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昭帝没想到的是,三皇子竟然慢慢成长起来了,到了如今手握兵权,能够和太子分庭抗礼。
“有事早奏,无事的话,就退朝吧。”
正是深秋,各地的赋税都陆陆续续收上来了,因着今年风调雨顺,也没有什么天灾人祸,百姓的收成都不错。可以说,今年是昭帝即位以来最顺遂的一个年头了。
“禀皇上,微臣上奏,参镇国侯宋小侯爷枉顾法纪,私自从天牢当中带走犯人。”
说话的是御史台监正程玉,性子板正,为人倒是清廉,只是实在没有什么心眼儿,这不,就被别人当枪使了。
“程大人这话说的,我从天牢里的确带了人出来,不过我也送了不少人进去啊,再说了,已经是许久之前的事情了,也不知程大人受了什么人的挑唆,现在才说道这事儿。”宋与乐慢悠悠地开口,一边观察着昭帝的神色。
昭帝坐在上首,并不打算开口。
这样的场面,应当是难不倒宋与乐的。
程大人显然是抵不过宋与乐的口舌之利的,斟酌了一下,哼了一声,接着说:“侯爷莫要岔开话题,天牢一向是关押重罪犯人的地方,不论是谁,没有皇上的准许和刑部的批准,都不能私自带走犯人。”
宋与乐还是咯咯笑着,半点儿没有生气的模样,只是眼中的寒光越来越盛了。
“臣附议。”闫尚也走出来说话。
随着闫尚的动作,还有一些人也动了。放眼看过去,全都是三皇子一派的人。不过还是有一些人,在宋与乐的眼神之下,败下阵来,原本微动的身躯,到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开口说话。
“本侯还是第一次被众大臣这样参呢,只是不知道,诸位大臣,都想好了吗,本侯当真是罪不可恕?”
慕容枫看了看自己的三哥慕容沛。慕容沛脸上没有什么神情,与慕容枫对视也只是平淡地笑了笑。
闫尚开口:“侯爷这么多年胆大妄为,众臣都看在眼中,这一次是铁打的罪证,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慕容沛压了这么久,才拿这事儿出来说道,赌的,就是沈宴卿有一个叛国的父亲。宋与乐就算再怎么猖狂,一道被人发难,也应当会有所顾忌。
不指望能够一把压倒宋与乐,起码给他一个教训。自己那么多人折在了她手上,哪能当真把这口气给咽下。
宋与乐回头,视线漫不经心地扫过这些大臣,也不管那些人被她看得心里发麻,朱唇轻启:“平日里竟然看不出,原来这么多人惦记着本侯呢。”
清冷的语调,让闫尚都心里不舒坦,他自然是怕宋与乐的,不然杀子之仇,也不会隐忍了这么久了。
“不过,本侯……有的是倚仗呢。”
话音一落,众臣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宋与乐转身对着昭帝跪下,开口说:“不知道皇上可还记得,您曾赐了臣一块免罪金牌。”
那是宋与乐在一次刺杀中救驾所得。昭帝点了点头,示意宋与乐接着说。
“今日,臣就用这免罪金牌,抵了将沈宴卿带回侯府这件事,皇上以为如何?”
沈宴卿身上背负的,不是简单一块免罪金牌能够解决的,倒不如直接用这个换了沈宴卿名正言顺住在侯府当中,从今以后,再也别想有人拿这事儿做文章。
这是宋与乐一早就打算好的,只是没想到这些人到现在才发作。
“准了。”昭帝开口,算是给这事儿一个了断。
因着昭帝身子不舒坦,早朝很快就散了。只是方才那些人,都被宋与乐看得冷汗直冒。
慕容沛刚走出大殿,就被宋与乐给叫住了。
“宋小侯爷,有什么事吗?”虽然心里一万个不乐意,可是脸上还是没露出太多的情绪。
不过宋与乐可不是这么客气的人,直接开口:“三殿下手下那么多人折在我手上,感觉如何?”
“宋小侯爷说话注意些分寸!”
