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有些急躁,“白叔,那后来呢?这些我们都知道,当时大伙都去找了,找了半天也没个线索。”
白叔依旧一句话没说,只是耐心地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稀饭。突然抬起头来看了看林慕,“小慕,给我拿个包子。”
众人:“……”
白叔咬了一口包子,缓缓的说道:“其实那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东西。”
众人微微向前倾了倾……
“当时头很晕,听到那两个小偷要跑的时候,我想喊也喊不出来。当时想的,还是嘿嘿,而且当时隐隐约约还听到了嘿嘿的叫声。”说着,白叔摸了摸嘿嘿,后者很听话地低下了头。
“那后来呢?记得那时候还有救护车来,当时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回来就睡着了。”众人又继续追问道。wWW.ΧìǔΜЬ.CǒΜ
白叔嘴角微微上扬,看了郑贵一眼。郑贵点了点头,走向前一步,“当时我正好回来准备开门……”
……
好冷啊!郑贵打了个寒颤,这鬼天气,说变就变。
郑贵又暗骂了几句,然后从已经湿透的外套里翻找钥匙。孩子妈也真是的,不来帮忙也就算了,非要去什么闺蜜家睡觉。
“喵——”
一声猫叫在寂静的夜里很是响亮,不过,却是不同于一般的猫叫,未免太过凄惨了。
这声音……郑贵听见了这猫声。
这是嘿嘿?
郑贵顾不上思索,顺着这猫声就寻了去。
夜又恢复了平静,远处的蛙声叫嚷起来,像一支交响乐。
郑贵来不及欣赏,快速向街尾跑去。“啪嗒!”一脚踏在一个小水坑里,水坑里的脏水溅了郑贵一身。
这,这声音是从白叔家传来的,难道……难道嘿嘿已经回家了?
郑贵的步伐又慢了下来,猫叫声已经听不见了,但是郑贵可以肯定的是,最后一次叫一定是从这里传出的。
是白叔家!
但白叔好像没有开灯,门还大开着。
街上住的就这几户人家,大家平时也挺熟,防盗什么从来都不会担心。
郑贵仍有些担心,毕竟这样大开着,万一真的有小偷怎么办?
郑贵上前准备帮忙把门关上,可刚碰到一扇门……
“轰隆!”一道白光闪过,伴随着震耳的雷声。
借着微弱的光,郑贵看到了地板上躺着个人!
白叔!是白叔!
白叔紧闭着眼,头上全是汗。
郑贵紧张地把食指放在白叔的鼻子下……还好,还有呼吸。
郑贵急忙打了120,刚挂完电话。就听见“喵呜——”一声,不过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是,是嘿嘿吗?”郑贵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没有声音,回应他的,只是这无边的寂寥……
后来,120急救车很快赶到,将白叔送到了医院,但郑贵并没有和急救车一同去,而是让一位邻居去的,他还有很重要的事!
白叔身体并无大碍,只有几处轻微的打斗伤,不过有些微痛罢了,无影响的。
而那小偷可就惨了,脸上被白叔干了几拳,差点就挂了彩,要知道,白叔的拳头,那可是实实在在的。
当然了,白叔晕倒和那两个小偷完全没关系……额,其实也有些关系,白叔是因为在和小偷搏斗的过程中高血压上来了。本来打架就容易让人的血压升高,白叔又见到对方掏了刀子,一紧张,就倒地了。
在医院这吊了几瓶盐水,又配了一些降压药,白叔也就出院了。
这让街坊邻居们一直吊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哈哈,老毛病犯了,没什么事了!”
白叔听说是郑贵及时发现自己,打了电话。医生说了,再晚一步,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必须要感谢感谢!所以白叔一出院就拎了一袋水果直奔早餐店。
已是下午,早餐店是歇业时间,郑贵正在那包饺子,见白叔来了,赶紧擦擦手,给白叔倒了杯茶水。
“谢谢小郑了,还好你及时发现了,不然啊,我这条命可就没喽!”白叔笑着说道。
郑贵摆摆手,“哪是我呀?是嘿……咳,我听到这边有动静才过来的,举手之劳。”郑贵轻咬了下舌头,差点说漏嘴了!
那只黑猫,到底想干什么?
“啊呀,我都听邻居们说了,电话都是你打的。这是我儿子在我住院的时候买的,这狗东西,住院也就来看了一次!这水果你拿去吃,也算是我的一番心意吧!”
郑贵推辞了几番,最后还是无奈接受了。
“白叔身体好些了吧?我前几天听邻居他们说您担心嘿嘿,饭都吃不下,现在好些了吧?”郑贵起身为白叔换了一杯茶。
提到嘿嘿,白叔的神色又暗淡下来,“还好还好,现在能吃上饭了。不过还是担心嘿嘿,你不知道,这儿疼!”
白叔指了指心脏的位置。
没等郑贵开口,白叔接着说道:“其实,它抓伤小白的事,我不怪它,我是看着嘿嘿长大的,说实话,小白长时间不在家,我一直都把嘿嘿当成孙子。”
白叔顿了顿,稍抿了口茶,“不过,我现在想明白了,小白是小白,嘿嘿是嘿嘿,小白是我的孙子,嘿嘿呀……是白叔的猫!”
郑贵笑了笑,“所以您后悔把嘿嘿送走了?”
“嗯。”白叔点点头,“刚送走我就后悔了,长期以来,我只是把嘿嘿当成小白的替代品,所以当小白出现并和嘿嘿产生矛盾的时候,我就把嘿嘿忘记了。”
“也许,您只是太孤独了……”郑贵突然出声。
太,太孤独了吗?白叔默默地闭上了眼,沉思着。
“白叔。”郑贵转身背对着白叔,“嘿嘿已经回来了。”
白叔猛地站起来。
“它在哪?”
“它在街口的垃圾箱旁边等着您。哦,对了。”郑贵转过身来,“那天晚上,是嘿嘿把我叫去的。”说完,还对白叔眨了眨眼。
白叔点了下头,匆忙向街口赶去。
这几日都是晴天,像那夜的暴雨其实并不多见。
太阳高高挂着,已是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街口的垃圾箱散发着一股恶臭。
白叔眼尖,看到一个黑影飞快地藏到垃圾箱后。
看来,嘿嘿还是在怕他。
白叔眼睛有些湿润,轻轻说了声:“来,回家吃饭了……”
“喵~”
待一切落定后,人们的生活仍旧继续。嘿嘿随着白叔回来了,小白住在白叔家,就近在盛木小学读书,不远,就在镇上。
本来白叔的儿子是想把小白放在他姥姥家的,可是小白姥姥家更远,而且养了好几只狗,小白怕狗,只得放在白叔家。
关于嘿嘿,由于小白姥姥家的原因,再加上这次白叔摆明了态度。留?还是不留?已经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无奈,他只能选择退让。
而那两个小偷,一个在第二天就自首了,而那个外号叫风子的,警方根据他同伙提供的线索,在一辆准备出省的大巴上抓住了他。因为急着逃跑,二者也没有拿走太多东西,却只因一念之间,而偏离了自己的人生。
总之,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为了预防这种事的再次发生,镇上拨了款,在街口那装了个监控。
再然后,人们常常会在饭点时听见熟悉的一句话。
“嘿嘿!回家吃饭了――”
接着就是一道黑色的身影飞快地向白叔家跑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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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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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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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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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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