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不是我的名字,我最初也不叫这个名字。
之前我姓甚名谁,我不记得了。
与其认为是我的记性不太好。不如说,这是我一项特殊的技能。
我能够忘记所有我不愿意记住的事物。
对于过去的自己,我并非完全不感兴趣。但我知道,那段忘却的包括我本名在内的历史,一定是不值得我去铭记的东西。
在那之后,唯独一个人是我不想忘记的。
相遇是在一个暴雨天。
并非是什么充斥着鲜花与香水的邂逅。没有温暖的阳光,也没有动人的音乐。
在我为数不多明晰的印象中,只有寒冷、饥饿,与漫无边际的黑夜。
那是当年的夏天最后的一场雨,没有蝉鸣,只有滚滚的轰雷。
我身上只有一件薄如蝉翼的单衣。
雨雾浓密,空气中的水汽令我难以呼吸。
我的胃很疼,可能是太久没有食物光顾。过去还有消化液腐蚀粘膜的灼烧感,现在只剩下纯粹的痛。它闹别扭一样拧成毛巾似的一团,即使如此,也挤不出一滴胃液来。它好像已经失去这个功能。
好冷啊。
我想,我快要死了。
这个肮脏的小巷里什么都没有。
倾盆的雨势将藏污纳垢的垃圾堆冲刷彻底,土壤的腥味、潮湿的霉味,和腐烂的酸味,混合成一股特殊的刺激性气息。伴着尘土的雨从屋檐与管道流下,裹着那些液化出的污水,顺着倾斜的地势淌进下水道里。
但比起我曾经生活的环境,它干净太多。
尽管,在那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并非如此。
但那时谁会想到未来如此遥远的事呢?我可就快死了。
这不像人应该有的生活,虽然我好像也并不清楚一个正常人该过怎样的生活。我这样的存在,更接近孱弱的鸟雀、微小的虫子——是的,甚至不如一条流浪狗那样。
我无法流浪。流浪是自由的专属权。
我不自由。
即使我一直追逐着自由。现在,我似乎打破了束缚我的东西,但我仍不自由。
我明白了。我是工蚁。
我是整个卑微的种群中最卑微的存在,是最劳碌的工具,是没有人权的可消耗品。我和我的同伴一生都在为整个种群……至少是这种群的上半部分奉献着,或说压榨着生命。
即使我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思想觉悟,我们也不知道蚁后是哪些人。我们没有资格见到他们。
而我蝼蚁般的一生就要结束了。
我瘫靠在墙上,甚至没有力气瑟缩着。冻僵的身体连蜷曲的动作也做不到。
仰天张开嘴,我让雨水润湿干涸的喉咙,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一声沙哑又凄厉的哀嚎。
没什么狼或是狗的气势,但至少比鸟雀、比蝉、比蝼蚁要嘹亮的多。
这声音很快又被淹没在磅礴的雨中。
一道闪电撕裂夜空,云却不散。
刺眼的光明灭两下,一束强光猝然袭向我疲惫的眼,很痛。接着,有什么影子站在我的面前。
我可能已经出现幻觉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有奶奶来接她,我也会有什么亲人带我走吗。
“哎呀……这个,有点麻烦。真是的,我很忙啊。”
那个男人这么抱怨着,却把伞向这边倾斜。脸上不再感觉到雨滴的击打。
实际上,我的皮肤冻得很麻。我是说,我不再能察觉到身上有着那些接二连三的触觉了。
我努力地在突如其来的电光里睁大眼,确认我不认识面前的人。
他蹲下身,语气哀怨,露出一丝苦笑来。
我还不想死。
如此想着的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徒劳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或许这样看上去比较像求救,因为我实在发不出什么声音了。
“这……真没办法。不要让我遇到这种事啊。”
他自顾自地说着什么,将长袍的袖口向上捋起,抓住了我伸出的手。
“你能自己走吧,我的衣服是新订的耶。”
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我死死地扒住了那只手。
“嗨呀,明明还很有活力嘛。”
之后,我被带到他的店里。那是一家很不错的酒馆,算不上很大,但设施很齐全,甚至有一座不小的室内泳池。
那天晚上恰好歇业整顿。他找到一条很大的毯子,又用浴巾在我湿漉漉的头发上胡乱搓了一通,像给一条刚洗完澡的小狗擦毛似的。
“你叫什么?”
