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风尘酒馆>第四十一章 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为心上人(6)
  高中毕业返校的时候,叶停云颠颠地跑来问我想报哪一所大学。

  我惊讶于他被凉宫长谕那张冰山脸荼毒了那么久,竟然还坚持不懈地想要和我上同一所大学,认真想了许久,才望着天,说了一个艺术学院的名字。

  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学院好像是凉宫长谕填下的第一志愿。

  叶停云听了,像是十分雀跃,同我再三确认后就蹦跳着走了。我叹口气,心道这位纯情少年至今还对我念念不忘,可我终究不会同他在一起,倒不知他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一个真正适合他的女孩……

  我一路想一路往校门口走,刚走到操场边,就看到一个已经熟悉得过分的身影。

  他较三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已经又长高了不少,这一年多被我逼着每天吃些胡萝卜菠菜之类的蔬菜,身材也不似我刚到凉宫家时看到的那样瘦削,只除了面色还有些苍白,再没什么不好了。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恍惚和我印象之中初见时的样子重叠在一起。

  我快步走到他面前,拨了拨他额前的碎发,柔声问道:“怎么了?”

  “楚幸。”自打上次我戳破他的心思,这一年多他其实已经很少再叫我的名字,这下贸然听他喊起,我倒是愣了一愣,而后就听他继续道,“你不要和我上同一所大学了。”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就笑嘻嘻地问:“为什么?”

  他却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我见他的神情不对,终于隐约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干脆扯住他的袖子,喊他的名字:“凉宫长谕?

  “你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我们一起解决,你这么推开我,没有任何用处的……

  “长谕!”我还欲再说些什么,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转过去,只见连夙正微笑着,朝我们的方向走过来。

  这倒是很奇怪,他长我们一岁,如今已然在j市的一所大学上学,平时都很少回凉宫家,遑论再回母校了。

  凉宫长谕一看到他,就露出一贯的戒备神情:“你来做什么?”

  他也不作声,只是走到我俩跟前,看一看我,又望一望凉宫长谕,忽然笑起来:“长谕,你知不知道,和守护人相爱,你会是什么结局,她又会是什么结局?”

  凉宫长谕的眸子已经变得血红,他盯着连夙,倘若眼神可以杀人,连夙应当已经被凌迟了无数次。

  我盯住凉宫长谕,隐约有一种不大好的预感,连夙接下来说出的话,极有可能是关于我,而且还会为我揭开一个,我一直没能知道的秘密。

  “他在说什么?”我死盯住凉宫长谕,却见他神色是从未一见的痛苦,我心中顿时一沉。

  “阿幸。”连夙转了目光,望向我,“我一直忘记告诉你,你其实,只是一个守护人。

  “你还不知道守护人是什么意思吧?”

  凉宫长谕还欲说话,却被他施了个咒定住,连夙转向我,笑容诡异。

  “不如,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上古时期,天地混沌,神魔两族争斗不断,后被镇压的魔族首领凉宫家族隐到人世,因作恶太多,得了每一任家族主人都活不过二十五岁的诅咒。凉宫家族为破除诅咒,只得占据一座城池,培育了一城的守护人。万年过去,守护人散落世间,但凡是少主寿命难以为继,便会去找到守护人的后世。他们以命相抵,以保凉宫家族世代相传。传到如今这一代,家族少主变成了一个少年,他从小体弱,十五岁的时候,已经连走路都很困难,家族之人为救下他的性命,找到了隐在古董店的一家守护人,那古董店的男女主人都已经为上一任少主牺牲,只一个老人带着个小女孩,见着凉宫家族的人来,老人便将小女孩托付给他们,自己抵了命。”

  他一字一句,徐徐道来,每多说一句,我的脸色就白一分,到了最后,我浑身已经如坠冰渊。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爷爷究竟为什么会将你托付给凉宫家族吗?”他看着我,忽然癫狂地笑起来,“是因为,那个老人,就是你爷爷,而那个小女孩,就是你。”

  我明知凉宫长谕无法开口,却还是凝望着他的双眼,不死心地问了句:“他说的是真的吗?”

  他站在原地,没有办法开口,只生生落下一滴泪来,我终于明了,苦笑道:“原来如此。

  “难怪你当初会让我留下,难怪你总是面色苍白,难怪……”

  年幼之时,爷爷为了让我不至过早地认识到这个残酷的事实,选择了不告诉我;十五岁那年我到了凉宫家族,凉宫长谕也因为歉疚,选择了对我保密。

  只可惜彼时的我们大抵都没有想到,会喜欢上彼此。

  可我如今已经十八岁,有了独立的神识,再难接受一个人生来就是为了去帮另一个人续命这样畸形的命运了。

  哪怕这个人,是凉宫长谕。

  我摸一摸脸颊,却发觉自己一张脸上已经不知何时全被泪滴浸染,连夙犹笑得阴郁,只这一次,就颠覆了我这些年来对他的所有印象,凉宫长谕静默地站在那里,悲伤地望着我,我却仿佛终于明白他刚刚同我说的那些话究竟是何用意。

