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古今情报局>第五十四章 将军令·边陲守城
  ——已是阔别胡汉战乱的多年后,那送魂的挽歌又被人低低地唱起来了。

  这是被中原人称为“胡营”的地方。

  与多年前不同,这儿早已有了汉人踏足的痕迹,和亲的公主遥遥嫁过来,带来中原土地的种子与诗篇,中原的商人在市集上弹起琵琶,挑拨着营中年轻人高昂的兴致,众人围着篝火,欢歌笑语。

  只有一个渺小的灰袍身影蜷在角落里,自顾自地唱着挽歌,歌声向大漠上的夜空飘去,那嗓音带着几分少年人的嘶哑。

  纵然战火已暂且熄灭,却仍有不肯熄灭胸中烈火的渺小身躯,妄想以歌声拽回一缕逝去的亲人的魂灵,使兽神庇护他,免得他的英魂日夜徘徊在黄沙里,被人遗忘。

  “你是拓跋荒的儿子?”

  男子停在少年身前,嗓音淡淡飘下。

  少年听得懂些许中原话,满面泪痕地缓缓抬起头,胡乱抹了把脸,如同警惕的幼狼。

  是个中原人。

  在少年眼中,这男子的身形柔柔弱弱,与那些中原来的文人别无二般,沾满风沙的布袍下是一袭中原穿着,他戴着斗笠,使少年看不清他的容貌。

  “想为他报仇么?”这个分量沉重的词被男子轻描淡写地说出。

  少年点点头,愣愣地看着他,忽然有种被愚弄的怒火:“你明知道我们与你们已和解,不开战,你让我如何复仇!”

  “倘若我让你回到利贞年间,杀了害死你爹爹的那个人呢?”

  男子隔着斗笠薄纱,静静望着少年将信将疑的神色,从袖下拿出一个中原物什递给他,如同妖魔在温语:“你若接过,便是同意了,我给你机会,杀了李沉。”

  杀了那个叫李沉的人……

  少年也如同被妖魔蛊惑一般,缓缓伸出手,一把接过此物,将它紧紧抱在怀里。

  ——是一面平实无奇的铜镜。

  他听见男子的斗笠下轻轻一笑,那是中原弈者走出一步好棋时,那种深藏心思的笑。

  “今日之事,不要对他人提起……”

  【记载】

  墓主记载:李沉,玉关守将,利贞五年,十月,外敌伐中原,李沉拒守两月,不敌败走,恰援兵至,负罪斩胡将拓跋荒,越明年,左迁乌城都尉,途中遇刺,年四十三。

  野史记载:曩昔胡贼未逆,沉与拓跋荒相对,尝二境交好,使者往来,互不侵犯,足与陆羊相较矣,国内外传诵一时。

  任务目标:调查出土文物“将军令”历史

  执行人员:孟决明

  五、四、三、二、一……

  利贞三年,玉关城门。

  临近上元节,平日这冷冷清清的边陲守城也一下热闹起来,做生意的商人,来探亲的百姓……人群车马如同缓缓往上涌的鱼群,逐一经过士兵们盘查,这才放行过去。

  这大漠的鬼天气,热死个人,要是对面没有那群胡蛮子,唯恐他们混进来作乱抢劫,不就不必这般万分谨慎了?

  崔武在心里暗骂了声,懒洋洋地朝着一队汉人商队挥挥手:“过去吧。”

  “谢谢军爷,谢谢军爷……”

  若是第一次来玉关城的人,必定受不了这大漠无常的昼夜温差,夜里还冷似冰水,昼出便热如火烫。盘查兵人手不够,崔武是李将军亲自调过来帮忙的,他已在这城门站了两个时辰,眼看临近中午,正是最热的时候,难免愈发烦躁。

  “请问官爷,咱这市集里可有胡货?家里婆娘想要个……”

  “滚滚滚,老子不领兵弄死他们就不错了,哪来的胡蛮子的货?!”

