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枫没有回头,宋与乐也看不见他的神情。
“如果说,我希望你能够取消和沈公子的婚约,你信吗?”
宋与乐笑了,清冷的声音,里面充斥着的全是嘲讽,也不知到底是刺痛了谁的心。
“你也不是真心喜欢他,又何必勉强自己?”慕容枫的声音也低沉了几分。
“他长得那么好看,我为什么不喜欢?”宋与乐止住了笑,轻佻地说,“不然殿下觉得,我应该喜欢什么样的?”
连着两个问句,让慕容枫再也没有了说下去的勇气。不过,慕容枫也没有忽略,方才在门边闪过的一抹衣摆。
“太子殿下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宋与乐起身,率先走出去,冷冷地说,“就早些离了我这侯府吧。”
宋与乐走出去,当真就没有一点犹豫,只是走到回廊拐角的时候,看到了柴叔,有一瞬间的惊讶。
不等宋与乐开口询问,柴叔率先说:“侯爷,方才沈公子来过。”
“嗯,以后不要让他在侯府四处乱走。”
前些日子,沈宴卿养伤,到后来伤好些了,除了书房和自己的院子,他也不怎么去别的地方,宋与乐也没有特别吩咐,府里上下,因着沈宴卿的身份特殊,也没有谁会当真限制他的行动。
沈宴卿还没有走远,宋与乐的声音,他能够听得七七八八。
有一瞬间的失落,随后又释怀。也罢,原本自己就是寄人篱下。
只是宋与乐和柴叔,说完话,又往相反的方向走远了,并没有察觉到就在不远处的沈宴卿。
赐婚的圣旨很快就下来了,婚期也很仓促,就在八月二十五。而现在已经八月初十了。
圣旨传来的时候,府里只有沈宴卿一个人。宋与乐那天之后,就很少在侯府里住着,更别提像以前那样三天两头就要嘲讽沈宴卿了。
“辛苦公公了。”沈宴卿接过圣旨,起身,对传旨的小太监行了个礼。
之后的事情就交给柴叔处理了,沈宴卿一股脑又钻进了书房。
宋与乐是八月十五清晨回来的。
沈宴卿彼时正在院子当中晨练,他的院子就在宋与乐院子旁。
看沈宴卿的一招一式,宋与乐对身旁的十一说:“我瞧着虽然看得过去,可是有些花架子。”
十一点了点头。
不管是宋与乐,还是十一,都是学的杀人的东西,沈宴卿尽管学的再好,终归不过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手上没有血腥的人,到底与自己不同。
“行了,你也累了,回去好好睡一觉,剩下的几个渣滓让钦儿去处置。”
宋与乐伸了一个懒腰,就进了自己的院子。
再醒来已经是傍晚了,天色阴沉,可以看见厚厚的云层。中秋赏月,只怕是没有指望了。
宋与乐睡了这么久,肚子饿得慌,吩咐厨房给自己备了一大桌的酒菜,一口菜下去,才想起来,还有沈宴卿这个人。
文人嘛,总是酸溜溜的。
“诶,柴叔,沈宴卿呢?叫过来吧。”宋与乐开口,一边将自己沾了油腥的嘴角擦干净,放下筷子,装作没动过的样子。
暗处传来女子的轻笑,惹得宋与乐也笑起来。Χiυmъ.cοΜ
“镜儿,胆子肥了呀!”