  我不住地往后退步,直退到距他们两人颇远的地方,这才转了身,发疯一般地往外冲去。

  我整整走了三天三夜,直走到一处偏僻的山下,天上忽地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走进那山中的一个洞穴躲雨,却发觉那瓢泼大雨、漫天惊雷原本就是为我而来——我身为守护人,却拒绝替少主续命,还企图离开原应守护的少主,免不得要遭受天谴……xiumb.com

  最终我受了一身的伤,倒在洞穴之中,濒死之际,却被觅食归来的狐妖韦晚救下。

  韦晚是只有芙蓉面的狐帝,因为吸食了她的精气,我的眉间,也自此开了一朵凤栖花。

  整整在那狐狸洞里将养了五年,我一身的伤病才终于痊愈,下山的时候因缘巧合误入另一座山中,学了酿酒术和许多本事,最终还在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慕思。

  我分明可以离开,去到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却不知为何,仍然选择了重新回到这座城市,在这城市临海的古街尾,开了一家不要酒钱、只听故事的酒馆。

  可倘若有人多嘴问起我一句为什么,只怕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最终他还是找来了,冬天即将过去,而他今年已经二十四岁……

  我站在房间门前,又重新望了一眼这座酒馆的陈设——我开这家酒馆,要求每个前来求酒的人都为我讲一个故事,而我自己的故事,又何尝不深切,不痛彻心扉。

  这个故事太长,我总是不愿记起,拒绝记起,可时隔多年,当我终于再度望见凉宫长谕的脸,这才明白过来,我回这座城市,哪里是为了躲避他……

  ——分明是,还想要再见他一面。

  我抚着他的脸颊,轻叹一声:“没想到到了最后,我终究还是要做你的守护人。”

  人世之间,万般种种,皆是一场梦,因果循环都有定数,譬如一开始我开这酒馆是替人酿酒,到了最后,竟也要用这杯自己酿的酒,送走我自己。

  我正兀自伤怀着,身后就传来两个人急切的脚步声,我心下一动,心道这酒馆之中除了慕思,还有什么人能闯得进来?

  我转了身子,直至看到他的模样,终于了然。

  慕思手中抓着那杯用我自己心头血凝结的酒,为难地同我道:“楚姐姐,我拦不住他。”

  ——连夙。

  我挥挥手,示意慕思不必再管,慕思看我一眼,最终还是将手中的那杯酒递给了我,转身下了楼。

  连夙望着我,神情倦怠:“阿幸,我找了你很久。”

  我也回望过去,冷笑道:“找我做什么?还想再伤我一次吗?连夙,离开凉宫家后我一直在想,一个人究竟怎么才可以做到完完全全隐去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去做一个虚假到连自己都快要相信了的人?我想了很久,大概是因为你有野心吧。

  “从一开始的把我带回凉宫家,你就是有预谋的吧?你明知道凉宫长谕对罗宋汤过敏,还偏偏引导我,让我去送给他喝;你自己不在,就故意在我们上学的时候设计那场车祸;明知道凉宫长谕有夜盲症,还在夜里拉掉电闸;最后见他爱上我,就告诉我真相,企图让我或他因过度痛苦而选择死亡。

  “你这样的人,但凡想要,没有得不到的吧?”

  他听了我的话,却不似先前那样癫狂,只低低地应了句:“有。”

  我斜睨着他问:“有什么?”

  “我有得不到的。”他凝视我,一字一顿道,“譬如你。

  “我总以为我这一生,最想要的就是凉宫家的继承权,可你走后,我才意识到,我心里,好像个人,早就比那虚无的继承权要更重要了。”他望着我,眼神之中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所以我一直在找你,想要告诉你,我对你的爱,并不比凉宫长谕少半分。”

  他那神情不似假装,可我早前就已经吃过他这伪善的亏,因此故意问道:“那如果我要你为了我,放弃凉宫家族的继承权呢?你愿意吗?”

  “我愿意。”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说。

  我叹口气,已经不愿意再去探究他这一番话究竟是真还是假,只挥手道:“如果你没什么事,就烦请快点离开吧,长谕他伤得很重,我需要救他。”

  他看一眼我手中那杯凝结了心头血、正密封在杯中的酒,惊道:“你要用你的命救他?”

  我反问道:“不然呢?”

  他愣了愣,忽然苦笑:“长谕没有告诉你吧?他已经将继承人的位置传给了我,所以即便你牺牲了你的性命,也是救不回他的。他已经不是少主了,没有办法接受守护人的续命。”

  我双目大睁:“怎么会?”

  “你走后,他就放弃了少主的位置,放弃了凉宫家族的继承权,当着众人的面宣布我是新一任的凉宫家族继承人。”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带了无限的情意,“彼时我也觉得不可理喻,觉得这人好愚蠢,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就放弃了堂堂凉宫家族的继承权。可时间越久,我的身体就越差,反倒是长谕,他的身体比从前当少主的时候,要好了不知多少倍。我这才明白,原来但凡成为凉宫家族的继承人,即便不是凉宫家族的亲生儿子,也必须承受那既定的命运。我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如果没有守护人的续命,很快,我就要死了。”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散落在其他地方的守护人?”