  一个面相发憨的汉子不懂事理,愣头愣脑问了句,被崔武睁圆眼一瞪,灰溜溜地跑了。几个盘查小兵也知道崔武这火爆脾气,更知道他视胡人作狼子野兽,不敢招惹,也远远躲了开。

  大滴的汗水顺着盔甲内淌下,湿漉漉难受得慌,崔武瞅瞅四周,正想摘了头盔凉快凉快,肩膀冷不防被人狠狠撞了下。

  哪个不长眼的敢撞他?!

  崔武瞪着怒目转过头,却见对方是个身穿布袍的高大男子,剑眉星目,满头的沙,低低致了声歉,目不斜视地继续往前走。

  此时人潮涌动你推我搡,这男子必定是被挤得狠了,脚步踉跄,才撞上自己,崔武心知肚明,看着对方那无所谓的态度,他的怒火却犹如这大漠圆日,“噌”一声窜了上来。他一把捏住男子的肩膀:“哎,你,站住。”

  男子面无表情地转过身来:“官爷何事?”

  崔武皱了皱眉头,方才自己在背后忽然出手,这男子俨然是有过一瞬迟疑,才没有躲,竟还是个武人。莫非这一找茬,还真能找出个什么?

  “过来,搜!”

  几个盘查小兵连忙颠颠跑过来搜身,来往百姓们好奇地观望着。

  “报,此人身上只有这么点儿碎银,几个饼,还有……”过了半晌,小兵将物什还给男子,禀报道,“还有……一面女子用的铜镜。”

  “铜镜?”崔武挠了挠满是汗水的头,看着男子手中的铜镜,这物什实在没啥稀奇的,他定睛扫一眼铜镜上的花纹,却是眼中一亮。

  崔武想了想,义正辞严地问:“你叫什么名儿?随身带这镜子作甚?”

  男子拿着铜镜的手微微握紧,沉声道:“孟决明,做生意从京城回来,这镜子是带给家中娘子的。”

  好东西啊。

  崔武没调来以前去过京城,乐坊的女人都用这么精巧的镜子梳妆,自家婆娘可是眼馋够呛……他眼珠一转,咧嘴笑道:“兄弟这一路也不容易,是不?最近防着胡人,咱们这儿地查的严,这镜子来头不明,得上缴。”

  “这镜子,与胡人有何关系?”男子却是不买他的账,平静地问。

  “这……”崔武又抓抓头发,他是个兵痞,百姓士兵都知道,哪里有人这般违逆过他?如此想着,又一股无名火窜上来,他劈手就夺,口中骂骂咧咧,“老子说上缴就上缴,你是军爷,还是老子是军爷?”

  这男子果然是个擅武的,竟轻描淡写往后一退,躲过了他的动作,几个小兵面面相觑,暗叫一声苦,连忙拎起长枪对准了他。

  “不缴是吧?还会武是吧?”

  他这一躲正中人下怀,崔武得意洋洋大手一挥,“押回去细问!”

  这是看上自己手里的通讯器了,想强夺了去。

  与这兵痞讲道理怕是无用,此时又不能硬闯,更不能众目睽睽之下跳跃时空,孟决明暗暗拨下了通讯键,高声道:“既然官爷让我上缴这铜镜,我便缴,只怕是无法向城中等候的娘子交代了。”

  【“啊,收到,我明白了,你尽快毁掉这通讯器,落在古人手里就糟了。”】

  通讯器里传来胖子的声音,老练的联络员能在第一时间反应出局势。

  孟决明关闭通讯,在小兵们警惕的目光里将铜镜递过去,崔武得意洋洋地伸手接,不料还未入手,孟决明手指一滑,那铜镜竟啪嗒一声摔倒了地上。

  “你——”崔武睁圆了眼。

  “对不住。”孟决明低身捡起,手中又一滑,铜镜又重重摔了第二次,摔得裂纹遍布如蛛网。

  崔武瞪着他这一连串行云流水的手滑,差点窒息在热风里。

  “不给就不给,你还给老子摔了?!”他哑着嗓子,悲愤地怒吼,“把这蠢蛋给老子逮起来——”

