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冬行歌>番外一:金风玉露一朝逢
  三年后。

  西北边塞之地,每逢傍晚,风一旦刮起来,能糊的人满脸满嘴都是黄沙。

  此时一棵投体腐朽的枯树旁,一名女子正一脚踩着枯井边沿,一边吃力的将盛满水的水桶从黝黑的井底提上来。

  她头上扎着一块灰色方巾,身材纤细,穿的破破烂烂。可仔细打量她的五官,一张标准瓜子脸,细眉,眼睛黑亮,只是皮肤长时间经受这塞北的风沙,有些干燥蜕皮。撇开这个肤质状态,她也不过二十多岁。

  “喂!阿重,你是不是又跟杨家兄妹打架了!”

  远处,一个刚拾完柴火回来的同个客栈的一个姑娘家阿长站住脚等她。脸上的神情与其说是不耐烦倒不如说是对“打架”这件事厌烦到极点。

  被叫做阿重的女子一言不发,打好水往回走。

  阿长走到她身侧,接着刚才的话道,“而且,看你的样子,准是又输了。”

  “请你注意你的措辞,怎么是‘又’……上次是我赢了。”阿重眉毛一皱,她最讨厌被别人说打架打输了。

  “是!赢了,可是杨小姐也因此到咱们客栈闹了一番,平白又惹得掌柜赏了你一顿鞭子。”

  阿长原本想要责备她来着,可是想起几天前她受的那顿鞭子,原本的责备不自觉就倚向了语重心长的规劝,“阿重,三年前你来到这儿就像个死人一样,是掌柜救了你,供你吃穿,可你呢,一直跟杨氏兄妹不睦,牵连的咱们客栈也不得安生。你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他爱说什么做什么,不去管行不行?”论起年龄,阿长并没有阿重年长,只是单开面相,平平无奇有些钝厚的五官,让她看上去比阿重稳重很多。

  “我确实想装作看不见,可是耐不住他一直骚扰。”

  三年前,阿重被人贩子药晕了一路,带到了这贫瘠的塞北之地。金风客栈的掌柜收下她时,她因一路被过度服用软香散致使好好的一身经脉麻痹,连行走都十分吃力。而更要命的是,她的五感因先前中了不知名的毒失调,有时是不能听,有时是不能言,还短暂的失明一阵子。

  那个人贩子见她虚弱的随时要归西的样子,很是忧心,还塞了锭金子,让掌柜的务必照看好这位姑娘。

  那时候,阿长躲在门后偷看,心想,就算说这个姑娘是自己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姑娘也不为过。而且人贩子的态度,哪里是来卖人的,更像是来拜托掌柜收留她的。

  掌柜毕竟是商人,平白捞个苦力还有金子拿的天大好事,不接白不接。虽然对这女子的身份有所顾忌,但一想到这里是塞北重地,消息闭塞,这女子又落的一身毛病,翻不出自己的掌心后,就坦然的留了她一条性命,成了客栈的苦力。

  阿长对于这个结果是又嫉妒又庆幸。嫉妒的是这个女子的到来会分走掌柜对自己的喜爱,庆幸的是到了客栈就等于落到自己手里,任你怎么个肤白貌美,我也不行漫天黄沙糊下来,你还能不变的跟我一样皮糙肉厚?

  这些人性里的阴暗面,阿重自然是不知道的,这些年来只老老实实的干活,不知疲倦的干活。

  阿长原本以为她就是这么个软糯脾气,可是有一次在马厩,她看见阿重堪砍将一把砍柴刀挥出长刀的气势后,惊了。不过这招式只是昙花一现,因为那之后,阿重的眼睛就失明了。恢复了大半年。

  人在看不见的时候,内心多少是脆弱的。

  那时候阿长为了方便照顾阿重,就将自己的床搬到了阿重房里,那也是两人内心靠的最近的一段时间了。

  某个夜里,阿长动情的说起自己身世,原来在她只有五岁的时候,她就因家境贫寒,被自己爹娘卖给了人贩子。那一年,朝廷对于人口这块严查,人贩子怕自己的勾当被发现,只好带着一众小姑娘尽可能的往贫瘠之地跑。在路上,那些与她日夜一起担惊受怕的小姑娘们一个个被找到买家,最后只剩她一个,被送到这么个黄沙弥漫的地方。

  阿长说,“我早不记得爹娘的样子,还有家乡的名字了,可我还记得我曾经生长的地方有很多水,很多桥,很喜欢下雨。”

  在阿重的记忆里,确实好像有这么个地方。

  阿长说完了自己,就要打听阿重了,毕竟那日在马厩里见到的阿重让她十分的好奇。

  “你呢?是什么原因?”

  那时候的阿重身处在一片混沌的黑暗之中,以为只有背后那坚硬冰凉的墙壁能给她一些慰藉,却没想到会从阿长口中听到这么一个笔墨恬淡的悲伤故事,让她好像没那么孤单。

  然而,她只是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

  阿长明显很失落,一个“啊”字拖了又长又遗憾的尾音。不过她很快又想起一件事情来,“那第一次在你身上发现的小木牌,上面刻着‘重阳’二字,这个也不是你的名字吧?”

