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守寡?还是不了>第七章 贾逍复失踪
  这无异于,可能性约等于零。

  贾逍复再一次崩溃得跟个傻子似的。

  季遥就那么看着,只觉得他那副忧心忡忡又凄凄惨惨的模样,实在影响自己的心情,这才决定发发善心,动用自己隐藏的能力。

  美其名曰互帮互助,一定带他寻到那个传得神乎其神的反神丹。

  “那个啥……非正常手段取用,少侠你要不要了解一下?”季遥这么问他。

  贾逍复的眼睛亮晶晶的,捉了她的手连声道谢。

  季遥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只说互帮互助应该的。

  季遥当时还期待着,事成之后可以去贾逍复老家玩玩,看看这少侠的爹是怎样潇洒的大侠。

  只是她的计划很周全,可变化向来来得更快。

  谁又能料到在这福之镇落脚不过三天,贾逍复就不见了。

  先不提季遥是怎样的震惊,就只是说这一路上,她大小事情基本上都是听贾逍复这个有经验的,定路线,定客栈,定吃食……

  这一下失了主心骨,她也不知接下来要去哪。

  蹉跎了两天,遇着了前几日把自家院子租给他们落脚的大妈。

  季遥一咬牙,这小院买了下来,决定在这先待一阵子,以便她思考人生。

  季遥想着,在这属于自己的地盘谋划出路,不会有人催促,却没想这个无心之举,竟让她受到了万众瞩目。

  街坊邻居眼看着是一对小年轻搬了过来,没两天就只剩个季遥一个,还买下了个院子。

  串门的时候,未免要好奇地多问一句:“怎么不见你男人?”

  这话问的很是直白。

  要是那个时候季遥好好解释,她也不至于头顶“寡妇”的名号这么久。

  只是任何事情,总讲求个情境。

  当时季遥的心理基础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铺设完成,总觉得是自己害了贾逍复。

  自然是一副恍惚的状态,每每被问起,眼睛里都是一包泪。

  她把贾逍复遗留的衣服团好,在后山找了个地儿埋了,眼圈红红的,为了曾经的约定。

  “奶个腿的,那家伙还欠我不少钱呢……”

  她想着,管他贾逍复是死是活,她逝去的第一段闯荡江湖的青春岁月,总该要颇有仪式感地与对他的记忆一并埋葬。

  只是,这抱着衣服上山的委屈模样,被别人瞧见,就由不得他们想象了。

  那些大妈们一提起季遥无不抹泪,说她着实可怜。

  三三两两凑到一起,终日没旁的事情干,谈天说地的,免不了提上几句。

  于是季遥和贾逍复这对年轻“夫妻”的凄惨故事,就变得丰满了起来。

  “这家男人长得太俊了,上山的时候,被山上的母大王瞧上了,夜里卷了黑风,把人带走了。”——选自福之镇的口头传说。

  这故事编的有鼻子有眼的,甚至还有邻居作证,说贾逍复消失的那天晚上,他确实听到了风声。琇書網

  三人成虎的道理,在这座小镇,也极为适用。

  过了一段时间,也没人问季遥那个和她一起来的小年轻去哪了,生怕戳她痛处。

  只是这季寡妇的名儿,却是被叫开了。

  季遥在这儿住了一阵,少有的几次出门,都被莫名地被在地上瞎跑的小屁孩追了一路,一路都在喊她“季寡妇”。

  季遥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这些屁孩子念的又是什么丧心病狂的儿歌?

  仔细那么一想,啊——敢情是在叫我?

  她恨不得去胖揍那些小孩的屁股,老娘又没嫁人,寡什么寡!

  只不过,这称谓随着时间流逝,已经渗透到各家各户。

  几乎福之镇的所有人,惯会用同情的眼光看着她,轻声细语,不带恶意地称呼她季寡妇……

  季遥想解释都来不及了。

  面对周遭的这般好心,她还真没什么脾气。

  她只觉得自己有点冤。

  人人都当她是贾逍复曾经的媳妇,也就季遥自个儿清楚,他俩到底是什么萍水相逢的关系……

  要是让季遥去和那些邻里乡亲实话实说,她哪有那个胆子?

  怎么说,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未婚同居,她还要不要面子!

  她若是照实说——

  “我和贾逍复不过是一对才认识没多久的江湖儿女,在这儿找了个地方落脚同住,仅此而已……”

  或者——

  “我是在离家出走的路上,正巧遇到了贾逍复,然后脑子一热,约定一起闯荡江湖?”

  难道不会更加奇怪么?

  指不定还会被套上“私奔”这俩字。

  这简直比年轻守寡,还要刺激,保不齐再次成为那些大妈们的饭后谈资。

  季遥从一开始的不好意思解释,时间一长,竟然也慢慢接受了寡妇这个设定。

  时不时帮着邻里干些只费脑子不费力的事,还因此感受到了各家大妈们的特别关怀和优待。

  季遥突然觉得,她这个寡妇当得还真……没什么不好。

  既然当年敢从金窝窝一样的家里愤然离家出走,季遥就注定要通过磨练实现人生目标。

  当然了,季遥的人生目标并没有找到。

  但她暂时也没别的大事可干,还不如扮演寡妇角色,玩上那么一阵,待找到了再跑路也不迟。

  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待她规划好未来的路线,寻得了新的生活,离开福之镇。

  这“季寡妇”三个字,应该不会影响她再嫁……

  呸呸呸,应该不会影响她嫁人。

  想她季遥,光明磊落。

  一没隐姓二没埋名,闯荡江湖的途中,只是失了个上能大刀劈老虎,下能徒手拾柴火的必备良伴——贾逍复。

  仅此而已。

  季遥仔细思考了一番,觉得贾逍复这个伴,其实也不是特别优良。

  和那位少侠组队的途中,季遥的确发现,他打架极其扛揍,做饭也勉强凑活。

  长得确实可以,身材练得不错。

  唯一缺点就是命不太好,盒饭领的有点早,以至于给她带来了不少困扰,甚是烦人。

  若是因此怀着愧疚过一生,还给那个命薄如纸的贾逍复当挂名媳妇儿……

  不妥,着实不妥。

  季遥在少有的几次安眠,还梦见过贾逍复。

  在梦里,她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这角儿选的太没眼光了,下次投胎记得拿个好本子……另外,离老娘远一点,我可不想再当寡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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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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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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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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