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一池风月乱江湖>第六十四章 谢岑番外
  (谢岑番外)

  人生一世,总难逃脱这世间情感的束缚,或为亲情,或为爱情,或为友情。有些人大悲大喜后参破红尘,看开一切,有些人冲冠一怒为红颜,家破人亡亦堪不破。而我,则是后者。

  叹一声,是缘,是劫。

  那年,我不过是华山镇里的混混,有着大侠的梦想,却没有大侠的本事,想要执剑天涯,行侠仗义,每次却落得个鼻青脸肿的下场。幻想着有一天能遇上一位世外高人或寻得一本武功秘籍,从此扬名立威,娶一位如花美眷,走向人生巅峰。可惜那些都是自己做的春秋大梦,一觉醒来,自己还是那个被人叫做“废材”的小混混。

  直到遇上了他。

  那是一个很寻常的日子,天朗气清,风轻云淡,我日常“巡街”,看看有没有哪个地方需要我拔刀相助。果然看到了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又在骚扰镇子东街的豆腐西施,我找好角度便冲了上去,对着老王家的儿子就是一顿打。

  “叫你骚扰良家妇女,看本大侠不打死你!”我正打得酣畅淋漓,却被人一拳打了出去,抬头一看,发现是老王带着他的那帮五大三粗的朋友前来救场子。

  那砂锅大的拳头直往我身上招呼,可怜我的小身板,就扛了几下便撑不住了,可作为大侠,虽然打不过,骨气却不能丢:“你儿子骚扰人家豆腐西施,小爷我看见一次就打一次。”

  老王听了气更大了:“你个小混混,装什么大侠,打你这么多次了,还没能长个记性,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兄弟们,给我好好教训这个混小子。”

  我把身体蜷缩起来,用手牢牢地护住自己的头,常年的挨打经历让我学会了怎样让自己受得伤更轻一些,一阵阵疼痛传来,估计这一次至少得断一根肋骨。

  “住手!”那是一道很好听的声音,我匮乏的言语难以描述,只知道这是我活到现在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就像是话本里描述的仙乐。

  我透过指间缝隙看到了那个人,一身青衣,一柄长剑,身姿修长,气韵非凡,虽看不清他的脸,但我知道,他就是我这辈子想要成为的那种人,那种风光霁月、武艺超群的大侠。

  我的耳边传来了打斗的声音,混着那些人粗鄙的谩骂声以及那人如清风般的好听的说话声。

  我看到老王他们被他打倒在地后,他向我走来,云泥之别不过如此。在他面前,我就像一只肮脏的老鼠,我本能地抗拒着他,可是就像地道里的老鼠渴望温暖的阳光,不得不承认,我希望能够靠近这个人,甚至成为这个人,如同我在梦中见到的那样。

  “小兄弟,你没事吧?”他向我伸出了手,我却胆怯的不敢说话,不敢触碰他,这大概又是一个梦。

  “师兄,我们还得赶快去追赶魔教的人,不要管他了,他没事。”

  对啊,不要管我了,你快离开吧,我盼望着他离去,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是你的机会,不要放开,抓住它!”

  他没有理会我的纠结,一把将我拽了起来,我和他的师弟都很惊愕地看着他,“为侠者,怎可将伤者置于地上而不顾?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先送他去医馆。”他不嫌弃我衣衫褴褛,将我背在背上,用轻功带我向医馆飞去,在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从此被命运连在了一起。

  “小兄弟,你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将来一定能成为一名侠士。”将我安顿好后,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便离开了,只留给我一个背影。

  那日之后,我便时常想念着他,希望自己可以再次见到他。

  自他离开已过一旬,我的伤有药物的帮助恢复的很快。我在镇上打听到原来他就是华山派的大弟子明淮,声名远扬,是这一代杰出的俊秀,那日是带领师弟们去追寻魔教余孽的踪迹。最近听说他的师弟们都负伤归来,唯独不见他,也不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这日,我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独自在华山旁的河边游荡,希望可以遇到几个华山派的弟子也好询问一下那人的下落。谁知却在河边发现了重伤的明淮,那人的一身青衣已经被血染红,躺在河边一动不动。我跑过去想要查看他的伤势,没想到那人突然睁开眼,手中的剑也差点儿刺到我身上,我躲闪不急,跌坐到地上。

  “我我我,我是那天你救的那个人,你还背着我去了医馆,你,你还记得吗?”我咽了口口水,生怕他手一抖就要了我的小命。

  “小兄弟,是你啊,麻烦你把我送回华山,或者上山找我师门的人前来支援,我这里有……”那人显然记起了我,手中的剑也掉在了地上,他强撑的最后一丝力气也用尽了。可是他还没嘱咐完就晕了过去,最后半句也不知说的是什么。

  那华山派要是没有信物,我一个小混混如何进得去,他如今失血过多,此处离镇上医馆还有一段距离,想了想,我决定将他先带回我的住处,先为他包扎一番,再言其他,幸好我因为经常受伤家里备了伤药。

