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马车在延泽面前停下来,车轮和车轴摩擦着,沉闷而凝重。马车的帘子没有拉开,四王爷低沉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泽儿要出门吗?”
延泽对着马车措手行礼,“禀父王,儿子听说新到了一批胡马,个个威猛,所以打算去城外的马场看看。”
“胡人擅长养马,他们的马个个都膘肥体壮,奔跑起来势如破竹,一匹良马堪比数十兵士,这次的马都是我费了很大的周折才买来的,你去看看也好。”
“是。”延泽后退一步,看着父王的马车经过,他注意到,马车的车辙比平时深一点,可见车上坐着两个人,除了父亲,另外一个一定是远觉无疑,这么早,远觉就赶到了王府,陪同父王出去,一定是有什么大事。
“临风,我看见父王的马车,车辙较深,估计远觉也在马上,这么早,远觉就来陪着父王出去,一定是有什么事,他们方向往东,东面没有官府衙门,也没有什么大的酒肆茶馆,他们去哪里干嘛?”延泽回头又看了一眼车辙,确信车上坐了二人无疑。琇書蛧
“小王爷好眼力,我刚打算给您卖个关子呢,刚才去马厩牵马时,就听说远觉先生今日天不亮就来了,不过马车是昨天就吩咐下来的,看来今日王爷出行是早就计划好的。东面虽然没有官府,但是小王爷您忘了,那是六公主之前买下来要盖跑马场的,盖了一个宅院后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继续盖,荒在那里了,”临风一直搓着马鞭上那软软的羊皮,忽然眼睛一亮,“王爷难道是要去那里?”
“不清楚,我们先出城,下午回来后你去打听打听。”延泽轻夹马肚,马在路上小跑起来,轻快地打着响鼻。
“小王爷,不是去染坊吗,出城干什么?你真的打算去马场看看,想挑几匹好马回来吗?”临风听说要出城,颇为不解。
“两个大男人,拿着一块宫中的手帕四处去问,你不觉得太惹眼了吗?何况京城中的商铺都是与官府打过交道的,一眼便能看出来这是庆喜坊做的宫里的手帕,贸然去问,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那去王爷在城外的马场,和找染坊有什么关系呢?”临风紧跟着延泽越来越快的马。
“去马场看马当然是借口,在予族,唯有皇室成员才能使用特别的染料,所以,宫中侍女和普通百姓穿的衣服,只是衣料和做工不同,染料都是一样的,城外马场中养马的兵士和附近的百姓,总不会每次做衣服都到京城里来,一是麻烦,二是价格也贵,我以前去的时候,看到马场附近的污水沟中有彩色的污水,那一定是附近有小的染布作坊,去那里问问,说不定能问出来呢,而且不会引人注意。”延泽不愿再和临风多说,手中的鞭子一挥,那马便嘶鸣一声,昂首朝城外奔去,此刻朝阳正起,映在那马大而圆的黑眼中,如同火山下那烈烈的熔岩。
不多久,二人便到了四王爷的马场,这马场中有上千匹能日行千里的宝马,可见四王爷雄厚的经济实力。四王爷的母亲临奉太妃的娘家是予族中最富贵的商人之家,传说当年先皇的皇后去世后,先皇本不愿再娶妻,但是几位长老力主先皇娶临奉为妻,原因是这一家族把控着整个予族的经济,如果娶了临奉,先皇则可以缓解予族的财务危机,所以当年先皇不得已才娶了临奉,不过为了牵制临奉,先皇接着又娶了当时大长老的女儿,两大家族于是形成了犄角之势,互不相让,也就引发了后来皇室的各种纷纷扰扰。先皇离世后,两位太妃也先后去世,虽然临奉太妃家没有以前那样权倾一时,但是足够多的金钱还是支撑着四王爷蒙巳逐渐壮大,步步为营,这京城外的马场说起来是四王爷家的产业,养马供予族的达官贵人们跑马玩乐只用,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在战争中,马极其重要,而且这么多马驻扎在城外,那么多的养马人,其实就是一支随时可以攻进皇城的精锐,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现在四王爷差的,只是一个时机。
皇宫那边,即便柳辰公主也明白这马场中的马和那些养马人的用处,但是临奉太妃家在予族根深蒂固,经过数十代的经营,她家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予族的方方面面,他们家和予族长老们之间的利益往来也是千丝万缕,要想铲除这马场,无疑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简直比等天还难,所以这些年她能做的,唯有加强皇宫之内的防御,其他的,似乎并无他法。
此时的延泽,正从马场的大门进入马场,他进入马场后,那两扇厚重的木门又缓缓关上,两个守卫正使劲摇着关门的机括,金属摩擦的呜呜声和木门沉重的吱嘎声和在一起,如同老人的喘息。一个养马人飞奔过来,对着延泽跪拜,“见过小王爷,不知小王爷驾到,有失远迎,还请小王爷恕罪。”
“听说你们新到了一批胡马,带我去看看。”延泽看着远处的一大片红色的马匹在马场中的草地上奔腾,如同一大团燃烧的火焰,一群啄食草籽的麻雀被马群赶过来赶过去,从这里飞起来,又从那里落下去,恰似那火焰腾起的阵阵烟霾。
“是,小王爷请跟我来。”养马人殷勤地接过延泽手中的鞭子,牵着延泽的马往前走,延泽看了看临风,临风会意,下马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一柱香的功夫,延泽回到了马场的门口,临风早在那里等待,二人没有说什么,又骑马离开了马场。
离开马场策马奔腾了一段路程,眼看着快要到京城了,二人的马慢了下来,像是在欣赏城外的景色,“小王爷,我找到一家染布作坊问过了,这染料是孔雀石的,那圈白色应该是断肠草,因为只有断肠草才能将孔雀石染的布漂白,至于那褐色的污渍,人家都说不知道是什么。”
“断肠草?这是剧毒的草啊,宫里面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呢。”延泽眉头紧锁,他一言不发地看着远方。
“皇上是断肠草中毒吗?”临风问。
“不会的,断肠草很烈,只要吃下去一点点就会很快毙命,皇上一直只是昏迷,症状不像。”
“也是,刚才染坊的人说,如果他们想漂白孔雀石染料染过的衣服,就用断肠草,只能用一小滴和在一大缸水中,而且要谨慎小心,不能碰到口中。漂白过的衣料也要清洗很多遍才能再染别的颜色,所以如果不是实在穷苦的人家,一般不会用这种方法翻新衣料。”
听临风说完这些,延泽的脸上阴云密布,他的手紧紧握住缰绳,看着远处一言不发,过了一会,他才一夹马肚,向城内驰骋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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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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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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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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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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