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偃月没有去看苍山洱海,而是径直进了大厘城。
大厘城是南疆西北部最繁华的城镇,居民数十万,每日还有无数商旅行人来去匆匆。谢凌风如果真的还在这里,一定是在繁华的城中,隐藏于人流混杂的闹市。长桑谷仅凭这么短的时间,是不可能将城中的情况全都查清的。
林偃月选了城中最繁华的街道住下来,开始每日在城中游荡。
此时已经是秋末,阳光不再灼热,林偃月慢慢悠悠地走在街上,手中依旧撑着伞。那是一柄十分精致的油纸伞,天青色的伞面,绘了一枝淡雅的白梅。林偃月身穿一身飘逸的白色长裙,这般撑伞走在街上,立刻便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林偃月这般走了三日,依旧毫无收获,而她的身体已经快要撑不住了,吐血愈加严重,几乎整夜无法睡着。
第三日的黄昏,林偃月走过城南的集市,只觉得两眼发黑,头晕得实在有些厉害,于是找了条僻静些的街道,然后在街角一家有些冷清的小摊上停了下来。
摊主卖的是豆花,林偃月点了一碗,热气腾腾地放在面前的桌上,却一点也吃不下,于是就那样怔怔地看着豆花上的蜜饯和红豆出神。
看了片刻,林偃月突然掏出手帕掩住口,开始低低地咳嗽起来,咳了一会才终于停下来,便有点点血迹隔着帕子渗了出来。林偃月忙将帕子攥在手心里,以免被正向她这边看过来的摊主发现。
就在这时,林偃月看到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从街角走出来,慢慢走到了她的面前,然后在她对面的板凳上坐了下来。
林偃月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一瞬,随后露出一个微笑,对摊主道:“再上一碗咸豆花。”
桌上两碗豆花腾腾冒着热气,林偃月和谢凌风却只是一动不动地面对面坐着,各自垂着眸,谁都没有说话。
曾几何时,他们五个人尚且年少,会在热闹的花灯会后,一起去城东那家店里,喝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花,甜豆花里放了蜜饯、红豆、花生,咸豆花里放了肉末、笋尖、香菇,那豆花的味道到如今她都还记得。
仿佛一转眼,就已是二十年岁月匆匆。m.xiumb.com
人未老,心已秋。
过了半晌,林偃月才开口,慢慢吐出两个字:“凌风。”
“你是来找我的?”谢凌风的声音很轻,带着淡淡的嘶哑,却很平静,听不出一丝波澜。
“是。”林偃月答得很干脆,唇边维持着一丝极浅的笑意,以便让自己的表情不那么僵硬,“我常有耳鸣之症,上次在松风崖,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我没有听清。”
他们之间,已经不再需要迂回。彼此都看得明明白白,迂回只会显得可笑。
谢凌风的喉头滚动了一下,片刻的沉默之后,这才道:“在听雨楼,最上面一层的那间屋子里。”顿一顿,又补充了一句,“你床边的地板下面。”
林偃月不禁有些想笑。桑白及找遍了整个万叶台的机关密室,听雨楼那边也不是没有找过,只是谁都没想到,谢凌风竟然会将永生莲放进最上面一层的那间屋子里。
那间屋子内铺的是竹席,竹席下面是地板,地板下是中空的格子,确实可以将东西藏进去。只是,那时她一直住在那间屋子里,就觉得谢凌风根本就没有机会去藏东西。何况,那间屋子是所有人心中的禁忌,他们不会想到谢凌风会愿意将永生莲放在那里,也更加不会撬开地板寻找而破坏那间屋子。
林偃月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此行的目的,已经完成了最重要的一件,剩下的便是那盒胭脂了。她的身后,必定有长桑谷的人跟踪监视,所以她不得不将剩下的那件事做完。何况谢凌风出来见她,主动将行踪暴露,所有的事情就都已经无可转圜。
对面而坐的二人都没有再说话,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了下来,邻街的喧闹之声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样,显得极不真切,像是某种幻觉。
就在那碗豆花完全凉掉之后,林偃月又开始咳嗽起来,忙掏出帕子掩住了口。每咳一下,便感觉像是有一只利爪猛地攥住了她的胸腔,传来一阵阵刺痛。她忍不住用另一只手按住了胸口,躬起身子靠住桌沿,肩膀都跟着战栗起来。
林偃月连着咳了片刻,果不其然咳出一大口血来。这一路走来,咳血一日严重过一日,生命似乎正随着咳出的鲜血,以看得见的速度迅速流逝。她已经,活不了多少时日了。
她将手里的帕子团进袖中,颤抖着手掏出一块新的帕子掩住口。但是这一次,直到鲜血完全湿透了整块帕子,那咳嗽都没能像之前一样停下来,鲜血沿着下颚和指缝滴落到衣襟上,迅速将雪白的衣襟染得鲜红一片。
她只好松开捂住胸口的那只手,抬起来紧紧扣住桌沿,支撑住身体让自己不要倒下去。她不想在谢凌风面前显得这么狼狈,就好像是在故意装得柔弱可怜。
命运从未可怜她,可她从未觉得自己可怜,也不要别人觉得她可怜。
谢凌风从林偃月开始咳嗽的时候,便一直只是低垂着目光看着林偃月。林偃月的咳嗽声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一声声穿透他的胸腔。于是,胸腔中心脏所在的位置开始闷痛,一阵强过一阵。
他试图紧紧握住放在膝盖上的手,以抵御心间的那股疼痛。可是,指节握得苍白,连手臂都在跟着颤抖,却依旧无济于事。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扶她,不去担心她,可是他的心已经习惯了为她的痛苦而痛苦。
他突然觉得荒谬,荒谬到有些可悲。
他本该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愤怒,心却蓦的平静下来。此生至此,似乎任何激烈的情绪都显得有些多余。
谢凌风终于站起身,走到林偃月的身边,将她拦腰抱起,然后施展轻功,向街角飞快掠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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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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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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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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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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