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鹦鹉郎君有点坏>第十四章 一只仙鸟儿
  (虽然他坐在秋千上,唇角始终噙着一丝笑意,但那笑意却显得很寂寞。)

  “哦……”孟雪松神色一慌,支支吾吾地说了句:“我猜的,咱们这天天有好吃的给它吃,还有专门的一间书房给它睡觉,这么好的地方,它肯定舍不得走了。”

  他说着,看了一眼孟雪晨,又道:“别说了,赶紧去找它吧。”话声中,超过了孟雪晨,大步流星地走在了前面。

  孟雪晨心知雪松说的有点强词夺理,但是担心安逸的去向,也不跟他分辨,急匆匆地一路向花园中赶去。

  谁知,还没等他们走进花园门,后面又有人喊了起来:“小姐、小姐,陈公子来了,老爷让你去花厅相见。”

  孟雪晨一愣,秀眉微蹙,有点不高兴。

  这陈公子有事没事就来折腾一会儿,也不知他想干什么。自己心里厌烦,也不便说出口。

  再一想到三个月后的婚期,她更是心烦意乱。看看那丫鬟已经快步走来,便无奈地挥挥手,说道:“我有事,你替我告诉我爹,我今天不见陈公子了。”说着,抬腿便走。

  丫鬟在后面应了一声,便回身快步走了。她是个乖巧的丫鬟,知道主子的事不能干涉,自己做个跑腿儿送信的,把话来回带到就行了。

  孟雪晨进了花园,第一眼就望向莲塘中心的凉亭。安逸喜欢那凉亭,每次上花园来都是在凉亭中呆着,高兴了就跳到水中洗澡游玩。

  可是,她却发现凉亭中并没有安逸的身影,情急之下,大声喊道:“安逸,你在哪儿呢?”

  孟雪松从假山那边跑过来,笑道:“姐,它在假山上呢,你看!”

  孟雪晨忙顺着雪松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假山上最高的那块石头上,果然站着一只昂首挺胸、器宇轩昂的大鹦鹉。

  她不禁面露笑容,冲假山那边喊道:“安逸,你在那干什么呢?”

  安逸安详地扇了扇翅膀,却没出声。

  孟雪晨看到它没离开,心中一块大石落了地,也就没再追问。走到离假山不远处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却仍忍不住仰望着安逸,生怕一个不留神它就飞走了。

  雪松似乎明白她的心思,自己走到假山边的秋千那里,独自玩起秋千来。

  不知怎地,孟雪晨突然觉得雪松的身影竟然显得很孤单。虽然他坐在秋千上,唇角始终噙着一丝笑意,但那笑意却显得很寂寞。

  她心中莫名地涌上一股凄凉的感觉,却又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没有像过去那样去陪伴他。

  自从安逸来到自己身边,自己不知怎么了,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跟雪松拉开距离,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亲密无间地在一起玩耍。

  是自己长大了么?还是有其他的什么原因?

  孟雪晨思来想去,想不出这一个月中自己为什么总是在无意中冷落雪松。

  她们姐弟俩是双生子,自幼在一起玩耍,感情浓厚,从无嫌隙。

  也许就是因为自己长大了吧!有了像大人一般的心思,有了男女有别的想法,便无法再与同样长成大人的弟弟亲密地相处了。

  这么一想,孟雪晨又觉得有点愧疚。毕竟,雪松是那样的寂寞啊!自己身为他的姐姐,应该陪伴他的……

  孟雪晨忍不住站起来,向雪松走过去。但还没等走近,突然看到安逸抬起头,向着天边越来越明晰、散发着无穷热力的朝阳尖啸一声。

  它的啸声悠远清越,又如同穿透耳膜般的凌厉惊心,令孟雪晨不禁心中一颤,停住了脚步。

  她仰头看着安逸,只见它也昂着头,向着天空,不知在仰望什么?

  “安逸,你怎么了?”孟雪晨忍不住冲安逸喊了一声。

  安逸却依然没有回应,慢慢地低下头,又如方才那样静静地站着。

  朝阳渐渐上升,不再如初升时那样橘红鲜艳,阳光渐渐刺眼起来,安逸在阳光的笼罩下,身体似乎又泛起了那圈儿深紫色的光芒。

  孟雪晨眩惑地仰望着它,突然想到,假如它不是一只普通的鸟儿,那么它会不会是来自天上的神仙?一只仙鸟儿?

  孟雪晨忍不住笑了,这么又馋又懒的一只鹦鹉,如果是仙鸟儿的话,也是个懒神仙……

  从起床后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在丫鬟的呼唤声中,孟雪晨才从无边遐想中回过神来。

  丫鬟站在她面前,手中端着托盘,带着笑跟她道了安,说道:“小姐,老爷说今天天气好,让你和公子就在这里用早膳,不用去饭厅了。”

  “哦……”孟雪晨看着丫鬟手中的大托盘,突然想起刚才丫鬟曾说陈公子来过的事,便随口问道:“那位陈公子,他走了吗?”

