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街有家早餐店>第五十六章:不玩了,我认输可以吗?
  “额,所以说……”白叔说着又扭过头来看了一眼那只蹲在早餐店门口的黑白色的哈士奇。“它是和主人走散了才到这里的?”

  这点白叔并不怎么怀疑,毕竟哈士奇这个智商……和自家主人走丢也是一件挺正常的事情。

  “对了,”白叔喝完自己面前这碗稀饭,舒服地出了口气,但自己心中又突然想起了一些问题,“你怎么知道这只狗的情况?”

  郑贵却笑了笑,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现在时间还早,外面阴沉沉的,而且时不时还会飘几滴雨点下来。因此,今早白叔来得特别早。

  而嘿嘿和平时却不太一样,听白叔说是因为昨晚嘿嘿半夜三更才回家,觉没睡好,今天早上半天也叫不醒。白叔只好放弃,独自一人来到了早餐店。

  然而正因为这样的天气,明明早餐店已经到了开门营业的时间了,但是看着却十分像凌晨三点的样子。

  现在的天气越来越多变,谁也说不好等一会儿会变成什么样的天气,而且天气预报什么的,现在也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早上预报下午是个大晴天,然后依然会有很大可能性会来一场大暴雨。预报明天下雨,结果第二天一大堆人在暖阳的照耀下手里还拿着一把雨伞,显得格外凄凉。

  因为这样的天气,再加上今天是周末,是个不用加班的日子,所以早餐店开门了但是没有非常多的食客光临这里。

  白叔是不需要看天气的,这几十年的习惯了,闭着眼睛都知道现在是几点,应该做什么事情。

  对于白叔这自制力超级强的习惯,这可是整条街上所有人公认的。反正这家早餐店开业以来,没有多少人能够赶在白叔之前到达早餐店。每次自己辛苦地从家里走出来到达早餐店的时候,往往都能一眼就瞥见白叔端端正正地坐在离店门比较近的那张桌子上。

  店里人不多,郑贵自然就不忙。

  他当然不忙了,这家早餐店在五分钟之前才刚刚拉开作为店门的卷帘门。稀饭也只是刚刚烧开没多久,然后白叔便突然就出现了。

  其他的食物都还没有做好,白叔只好要了一碗稀饭。有点烫,不过在这个偏冷的清晨,这样的食物正好能够温暖自己的胃。

  白叔就在这里慢慢吃,顺便和郑贵聊起了坐在门口的那只黑色和白色相间的狗。

  那只狗不是很大,白叔大概比对了一下它的体型,应该是属于中型犬的样子。

  后来听郑贵说了,果然没错,这是一只正宗的哈士奇,是属于中型犬的一类。

  这狗在早餐店门口趴了有好几天了,每天清晨都会来,早些的时候它来得要早的多,不过后来随着来的次数的增加,它每次也能比较精确地控制在郑贵打开大门的这个时间附近了。

  因为来得早的那几次,郑贵还没起来,它就早早地趴在早餐店的门口了。结果也可想而知,郑贵打开大门,把他们两个都能给吓了一跳。

  这只狗郑贵一直记得,就在前几天被郑贵带回了家,还给了它一些吃的,然后这只狗大概是记住了郑贵,知道如果要吃的就该来这里,所以可以说郑贵现在这样也是他自己找的。

  刚开始,这只狗子还是嘿嘿率先发现的,然后又正好遇到买菜回来的郑贵,后者这才与这只狗有所联系,不然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没有交集。

  白叔向郑贵打听了关于这只狗子的不少事情,因为他对这种流浪的动物很敏感,尤其是像嘿嘿这样的,很明显是被其他人丢下的,这种的动物才是最可怜的。

  郑贵见白叔对这只狗那么关心,自己自然不会有所隐瞒。在口袋里摸索一番,掏出自己的手机,在这上面简单操作几下,调出一个界面,接着便把这部手机递给白叔。

  白叔接过手机,上面是郑贵从互联网上搜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回答也差不多回答了白叔内心的所有疑惑。

  哈士奇是一种很忠心的狗,它们的一生中基本上只会认一个主人,只要主人对自己好,它们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认其他人当自己的主人。

  但是有很多的哈士奇因为在家里实在招人烦,经常会有许多的哈士奇被主人抛弃。这个时候,它们会继续确认自己的新主人是谁。

  农村有古话,老狗痴情,你若是想让一只老狗换一个新主人,除非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不然这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郑贵能看出来,这只狗的年龄已经不小了,相对于人类来说,甚至可能都算得上是高龄了。

  所以如何看出这只狗有没有主人,也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注意观察它的行为习惯。有主人的老狗和没有主人的老狗是不一样的,它们日常生活会有非常大的差异。

  有主人的,基本上都是从小与主人一起长大的,它们的依赖性会更高一点。而那种从小在外面长大的,因为一直在尔略我诈的环境中成长与学习,它们会更加敏感,对这个世界充满敌意。

