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春散落成歌>第八十二章 鹧鸪天 春尽夜
  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发生的概率都是50%。这件事会发生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无非只有两个,会,或者不会。所以,不必太计较自己的选择,也不用太担心未来,事物总是遵守着其中的定律,该发生的事,无论你怎么规避,都还是会发生的。

  五年后,我回国了,接受了一个记者采访。

  “谭小姐,请问,您为什么会想成为一个作家呢?”

  “我想,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吧,只是世界上那么多的事情里,我选了自己最感兴趣的那件。”

  “听说您是从国外回来的,请问您这次回国的理由是什么呢?”

  “想家了,就想回来看看。”

  “好,那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小说的名字,叫青春散落成歌呢?”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主持人叫了好几遍我的名字,我都没有回应。

  “因为对现在的我而言,我的青春已经是无数散落的碎片,有一些碎片,我甚至记不起他们的存在,但剩下的记忆却凝在一起,谱曲成歌,成了我的回忆。”

  “所以,张槐序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他究竟是谁啊?”

  “是我的一个故人朋友.......”

  我呆在破旧的小出租房里,窝在电脑前,看着我昨天的专访,就像在看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

  原来我在聚光灯下,也会有那样自信的微笑。

  在美国的五年,我过得不怎么如意。

  一开始的时候,我没有考虑过考大学的事,而是选择去找工作,因为我的话不多,所以也只能在后厨做做洗碗工之类的,拿最微薄的薪水,做最累的活。

  这些活儿压得我不再频繁地去想起安羽丘来,心里那道不可治愈的疮疤,居然会这样被时间慢慢磨平。

  我也不再去学安羽丘的样子,但我变得不像自己了,我讨厌虚伪和谎言,可我终究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身边没撕破脸的人太多了,明明看透了很多人,却不能说翻脸就翻脸,对讨厌的任何事还要露出微笑,这就是我们必须要学会的恶心。

  如果世上的人都能如她那般简单,这个世界会变得干净许多吧......

  压力太大的时候,我也会去酒吧小酌。

  品着长岛冰茶,从入口的苦,慢慢酝酿出了酒香的甜。

  “离歌,你说如果这都不算苦。那等到我觉得酒甜的时候,我心里得苦成什么样啊.....”袁琪琪曾这样对我说。

  在那时,我觉得,生活中的极苦,便是爱而难得的感情。后来,在红尘中跌跌撞撞了几年,我忽然明白了,生活本身便是极苦,人走这一回,若是学不会苦中作乐,那生活便是了无生趣。

  在第二年的时候,我找了个待遇比较好的工作,在吧台记记账,就能有不错的收入。

  我开始有闲暇的时间去看一些小说,听别人的故事。不为别的,不过是排遣罢了。

  我读到一本书。

  张皓宸的《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

  愿你能因为某个人的出现而让世界丰盈,愿你的生活如同贺卡上烫金的祝辞欢脱,愿这悠长岁月温柔安好,有回忆煮酒,愿你没有软肋,也不需要铠甲,愿我们和爱的人一起浪费人生,热泪盈眶,长生不老。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心底的一点柔软,就这样被一个故事之外的人触动了。

  我学着在网上发表一些文字,到后来,慢慢想起了曾经,回忆和思念如潮涌,就有了这本书。

  后来出版社的编辑找到了我,我开始了这条路,薪资不高,常常因为想到了好的文字半夜爬起来写文,但我终于找到了一点在生活里苦中作乐的感觉。

  最后,就有了现在的我。

  还是不怎么擅长交际,跟人说话上时候还是那么小声,人多的地方会觉得孤独,偶尔会跟别人开玩笑,遇见需要帮助的人也不在是视而不见了。

  无形之中,我还是有了一个人的影子。

  过着不怎么样的生活,遇见很多平凡的人,安安稳稳过自己的日子......

  这五年里,唯一坚持着的事情,就是拼凑一本被遗弃的日记:

  今天,我在公交车遇见了一个女孩,她长得很普通,看着也很内向,她帮我投了硬币,我很感谢她.......

  我又碰见她了,她是我们班的转校生,我想,我该不该对她好一点,就当是报恩?

  她果然是个闷葫芦,被人欺负可以一声不吭......

  原来她叫谭离歌.......

