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早餐店人还不算多,郑贵招呼几个人之后还能抽出点时间陪白叔和林慕唠唠。
“也不怕老板娘说你啊?”白叔递给郑贵一个包子,不过郑贵摆摆手,没要。
“没事,现在人不多,厨房那边我也弄好了,她不会说啥的。”
林慕抬头看了看天,只是有些朦朦亮,天上还不时有大块的云朵飘过。
“昨天看了天气预报,今天好像会有大雨。”注意到林慕的视线,郑贵拍了拍林慕的肩。
林慕对郑贵回了个微笑,“嗯,今天下午要去学校熟悉熟悉,希望下午别下了。”
闲适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天逐渐亮了,但是不时会有一些云块遮住太阳,光线又会暗下来。
来早餐店的人多了……
郑贵赶忙起身招呼客人。这么多人,光靠老板娘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人多了,早餐店也变得吵闹起来。都在谈论着自己的事情,而且每个人的声音又比较大,倒也显得早餐店格外热闹。
还是那个时间,一分不差。
当那个男生走进早餐店,林慕掏出手机看了眼,刚刚好!
男生走到最里面的角落位置,坐了下来,向郑贵要了两碗肉丝面。
食客们仿佛都是约定好的,角落的那个位置,在那个男生来之前一直为他留着,没人上去坐,哪怕是早餐店已经座无虚席,实在找不到座位时。
可能也会有几个不知道的人在那里坐下来,总会有过去提醒他们的。有时是在那旁边吃饭的食客,有时是郑贵。
肉丝面很快端了上来。男生放下手里的手机,拿起一双筷子,细心地捡出其中一碗面里的肉丝,将大部分的肉丝都夹到了另一碗面中。
接着又拿起一双新筷子,把那碗肉丝比较多的用面盖住。
不仔细看,还真的分不出哪碗肉丝多,哪碗肉丝少。
男生把那碗肉丝多的面推到对面,肉丝少的移到自己面前。没有吃,他在等那个女生。
女生来的时间都比较晚,而且还不固定,有时过几分钟就会来,有时却要等半个小时。但男生从来没有表达过不悦,只是默默做着自己应做的事。
今天有些不一样,女生打扮得很漂亮。就连林慕在看到这个女生的时候,都忍不住心动了一下。
没办法,他们年龄其实都差不多大的。
男生看到女生的时候明显也是被惊艳到了,脸一下就红了,看样子还有些紧张,差点没抓住手里的手机。
女生从进门后一直皱着眉头,可能有什么心事,入座后也是一直低着头,两只手互掐着。
男生低着头,红着脸,喃喃说:“今天,你很好看。”
女生轻咬嘴唇,忍住眼角的泪水,微笑着回应:“谢谢。”
这时的早餐店也是异常的安静,就连白叔家的嘿嘿也是趴在桌子上,默默地看着那对男女。
今天真的和以前不一样,女生没有哭,还时不时从自己的碗里捡些肉丝夹到男生的碗中。
男生不太乐意,想把肉丝再夹给女生,女生轻声嘀咕了一句,拒绝了。m.χIùmЬ.CǒM
又是艰难的一顿饭……
终于吃好后,男生正准备起身去结账,女生抢先一步,把两人的面钱给结了。
男生有些不高兴,刚想说些什么,女生却伏在男生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句。
他们说了什么林慕一句也没听到,只不过,他们离开的时候,林慕注意到,这两个人都在哭。
早餐店还是很安静……
“那个女生,要出国了,估计有很大概率不回来了。”一位食客突然说道。
“那男生怎么办?听说女生还没想起那个男生呢!”
“对啊,都坚持这么久了,就这么放弃了未免也太可惜了吧?”
“能怎么办呢?那个女生是出国去治疗了,国内关于这方面的技术还是比较落后。”
“唉,他俩好不容易在一起了,结果又……”
“唉,都是命运啊!那个醉驾的司机被抓住了,也判了刑,要蹲不少天嘞!”
“活该,醉驾撞到人,把人家一辈子的幸福都给毁了,这种人活该!”
……
早餐店又闹了起来。
从这些食客的对话中,林慕终于了解了一些关于这对男女的事情。
他们在初中时是隔壁班,据说关系不错,经常一起上学,又一起放学回家,但那时两人并不是情侣,毕竟还小嘛。
两人的成绩都很优秀,后来都考上了一中,还被分到了一个班。只不过后来遇到分班,虽然两人都选了文科,却没有分到一个班。
三年的学习,也没有淡化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在高考前夕,他们还约定了一起要上的大学。
后来,高考成绩公布,都没有失常,也都没超常,和平时的发挥一样,甚至,他们俩连总分都是一样的。
于是,他们一起考进了那所约定好的大学,这次,他们是一个班的。
上大学一个月后,他们在一起了。
他们相互搀持,相互鼓励,共同面对这个社会。学习上,他们互相帮助;生活上,他们一起加油;爱情上,他们都给彼此最好的。
他们交往了八年,在他们八周年纪念日那天,男生为女生准备了蛋糕――那天也是女生的生日。
男生还为她买好了戒指,他打算求婚了……
但这一切,都被那场车祸给毁了……
女生在那场车祸中,虽然活了下来,可是大脑受到创伤,忘记了很多事,包括,那个她最爱、也是最爱她的人……
男生的表现异常地平静,他只是对她说:“你忘记的东西,我会帮你找回来的。”
当然,没人会注意到他丢掉的那个小瓶子,那里只是一些安眠药罢了。
他为了找回她的记忆,带她去了很多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医生建议,你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他恍然大悟,约上她,坐了长途大巴,来到那个既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地方。
当他重新来到这条老街时,他发现,那家面馆已经变成了一家早餐店。还好,这里也有肉丝面。
她吃的第一碗面,一直在哭,说不上原因,只是想哭。
男生觉得,有希望,便与女生约好,每天早上在早餐店吃面。
众食客也是从郑贵口中知道了这些事,然后也相互约定,一起帮助他们。
不过,听说女生的父亲从国外回来,要带她到国外治疗,而且,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哗啦啦――”店外下起了雨……
郑贵拿出了几把雨伞,分给那些没带雨具的食客。
都是老顾客、老邻居了,人们之间都是相互信任的。
不过林慕没拿,家就在对面,跑过去也可以的。
林慕在跑的时候注意到,那个男生站在街口。
那个男生也没有打伞,就那样站在街口,他望着的方向,可能是女生离开的方向吧……
雨水打在他脸上,与泪水混合,模糊了他的双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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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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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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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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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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