“呵呵,那请三殿下以后也不要让人造谣生事吧,不然,本侯是不介意帮忙清理渣滓的。”宋与乐笑得更开心了。
“你……”慕容沛易怒,原本就心疼自己派出去的人一个都没回来,更见不得宋与乐这讨打的模样。
前些日子,容州流言四起,说宋与乐仗着手中的兵权肆意妄为,甚至朋党结私,牝鸡司晨,天下将乱。
宋与乐知道之后,亲自去了容州,以雷霆手段处理了散播流言的人,消息才没有从容州蔓延出去。这些都发生在中秋前夕。
“三哥。”慕容枫的声音传来,“一起出宫,如何?”
被慕容枫这么一打断,剑拔弩张的气氛也消弭可不少。早知道慕容枫是来给宋与乐解围的,慕容沛也不过多纠缠,寒暄了几句之后就离开了。
“乐……侯爷,父皇召你去御书房。”慕容枫看着宋与乐开口,方才瞧着她被刁难,心中委实不是滋味。
“本侯的事情,不需要殿下插手。”宋与乐一点儿不想承他方才解围的情。
见慕容枫还要说话,宋与乐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容州的事情,你早就知道了,还浑水摸鱼,让三殿下误以为我是为你筹谋。你,真当我不知道?”
“你如果当真希望我好,就离我远一些。”
宋与乐一个人去了御书房,进去就看到昭帝半眯着眼睛,有些困倦的模样。
“皇上如果累的话,臣去寝宫拜见就是了。”行了礼之后,宋与乐轻声开口说。
也就只有在昭帝面前,宋与乐能有几分小女儿的柔顺。
“无事。”昭帝让宋与乐坐下,叹了口气,接着说,“这婚事,的确是委屈你了。如果不是枫儿要……”
“皇伯父,乐儿与殿下,只是少时不懂事,原本就不打紧。”宋与乐的父亲,与昭帝曾经是结义兄弟,只是少有人知罢了。
话刚说完,就有太监进来,给二人奉茶。李明嫣接过茶盏,指尖微动,而后,抬眼看了看给自己奉茶的人。只是个小太监,可是看着模样倒是十分沉稳。
要说宋与乐和慕容枫的渊源,还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候镇国将军还没有过世,宋与乐得了特许,女扮男装进尚书房成为了当时还是皇子的慕容枫的陪读。
宋与乐小时候性子很是温和,虽然偶尔有一些调皮,可是更多的都是小女儿的娇憨可爱。
“枫儿他……当初也不是特意将你丢下不管,那时候是朕拦着他的。”昭帝想了想,还是有些犹豫地开口。宋与乐,他是看着长大的,当然是疼爱,可是当初的情况,实在由不得人。
“皇上,臣明白。”
就算没有昭帝插手,自己和慕容枫也不可能。更何况现在她回想起来,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真正对慕容枫产生爱情,更多的是一个玩伴。
并且,宋与乐也明白,如果因为自己,慕容枫卷进了朝廷当中的纷争来,只怕昭帝才会当真容不下自己。
昭帝见宋与乐脸上神情坚定,没有了平日里的轻慢,虽然说心中还有许多话想说,最终也都化成了一声叹息,只能作罢了。
宋与乐又被拉着说了一会儿话,随后等到差不多午时的时候才出宫。
等到宋与乐说自己要出宫的时候,昭帝挽留她在宫中吃午膳。
“皇上,家中还有夫君等着,臣还是早些回家。”
听这话的人,都笑了。昭帝身边伺候的大太监常恩忍不住开口:“侯爷对姑爷还当真是疼爱呢。”
宋与乐一笑,开口:“那是自然,毕竟是自己府上的人,应当的。”说这话的时候,和昭帝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了然。
等宋与乐走远了,附近的下人都遣退,昭帝脸上的笑容才收敛了一些,开口问常恩:“查清楚了吗,到底是谁动的手脚?”
