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古今情报局>第二十八章 方士传·倘有神明
  利贞十四年。

  有什么悄然改变,又有什么不曾改变。

  张浔将册子在腿上摊开,罕见地坐在台阶前发呆。

  玉盘已成,皇上赐下一匹汗血宝马,命他明早随君围猎,推迟不得。眼看册子上的那一日渐渐到来,还要因出猎拖延一天,哪里有空闲……

  张浔忽而想起什么,回过神,缓缓收回目光,落在册子上。

  最后一行草药名也被朱砂笔勾去。

  哪里没有空闲?分明是大把的空闲等他挥霍,册子上最后一味药,也终于在今日试完了,依然浑浑噩噩不见成效。

  他第一次感到迷茫,倏忽间回到幼时光景,那时偷看传奇本子,里面有夸父逐日,奔跑不息,喝干了黄河与渭水。长久以来,他就如同逐日的夸父,等到了尽头,才发现追逐之物并不存在。

  子雅……莫非这都是一场空?

  他第一次听见子雅这个名字,是承天二十年,从那个从火光里走出的书生口中。书生说他会回来,他也果然附在张临的身上回来,又离开。

  子雅,子雅……你亲手予我的希望,莫非是一场空?

  身后传来人的脚步声,张浔微抬眼皮:“子雅,你回来了?”

  熟悉的嗓音响起,身后那人重重拍了他的肩膀一下,语调略显陌生,激动颤抖:“你……你是阿浔?不对,阿浔还小,为什么我会觉得你是阿浔……这是哪儿?”

  张浔猛地起身,退后几步,看清身后那青年重新泛起生机的脸。

  不是子雅!

  他的心脏重重狂跳起来,像是干涸泉眼注入了一汪泉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你,你是……”

  青年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狂喜地扑过来搂住张浔的脖子:“你是阿浔!阿浔……我好像做了一场很长的梦……”

  “哥……”张浔语调颤抖,“哥……”

  他苍白的脸因狂喜泛起红晕,与张临紧拥在一起,不住发出语无伦次的胡乱呼声。

  最后一味药是有用的!有用!

  外面太监听闻呼喊,疑惑地快步走过来:“张大人,您这是……”

  张浔拼命压住心中呼之欲出的狂喜,一抬手紧紧捂住张临的嘴,示意他莫出声,自己轻咳一声:“午睡做噩梦,你退下吧。”

  太监狐疑地退下。

  张浔慢慢松开满头雾水的张临,方才太监的出现忽然让他冷静下来,他已恶名远扬,皇帝必留他不得,此地不可久留,纵然他自己逃不出,也要有人把药方带给家中的亲人。

  他早已留了后手。

  张浔将装药的布包一把塞给他,低喝道:“你快回屋,换上屋里太监的衣物出宫,按着我说的地址,把解药带回京城的府上!领爹娘他们回家乡,离京城越远越好,快去!”

  “这……阿浔,怎么了?”

  “事不宜迟!”

  他语调严厉,张临一颤,连忙飞快地往屋里跑去。

  目送着张临跑远,张浔好似被抽走了平生力气,双腿一软,跌坐在地。

  多少次午夜梦回故乡,那一碰即碎的水中月镜中花,此时在他眼前徐徐绽放。

  张浔忽然仰天大笑,震响宫院,笑出热泪。

  越日,传言方士因私藏玉玺入狱,本定秋后问斩,帝未与群臣议,令加急数月问斩。

  苏相外出,听闻消息,尚未及时赶回京。

  斩首前夜,两个天牢狱卒闲聊。

  “哎,你说,那方士是不是个疯的?怎么一直笑,怪瘆人……”

  “莫理他,我看多半是作恶多端,遭报应了。”

  张浔满身血与土,身上道道伤痕,靠在冰冷的天牢墙壁,闭着眼,缓缓仰起头。天牢里火光跳跃,晕染着他苍白刻薄的脸,唇角上扬。

  倘若世间有神明……

  神明此时正垂眸,慈悲地看着他。

  同一夜,冷雨。

  荒无人烟的官道,一辆马车彻夜赶路,泥水里碾下深深的车辙,极尽低调,夜雨里辨不出车主是何身份。苏鹧坐在车里,不知怎么,今夜的风甚阴冷,他隐隐感觉有事要发生。

  此番尚不知能否及时赶回……

  树影摇晃,一支冷箭射出,瞬间贯穿车前一侍卫的额头,那侍卫无声倒地,其他人训练有素,同时唰一声拔刀,扫视四周:“何人拦车!”

  长笑响起,树影里闪出数条大汉,苏鹧微微掀起车帘望去,见此装束,俨然是当地自称一霸的匪徒,竟有眼无珠拦了他的车。最近治安颇差,少有夜晚出行之人,他此番赶时辰回京,连护卫仆人都没带多少,本意低调出行,恰恰碰上了这伙歹人。

  两伙人在夜雨里交战,一拎斧大汉恶狠狠朝马车劈下,忽被一道明亮剑光贯穿喉咙,扑通倒地。使剑之人是个穿黑色劲装的少年,长发高束,是个高手:“大人,可有事?”

  车里传来苏鹧清清淡淡的嗓音:“无妨。”

  有重明在,他并不担心自己会有危险,可对方人多势众,看来要浪费好些时辰。

  黑暗里忽然爆起一声声火药响,几个匪徒惨叫倒地,余下之人惊恐环顾,见雨夜里走出一白衣书生,身上湿透,好似鬼魅,袖下不知拿着什么神仙法器,一抬手,便夺一条人命。

  所有人都愣了愣,不约而同地想到,这附近似乎的确有个土地庙来着……

  莫非此夜不宜见血光,冲撞了地仙?

