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元、秋池、离川三人到达凤宁城时正是中午,虽然是正午,阳光照在身上却不觉得太热,而是有和煦干爽的感觉。三人前半个月都行走在山路上,沿途经过的地方有的千里也不见人的踪迹,常常风餐露宿,一路上吃尽了苦头。现在看到这么繁华的市镇,离川和秋池两个姑娘不禁欢喜起来,“二师姐,这个镇子好热闹啊,我还没有见过这么繁华的地方呢。”
“是啊,我自幼生活在山村里,稍长又到山上跟着夫人修行,想不到世间竟然还有这么热闹的地方。”秋池虽然稳重,但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看到这玲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簪钗首饰,不由得满眼放光,一手拉着离川,一手拿着那些东西在离川的头上比划。
“二位师妹,我们还是先找一个客栈住下吧,这里人多杂乱,我们还带着行李,先住下再出来转转不迟。”子元看这里行人如织,有蛇虫鼠蚁藏身其中也未可知,觉得谨慎起见,还是先住下来为好。
“是的,带着东西多不方便,川儿,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
“也好,我看前面有一个涵水楼,看着不错,我们去看看吧。”离川看见不远处有一栋二层的乌木小楼,招牌上写着“涵水楼客栈”,二层的屋檐下挂着猩红的灯笼,灯笼下金黄色的缨子在微风中轻摇。
三人刚走进涵水楼,马上就有一位年少的伙计迎了上来:“三位客官是要住店吗?”
“是的,你们这里还有客房吗?我们要两间。”子元问到。
“三位来得真巧,半个时辰前刚刚有两个客人走了,正好空出了两间客房,可是还未及打扫,请你们三位在这里稍坐片刻,我马上让人打扫。”
三人在大厅的一角坐下,伙计送来了一壶茶,茶在小炉子上汩汩地沸腾,不时地溢出来,顺着褐色的茶壶流到下面的茶炉上,发出微微的滋声,可能是连日劳顿,一旦坐下来,三个人反而感觉更是疲乏,他们喝着茶,看着门口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客商,默然无语。
“三位客官,房间收拾好了,我带你们上去吧”,不一会儿,伙计走过来,告诉他们房间收拾好了,他们三人便起身跟着伙计从大厅的另一个门走出去。
走出另一个门,才发现在街上看到的那二层小楼只是客栈的前厅,小楼后面是一个长满茂密花草的花园,光竹子就有很多种,围墙的西北角是碗口粗的楠竹,长得都极其高大,郁郁葱葱地把西北角的一座小亭子掩盖在其中,假山下的水池中是细的黎子竹,还有细如发丝的翠竹,斑点密布的湘妃竹。花园中亭台楼阁,样样俱全,鹅卵石铺出了一条条曲折通幽的小径,大概是走的人多了,每颗鹅卵石都很光滑,如同水面的涟漪,小径两旁的地上是如茵的绿地,有星星点点的紫色、黄色、红色的花朵杂陈其间,如同一叶叶绿海中的小舟。伙计见离川看得出神,便说:“三位客官是第一次来凤宁城吧,不是吹嘘,这凤宁城没有哪家客栈有我们涵水楼这么气派,这里本来是一处贵胄人家的宅邸,后来几经辗转,被我们老板买下来,开了这涵水楼,予族和息族往来的客商,没有人不知道我们这涵水楼,没有人不想住在我们涵水楼的,说实话,我们这涵水楼几乎天天客满,今天真是三位的运气呢。”
“你们老板能买下这涵水楼,那肯定也是一等一的富贵了。”子元见这宅邸如此气派,心中惊讶。
听子元这么问,伙计更是得意,“那当然,我们老板是予族的大客商,专门做客栈生意的,这涵水楼是凤宁城最气派的宅邸,第二气派的也是我们老板盘下来的,叫做涵山楼,最有名的角儿都在那里唱戏,夜夜笙歌,从黄昏到第二日的清晨,悬灯结彩,火树银花,你们晚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离川看着这精美的花园,想着世事无常,这么漂亮的宅邸现在辗转成了一家客栈,心中略感荒凉,“这宅邸原先的主人是谁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没人说得清,我从小就在这凤宁城长大,不要说我了,就是我爷爷,我爷爷的爷爷出生时,这宅邸就已经在了,所以究竟是哪位贵胄之家,都是传说,没有人记得清。”伙计一边说,一边带着大家穿过一个开满了凌霄花的院墙,穿过来,指着面前的一棵香樟树说,“你们看,光这棵香樟树,都不知道多少年了,应该这宅邸刚落成就有了吧。”果然,从花园的瓶门走出来,就可以看见一棵香樟树,这香樟树估计需要五六个人合抱才能围住,树干上的树皮裂得千沟万壑,树下落着密密的一层黑果子,浓烈的樟木香味扑鼻而来,数不清的枝桠在树干上延伸,遮天蔽日,像是空中浮起了无数碧绿的云朵,鸟雀在其中穿行喧嚣,热闹极了。
穿过这瓶门,绕过一座假山,伙计带着三人在一栋三层的楠木小楼前停下来,“三位客官,房间到了,你们的房间在三层,最东首的两间。”三人刚刚准备上楼,就听到楼上传来二人下楼的声音,一男一女出现在了楼梯的拐角处,二人并排走着,看样貌都已经是三十多岁了,男人身穿紫衣,身材高挑,气度不凡,女人穿着一袭翠绿袍子,发髻高挽,簪一枝翠玉钗,肌肤微丰,腮凝新荔,眼波流转,从离川她们身边经过时,她对离川微笑了一下,略顿了顿,那男人便感觉到了,侧了侧脸,放缓了脚步等女人赶上才又并肩离去。
“这二位客官住在二楼,现在是我们凤宁城景色最好的时候,他们夫妇已经在我们这里住了快一个月了,看来是特别喜欢我们凤宁城的风景啊。”伙计领三人到了三层的东首,打开两间房门,“三位客官先休息,有事就随时召唤我。”说完退下楼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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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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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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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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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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