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街有家早餐店>第一百零五章:离开早餐店
  “郑老板,买菜回来啊?”林慕一如既往大大咧咧地打着招呼,见到郑贵正在买好了菜往店内走去,赶紧上前轻轻拍了拍他。

  郑贵一回头,却顿时愣住了,眼里是藏不住的惊喜,但还是在努力克制着情绪,尽力保持着自己的威严。

  郑贵这把林慕看得心中一紧,林慕浑身上下摸了摸,指着自己,“我脸上有东西吗?”

  可郑贵压根就没搭理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你回来了啊?”

  林慕根本不知道郑贵在说啥,刚准备询问,但是身后老同学的话打断了他。

  “是啊,我回来了。”

  “和电话里说的时间不一样呢。”气氛缓和了些,郑贵也露出了笑容。

  “我想你了,提前一天回来看看有啥不对?”老同学也笑着回应道。

  郑贵刻意举高手里买的菜,“看来,我提前买些菜还正好赶上了。”

  “是……”

  “停!打住!”老同学的话还没说完,林慕突然蹦的老高,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你两是不是把我给忘了,不过话说你两很熟啊?小健你不是很早就离开老街了吗?”

  “噗嗤……”郑健一下子就笑了出来,“对了,差点忘记介绍!”

  随后,郑健向前走了几步,走到林慕身边,拍了拍他,“这位是林慕,我大学好同学兼室友。”

  又向前走了几步,却没有拍郑贵的肩膀,而是走到他旁边定住脚步,双手插在裤兜里,笑着看着郑贵,“这位,早餐店的老板,是我爸!”

  林慕:“……”

  此刻林慕很想说点啥,但是嘴却怎么也张不开,而且脑子一团糟,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恐怕自己一开口也不知道说啥。

  难不成自己庆祝一下郑贵喜得爱子?恐怕自己今天是走不出这早餐店了。

  原本,郑贵是想留儿子和林慕他们来这里吃的,毕竟自己以为儿子明天才过来,刚去菜市场买了好些菜回来。高兴嘛,儿子这么多年没有回过家,这下好不容易回来了,多弄些菜来庆祝庆祝。

  不过很可惜,林慕做的面条已经让两人都吃饱了,于是谢绝了郑贵回家去了。

  郑健想去白叔家看看的,结果去了那里却看见门开着,嘿嘿趴在厅内,它认识林慕,但是却对生人很警惕——郑健离开这里的时候也很久了,那时候白叔还没捡到嘿嘿,所以嘿嘿自然也就不认识他了。

  林慕它还是比较熟悉的,见到林慕象征性的抬抬前爪,也算是对他打了个招呼吧。然后扭过头去,不看站在一旁的郑健。那轻蔑的眼神里,似乎还带着点不屑。

  郑健干笑了两声,没有进屋去找白叔,这嘿嘿在家看门,那么白叔应该是不在家的,一般白叔在家的时候,嘿嘿都是在外面疯玩,但如果它看见白叔出门了,那么家里是空的啊,它就会乖乖回家趴在门口,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林慕看样子也有些着急,拉着郑健就回家去了,他现在内心里有一大堆疑问需要去解决……

  “等一下,郑老板真是你爸?”

  他们才到家,林慕的第一个问题差点没把郑健笑死。

  “是我爸啊,我没事乱认爸干啥啊,哈哈哈。”郑健笑得根本合不拢嘴,“而且,你看我两的名字,不都是姓郑吗?”

  林慕思考了一会儿,好像也的确如此,老同学虽然只是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这里长大,但是也没说他家是干嘛的。

  “等一下,那我住的这个房子……”林慕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你别告诉我这个房子也是你家的……”

  郑健赶紧摇摇头,否定了林慕的猜测,“这个真的是别人家的,本来这里是我小时候住的,后来我不是因为一点事情离开了嘛,这个房子卖给了其他人。”

  “对哦,我都快忘了,你当初为啥离家那么久啊?”林慕有些不解。

  郑健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仿佛又回忆起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随后又笑了一声,“算了,事情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提了,还挺丢人的。”说完,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可……”

  林慕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是郑健的手机响了,有人在给他打电话。

  郑健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的来电显示,却回头透过窗户看了一下,又给挂断了,没接。

  窗外……林慕住的这地方正对着早餐店,而刚才郑健透过的窗户外面就是早餐店。林慕心里原本有很多疑问,但是还没等他问出来,郑健的电话又响了!