  阿重的神情呆呆的,空洞的双眼睁在夜里。

  她再次摇了摇头,似乎很茫然,道,“我也不知道。”

  又是一个尾音长长的“啊……”

  不过阿长也没有真的去在意这些细节,毕竟等阿重眼睛好了以后还是左一声阿重,右一声阿重,使唤她使唤的不留余地。

  之后就与杨家少爷杨澜掰扯不清了。

  只是事情始作俑者还归功于杨澜那个特立独行的妹妹杨漱。话说,那时候是阿重才来塞北不足一年,身体刚好的利索点,就被阿长支使着去打水。结果就见杨漱被一群士兵打扮的人堵在犄角旮旯里调戏。阿重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刚打好的水就对着那几个大老爷们泼过去,还比划了两手想恐吓一下他们。那些士兵见扫了兴,啐了一口就散了。

  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杨漱被这群大老爷们吓的不轻,抱着阿重坐在井边哭了一个下午。哭一会,歇一会,再就着桶里的清水洗洗脸,搞的阿重好没脾气。心想这姑娘可能没什么亲人。

  就在阿重快要昏昏欲睡,一边想着怎么跟掌柜交代今天下午为什么只打了一桶水的时候,杨漱气势汹汹的站起来,咬牙切齿来了一句,“很好,你们几个人的脸姑奶奶记住了,等我爹得空回家,你们就等着死吧。”

  这个时候,阿重才知道,原来自己救下的是朝廷驻塞外地方军杨指挥使的掌上明珠。

  那日,阿重因为没有打满两缸水,被罚了晚饭。而欺负杨漱的几个士兵也都被揪了出来,处死了。虽说边塞苦寒,近有悍匪出没,外有敌国虎视眈眈,但塞内居民得以安居,自是因军纪严明,而一众将领功不可没。

  于是救下杨漱对阿重来说,仅仅只是一件好事。然而,杨漱这个缺心眼缺的可怕的姑娘打着报恩的名号,抬了两箱子聘礼,要替哥哥迎娶阿重。

  阿重在客栈里擦桌子,被这来意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报恩?这分明是恩将仇报呐!

  好在不知情的当事人杨澜出现的及时,这场闹剧才戛然而止。

  不过只是短暂的戛然而止。xiumb.com

  之后的年头,杨漱都在思考怎么将阿重娶回家当自己的嫂子。

  只是,所有想法付诸行动后都未成功。

  而但凡闹出了什么幺蛾子,倒霉催的杨澜就只得出来善后。

  久而久之,事情就朝着无法揣测的方向发散开来。

  阿重不知道为啥杨漱点名道姓一定要让自己做她的嫂子,而杨澜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已经喜欢上了阿重。

  如果说一开始是妹妹的胆大行为让他头疼,那到了后面,就是阿重坚决的拒绝让他头更疼。所以说杨澜是倒霉催的。

  其实撇开一切谈他这个人,身长七尺,相貌堂堂,虽然才学差了点,但武艺精进,为人有些冷,但这冷中又偏带一点柔情,仅对阿重,且身份还是官家子弟。

  原本按他这个条件,完全可以找个两情相悦的女子顺遂一生,结果被自己亲妹妹整成了一出单相思。

  就这样两年翻过去了。

  杨漱都已经忘记自己当初自己将两箱聘礼送过去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而现在,她只是单纯心疼自己单相思的哥哥,当然,她也不想想造成如今这样局面的是谁。

  于是,杨漱对阿重就越来越不择手段,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都用遍了,阿重还是不咸不淡一句,我不要。

  每当这个时候,杨漱只好向之前一样,杵在她干活的地方,有时候是林里,有时候是井边……阿重的戾气全然被逼了出来,就像甩狗皮膏药一样,不论手边有什么,抓起来就往杨漱的方向丢。

  杨漱这两年学了些花拳绣腿防身,面对阿重的杂乱攻击,丝毫不慌,竟然还觉察出一丝趣味来。

  天知道阿重有多抓狂,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觉得没有武功、成了废人真的太被人拿捏了。

  而今天,杨漱又故技重施,赖在她打水的井边,与她兜了一天的圈子。

  直到两人都精疲力尽,她才踏着漫天风沙,摇头晃脑的向着浑圆的落日方向离开。

  所以……

  阿重拎着一桶水回到客栈。

  目前这还是她今天打的第一桶水,不知道掌柜会怎么样罚她。

  阿长将柴整齐的堆到厨房,见阿重拎着水桶准备出去,急忙拉住了她。

  “太阳下山了,风沙大,还是别出去了……”

  阿重看了一眼半缸水。“水太少了。”

  “够今晚吃了。”阿长从身后扶住她的肩,推着她往客栈里走,兴趣盎然的说,“我方才进来时候瞥见大堂里来了几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你要不要随我去看看……”

  阿重心里咯噔一下,顿住了脚步。

  阿长推她不动,“你咋了,忽然跟块石头似的,脚长地上啦……”

  阿重想走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阿长已经掀开了帘子,而大堂里那几个年轻人,循声正好望过来。

  四方桌子上,为首的是位白衣男子,风采卓绝。他的左手边是个背对她们而坐的少年,身体笔直,质朴沉稳。他的右手边有两位少年,还未来得及坐下,一位穿蓝衣,一位穿红衣。蓝衣恬静,红衣张扬……

  “阿重?重阳?傻了这姑娘……”阿长还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调笑。

  背对她们的那位沉稳少年却忽然停下斟茶的动作。

  而那个叫阿重的女子,已然听不见这世间任何声音。

  她所能听见的,就是自己死在胸膛里的那颗心猝不及防的动了一下,像是冬日蛰伏的兽,伸出了一只手……而她的心脏,就这样被搅动的渐次跳动起来。

  所以世间哪有什么阿重,有的不过是那个没有将那块刻有“重阳”名字的木牌送出去、且对逼走弟弟感到万分歉疚、失踪三年已久的孟忍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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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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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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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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