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他把我捧在掌心>第十七章 文黎醉酒吐露心事
  为什么会突然问自己饿不饿呢?颜瑾宜没想通也就没回答,文黎抬头指向了道路旁的烧烤摊,疲倦的神情竟透露着一丝欣喜。

  烧烤摊上散发着诱人的食物香味,站在不远处能听到油滋滋的声音,满满的诱惑。

  颜瑾宜的爸妈曾向她反复说过吃路边摊的坏处,她表面乖乖答应,背地里看见了还是会偷偷地买些来尝尝。她知道父母说得没错,可是要抗拒这种街头美食真是太难了。

  之前回家的时候要么太早要么太晚,她都没有注意到这里有过烧烤摊。

  摊主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中年男子,体型有些壮硕,笑起来的时候两颊会出现甜甜的酒窝。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粉红色的短围巾,应该是女儿给戴上的。这么冷的天出来摆摊,女儿在家应该很焦急吧。

  两人很快找了位置坐下,她不在意吃什么,于是文黎自己去点了些菜。他看见烧烤摊旁边还摆着几箱啤酒,脑子一热就拿了几瓶来。

  颜瑾宜看他熟练的样子,像是经常吃,不禁有些诧异。她的父母虽然学历高赚钱挺多的,但也就是个中层阶级,平常接触到的大多还是普通人,爱吃街边摊可以理解。可文黎这种身份,平常都是吃什么米其林大餐的吧,为什么也会喜欢吃这个?

  “他这里居然还有热牛奶。”文黎在她面前放下了一罐开好了口的旺仔牛奶。

  “谢谢。”她同样很意外,没想到这里会卖热牛奶。冬天冷,特地准备的热牛奶吧,这么细心的摊主,她还是第一次见。

  她略微仰头喝了一口,低头时才发现文黎拿着一瓶开了盖的啤酒。她是警察,对啤酒很敏感,要知道文黎待会还要开车回家呢,怎么能喝酒?她下意识地要制止,伸手后才看见啤酒已经少了些。

  他已经喝了。

  真是头疼啊,这家伙是要醉酒驾驶吗?还是说又和以前一样打算睡在车里?这么冷的天,不是作死嘛......

  下一秒,他拿起啤酒瓶又喝了起来,一喝就喝了半瓶。

  她想开口教训他两句,可抬眼对上他忧郁深邃的双眸,什么话都哽咽在喉。wWW.ΧìǔΜЬ.CǒΜ

  唐璇芝和文宗林年轻的时候也是俊男美女,文黎刚好继承了他们五官上的优点,生得端正又精致,特别是那双如墨色般浓稠的幽眸,冷峻却也迷人。酒精刺激下,两坨小红晕爬上了他的脸颊,有点可爱啊。

  她现在不仅不想骂他,反而还想伸手摸摸他乌黑柔软的头发。

  自己一定是疯了。

  是母胎单身二十几年所以看见一个优秀的就忍不住了吗?那也不对啊,自己不是对尹契一点也想法也没有吗?尹契明明也很优秀,不比文黎差不少啊。

  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无法自拔,可爱的摊主把已经烤好的东西给端上来了。

  “好吃到你们哭出来哦!”摊主竖起大拇指,富有感染力的笑容让他们也跟着扬起了嘴角。

  “老板你好可爱。”她忍不住夸道。

  “我女儿才可爱呢。”他用手搓了搓围裙,用指尖捏起了粉红色围巾的一角,乖巧又好玩。

  她细看了看,才发现围巾的尾部有画了一朵淡红色的小花,像是用水彩笔画上去的,颜色并不是很明显。

  “这也是你女儿画的吗?”文黎也看见了,先她一步问了出来。

  大叔的面容瞬间窘迫了起来,紧抿着嘴唇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这不是,这说来也惭愧,我女儿戴着这围巾上学来着,她说想在学校也感觉到我的存在,让我在围巾上画个东西,我,我这糙汉子哪会画什么,就随手画了朵花。”

  看得出来,大叔是真的不会画画。但他很爱他的女儿,就算是一朵小花也包含着她无限的爱。

  “其实挺好看的。”文黎的夸赞来得猝不及防,要知道,他可没有被自己的父亲这么爱过。

  “老板,来生意了。”

  “来啦。”

  要不是来生意了,她真想和这个可爱的大叔多聊一会,文黎应该也想的吧。

  “为什么你喜欢吃这个?”她试图转移文黎的注意力,让他别被大叔和女儿的亲情给刺激到。

  文黎顿了顿,紧接着开了第二瓶啤酒,“砰”地一声,瓶盖落地。

  “我会偷偷找文媛,她喜欢吃这个,我吃了一次以后也喜欢上了。”

  “我上一次吃烧烤,嗯,还是文媛拉着我吃的,她那天拿到了工资,说是因为态度认真,老板多发了钱,可以请我吃好吃的。”

  文黎猛地喝了一大口酒,眉宇间透露着烦躁的意味。

  “其实是她在打工的时候被客人给摸了大腿,老板怕她和家里人说,多给了她钱,让她闭嘴忍下这口气。她不和我说,怕我担心,她太傻了,傻姑娘。”他摇了摇头,连呼吸都变得心酸起来。

