六公子伸手想要给林青衣一耳光,不想立刻就有人抓住了他的手。
林青衣看见挡在自己的面前的身影,觉得有些惊讶,那身官服自己很熟悉,那把官刀也像平时一样,挂在腰间。说起来,林青衣认识他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那把刀出鞘的样子。
那个男人总是什么都能做到最好,能不用刀就不用刀。
“光天化日之下,找一个女子的麻烦,这也是堂堂八尺男儿能做出来的事吗。”程盟是什么时候来的林青衣根本就不知道,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么近距离的看着程盟,会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男人总是留给她一个背影,而她却从来没有过怨言。
今日,这应该算是他们靠得最近的一次。
林青衣开始感激自己为民除害被人找茬了,不然这样的相遇,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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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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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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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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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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