镜儿是钦儿的双胞胎妹妹,性子比钦儿更活泼些,很合宋与乐的心意,不过做事儿没有钦儿稳妥,因而,许多事都是交给钦儿做,而将镜儿留在自己身边做暗卫。
“侯爷,镜儿的胆子不都是你给惯出来的啊。”
“贫嘴。”不过想想,确实是这样。
不过柴叔并没有把沈宴卿给请过来。
“沈公子说已经用过晚膳,就不打扰侯爷了。”
宋与乐点了点头,说:“好。”然后自己大口吃起来。可当真是把她给饿坏了,还是只有自己府里的厨子手艺最好。
大婚之日很快就到了,整个侯府都是红通通的,四处张贴着大红的喜字。不过府里的下人并没有太多喜庆的模样。
宋与乐好歹是侯爷,可是因为姑爷的身份,婚礼都不能大操大办,许多人心里都觉得不舒坦。
许多该有的流程都简化了。
如果不是沈宴卿坚持,只怕迎新娘这一项都会被省下来。最后,宋与乐被沈宴卿从自己的院子里迎到了前厅。
观礼的人不多,不过大多都是皇亲贵族。大家都是冲着宋与乐来的。
宋与乐一身火红的喜服,头上戴着喜帕,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容。不过沈宴卿知道,以宋与乐的姿色,稍微打扮起来,定然是明艳夺目的。
拜高堂之时,上面只摆了宋与乐爹娘的排位,不见沈宴卿父母的。
宋与乐感觉到握着自己的手有一丝轻微的颤动,而后自己用了点力,回握。沈宴卿感觉到带着一些茧子的手上传来的力道,很快平静下来。
今日来的人,鱼龙混杂,沈宴卿出什么岔子的话,只怕会落下话柄。
原本婚礼就没有大操大办,众人也知晓宋与乐爱清净的性子,闹洞房也就随便走了个过场,随后就散了。
等这房间里安静下来,沈宴卿刚准备撩开喜帕,就看宋与乐一手就掀开了,一边嘴上嘟囔:“重死了,真麻烦……再也不嫁人了……”
后面宋与乐还说了什么,沈宴卿没有听清。
眼前的女子,浓妆艳抹之下,何止是艳丽夺目,简直是妖孽。
“喇叭花?”宋与乐伸手在沈宴卿面前晃了晃。
“……我,会对你负责的。”说完这话,沈宴卿就脸红了。
或许这场婚礼,在宋与乐眼中并不很重要,可是沈宴卿到底是沈宴卿,他没有宋与乐这样的洒脱不羁。
“不必。”宋与乐自己动手将头上的收拾摘下来,轻松了许多,抄起旁边的点心就送进嘴里。反正这事儿过后,两人再和离就好了。
“宋与乐!我是个男人!”沈宴卿忍不住低喝出声。
沈宴卿这些日子在侯府里,都是被宋与乐压着欺负的,除了刚开始那几天,沈宴卿从来就没有高声说过话。陡然这么一下子,还把宋与乐给惊着了。
吃糕点的动作停下,宋与乐噗嗤笑出声:“我知道啊,那不然你还能是个女人?”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宴卿有些憋闷,果然和这个女人说话,她压根儿就不会听进去。
宋与乐止住了笑,看着沈宴卿,说:“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放心,不就是男人嘛,我懂,到时候你睡隔壁去。”
成天见的听沈宴卿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宋与乐也听得腻歪了。不过这一次成亲,只是为了将沈宴卿的命保下来,沈美人虽然皮相不错。不过宋与乐也不会饥不择食。
她的确不喜欢这样文绉绉的读书人,尤其是沈宴卿还格外爱说教。
倒是沈宴卿楞了一下,方才脸上地绯红都退了下去,一张俏脸在大红的喜服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白皙,甚至还有些苍白。
“喇叭花,你身子不舒服吗?我叫人给你看看?”