  “后来,我找到了那个老板,他各种求饶,在我面前磕了无数个头,把一个人能承受的最低姿态都呈现了出来。但你知道最可笑的是什么吗,我什么都没有做,只说了文媛两个字,他就跪下来了。”

  “欺负文媛的客人有很多,我知道你明白为什么的。”

  热牛奶的温度在退却,她渐渐地松开了手,眼眶里分明有泪花在闪动。文媛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这辈子要成为文宗林的女儿。

  文宗林曾召开记者招待会说文媛不是他的女儿,a市大部分人都知道的。文媛孤立无援,根本没有家人,老板不会怕她和家里人说的。那些欺负文媛的客人不出意外都是唐璇芝安排的,唐璇芝让那老板睁一眼闭一只眼,那老板心虚得很,所以在文黎找上门来的时候,老板才会毫不犹豫地跪地求饶。

  “你说,她是有多需要钱,才会被那么多人欺负还坚持做下去?”他低沉的嗓音带着哭腔,委屈得像个迷了路找不到家的孩子。

  “你说,我是不是这世界上最没用的哥哥!连自己的妹妹都护不住!”两行泪水划过炙热的脸庞,他的防线终于崩溃,趴在桌上放声大哭起来。

  这是自文媛出事以来,他哭得最放肆的一回,之前的情绪都被压抑着不敢释放出来,这一次,他想哭得痛快。

  摊主挠了挠头,心想着真的会好吃到哭出来吗,他刚才就是开个玩笑啊。

  果然,文黎的思绪是被今天葬礼上文宗林和唐璇芝的态度给扰乱的。文宗林死活认识不到自身的错误,唐璇芝又跟一个没事人一样站在门口,这让文黎心寒了。

  两个最需要道歉的人都那么安心,他为什么要自责成这样?这根本不是他的错,只是文媛把他当作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就把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得到的伤害都是因为自己保护不当了。

  他错了,他是文黎,是人不是神,需要成长才能变得强大,不可能一直护文媛周全的。

  “你从来都没有错,而且她不是多需要钱,她是知道不管到哪里,你妈都不会放过她,她累了,就不打算再挣扎了。”

  一语中的。

  他却哭得更厉害了。

  她也数不清这个晚上他喝了多少酒,她只知道他起身的时候,身边都放满了酒瓶子,左右都不方便走动。

  大叔看他醉得不成样子,就想搭把手把他送回家,哪知道文黎醉醺醺地指着马路道:“扶我回车里。”

  颜瑾宜哪里会同意让他睡在车里,天这么冷,最容易感冒发烧了。反正自己的房子有个客厅,她可以睡沙发上。

  “他车在哪里啊?”实诚的大叔真要把他送回车里去。

  “不用了,我送他回我家。”颜瑾宜说着就将他给背到了身上,她身材高挑,力气也不小,背个人没什么。

  大叔拦住了她,“姑娘,这男人呐,不能随便往家里领啊,危险呢。虽然这男的长得不错,但也可能是个衣冠禽兽。”

  可爱的大叔认真起来有些调皮,她很感谢大叔的忠告,只是文黎这个人她是信得过的,他可没有必要装醉骗自己,喝了那么多酒,换谁能捱住?

  “别担心。”

  “三思啊。”大叔还是不怎么放心,抓着文黎的衣角不肯放开。也许是因为有女儿的缘故,大叔对这事比较执着。

  “他是我男朋友。”她撒了谎,还是当着文黎的面,虽然他不清醒,但她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大叔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转身去收了摊子,她便一个人背着文黎回了家。说实话,文黎虽然看上去很高大,但是真的不怎么重,她这一路感觉还挺轻松的。

  回到家后,她打来热水给他擦了脸和手,又倒了杯热水放在桌旁,自己从柜子里拿了床被子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简单洗漱一下就休息了。

  凌晨时分,文黎起身去厕所吐了一遍,污秽吐尽,他的身体都快被掏空了。用凉水洗完脸后,他才清醒了过来。

  不用说都知道,他现在是在颜瑾宜的房间里。在他看来,这房间格局偏小,东西却有点多,应该好好收拾一下才行。

  其实颜瑾宜的房间收拾得都不错,只是因为文黎住惯了大房间,看到这种小房子都会忍不住吐槽一下。

  她租的是一居室,空间自然小。

  “不对啊,我住在这里,那她呢?”他背靠在床上思考着醉酒前发生的事情,口渴拿起桌上的水时才意识到颜瑾宜住哪的问题。

  他把门给轻轻推开,“嘎吱”一声响起,熟睡中的颜瑾宜翻了个身,往被窝里钻了钻,他愣了一下,修长的右手搭在门把上,透过门缝盯着她露在被子外的长发,一动也不动。

  他的身旁放着一个衣架子,上面挂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给她披上的黑色大衣。那是他第一次给除了文媛以外的女孩子披衣服。

  那天是他第一次握着女孩子的手睡着,今天也是他第一次在女孩子家过夜。

  他不糊涂,但只能装糊涂。现在的敌人是整个文家,他不能分心,感情的事情得抛到脑后。

  门很快被合上。

  右手上蓝色的尾戒,孤独又高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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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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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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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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