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街有家早餐店>第一百零四章:郑贵的儿子叫郑健
  最后还是林慕晚到了半个小时,等到他下车,老同学正在老街口那边站着等他呢。

  “林慕!”老同学见到林慕下车,急忙向他招手。

  “郑健!”

  林慕放下两手中的行李,站在马路对面向老同学挥了挥手。

  见公路上左右两边没车,林慕赶快跑过去。两人是大学同学,亦是室友,多年的相处令这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而现在又是多年未见,两人都很激动。

  “哈哈,看吧,是我先到了。”郑健见到林慕拎了这么多行李,主动接过一个,让林慕顿时轻松不少。

  林慕了解老同学的意思,顺手递给他一个行李,还不忘抱怨道:“还不是行李太多,当初带过去的东西几乎没有,全是在那里参加培训的时候被迫买的,现在结束了又强行要求我们给带回来。”

  “参加培训?”郑健的眉头紧皱,有些不解,“电话里没说清楚,是老师的培训吗?”

  林慕点点头,“学校这边安排的,培训之后的确感觉学习到不少知识,都是咱们上大学那会儿没教过的新东西。那里培训的老师也很厉害,都是教龄好几十年的,就是跟我们交流教学上面的经验,上他们的课也蛮有意思的,搞得我还真挺想当他们的学生了。哈哈哈。”

  “那很不错嘛!”郑健微微一笑,用调侃的眼光看了林慕一眼,讪讪道:“林老师?”

  “去你的吧!”林慕腾不出手,从背后踹了一脚。

  “哎呦,你敢偷袭我,看我回旋踢……”

  “诶嘿,我闪!”

  “站住,你别跑那么快!”

  “来啊,抓到我再说吧!”

  “……”

  两人就这么玩着,闹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早餐店门口,但此时因为是下午了,早餐店的大门紧闭,想来郑贵要么去菜市场准备未来需要的食材了,要么就是不知道去哪里浪了。现在的早餐店里也没人,老板娘下午一般也不在家,带着酸奶去姐妹家里玩了,人多比较热闹。

  其实老板娘去哪林慕还真还真没怎么在意过,他和老板娘的关系并没有像和郑贵这么熟络,就好像男人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但是林慕与老板娘之间往往只有平常的几句对话,接触也不多。

  “小健,就是这里了。”林慕指了指早餐店对面的那栋双层住宅,“这边就是我住的地方了。”

  郑健的全名听起来总给人不太好的感觉,林慕与老同学之间的关系不错,所以平日里林慕一般都不会喊老同学的全名,而是叫他“小健”居多,这也算是对朋友的一种尊重吧。

  林慕刚想带着郑健去自己家里看看的,但是自己刚往家那边走了两步,却发现郑健直愣愣地看着早餐店,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林慕眯了眯眼,“小健,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家店。”

  郑健没有思考,如同小鸡啄米般地点点头。

  林慕也是大概猜的,他知道郑健从小就在这附近长大,而早餐店的在这附近也是很有名气的,所以林慕断定,郑健以前在这里的时候一定来过这家店,而且因为都是邻居的缘故,郑健一定对这个地方印象深刻,说不定他还和郑贵他们认识呢!

  “这个是早餐店,现在没客人,基本上都是关着门,等明天早上我再带你去吧。”林慕实在不忍打搅老同学对这地方的回忆,但还是告诉了他真相,毕竟总不可能让他在这里傻站着是吧?

  林慕本来再说些什么,却被老同学突然拉住手臂就往家里走去。

  “哎哎哎,不说早餐店了?”林慕只是略微挣扎了几下,他刚说的起兴,居然就这样被强行打断了。

  郑健笑着摇摇头,“不用了,早餐店的事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慢慢再跟我说吧,我这刚下大巴,路上啥也没吃,小慕你这里有吃的东西没?”

  郑健也不敢多说什么,其实关于这里的事情,林慕还有很多不知道的。比如他与早餐店的真实关系,还有证郑健的爸爸,也就是整郑贵的真实身份。

  当年这边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而且又正好全部凑巧集合在一起了,这也导致了当年事情的众说纷纭,谁也不清楚这边的变化,就连白叔,他也不一定知道所有的事情。

  更何况,郑健也有点感觉白叔的记忆力开始有些衰退了。他今天要回来的消息自然也是对白叔说的,之前打了好几次电话白叔都没接,最后还是等小白放学之后听见电话响才拿给白叔的,白叔的第一句话就是道歉他刚才突然想不起手机放哪了?