  孟雪晨话声未落,突然听到一个轻浮的声音说道:“哎呦呦孟雪晨,难得你还记挂着本公子呢,本公子今日还未看到你,能走吗?”

  孟雪晨闻言秀眉微蹙,看向声音来处。

  只见一身锦衣玉袍的陈公子正晃晃荡荡地走过来,好像脚下无根似的,一步好几摇,一副随时会摇得散架子的架势。

  她反感地轻蹙眉头,但出于礼节,还是上前一步,双膝微曲,施礼问好。

  陈公子笑嘻嘻地打着哈哈,嬉皮笑脸地说道:“早膳时间都过了,也不见你们姐弟去用饭,我这就叫人给你们送过来了。孟雪晨呀,你打算在哪儿吃?”

  孟雪晨看了一眼陈公子,微皱着秀眉,说道:“多谢陈公子费心,就让她放在凉亭里吧。”

  说着,孟雪晨不再理会他,回身先向凉亭那里走去。雪松在后面喊了声:“姐,等等我!”大步跟了上去。

  孟雪晨姐弟俩并肩而行,陈公子倒是显得多余了,自感无趣地跟在后面。

  他们没走多远,假山上的安逸突然振翅而起,向离得最近的那面院墙飞过去。

  孟雪晨心有所感,回头一看,正见它飞越围墙,竟然飞到外面去了。惊恐之下,大喊道:“安逸,你去哪里?”

  安逸头也不回地回了一句:“小晨晨,人家出去散散心,晚上就回来。”话声中,已经从孟雪晨视线中消失。

  孟雪晨大惊,边喊它的名字边向花园角门那边跑去,跑得裙裾飞扬、长发凌乱。

  雪松在后面喊道:“姐,我出去看看,你在府中等着吧。”说着,疾步跑向墙边,飞身而起,跃过院墙,循着安逸飞走的方向追去。

  他是习武之人,脚程极快,但是跟天上飞的那位比起来,差的就不是一点两点了。

  孟雪晨本想从角门出去,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安逸的身影,也会心安。但还没等跑过去,陈公子便横在了面前。

  “孟雪晨孟小姐,本公子来了这么久,你也该尽一下地主之谊,招呼招呼本公子吧?”陈公子的语气狂妄自大,令正在焦急中的孟雪晨差点忍不住踹他一脚。

  但陈公子并不知道自己多么不受欢迎,见孟雪晨沉着脸不说话,又道:“你看,那边饭菜都已摆好,我们还是过去用膳吧?”

  他说着,向莲塘中心的凉亭那边指了指。

  孟雪晨依然沉着脸,心中忧急如焚,偏又被这不知趣的家伙纠缠着不能出去,气恼之下,真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到墙外去。

  但是抬头看看他那张清秀又猖狂的脸,不知怎么,心中的气都压住了。

  这是自己的未婚夫!自幼母亲对自己三从四德的谆谆教导,犹如在耳边。

  尤其是现在婚期将近,母亲更是有机会就在耳边絮絮叨叨,似乎唯恐自己不懂礼数,嫁过门去后会给父母丢脸,会被公婆厌弃。

  强忍着心头火气,孟雪晨顺从地随陈公子向凉亭走去,顺从地跟着他同桌而食,吃完了这别别扭扭的一餐。

  但她心中却始终记挂着安逸,它飞到哪去了?它可曾吃过食物?它是否会如言回返?

  一个个疑问,在心中塞得满满的,又乱成一团,怎么也理不清道不明。它只是一只来路不明的神秘的鹦鹉,自己为何会对它念念不忘?

  还有雪松,也不知他怎么才能追上那翅膀一扇就能远走高飞的大鹦鹉,他会不会出什么事?www.xiumb.com

  而陈公子兀自在那自得其乐地呱噪着,天南地北胡吹海侃,也不知到底都说了些什么。

  就这样,在凉亭里,二人一个夸夸其谈,一个呆如木瓜。

  转眼到了中午,不止安逸没回来,连弟弟雪松都不知去了哪里。孟雪晨终于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来,一声不吭就走,令陈公子一愣。

  “你去哪?”陈公子急忙起身拦住孟雪晨。

  孟雪晨看都没看陈公子一眼,说道:“我去跟爹爹说,派几个人出去找雪松,他出去大半天了还没回来。”说着,绕过陈公子,脚下不停地快速离开。

  陈公子愣了半晌,似乎才想起来,那只讨厌的大鹦鹉和雪松已经离开半天了。

  他心中突然有点小小的幸灾乐祸。他知道孟雪晨喜欢那只鹦鹉,知道她每天跟那鹦鹉形影不离,就差没在一个房间里睡觉了。

  虽然那只是一只鹦鹉,他依然很不是滋味。这桩婚事是他费尽心机才定下的,他不允许任何外力来破坏,就算只是一只鹦鹉也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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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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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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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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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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