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民国女律师>婚礼惊魂(5):舞女蔷薇
  郑理秀双手握拳,好半天才抑制住自己想要把陈名扬打爆头的冲动。

  陈名扬忽然撩拨了自己额头的刘海,在郑理秀面前站直了身体,非常认真地凑过来问,“郑小姐,你觉得我帅不帅?”

  郑理秀心里下意识地想否定这个臭屁的陈名扬,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太伤人自尊,只好违心地说道,“还行吧。”

  “还行就是很帅,女人都是心口不一的,郑小姐,虽然我很帅,但丑话先说在前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还是劝你别痴心妄想了。”

  看着陈名扬这副臭屁的模样,郑理秀心中已经开始思考明天是否要去跟舅舅打招呼,换一个人来查案,毕竟陈名扬这个小混混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郑理秀和陈名扬告了别,正准备关上门回去睡觉,忽然又被陈名扬叫住了,“还请郑小姐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我们要开始查案了。”

  郑理秀一听到要查案,浑身抖了个激灵,回头问陈名扬,“怎么查?”

  “当然是用我的方法来查了,明日戌时你家门口见。”

  陈名扬一副不可言说的神秘模样。郑理秀已经习惯于他的这一套,雷声大雨点小,心中想要换人的想法一直没变。

  郑理秀洗漱完毕,换上睡衣,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走进了书房,给书桌上的香薰炉添了些玫瑰精油,玫瑰花香气很快在房内四溢起来。厨房里的热水壶也嘟嘟叫起来,郑理秀将热水壶打开,待这沸水凉了一些,用从法国带回来的茶具给自己沏了壶红茶,用托盘端着,放在了书桌上。

  等这一切忙完,她才打开台灯,灯光照到一旁的书架上,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十来本书,都是前几天同孟斯年一起在真善美书店买来的,有些是通识读本,有些是法律书籍。郑理秀取下其中薄薄的一本,只见上面写着:《中华民国民法典》,里面已经写满了笔记,郑理秀熟练地翻到其中一页,把华孚金笔吸了些墨水,继续翻看法典,在上面圈圈划划,标注笔记。

  看了十几页,郑理秀才合上了书,开始记日记:“民国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昨日那个叫陈名扬的华捕来找我,虽然信誓旦旦说要同我去调查冯生案,然而冯生案没见他调查,东西倒是吃了不少,还要我给他付钱。真是无赖!今日一定发胖了,荷包也空了不少,接下来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不过,也是去了福利院我才知道,陈名扬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他和福利院的孩子关系很好。晚上还带我去吃馄饨了,虽然他没钱付。临分别前,他又说明日要去查案,也不知真假,且看他明天怎么表现,如果还是像今天这样,我一定要去舅舅面前投诉这个人,太可恶了!可恶!”

  夜晚幽静,灯光柔和,在窗户上映出她玲珑窈窕的剪影,茶香、花香与墨香交织氤氲,郑理秀沉浸在自己的那方小天地里,时而皱眉,时而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时而喝一杯茶,时而吃起一小块花生酥,那一刻,她不知外界何如,似乎也不想关心外界何如。

  许是白天走了太多路,郑理秀竟然一夜酣睡。

  白天郑理秀将材料悉数准备好,向司法部提交了律师执照的申请。下午再去申请面见冯生,依然遭拒,转眼便到了她和陈名扬约定会面的时间。郑理秀赶回家的时候,陈名扬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旁边停了辆黄包车,分明是整装待发的样子。

  陈名扬这回带来了不少消息,他递给郑理秀几张剪下来的报纸豆腐块,介绍道,“冯生,现在是圣约翰大学国学系学生,家住洋泾浜里的一个小平房里,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双亡,家里还有一个大三岁的姐姐,冯生学习勤奋刻苦,热爱文学,常以笔名‘马土’在报纸上发表社论,人生理想是成为一名记者,他在圣约翰的同学说,冯生好像有个女朋友,在百乐门做舞女。”

  郑理秀扫了几眼陈名扬的剪报,原来冯生在日报上还开辟有专栏,文章右上角还有冯生的黑白照片,戴着眼镜,目光炯然。

  “马土,有意思的笔名,这个人的文章的确写得不错,针砭时弊,一针见血,不过看这冯生的样子,就是个斯斯文文的知识分子,怎么也不像是人贩子,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还是不要先妄下评判的好,”郑理秀将剪报小心收好,夹进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小心塞进包里,又问陈名扬,“你这些消息是从哪儿来的?”

  陈名扬嬉皮笑脸道,“郑小姐,难道你不知道我们巡捕房的华捕,还有个外号叫‘包打听’吗?这些可是我们吃饭的家伙,哪儿能告诉你呢,告诉你我不就丢了饭碗了吗?”

  “你为什么昨天不告诉我这些?”

  “这个调查是要消耗体力的,拿人家的手短,若不是吃了昨天的那些,我今天哪来力气调查呢?更何况,昨晚我已经请您吃了夜宵,都抵过去了,是吧,郑小姐。”

  得,连骗吃骗喝都变得冠冕堂皇了。

  陈名扬眉毛一挑,“好了,现在都告诉你了,劳烦郑小姐现在和我一起走吧。”

  郑理秀困惑,“现在?天已经快黑了?我们去哪儿?”

  陈名扬继续卖关子,“戈登路,百乐门,一个天黑了才会热闹的地方。”

  百乐门不远,黄包车师傅又年轻,腿脚利索,两人很快到了百乐门的大门。

  郑理秀抬起头,看着眼前的这幢庞然大物。三年前,商人顾联承投资了七十万两白银,又请了建筑师杨锡镠设计,才有了这浩浩荡荡的“东方第一乐府”——一幢三层的半圆形建筑:第一层是些店铺,第二层是舞厅,第三层则是旅馆。此时夜幕低垂,两侧街道人烟寂寥,但这百乐门的门口却时不时会停下三两汽车,再从汽车上走下衣着华贵的客人。如今,这百乐门早已成了贵族名流的世外桃源,每日数不清的饮食男女在这里醉生梦死,不舍昼夜。

  郑理秀依然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来这干嘛?”