  我帮他包扎完之后才知道这人受了多么重的伤,心中越发钦佩他,只是此刻他命悬一线,等他下次苏醒怕会延误治疗,甚至伤及性命。他身上也没有什么华山派信物,如今只能为他去那华山闯上一闯,也算是还他搭救的恩情。

  将他安置好后,我便立刻上山,登华山对于有武功的人来说,都有些艰难,更何况我一个毫无内力之人,也幸亏我有如小强一般的生命力,并且皮糙肉厚,在丢了半条命后,总算爬上了山。

  我告诉守门的弟子说他们的大师兄在我的住处,伤的很重,希望他们赶快前去救援,可是那些人却觉得我可能是魔教奸细,为了引诱他们下山,取他们性命。

  我心急如焚,便硬闯山门,大吼大叫,希望可以将人吸引出来,虽然被打得几乎丢了另外半条小命。但总算还是有作用的,那天那个陪同的师妹认出了我,相信了我的话,带着他们的师弟下山去救治那个人。而我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便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待我再次醒来之时,那人正坐在我的床边,脱去了那身血衣,身着一件水蓝长衫,霞姿月韵。

  “小兄弟,你可终于醒了,你已经昏睡了三天了。”

  “啊?我睡了这么久啊!你的伤好了吗?那天给你包扎时你伤的很重啊。”

  “我是习武之人,再加上有师门的灵药,自然恢复的快,当然,这也是你的功劳,如果不是你冒死上山为我求援,我如今恐怕就魂归黄泉了。”

  “小事情,况且你不是那会儿也救了我吗?我娘告诉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你娘定是位蕙质兰心的女子。”

  “我娘要是知道有你这么一位大侠夸奖她,她在地下也一定很高兴。”

  “抱歉,我不知道你母亲已经去世了。”

  “没关系,没关系的,我父母去世的早,我就跟个乞丐一样混日子,没有那么多讲究的。如今你也没事了,我呢,也该下山啦。”

  “等等,你救我一命,我必须报答你,你有什么想要的,我都会尽力满足你。”

  我能看出来这个人眼里有同情,但是更多的是尊重,他把我和他放在同一个地位上,不是对弱者的施舍。

  “我这是还了你的恩情,你不需要再报答我。”

  “那不过是举手之劳,可你如今为了救我险些丢了性命,我无论如何都要报答你。”他的双眸里满满的坚定。

  “你要是真想报答我……不如你收我为徒吧,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大侠。”我在他眼里看到了为难,我这人啊,最会看人眼色了,想想也是,自己不过是一个小混混,他却是赫赫有名的侠客,自己怎么高攀的起呢。

  “哈哈哈,我就是瞎说的,你别当真啊,你就随便送我点儿啥就行,例如什么防身的武器……”我挠挠头,不敢让他为难。

  “我不能收你为弟子,但是我可以求我师傅收你为徒。我的辈分还不够,况且我也没有那么大才华能够教你,但我会帮你找个好师傅的。”

  我觉得我幻听了,他只是因为觉得自己不够资格才为难的吗?

  我怔怔看向那人的眼睛,里面溢满了真诚,像是漫天星辰。原来他没有看不起我,他愿意为我找个师傅,我的梦想可能真的可以成真了。

  我养好伤后,他带我去了前殿,在那里,他的师父也就是华山派的掌门查看了我的根骨。

  我紧张的看向他,听着最后的宣判。他的脸上现出惋惜与失望,“不说他年龄已经过了习武的最佳时候,最重要的是他的根骨受了几次重伤,今生已经不能习武了。”

  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却打碎了我的梦想,摧毁了我的信念。

  我没有听到那人和他师傅说了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对我说了什么。我一路浑浑噩噩的下了山,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扑倒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我已经忘记了有多少年没有流过泪。

  自从父母去世后,我尝尽了人间冷暖,如果没有这个信念的支撑,我恐怕早已离开了这人世间。

  整整三天,我不吃不喝,整个人就像死了一样,我对外界没有一点儿感知,只觉得马上就能去见我父母。

  在我以为自己要魂归地府的时候,我被那人打醒了,我一直以为他那般的人物是不会生气的。

  他手上拿着一颗草药,抓着我的衣领,告诉我他会帮我重塑筋骨,让我成为一代大侠。

  我定定地看着那双眼睛,然后死死地抓住他,他就是那根救命的绳子。

  从那以后,他为我四处寻药,帮我重塑筋骨,教我武功,教我识字,接济我的生活,亦兄亦师。

  我隐隐察觉到这些天材地宝来之不易,但是那时的我十分怯懦,害怕一旦问出来,成为大侠的梦想便会成为泡影,因此我选择沉默,不闻不问,只要接受他的善意就好。

  短短三年,他就彻底改变了我。我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了一个剑客,他已经不需要再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我。江湖上有了我的名号,他既是明月公子,那我便做他身旁的星辰,为他而存,因他而生。