昭帝这些时日服的药里面都被别人加了东西。好在发现及时,才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只是难免还是伤了身体。
“回皇上,有了一些线索,不过牵涉到宫外的人,就只能等侯爷的消息了。”
宋与乐快马加鞭,没有回侯府,而是往城郊的一处别院去。这别院虽然不大,也不怎么引人注目,可是这里住着的,是宋与乐精心培养的一伙人。
刚出城门,宋与乐就感觉到自己身后有尾巴。
勾了勾嘴角,宋与乐调转马头,往另一个方向疾驰。那里是一片竹林,虽然是白天,可是竹林茂密,进去之后明显感觉阴暗了许多。
“出来吧。”宋与乐停下,冷冷开口,“本侯才没心情和你们玩躲猫猫呢。”
一边说着话,一边就把软剑从腰间给抽了出来。上好的寒铁,在顶级的工匠手中,制成的软剑,韧如丝却削铁如泥。
风声微动,几个黑衣人从暗处出来,为首的人看着宋与乐,森冷地开口:“侯爷,有人要买你的命,得罪了。”
“哦,是吗?这年头来送死的人,真是一个接一个呢。”
话音刚落下,就看见宋与乐腾身而起,手中软剑如灵蛇一般直接冲着为首的黑衣人去。
那人抬手挡住宋与乐的攻势,侧身躲开了要害,却还是被削下了一缕头发。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这八个黑衣人,就已经半数身亡,还有两三个重伤,在那里苟延残喘,不过宋与乐下手是很有分寸的,他们很快就会去见阎王了。
宋与乐蹲下,伸手将为首的黑衣人脸上的黑布给揭开,笑嘻嘻地说:“这大白天的,真不明白,干嘛一身黑衣呢……你,这脸倒是生得不错,有没有兴趣到侯府当中,给我当个小白脸儿?”
黑衣人愣了一下,这宋与乐虽然是笑着的,可是他一点儿轻松不起来,甚至心里开始一阵一阵地发寒:“侯爷留我一条命,就为了说这个?”
“不错不错,有点儿脑子,”宋与乐站起来,拍了拍手,还顺便将掸了掸自己朝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回去给你们老大说,我有笔交易要和他谈谈,至于你带来的人,就当是你们给我的赔罪了。”
用人命赔罪,还当真是宋阎王一贯的风格。
黑衣人还在犹豫,就看到宋与乐将软剑上的鲜血在自己同伴的衣裳上擦拭干净之后,上马,绝尘而去。
等宋与乐再回到侯府,已经是傍晚了。
将马交给小厮,宋与乐伸了伸懒腰,就要朝着自己房间去。这一天,可当真是把她给累坏了。
“镜儿,吩咐厨房给我弄点儿好吃的,一会儿我吃了就睡下。”
镜儿看着宋与乐身上的朝服,开口问:“侯爷今天又碰见老鼠了?”朝服上沾了一点血迹,虽然不甚明显,可是镜儿还是看见了。
“侯爷,还是让我跟着你伺候吧。”镜儿这段时间,都被宋与乐留在了侯府当中,做着大丫头,帮着柴叔料理府里上上下下的事情。
“那不行,你得在府里,万一这沈美人出了什么……”话还没说完,宋与乐就看到柴叔风风火火地带着大夫走过来,“诶,柴叔,怎么回事儿?”
柴叔停下,给宋与乐行了个礼,开口说:“姑爷受了风寒,人都是昏昏沉沉的,我见侯爷还没回来,就先让周大夫瞧瞧。”
周大夫原本是宋与乐的爹身边带一份的军医,医术了得,最近这几年,就被宋与乐留在了侯府当中养着。
睨了一眼镜儿,宋与乐说:“行了,你们去吧。”
柴叔自然知道宋与乐吩咐过镜儿要好生照顾着沈宴卿,临走之前也看了心虚的镜儿一眼,心道希望侯爷不要为难她。
宋与乐一路上再也没有说话,等到了房间,将下人都遣散出去,唯独留下了镜儿一个人。
不等宋与乐开口,镜儿就朝着宋与乐跪下。
不管宋与乐在外面是个什么模样,可是在府里,宋与乐对下人都是和和气气的,偶尔还会说些玩笑话,可是这一次,她的确是生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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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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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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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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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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