  郑健倒是没多想,不过白叔知道自己要来,应该会去街口那边等着自己啊,今天下车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他,这倒是令郑健有些上心,难不成这事又忘了?wWW.ΧìǔΜЬ.CǒΜ

  其实郑健还真没猜错,此时的白叔正窝在家里看电视,手机也不知道又被他忘在哪里去了,白叔此刻心思倒也不在电视上,嘴里嘀咕着,“我的遥控器放哪里了?怎么找不到了?最近健忘症还挺严重的。话说,今天好像要做什么大事来着,但是我怎么没什么印象啊?”白叔想了一会儿,但发现依然是什么也想不起来,最后索性不想了,还没有想遥控器放哪里了来的实在。

  “阿嚏!”林慕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心里仿佛有事般往街尾的方向看了看。

  林慕心里也有些纳闷,他今天回来的消息已经提前打电话给白叔说过的,而白叔也说自己会在路口那边等着他的,但是下车了只看到老同学。

  本来,林慕还想着,正好老同学也回来了,白叔与老同学又正好认识,这么多年没见过面,也算是给白叔的一个小惊喜吧。

  林慕摇摇头,用手掌拍拍脑袋瓜子,自言自语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没事,说不定白叔忙去了呢,他又不是每天都能闲着,万一又被谁家的老奶奶给叫走了呢?这事件,啧,说不准。”

  “你说啥?”走在前面的郑健听见后面的林慕在那里嘀嘀咕咕说了啥,但自己啥也没听清楚。

  “啊?没啥,没啥……”林慕见老同学差点误会,赶紧摆了摆手为自己辩护道。

  一句话的功夫,两人已经来到林慕的房子前。

  说是林慕的,倒不如说这是林慕借住的,但是林慕并不认识这一家,这个房子是当初郑健给自己介绍这边的工作时说的,他说这家人装修好了之后也不住,常年不在家,最多就是他们回老家过年的时候会住上几天,但是也只是几天罢了,等年一过,他们又该回去大城市了。

  这个地方,终究会被遭遇抛弃……

  不过那家人既然装修好了不住,那么正好林慕来到这里没个地方住,于是,郑健与那家人说了几声,最后谈了一下条件,也就同意了。

  老街这边的人,街坊邻居们,谁家有了困难,就是这样每家每户都会去帮忙。不会在背后说对方闲话,也不会站在一旁冷眼看笑话。朴实,这是林慕对这个地方最直接的评价。

  一整个下午,老同学这边也没有发生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情。老同学和林慕第一次过来一样,除了坐的车不同,他坐的是直达的,林慕中间转了好几次车,老同学也是一整天啥也没吃,林慕把他带到家里,给他下了面条,虽然离饭点也没多久了,但是让人家一直这样饿着肚子总不像话吧?

  老同学吃完了面条,没有急吼吼地拉林慕出去转转,也没有缠着他让林慕多说些关于早餐店的事情。

  既然对方没提,林慕他也没好意思问,和老同学唠唠最近在城市发生的事情,而郑健询问了他在老街这边的工作。

  “可以,混得不错嘛!”两人异口同声。

  随后一愣,又突然笑了起来。他们两人虽然许久未见面,但是他们两个依然像很久以前那么默契。

  吃完了面条,又在楼下唠了一会嗑,随后两人也就上了楼去——楼下基本上没东西,林慕刚搬过来的时候把原住户留下的东西,很多杂物都给搬到楼下了,他自己就住在楼上,楼下的杂物都用防尘布盖上了,貌似也没啥可玩的,郑健趁着林慕在洗碗的时候就跑到楼上去了。

  林慕临时在旁边搭了一张小床,虽然没有大床睡着舒服,不过林慕这人睡觉不挑床,床单被子啥的都是林慕从培训那里带来的,“想不到这些东西正好派上用场了,也不用临时再买了。”林慕挠挠头道。

  当然了,林慕睡小床,郑健睡大床,林慕知道老同学的睡眠不咋样,还给他买了个眼罩。

  一切都弄好后,也临近了饭点,林慕趴在二楼的窗边招眼看了看,扭过头来对郑健喊道:“小健,早餐店开门了,应该是郑老板他们回来了,你待会要不要去看看?”

  郑健淡淡一笑,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俏皮,眼睛一眯,“好啊,那咱们瞧瞧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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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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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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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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