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街有家早餐店>第五十七章:家
  清晨的早餐店,往往都是非常繁忙和喧闹的。现在已经临近冬天了,早餐店的开店时间稍微做了一点微调。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变化,只是把时间延后了一点。

  这点小变化对于那些作息生活极其规律的人来说,这些根本就算不上变化,因为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早已经深入内心,是不会轻易受到季节或者天气的影响的,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就比如说白叔与郑贵,他们两个人就是这样的例子。

  白叔的自律是整条老街所有人都知道的,至于郑贵,他是早餐店的老板,每天早上都要很早地起床去准备今天早餐店的营业。

  早上是早餐店最忙的时候,郑贵作为这家店的老板,他是被迫早起去准备早晨的食物。他就这样在春天与秋天、夏天与冬天的交替变换中坚持了下来。

  也许,在一开始,他曾想过放弃,但是,在现在,他与这家店在一起成长。从最开始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到现在与老街上的街坊邻居聊得相见甚欢。从这家店刚刚开业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远近有名、相互推荐。

  也许,默默的坚持,只是为了换回所有人的支持和满意。

  我们就这样成长,不在意脚下经过的路,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未来更好的生活上。

  郑贵叉着腰,头上戴着他几天前买来的一顶白色高高的厨师帽。

  不贵,是个二手货,郑贵前几天买菜时在一个地摊上面看到的,感觉不错,而且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小厨师了,再说,像早餐店这样虽然是小型的私人小餐馆,但是这卫生问题也是所有老百姓共同关心的一大问题。

  至于食物的味道嘛……

  郑贵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老板娘的手艺是好的没话说,自己有时候也可以学着做点食物,虽说不是特别好吃,但是勉强可以拿的出排面。

  因为还早,店里的食客不多,外面甚至都还是黑夜的样子,只有东边还发出点微微亮。早餐店里面只有白叔与郑贵两个,因为郑贵刚起来没多久,现在早餐店里面只做好了稀饭,白叔还是和之前一样,慢慢地品着。

  老人家嘛,做事情不用那么着急,有些时候,稍微慢一点也是可以发现不少惊喜的。

  店门开着,因为郑贵要时不时出去办点事情。

  风一阵阵地从外面向店内吹来,白叔不是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深棕色的外衣。

  他抬起头向店外望了望,天空已经逐渐开始亮了,再过一会,等嘿嘿醒来之后应该会自己过来。

  嘿嘿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早上白叔根本叫不醒它,而且这几日天气一直都很差,天空要么是阴沉沉的,要么就是阴雨连绵。

  不过也难怪,听说这几天冷空气南下,这几天都是大降温,其实不光是嘿嘿,就连人类也很难离开自己的被窝。

  外面冷飕飕的,被窝暖洋洋的,这明明是小孩子才做的选择啊!Χiυmъ.cοΜ

  再加上前几日白叔特地给嘿嘿加了几件破衣服放在嘿嘿的窝里,晚上它睡觉的时候白叔想起来了还会偷偷给嘿嘿盖上,这样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暖和,所以这样早上起不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白叔?他那习惯真的难改,好几十年了,不是说改就改的。

  白叔把他面前的这碗稀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店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客人。都是在平时来得比较早的那几位,虽然冷,但是来早点已经在他们的大脑里成为了一个小小的潜意识。

  白叔抬起头,对上他们的眼神,微微点了点头,表示向他们问个好。

  他们同样回敬了一个微笑,有的还会和白叔唠两句,后者基本上都是住在这老街上的邻居,是和白叔特别熟的。

  老人家吃饭慢,而且白叔这食量还比平常的老人都要大的多,所以有一些后来到早餐店吃饭的食客都走了,白叔这边才刚吃完最之前的那碗稀饭。

  当然,后来郑贵又给他端来一碗新的,再加上一些油条包子啥的。

  白叔吃饭太慢,要是像他这样慢悠悠地吃,这饭要等他吃完估计也都凉透了。

  更何况这天还大降温,不是一般的冷,这食物放在这样的环境下都不要太久,很快就凉了。

  郑贵和白叔认识也不是一两天了,这样的默契度还是有的。

  后来,早餐店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场景。

  来来往往的食客,大家迈着不同的步伐跨过早餐店的门槛,同时也有食客结束了自己的早餐时光,再次抬起脚步迈出了早餐店的门槛。迎着清晨的阳光,开始了今天新的开始。

  当然,今天是多云,阳光没有那么和煦明朗,不过人们可以在门口这里伸个大大的懒腰,也是惬意无比。

  “诶,那只在街口的狗是谁家的,就那么扔在那里了?”