沈宴卿摇了摇头,说:“没事。我去隔壁歇下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宋与乐总觉得,沈宴卿的背影看起来有些挫败。不过转而这样的念头就消散了去,柴叔让厨房给自己做的晚膳端了上来。
美味佳肴的香气,能让宋与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有一些好心情。
“给他送过去了吗?”宋与乐一口蹄髈下去,舒服地瘪了瘪嘴,然后开口问柴叔。
这婚礼折腾了许久,沈宴卿也不同于一般的新郎,拜堂之后要重新回宴席上去,还可以吃些东西。想来这么折腾了许久,应该是的肚子也饿了。
柴叔开口:“吩咐人送过去了的,菜色比较清淡,按着沈公子一贯的口味来的。”
宋与乐听了,点了点头,放下心来,随后自己高高兴兴吃了起来。毕竟自己还是燕国的侯爷,既然沈宴卿现在已经是自己的人了,不管以后如何,现在总归能够把他好生养着的。
只是,沈宴卿在自己房间里,吃着下人送来的东西,就有些食不知味了。菜肴还是一样的的美味,因为宋与乐贪图口腹之欲,连带着她这里的厨子都是一等一的好。早些时候,皇帝为了以示对宋与乐的宠爱,将宫里一个手艺极好的御厨直接赏赐给了侯府。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如今自己已经成婚了。燕国夫妇和离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是不管他和宋与乐成亲的初衷是什么,将来两人一旦和离,名声受损的,只会是一个宋与乐。
他沈宴卿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委实觉得这样不妥。
可惜,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来的话,在宋与乐的眼中,压根儿就不算什么事儿。
长夜漫漫,宋与乐在喜床上睡得香甜,应当是做了个美梦,脸上还带着笑意。沈宴卿却只能对着红烛和秋月,枯坐着。
宋与乐虽然是女子,可是参政多年,从来没有过懈怠的时候,平日里别的官员沐休,可是宋与乐也未必能够得清闲。
趁着这一次成婚,皇上特许了宋与乐几天的休息时间,一切按照普通官员成亲享受的待遇一样。不过,省亲回门这样的习俗,当然宋与乐是用不上的,因而,她就在家中好生休息了几天,除了吃和睡,就是看看话本,偶尔在院子里散步碰见沈宴卿上去调侃几句。
两人虽然成亲了,可是沈宴卿还是住在原本的院子里,宋与乐对沈宴卿这样识时务很是满意。
“沈美人啊,你说咱们俩都成亲了,是正经的夫妻了,你怎么见着我就躲呢?”
宋与乐在花园的亭子里看见沈宴卿,开口叫住了他。
“你叫我什么?”沈宴卿感觉自己要被她气得七窍生烟。
“美人呀!啧啧……”
哪成想,这宋与乐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沈宴卿转身就走了。
“镜儿,我怎么觉得这沈美人最近脾气越来越大了。”宋与乐同旁边婢女打扮的人说。
镜儿摇了摇头,开口:“从前也没见得你们二人有多亲近啊,我瞧着也差不多吧。对了,侯爷,姐姐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钦儿去了容州。
“应该就这两日了。”
容州是个富庶的地方,在京城以南,气候温和,很是宜居。从前自己还和那人说过,要一起去容州玩一玩。
下一瞬,宋与乐就将心头一点微弱的情绪给撇开了。
沈宴卿越来越不爱出自己的院子了,不过想着他在专心准备明年的春闱,宋与乐也没有太多去折腾他。
反而是成亲之后,两人之间的交集还少了许多。
第八天,宋与乐穿着一身朝服,重新站在了金銮殿上。
一些平时与宋与乐没有锅里的的官员,想要上来给宋与乐庆贺两句,借此攀个关系。却都在宋与乐似笑非笑的神情之下退却了。
私下几个人嘟囔,宋阎王嫁了人,还是那个宋阎王。
宋与乐超前走,经过刑部尚书的时候,听到了一声不屑的哼。她也懒得搭理,这刑部尚书闫尚看自己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当初他儿子犯了事儿在自己手上,自己当然就顺手送了他儿子一程,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儿吧。自己也已经手下留情了,不然闫尚头上的朱砂帽早就给摘掉了,哪里还能容得下他在一品的尚书位子上待了这么些年。
宋与乐心里想着,想着想着就乐呵了起来。
“皇上驾到!”
这么多年了,宋与乐还是听不惯这太监尖利的嗓音。
昭帝年过五旬,常年病着,再加上这两年病情陡然加重,整个人都清瘦了许多,看着竟然像是六旬的老人了,一身龙袍穿着,也总感觉羸弱得紧。
“众卿平身。”昭帝坐下,说完话还没忍住,溢出了两声咳嗽。
昭帝下首站着太子,其后是三皇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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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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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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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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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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