  我能够与他并立前行,不再是他的累赘,我们共同御敌,执剑天涯。我们登高一览,吟赏烟霞,把酒黄昏,乘醉听箫。

  我告诉他哪家的姑娘最好看,告诉他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下山历练,我伴他左右,我们游历山水,结识天下人。

  他说他要振兴华山派,扬名立威,不会成亲。我说到时会多生几个孩子,过继给他一个,省的他孤单。

  我暗暗发誓定会帮他实现他的志向,不惜一切代价。

  那短短的几年,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候,可在刹那间,全都变了。

  那日,他的师弟找上门来,说他偷盗药草,外传武功,奉师命要带我们回去,他却将我推了出去,自己愿一力承担。

  我一直都知道那个人是正人君子,仁者侠客,我也一直知道他很傻,可在那一刻,我真心钦佩他,那些曾经的嫉妒都烟消云散。

  他将我送往安全的地方,封住我的穴道,自己却上山请罪,我恳求他让我陪他一起承担,他竟仍打趣我说,让我记得娶个如花美眷,到时多生几个孩子,将来好孝顺他。

  在他离开后,我拼尽全力冲开了穴道,以我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华山派,可当我闯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却是那个人武功被废,筋脉寸断,被生生钉在大殿前的柱子上。在我看向他的一瞬间,他的师弟将佩剑送进了明淮的胸膛,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染红了我的眼。

  那人看到我的时候还笑着和我说,让我离开。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为什么不把我交出去,他为什么不反抗,他有光明的前途,却为我尽毁前程,就为了我这么一个阴暗的小人。

  当我冲出一条血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那双灿若朝阳的眼睛还是看着我,与平时无二。

  “你怎么就跑过来了,都说了让你好好过你的小日子,怎么长大了就不听话了。”

  “你个傻子,别说话了,省点儿力气,我会救你的,别忘了我儿子还等着你取名呢?”我知道自己受了伤,可能出不去了,可是哪怕是一起死在这里,也比我苟活强得多,好歹黄泉路上有他相伴。

  “我这得好好想想了。”

  “没关系,你慢慢想,你想好了,我立马带你去见我儿子,不对,是咋们的儿子。”转身一剑刺进了近身的敌人。

  “你连媳妇都没,哪儿来的儿子?”

  “你以为我是你,要做和尚啊,我的红颜知己多着呢,儿子肯定已经在他老娘肚子里了。”一道剑气划过我的后背,但我却已经感受不到疼痛。

  “……那是我的错了,咳咳。”我看到他的嘴角的血缓缓流下,越来越多。

  “没有错,就是你的错,所以你一定要活着,以后我跟你一起算账。”我的双手已经麻木,只知道不停地挥动。

  “我记住了,那你也要好好活着,是我对不起你和师门,不要报仇……”他的血蜿蜒流向远处,染红了雪白的汉白玉。

  我不记得那天我身上有多少伤,我也不记得我杀了多少人,我只记得那个人的气息彻底消散时,我此生的泪都流尽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的师父最后为我们放了行,我扔下了剑,抱着他的尸体,踉跄着离开了华山派,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亲人,我的师傅,我此生唯一的知己。www.xiumb.com

  他说过他的家在那明媚的江南水乡,那里风景美如画,他说总有一天他会带我去那里看一看那水波潋滟,去听一听那吴侬软语。

  我将他的尸首焚烧后,将他的骨灰带回了江南,选了一处风水宝地将他安葬,又立了我的衣冠冢在他身旁,明月已落,何来星辰,那个所谓的大侠星辰子在明月公子离世的时候便已经消失了,留下来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没有留在那里,因为我不配。

  我带着我的执念,去了西域塞外,我去寻找这世间最阴毒的功夫,只为报仇,我以命换命,终是习得了一身逆天本领。

  但是还不够,于是,我去了苗疆,九死一生闯进瘴气弥漫的苗寨,为了习得蛊毒之技,我做了蛊奴,以身饲蛊,终是炼制出了噬心蛊毒,可是这时的我容颜尽毁,寿命所剩无几,唯一支撑我活下去的便是报仇。

  我再回华山,辗转半年终于寻找到当年泄密之人。

  我本就抱着必死的决心而来,只盼能为他复仇。我在顾珂身上下了最阴毒的蛊,最后用华山派的仙人刺结束了他的性命。

  我知道他们是来查找真凶,可那又如何,我不在乎我的贱命,可我不想他被人遗忘。我一步步让他们走进真相,直到找到我。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褚洵竟也参与其中,也罢,褚洵是我结交的

  人,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我没有杀褚洵。可我也不会让华山派的人了结我的性命,粉身碎骨将会是我的结局,在我穿过云海的那一刹,我仿佛看到了那人清朗的面孔。

  这一世我是他的劫难,如今我带着这具肮脏的躯体寻他,只盼来

  世,棠棣之华,鄂不韡韡,纵我一世苦厄,护他和乐无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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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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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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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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