  陈名扬白她一眼,“百乐门是舞厅,我们自然是来跳舞的了。”

  陈名扬摆出邀请的姿势,请郑理秀进了这人声鼎沸的百乐门,两人刚进来,便有穿着摩登艳丽的娇俏舞小姐迎了过来,估计是灯光也昏暗的缘故,那小姐喜滋滋地迎过来,直接就往陈名扬身上靠,火辣大胆又热情,“大爷,来跳舞呀。”

  百乐门里面有些吵,陈名扬把头靠近那胭粉味极重的舞小姐的耳朵,大声说道,“我们来找红蔷薇。”

  一听要找别人,那舞小姐眉毛一皱,赶紧摆手,“怎么又一个来找蔷薇的,喏,去那儿等着吧,人家红蔷薇现在可是我们百乐门最火的舞皇后,怕是你要等一会哦。”

  两人循着舞小姐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群男人簇拥着一个身穿红色洋裙的女人,年纪约摸二十五、六,想必那就是红蔷薇了。m.xiumb.com

  这红蔷薇乍看一眼,也没有什么不同,自然谈不上倾国倾城,只见她挽起一位绅士的胳膊,两人走进舞池,其余人自动让路,舞曲正巧在此刻重新响起,红蔷薇和绅士行礼之后,十指交扣,随着舞曲的节奏快慢变化,两人的脚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呵,那红蔷薇一跳起舞来,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成了个闪闪发光的灵精,简直让人挪不开眼睛,也让人几乎忘记了时光的流动,而只顾着去欣赏这场她跳的美妙探戈。

  一曲跳罢,郑理秀以为那红蔷薇会下来,却没想到,那激昂的舞曲只是停顿了一秒钟,立马就换了风格,成了舒缓流淌的钢琴曲。红蔷薇和绅士的步伐也因音乐而改变,变得优美而雅致。

  “真美呀。”郑理秀忍不住赞叹。

  “美吗?还没你美呢。”陈名扬漫不经心地说道。

  郑理秀脸红了,她揪了揪陈名扬的衣角,思绪这才回到尘世,问陈名扬,“这个红蔷薇是冯生的女朋友?”

  “郑小姐还不笨嘛。”

  郑理秀瞪了一眼陈名扬。她何止是不笨,念书的时候考学成绩可从来没有跌出过班级前三。

  百乐门内鱼龙混杂,两人便去了后门处等,就陈名扬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被郑理秀给摇醒了,郑理秀指着后门刚走出来的一个红衣女郎,陈名扬了然,挡住了红蔷薇的前路,“冯玉兰。”

  怎么也姓冯?莫非冯生的女朋友也和他一个姓?

  此刻的红蔷薇卸了妆,换上了素色的旗袍,成了未施粉黛、气质娴静的冯玉兰。

  冯玉兰皱起眉,将小坤包往身后一藏,目光中明显带着防备,“你们是谁?我并不认识你们。”

  郑理秀走上前去,刻意与冯玉兰拉近距离,尽量用舒缓的语气和冯玉兰说道,“我叫郑理秀,得知了冯生的案子,想做冯生的代理律师,这位先生叫陈名扬,是法租巡捕房的巡捕,我们来,是想找你了解情况。”

  冯玉兰一听到冯生的名字,赶紧转身掉头就走,仿佛冯生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她的仇人。真是见风使舵的女人呀。

  郑理秀和陈名扬面面相觑,“怎么回事?”

  两人尾随着冯玉兰,为了防止冯玉兰发现,又不得已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黑夜里郑理秀被陈名扬牵着手,时而小跑,时而突然躲藏,像是做贼。郑理秀想起从前在法国读书的时候,独自在图书馆里复习考试,出来的时候晚了,一个人眯着眼睛摸索着墙壁回家。

  正回忆着,两人的面前忽然窜出来一大团黑影,那黑影中还夹带着一道白光,往前方冯玉兰的方向冲了过去,前方很快传来女人的尖叫,陈名扬也大叫了一声“不好”,放开郑理秀的手,赶紧跟了上去。

  昏暗的路灯灯光照耀下,郑理秀看到了两个黑影纠缠在一起,待她走近了,才发现是不知道哪里出现的歹徒,那歹徒的手里正持着一把匕首,在和陈名扬搏斗,冯玉兰则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小包,倒在旁边,看起来吓得不轻。

  陈名扬赤手空拳,对方拿着匕首挥来挥去,刀子不长眼,陈名扬前后躲闪,看得郑理秀心惊肉跳,她赶紧大叫一声“警察来了”,那歹徒一不愣神,便给了陈名扬机会,只见陈名扬迅速把那人手中的匕首给抢掉,那歹徒也算是机灵,赶紧撒腿就跑,不一会便没了踪影。

  郑理秀赶到陈名扬身边,“你没事吧?”

  陈名扬撩起自己的衣服,上面破了个大洞,估计是刚才歹徒划的,还好没伤及身体,陈名扬指着后面,对郑理秀说道,“快,去看看冯玉兰怎么样了。”

  郑理秀赶到冯玉兰的身边,见冯玉兰瘫倒在地,她试图扶起冯玉兰,才发现她的脚踝处受了伤,正在流血。

  此刻不远处的百乐门舞厅依旧霓虹闪烁,歌舞升平,这个僻静小巷里发生的意外,与其没有任何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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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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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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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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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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