  “因为我终于明白,即便我活下去,也永远不可能得到我爱的那个人了。”

  十六岁的时候他带着一众人去蒲市寻一个年迈的守护人,却见到一个穿着最普通校服的小女孩冲进来,凶恶地同他说:“我要和你们拼了!”

  他从没见过那样狠厉的小姑娘,着实吓了一跳,平静下来后,才像对待所有人一般,温柔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同她道:“我是凉宫家族的长子,我叫连夙。”

  此后多年,初见的那个场景,都是他心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将她带回了凉宫家,原本是想要利用她去迫害凉宫长谕,因此才让她去送凉宫长谕最讨厌的罗宋汤,才事先在只有他们两人坐的那辆车上做了手脚,才故意在夜里拉掉电闸,才在最后的时候捅破凉宫长谕一直苦心对她隐藏的那个秘密。

  可甚至连他都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的心已经向那人倾斜了过去,

  或许是看到她那无论何时都能绽放的笑颜,或许是看到她因自己的阴谋而永远留了疤的后脑,或许是看到她知晓那个秘密后绝望的双眸,又或许,只是初见之时,她对他笑了一下,他就自此沦陷。

  她走后,他终于当上了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凉宫家族继承人,却发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他再没有什么想要的,内心深处终于开始不断叫嚣着一个名字。

  而那个名字,分明是她。

  只可惜明月西沉,他爱的那个人,眼里永远不会是他了。

  可他不死心,所以这些年里始终派了人在寻她,前些日子阿布明明已经寻到了她,却还是将她跟丢了。他找了许久,最终竟然发觉,她就是大名鼎鼎的风尘酒馆之主。

  这个人啊,总是这么古灵精怪,他以为她逃到了海角天边,最终却发觉她近在眼前。

  凉宫长谕找了她六年,也等了她六年,可他又何尝不是找了她六年,也等了她六年呢?所以他明知她心中的那个人不是他,也还是来找她了。

  连夙望着我,他一向自持甚好,而今开口,声音里却带了一丝颤抖和一丝希冀:“楚幸,如果你愿意……”

  我摇摇头:“我不愿意。”

  连夙苦笑:“你心里只有他。”

  “是。”

  我转回目光,痴迷地望着床上的凉宫长谕,手指摩挲着他的脸颊:“如果我救不回他,就同他一起赴死,反正他如果死了,那我独自活在这个世上也没什么意义了。”

  连夙站在我身后,深吸一口气,像是终于做了什么决定,轻声道:“既然这样,我替你救他。”

  我一惊,转过身就看到他已经用手指点在眉间,嘴里念着什么咒,一瞬间的工夫,身子就迅速消散开来,我扑上去大喊道:“连夙!”

  “阿幸,我一直没有和你说。”他明明已经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却还是望着我,眼中落下一滴清泪,“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他闭上眼,眼前忽然幻化出很多年前,他初见她的那一面。

  那个女孩穿着最简单的校服,他们的相识也不再是一个阴谋的起源,她笑着对他说:

  “你好啊,我是楚幸。”

  而他再不似他伪装给其他人看的那般,只是红了脸,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姓连,单名一个夙字。”想了想,又补充道,“夙愿的夙。

  连夙的身体烟消云散后,凉宫家族独有的徽章掉落在地,躺在床山的凉宫长谕也醒转过来,他一睁开眼,就轻声唤我道:“阿幸。”

  我哭倒在连夙消失的地方,他见了,就走上前来将我抱住,宽慰我道:“都过去了,凉宫家族再也不会有继承人了,这个畸形的命运终于结束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无穷无尽的守护人牺牲自己,只为替那些世世代代活不过二十五岁的少主续命了。”

  一个月后——

  凉宫长谕的身体已经将养好,我索性给自己放了个长假,将酒馆留给慕思照料,和凉宫长谕跑到附近的一座海岛去度假。

  “脱离了凉宫家族,那原本既定的命运,就不再是我的命运。”凉宫长谕望着远方的天际,缓缓道,“事实上,身为凉宫家族的后人,最重要的特征,并不是那令人恐惧的诅咒,而是对家族的忠诚。我从小就被教导,要接受这既定的命运,要时刻拥有使命感。凉宫家族每一世都会受诅咒,却还能世世代代地流传至今,其实全是因为每一代继承人,都拥有对家族忠诚的使命感。”

  “那你为什么最后却放弃了?”我望着他,明明已经知晓那个答案,却还是想要听他亲口说,亲口告诉我。

  他转头看着我,那双眼眸如墨,里面蕴藏了数不尽的珍宝。

  “因为我爱你。”

  我爱你,因此放弃了家族,因此,想要和你厮守一生。

  “楚小姐,你愿不愿意嫁给我?”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枚戒指,在我面前单膝跪地,眼中韶华万千。

  我皱眉道:“可你已经不是凉宫家族的继承人了,以后也没什么钱,根本就是个穷光蛋了。”

  “你不是开了个酒馆吗?以后就靠你养我啦!”

  ——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我终于笑出声来。

  海岛之上,海天一色。

  海底月为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全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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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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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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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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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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