他并没有问我是什么人,也没有问我从哪里来。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裹紧了毯子。屋里是温暖的,但我那间破旧的衣服很冰,黏糊糊地贴在身上。
他没有追问,只是帮我从后厨拿来了热水和面包。
这个男人很奇怪。在一家西式风格的酒吧,他穿着宽松的斜襟长衫,有民国时期的风格。而且他的头发很长,从背面看像个高挑的女人。但只要转过身,就会发现他的面部轮廓分明,的确是属于男人的硬朗线条。
他走过来的时候,摘掉了金色的圆框眼镜,擦拭着上面的水渍。
“我建议你把旧的衣服换掉,会感冒的。女人的衣服这里不多,我放到东边的吧台了。”
擦完眼镜,他就去南侧的舞池那边上楼了。我坐了很久,走向他说的地方。
这处吧台也有些奇怪,后面置着一扇很大的中药柜,传来一股清苦的味道。更加格格不入的是,桌上有许多精密的仪器,我不确定那是制药还是蒸馏酒的东西。还有一本摊开的书,和零散的笔墨纸砚。
这件女式的衣服不太适合我。本来就是紧身类的,还小一号。但聊胜于无。
过了一周,我修养的差不多了,他差人带我去医院做了全套的体检,又领着我买了很多时下流行的衣服。还说,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了。
我只想要普通地活下去,这样就好。
我得以在这里生存下来,做些打杂的工作。
店里有些员工是残疾人。他们的暴露在外的皮肤有伤疤,或者少了一两根指头。但他们人都很好,时常照顾我。先生出去忙的时候,我也喜欢和他们聊天。
于是,我便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这家酒吧的主人。
他本名仇缪,有的人叫他仇老板,更多的人似乎叫他先生。
仇老板确实有几分儒雅。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与金丝圆框镜,是添了些古色古香的韵味。
他常拿着一把纸折扇,灵巧地往上一抬,扇子就能合上,还能发出清脆的声响。我试过几次,但总做不到那么利落,也没有好听的声音。这时候先生就在旁边看笑话。
我不想再试了,摊开扇子细细端详。正反都是白纸,扇骨上也没有写什么。
我知道他写得一手好字,问他为什么不题点东西。他那时候只是笑一笑,不说话,把镜框上的黑色墨镜翻下来,继续看那些杂七杂八的书。
我问也过为什么给我这个名字,他说那时在看一本关于鸟类的百科。出门与人见面回来,恰好捡到灰不溜秋的我。
很随性的人。
“我一直想养一只嘲鸫呢。”他这么说。
我被安置在附近的出租屋,其他的店员都会回家。只有仇老板一个人住在店里。
这儿距离酒吧后门只隔了一条街,晚上坐在窗边,我能就着微弱的月光看到那里。深夜的时候,偶尔有人进出于那里。
他们基本都是仇老板的常客。对他们介绍我的时候,仇老板总会揉一揉我的头发,就像摸一条宠物狗的脑袋似的。wWW.ΧìǔΜЬ.CǒΜ
他的事从不主动告诉我,正如我不告诉他一样。自然的,我们从来没有过问彼此。
再后来,我知道了——这个男人很危险。
起初我只从来者带着些许恭敬的态度判断,仇老板定是这条街颇有名望的人。直到有一天黎明下班,我发现出租屋的钥匙被落在了酒吧。我回去取,发现门从里面反锁。我感到奇怪,只好绕了一圈,从后厨的员工通道进去。
我闻到浓郁的铁锈味。
大厅里只有东边一角亮着昏暗的灯。我慌张地跑向那里,几个熟悉的人站在吧台前,见到我,漆黑的枪口齐刷刷地向我指过来。
“别这样呀,那是我的员工。”
他们确认我是面熟的,收回了枪。我靠过去,看到地上有什么,血肉模糊,还在动。
地面上散落着被血浸透的扑克牌。
仇老板的长衫搭在桌上。他斜靠在桌上,穿着件洁白的尖角领衬衫。从黑色的长发间能看到,上面飞溅上了斑驳的红色。
像丹顶鹤一样。
我好像不是很惊讶。
他翻起镜框上的墨镜,眼里都是那温文尔雅的笑意。
最后,是我提来水桶,一点一点地把那片大理石地板擦得干干净净。来回换了十几趟水,有四块抹布被染的没法用了。我把它们烧掉了。
他本名仇缪,有的人叫他仇老板。因几分儒雅的姿态,加上从容且缜密的手段,道上的人尊敬他,称他先生。
现在想来,从先前的许多对话与人们的行为,我或许已经推测出什么端倪了。
日子仍然安稳地过着。
我认识了更多人,也学会了更多东西。我时常同他一起出入一些场合。
先生的势力是相对独立的,大多过手一些生意。在这片街区,他的上头不再有谁。几家间的合同或纷争,也会请他做公证人。之后我也慢慢地从他的朋友们那里听来,他以前也是给别人跑腿的,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出来单干。
能把过去的关系处理好应该也不是件易事,我更佩服他一些。先生还有很多朋友。他们告诉我,他曾经有个搭档,出任务死了。到现在他都只是一个人行动而已。
那时我曾穿过的衣服,也是她留下来的吗。
-tobecontinued-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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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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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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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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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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