  中间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写日记,写了,也有一部分被涂掉了。

  谭离歌,我不去清华了.......

  谭离歌,为什么你还是选择了别人,我究竟哪里做得不够好.......

  谭离歌,只要他对你好,做朋友,便做朋友吧.......

  诸如此类的内容,写了整整半本。

  每一次拼凑,我都能离那个男孩子的内心更近一些,但他却是一个我应该遗忘的人。

  伦敦很大,人很多,但我只觉得这里好冷。

  有些东西,我明白得太晚,只能做些为时已晚的事。

  大约两个月前,我完结了新的小说,看了看自己凌乱的猪窝,终于是忍不下去了,开始动手收拾。

  好不容易打扫完屋子,我累得坐在床边上直不起身子。

  当初我和张槐序一起住的时候,完全没觉得做家务这么累过,人果然还是需要一点洁癖的,不然万一什么时候心血来潮想要打扫了,那时的打扫难度已经不亚于灾后重建了。

  这时是午后,阳光从飘摇的银杏树叶里漏出来一片,照在我的脸上,明晃晃的。

  我伸出手去,看自己的手掌在阳光下变成一片红色,感受那一点点脆弱的温暖。

  伦敦很少有晴天,所以,每逢有太阳的时候,无论多忙,我都会腾出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公园的长椅上坐着,对着太阳伸出手,想自己的心事。

  不知道张槐序,现在在做什么.......

  老爸应该快要刑满释放了吧......

  还有袁琪琪,不知道她和顾天胤怎么样了.......

  出国了,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一个这么爱管闲事的人。不过,与其说是我变得爱管闲事,倒不如说在这里,没有让我值得关心的人。

  今天,我对着阳光,想起了记忆里那个飘逸俊郎的男孩。

  他真的一直没有联系我,也没来找过我。说真的,我有那么一点点失望,这与我的初衷很自相矛盾。

  没有他的生活照样在继续,一切如常,只是好像穿反了一件套头毛衣,让人觉得很不自在。

  我叹了一口气,嘲笑自己玻璃心。

  衣柜的门没有关上,里面的衣服新新旧旧的换了好几轮,只有一只行李箱在那里原封不动地摆了好几年。

  上面添了很多划痕,拉链都已经生了铁锈。

  我一直没有将它打开过。

  毕竟里边只有几幅画罢了,睹物思人,还是不要庸人自扰.......

  我看了它好几眼,忽然鬼使神差地想要打开它了。

  拉链发出一声闷响。

  里面的东西,却不是羽丘的画。

  两件棉袄,一件校服,两张卷得很好的画纸,一个装着玻璃糖的玻璃瓶,一罐胃药,零零碎碎的一些物件和一个厚厚的信封。

  信封里,是很厚的一笔钱。

  我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当年拿错行李箱了。

  再三确认之后,我才看清,那些的确是我的东西。

  可是,我记得我的行李箱里只装了羽丘的画啊......

  一张夹在棉袄里的纸条扑棱棱地掉了下来,上面只写了两个字:

  再见。

  是一片熟悉的花体字。琇書網

  我更加确信那个晚上,他是清醒着的。他早就发现这一切了........

  所以看烟花的时候,他的眼角会有泪。

  想到这里,我的心堵得慌。

  我从行李箱里拿出那件校服,纯蓝的颜色已经变得暗沉了,露出几个微微发黄的线头,却叠得很整齐,连领口都叠得很平整。

  这件校服已经有十年了。

  我将它展开,却发现这件校服大了不少。

  校服左边的袖口是一团墨迹,画着一个卡通的头像,一旁是一行很小的字,已经被水糊成了一团。

  但我还是看清了。

  他写:

  我喜欢你。

  从高二开始,从始至终.......

  这几年的生活里,“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我听到的也不少,或者是权衡利弊,或者是随口一说,都不再有他那样坚定认真的表情。

  如今看到这四个字,我心一动,几乎想都没想就买了当天下午的机票。

  我开始想念北平秋天金黄的银杏叶,想念飘扬的国旗,想念那朱红色的故宫城门,想念风里酱饼的甜香。

  还有一个沉稳如墨的男孩子,穿着蓝白色的校服,手里握着玻璃纸的糖果,认真地看着我.......

  我想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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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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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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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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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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