  这次,郑健没有立即把电话挂断,也没有向刚才那样看早餐店,而是瞟了一眼在一旁的林慕。

  见林慕也在看自己,随后对林慕笑了笑,“抱歉啊,我去接个电话。”

  “什么事情啊?不是说过了没有大事不要打两遍电话吗?你……”

  郑健接着电话,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走去,林慕也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不过刚才郑健说话时的语气,倒是很让林慕感到陌生。很严肃,在林慕的印象中,郑健一直都是一个很幽默风趣的朋友,还从未见他如此认真的表情,而且他刚才说话时还带着一点愤怒的感觉。

  但是同时也勾起了林慕的好奇心,他这才发现,虽然自己与郑健做室友和好朋友这么多年,竟然都不怎么了解过他,受他的帮忙自己才在这边找到新工作,而自己居然与他爸爸接触这么久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就在林慕这边思考的时候,郑健却突然窜上来,眼眶泛着红,看起来很着急的样子。林慕被他这个样子给吓到了,本想着要不要上前安慰一下的,但郑健大喊,“小慕,走,快点去早餐店!”

  郑贵和老板娘正在吃晚饭呢,郑健却突然拉着林慕闯进来。

  老板娘看见郑健的那一刻,眼睛已经有泪水了,但看见郑健那个模样,又想赶紧询问发生了什么。

  郑贵反应还是比较快的,向前一步拉住郑健,没等他开口,郑健却紧紧抓住郑贵,略带着颤抖的声音,着急地说:“爷爷,管家刚才告诉我爷爷生病住院了……”

  此时郑贵还算比较冷静,他先安抚好儿子,让他坐在凳子上详细说说这件事。

  老板娘也为郑健倒了一杯水,他喝了水之后,确实静下许多,但是脸上依然是那副着急的样子。

  “我刚才接到管家打来的电话。”郑健情绪稍微平抚一些,缓缓道出这件事的缘由,“管家给我打了两次电话,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

  “结果他就告诉我昨晚他听见有东西摔落的声音,回到屋里一看,爷爷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说到这里,郑健哽住了,在他小的时候,爷爷是最疼他的,有什么好吃好喝的都会先给他,就算当年爸爸因为赌气离开京城,老爷子也会经常假装不在意地给小郑健送点好东西,当年的种种恩情,他都一直记在心里。哪怕后来他与父亲因为那件事闹翻离家闯荡,郑健心里都清楚,老爷子这些事应该都是知道的,不然也就不会后来找到他,与他一直保持联系。

  郑贵虽然和老爷子的关系不怎么样,但听到老爷子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就攥紧了拳头。老板娘也紧张地抓住衣角。

  “然后……然后管家就说爷爷连夜送到医院里,今天就直接住院了,而且醒了就一直嚷嚷着要见见我们……”

  郑健抬起头,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看着郑贵和老板娘,“爸,咱们回去吧……当年的事情都过去了……”

  郑贵站起身子,他虽然没有儿子高,但是此时郑健坐在板凳上,郑贵顺手摸了摸儿子的头,眼里带着宠溺,“那咱们回去吧……”

  一旁的老板娘听了这话也点了点头,当初郑贵堵气离开京城的事就是因她而起的,这么多年她心里总过意不去,一直想回去看看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老爷子身体上出事了,她这个坐儿媳妇的要是再不回去,恐怕对她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郑健又在这里与他们聊了一会儿,林慕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就先回家去了。郑贵在林慕走之前,将早餐店后面的事都交给他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只是让他明天来这里的时候帮着点小怜,店里一下少了这么多人,郑贵也怕他忙不过来。

  对于小怜和林慕,郑贵打心眼里对他们放心,今晚老板娘做了一些,明天他们只要稍微处理一下就能继续营业了,毕竟这事情发生的也挺突然的,早餐店提前没有通知,郑贵担心明天来食客但是没饭吃。然后等会他再去找白叔说一声,明天一早他们一家人就打算去京城,老爷子的病情不好说,早些到总是好事。

  “等一下。”郑健突然插了一句,“管家打电话说了一下,如果要来的话,我们集团在这边有人,可以让那个人明天开车带我们过去。”

  “那个人?”郑贵也仿佛有点印象,在脑海里思索起来,最后猛地一拍巴掌,“我知道了,是不是来我这里找少爷的那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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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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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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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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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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