  郑贵在店里忙活,不能一直和白叔聊天,而且老板娘也起来了,郑贵就更不能偷懒了。

  白叔一个人吃饭也寂寞,林慕和小白出去了,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白叔他不会拨电话,他只会接电话。而且白叔也没想这么多,所以之前林慕没走的时候他也没留下他的号码,想找其他人打给他也没有他的号码啊。

  所以白叔在吃饭的时候四处张望,想从别人那里插点话说。

  于是,白叔的耳朵一动,听到自己旁边的这桌人说了个奇怪的话题。

  自己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不然自己在这里就是在吃个寂寞。

  “什么狗啊?”

  那人就坐在自己身后,白叔一回头就能与他说上话。

  “对啊白叔,”那人转过身子,回答道白叔刚才的问题,“我们今天早上经过街口的时候,那里趴着一只大狗,一动不动,估计是……”

  旁边有人和那人说话,他又赶紧转过去与那人攀谈,只留下一个白叔在那里独自寂寞。

  林慕啊,你啥时候回来啊?

  白叔拿着筷子头轻轻敲击着面前的这张桌子,发出“笃笃”的声音,显得寂寞,也表达了自己内心的落寞。

  “白叔,早啊!”

  白叔越敲越困,就在眼皮子差点合上的时候,一阵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突然在早餐店的门口那里响起。还没等自己转过身子来,白叔只感到有一个小小的身影猛地向自己扑来。

  “爷爷,我好想你!”

  这是,小白!

  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一下子让白叔没接受过来……激动得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抱着小白,嘴里咕哝着发出“嗯嗯”的声音。

  郑贵也很快的走过来,他和老板娘都看到林慕他们了,郑贵特地向老板娘征求了意见,虽然就是眨了眨眼睛,不过凭着他们这多年的默契,郑贵相信她懂自己的意思。

  果然,老板娘也没说什么,对着郑贵轻轻点了点头,自己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下,店里面还有不少的客人呢。

  白叔已经缓过神来,着急的向小白询问了一大堆事。其实主要还是他们这几天吃得怎么样?睡得怎么样?还有都干了什么?

  林慕在一旁汗颜,明明都放心地把小白交给自己带了,结果说到底还是不放心自己啊……

  白叔说放心还真的不太可能,毕竟这可是自己的亲孙子。从小就一直跟着他的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很少回来,之前他们在过年的时候还会偶尔回来几次,但是再后来儿子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过年都是郑贵来邀请白叔一块来过的。

  郑贵他们也没有回他们的老家。

  他们老家在哪里?白叔也不知道,郑贵还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白叔对郑贵他们还真的不太了解。

  “郑叔,我们都饿坏了,快点来些好吃的。”林慕早就饿了,现在他都乖乖地坐在白叔旁边的座位上了,对着郑贵催促道,“我们这回来不管饭,坐了一整夜的车,啥都没吃。”

  小白也饿了,不过他已经从他爷爷面前拿了几个包子吃了起来。

  林慕本来也想在白叔那里拿几个包子的,但是被白叔眼疾手快地拿筷子敲了一下,林慕只好悻悻地缩回手。

  “对了,白叔,”郑贵把林慕要的食物放在他们面前之后,向门外看了一眼,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向白叔那里倾了一点,“那只哈士奇没来……”

  白叔听了这话,也是偏过头向门口那里看了一下。

  还真的没来。

  平时那里总会趴着一只黑白色的哈士奇在等着吃的,但是今天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在那里。

  “狗?”林慕咽下嘴里的食物,“我们回来的时候在街口那里看到一只黑白色的。”

  说完,林慕又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包子。

  “对啊爷爷,那只狗很大哦。”

  小白也有点高兴,跳下座位,张开手臂给白叔他们比划了一下那只狗的大致体型。

  白叔和郑贵交换了一下眼神。这小白比划的大小和那只哈士奇差不多大。

  “不过啊,”林慕转眼间已经吃完了一个包子,“我们上去看了一下,已经死了……”

  死了?

  白叔不免有些为它担心。

  此时,在街口那里,球滚滚的双眼禁闭着,它应该是在做梦吧,不然为什么人们上前去看它都没有醒来?

  在梦里,它有主人,有很多它喜欢吃的,有它想要的一切。

  或许,梦里的确很好,或许,它早已不愿醒来。

  它想要的生活,很简单,没有诗和远方,有的,只是他的陪伴……

  愿天堂没有悲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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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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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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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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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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