  “老崔,又造孽呢?当心将军知道,再让你吃几记军棍。”清朗的青年笑音忽然响起,打断了崔武的怒喝声。

  两个人从城门口走近了,周围几个小兵松了口气,放下长枪。

  孟决明转过头去,说话者是打头那个身披银色轻盔的青年,不过二十多岁,大漠的灼日晒得他肤色偏褐,五官身形却与其他壮硕汉子不大相似,显得秀气些,笑容散发着一种朝气,让人难忘。

  青年身后紧跟着一个比他年长些的高大男子,不言不语,仿佛一只寡言的护主狼犬。

  “是这傻子太过分……”崔武愤愤要说下去,忽然瞅了眼青年身后的男子,猛然想起什么,话语戛然而止,“不对不对,老子不是……我不是那意思,小吴,你可别多心,我不是骂方副官哈。”m.xiumb.com

  青年也回头看看自己身后的男子,眼中微微一黯,随即恢复笑容:“没事没事,老方你也不介意,是不?”

  男子迟缓地点头,心不在焉,好似全程未听他们的对话。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崔武好似做错事的熊娃子,蔫儿了,挠着头发站在旁边。

  孟决明被晾在一旁,琢磨不清是何情况,那青年走近几步,真诚问道:“老崔他就那样,多有得罪,这位大哥是来做什么的?”

  “我多年未归,此番从京城经商回来,急着看看家中娘子。”

  “大哥家住哪里?”青年笑着开口,仿佛只是随口一问。

  这是疑心自己非本地人,要跟去看一看究竟了。

  为了预防各种意外,局里特意在任务地点设了分点,孟决明将局里安排的住址报了出来。那青年果真热情地提出“送一程”,便领着身后那方副官,跟孟决明一路往城中走去。

  孟决明还未入过城,哪里熟悉这玉关城的街坊地形,免不得多绕了几圈。

  “大哥是生面孔,以前从未见过啊。”青年似有所思地笑道。

  “常年做生意,不回家。”孟决明敷衍过去。

  三人一路向前,来往百姓熙攘,皆穿沙漠长袍,却不见一个胡人面孔。听得油声滋滋响,孟决明与小吴往摊前望过去,见是一中原贩子正叫卖火烤的羊肉,勾得人馋虫直上,小吴咽了下口水:“倒是好久没吃那张家的燔肉了……”

  他身后那方副官抬腿就走,被小吴一把拉住:“哎,干嘛去?”

  “不是想吃么?给你买去。”方副官闷闷道。

  “哎呀……咱先把人送回去再吃。”小吴无奈一笑,语气如同安抚孩童,“乖啊,走走走。”

  这方副官说话语气,怎么和常人略微不同?

  小吴察觉到孟决明心中困惑,一手拽着方副官往前走,笑道:“我这位兄弟本来好好的,前几年作战摔了头,有些迟缓,不过不碍事,因我们与李将军同乡长大,把我当弟弟,把李将军当哥。”

  难怪方才那兵痞如此反应,孟决明不善言辞,只默然点头。

  小吴一路上又满脸憧憬地问了几句京城见闻,通通被他唬弄过去,穿过市井,绕过几条巷子,终于到了局里安排的接头地点。是深处一间其貌不扬的土屋,孟决明推开半掩的院门,小院内却是坐着个布衣胖子,手里拿一把蒲扇,不住扇着。

  胖子见了孟决明,热情招手:“哟,来了啊!”

  小吴愣了愣,脱口而出:“这位莫非是令……”

  孟决明轻咳一声,及时打断他:“大舅子……来家里做客的大舅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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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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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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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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