  为首的匪徒一咬牙,振臂示意回撤:“走!”

  其他汉子不敢恋战,迅速退去,几个侍卫刚失了弟兄,大怒要追,被少年一抬手拦下:“大人还有正事,回去再为这些兄弟立冢报仇,走!”

  “是!”

  苏鹧坐在摇晃的马车里,拨帘往后望去,雨水吹拂至人脸,他微微眯起眼,那书生已飞快地消失在雨夜。

  这世间鬼神,哪有人神机妙算?

  马儿长嘶,踏起泥水,消失在官道尽头。

  “地仙”沈白收起手枪,怕这些被唬弄一时的土匪再折回来算账,连忙朝着反方向跑去。

  局里明文规定,灭门等等的重大历史固然不能改变,但张浔这般记载不确切的人物,只大体记了个生死,帝王手中一枚随时可弃的棋子而已,不是那么的重要。

  最后一味药试完,充当循环条件的册子已没有价值,无论成败,这都是张浔的最后一次循环。

  听说苦海无边,人世对于张浔来讲,想必便是轮回无边的苦海。

  如今造成悲惨结局的因素已被挪动,接下来会不会有一个好结局?

  他不知道,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只能交给历史。

  夜雨磅礴,仿佛无休无止。

  苏鹧抖抖官袍上的雨水,由太监引路,往圣上寝殿而去。此时天光未明,他凌晨才赶回京城,紧接着马不停蹄地往宫里赶。这么个湿淋淋的大人物趁夜来访,当值小太监诚惶诚恐说圣上尚在休息……老太监狠狠剜了他一眼,捏着细软的嗓音迎上来:“杂家这就带大人去见圣上。”

  当朝数位宰相,许多是先帝所留的两朝老臣,老态龙钟,圣上只作作表面恭敬。而苏鹧这一批不过五十的新人,才是圣上手底的牌,尤其苏鹧一路节节高升,受其宠信程度可见一斑。

  天子自那日出猎回来,病情猝然加重,卧床难起,却还是应允入殿。

  苏鹧垂目迈入寝殿,一抖官袍,拜了拜。

  “四下无人,不必跟朕客套,坐。”李岑靠在病榻上,虚弱地笑,“爱卿为何而来?莫非暗处那叛军又有动作?”

  “暂且并无动作。”苏鹧坐在椅上,语气不卑不亢,“臣是为一人而来。”

  他开门见山,李岑沉默片刻,缓缓问道:“是那个方士,爱卿觉得他不该死?”

  “杀人夺玉,人尽皆知,方士固然留不得,只是臣觉得,眼下玉盘功效未定,匆忙斩了他,实在是冲动之举。”苏鹧道,“陛下因一个死物执意赐死,有些牵强。”

  李岑不痛快地挑了挑眉,沉沉反问:“哦?爱卿是觉得,私藏朕的玉玺不该死?朕的玉玺如此轻贱?”

  他有意加重了嗓音,若寻常臣子,见君王动怒,必定慌忙下拜。

  然而苏鹧的目光永远都是这么波澜不惊,他与自己对视一瞬,随即微微垂下眼:“臣不敢,臣只是听老臣说,那玉玺自陛下蒙尘之时失踪,一晃多年,方士兴许是并不认识。怒气伤身,还望陛下息怒。”

  请陛下息怒。

  极平常的一个词,却惹得李岑心中一惊。扳指背后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自己想借着“震怒”这个幌子,赐死方士,莫非他早有察觉?

  那日他因这小小的玉扳指,竟浑身冒汗,从马背昏过去,在群臣眼里实在诡异。

  李岑盯着苏鹧,身上渐渐发寒。

  他心里有鬼,多年来都小心翼翼地藏起,生怕苏鹧这样的聪明人看穿。

  若再坚持杀方士,将理由推到一时冲动上面,还说得通吗?

  纵然此物是他手里的玉玺,但值得他不惜代价、不计后果地将此人赶尽杀绝吗?连制作多年的玉盘都不顾及?

  说不通,不值得。

  那方士兴许并不知玉玺背后的往事,若执意杀他,反而惹来群臣的怀疑,便得不偿失了。方士是迟早都要杀的,但不是现在,倒不如顺着台阶下来,暂时留他一命,若使用玉盘时出什么差错,也方便调试。

  “爱卿言之有理。”李岑在瞬间想好得失,咳嗽几声,疲惫地笑,“朕见此物,不禁回忆起当年蒙尘逃窜之事,耻辱上头,冲动了。可朕圣旨已下,民愤所向,总不能撤回,爱卿想个法子吧。”

  苏鹧目光闪烁:“民愤所向,听闻死讯便可平息。”

  “死讯?”wWW.ΧìǔΜЬ.CǒΜ

  换句话说,百姓要看的是砍头,只要血溅刑场,死讯传出,无论尸首面目是否如其人,百姓都来不及看清。

  李岑静静地望着苏鹧,所有臣子里,唯独他胆量最大,当年殿试时,他便一眼看出这年轻人平淡的外表下极有性格。

  “爱卿看着办吧。”

  “是。”

  苏鹧又拜,正要退步离去,忽然被叫住。

  “三儿与大儿必起争执,朕百年之后,无论是谁继承位置,你都要尽力辅佐。”李岑顿了顿,语调深长,“总得留一个,万不能被那痴儿上位,毁了社稷……”

  苏鹧立在殿门口,沉默片刻,应了一声,缓缓走出寝殿。

  这是史书里不曾记载的一场谈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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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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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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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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