  但是这只狗子非常明显,几乎只用一眼就能看出,它绝对是一只由主人养大的。

  任何一只在外面独自生活过的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本能激发的时候,其他的不说,至少在雨中淋雨这样的事情在这些动物中不太会发生,都很清楚,在雨中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所以仅仅凭着这一点,郑贵确定以及肯定,这只狗是有主人的。

  那么至于为什么它在等它的主人,郑贵也是通过自己的猜测。

  每天这只狗只有早晨的时候才会来早餐店这里想找些饭吃,其他的时候它一直都不在这里。有几次郑贵出门还遇到过它,它还是待在那个垃圾箱那里,不过那几次并没有钻进里面,而是非常乖巧地趴在垃圾箱的旁边,它睡得是那么沉,以至于郑贵都不忍心去吵醒它。

  很快,老街周围的街坊邻居都知道了这只哈士奇的事情,有几家还决定收留这只狗子。

  只可惜,它都拒绝了。

  它很怕生,不敢接触太多的人,当然,除了郑贵,还有,就是在早餐店门口的时候来来往往路过的食客们,它也不怕。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应该是因为郑贵就在这里吧?

  郑贵也不清楚是什么情况,他与这只狗的相遇怎么说都特别尴尬,尤其是酸奶与嘿嘿在这之间的介入……该不会就是因为他给的那一个包子吧?

  郑贵只好默默扶额,这只老狗果然就像在乡下里传的那样,对情意这方面看得非常重要。

  郑贵想到这里,又抬起头看了一眼懒散地趴在早餐店门口的这只哈士奇。

  虽然年龄很大了,但是也能从它看自己的眼神里看出它的调皮。

  再怎么说,哈士奇的本性还在那里,哪里有那么容易就给改变呢?

  太阳渐渐升起,又逐渐向南方移动。

  球滚滚抬起脑袋,眯着眼睛对上太阳看了一会儿。头有点晕,眼睛也花了,突然闪出来一大堆小星星。

  球滚滚长大嘴巴打了个哈欠,甩甩尾巴,晃晃悠悠地直起四肢。

  它的主人真的太笨了,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自己,真的不愧有着路痴的称号,说好的玩游戏,结果连回头的路都不认识了。

  还记得,那个也是一个晴天,嗯,和今天一样,有几片云朵不时地飘过,天气也不是特别热,其实这种天气球滚滚特别喜欢,也很适合做游戏的。

  “球滚滚,我们去公园转转吧?”

  主人笑着回过头来问自己。

  球滚滚自然是非常高兴,虽然脖子上还是有着那根球滚滚并不喜欢的牵引绳,但是能陪着主人一起出来玩,它特别开心。

  使劲甩了甩尾巴——它已经老了,不能像小时候那么活泼好动了,每次的表达心情,也成了它最难的一步。

  它不愿让主人伤心,也不愿让主人为自己担心。他们是出来玩的,应该高兴,而且昨晚主人那么伤心,现在更应该开心才对啊!

  这场景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球滚滚开心地在前面奔跑着,但是又无奈于自己脖子上的这根牵引绳。主人慢步走在它的后面,手中牢牢地抓着绳子,限制着球滚滚不要跑得太快。

  这一人一狗就这样漫步在这幽静的公园小道上。

  他们来这里的日子正好还是工作日,大部分住在这附近的都去上班了,公园里也只有几个孩子在公园正门那里的大草坪上学习走路。

  他们刚出生,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生命就是这么奇妙,有得有失,平衡,也是这大自然固有的规律。

  主人和球滚滚又走了一会儿。球滚滚一直是在努力演出自己小时候的样子,它希望自己现在像曾经的样子能够唤醒主人,让他能够像小时候那样疼爱自己,关心自己。

  想法很好,只可惜,它真的已经老了……

  主人似乎也注意到了这点,便和球滚滚来到了自家的车前,说要带球滚滚去其他没有去过的地方玩。

  球滚滚自然是很开心啊,一口气就窜上了车,乖乖在上面坐好。

  主人一路上认真地驾着车,也没有其他的动作,更没有与坐在后面的球滚滚聊几句。

  虽然他们之间是有语言障碍,但是以前他们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的。

  一切都变了……

  车子真的开到了一个球滚滚没有来过的地方,就连空气中都没有一点熟悉的气味,周围的景物都是陌生的。ωωω.χΙυΜЬ.Cǒm

  主人在一个地方下了车,他是把球滚滚给抱下来的。

  球滚滚本以为会把它放在地面上,但是主人并没有撒手的意思,而是就这样紧紧地抱着。

  为什么?

  为什么你最后还是选择离开我?

  我不想和你玩这个叫捉迷藏的游戏了,我不会玩这个游戏,我认输可以吗?

  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只要……只要主人你还在……

  好困!球滚滚眼皮仿佛在打架,最后努力抬起头来回望了一眼身后的老街。

  谢谢你,好心的老板……也谢谢那只黑色的猫和白色的狗……

  谢谢这个世界,让我与主人相遇……

  球滚滚缓缓闭上了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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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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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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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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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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