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青春散落成歌>第七十四章 逆鳞
  沐熙和我说,按照c大的规定,大二结束之后,他们应该去各大企业做实习生了。虽然有点早,但也是为了尽快适应社会。他没有去音乐学院做教师,而是选择了去一家私企,做起了公关部的工作。

  洛河似乎是下定决心要离开穆泠泠了,每天都把自己的事安排地很满,偶尔也会和几个女孩子一起出去。

  我说他花花公子,他嘿嘿笑了笑,也不反驳什么。

  其实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碰到过那个金发女孩,那时,她正一边嚼着泡泡糖,一边看手机上的信息。

  我不知那个时候脑子抽了什么风,就这么走上去跟她搭话了。

  我和她说:“小姐,需要买车吗?”

  “买什么车?”

  “卡车.......”

  有很多备胎的那种。

  至于路之瑶......她本来是一个饮食规律生活作息规律的考证狂人,现在三天两头就往外面跑,常常很晚才回来。听她说,是去参加吉他社的活动了。

  看来她这棵万年不开花的老铁树,终于是有了开花的征兆。

  虽然羽丘很少能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我觉得比起从前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要舒坦多了。

  起码还有值得牵挂的人.......

  我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一副新耳机,放空式地回想着。

  按照日程表,今天张槐序会从北京回杭州来,我得去车站接他。

  临近出门的时候,羽丘忽然打电话给我:

  “小鸽子,今天出来不,我请客。”

  “你咋啦。”

  “你个小没良心的,明天我生日你都给忘了?”

  “哦......暑假过糊涂了,差点忘记了。”

  张槐序这么一个老成的人,其实也只比羽丘大一个月罢了。

  我本身对数字便不太敏感,不是把生日记错了,就是想不起来了。这次好不容易将张槐序的生日记下了,但分隔两地,我又不敢冒昧地打电话给他,也只能等着今天他回来,对他说一句迟到的“生日快乐。”

  “对啊。那就今天晚上九点,金富豪大酒店,不见不散哦。”

  “可今晚张槐序要回来哎。明天不行吗?”

  “明天.....明天我没空.......”

  “那好吧。”

  我挂断了电话,又发短信给张槐序跟他说抱歉,如果他晚上有空的话,也一起来富豪酒店给羽丘过生日。m.χIùmЬ.CǒM

  他说,好。

  距离她说的时间还有三个小时,应该来得及去市区买礼物。

  说实在的,我不太会挑礼物,只能一边看一边回想,他们所提到过的喜好。

  礼品店的一角,摆着一排辉柏嘉的彩铅笔,五彩缤纷的,甚是好看。

  高中的时候羽丘对我说,她想踏入中国美术界最高学府的大门,毕业后去巴黎租一套房子,在塞纳河畔写写生,去卢浮宫瞻仰瞻仰前人的巨作。

  “我是要成为漫画家的女人!”她经常学路飞在学校的天台上这样喊。

  不知道她年少的梦想,现在还作数吗?

  虽然这套画笔价值不菲,我最终还是把它买下来了,还去音像店里买了周杰伦的专辑,《跨时代》。

  回程的路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到羽丘从我手里接过礼物时惊讶的表情。

  “小鸽子,你说你是不是学习学傻了都死脑筋了,我喜欢的是jay,不是jj,虽然jj也不错........记住了不。”

  我俩刚认识的那几年,她总会这样无奈地指指我的脑袋。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有特别喜欢周杰伦,只是她说着说着,我听着听着,也就喜欢上了。但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更喜欢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纯音乐。

  自从我上一次送她生日礼物还是两年前的事儿,而且,我还记错了时间。

  或者我要不要提前去酒店蹲着等她,给她一个惊喜?

  就在我自以为是地想入非非的时候,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

  一个极美,又极眼熟的女人的背影。纯白的紧身小礼服就着黑色的长丝袜,穿细长的高跟鞋,一头柔软的褐色卷发松松地齐至腰间,清丽而魅惑。

  “真漂亮啊,你们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会打扮的吗?”司机冲我说道。

  “师傅,就在这里下车吧。”

  “你确定吗?这里离富豪酒店还很远呐。”

  “嗯。”

  我匆匆付了钱,顾不上跟司机唠嗑两句便去追那个女人了。

  总有些事情要发生的预感。

  她一闪身,走进小巷的一家酒吧,我也跟着她进去。

  酒吧里,音乐嘈杂得刺耳,偶尔有彩色的霓虹灯照应在脸上,这个地方,连空气都是浑浊不堪的,弥漫着啤酒花的香气,酒的醉意,还有香烟呛人的味道。

  我不太习惯这种嘈杂的地方,炫目的灯光照在我脸上,很刺眼,就因为那么一秒钟的晃神,我跟丢了羽丘。

  我不得不拨开面前的人潮如海,盲目地去寻找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影。那些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或坐在窗边,或站在吧台前,热吻着,毫不避讳别人的目光。我的脸和耳朵燃烧般滚烫,很快就将目光投向别处。

  终于,我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包厢里,找到了她。

  可我真的不敢相信,那个人会是她。

  我透过门上的一小块玻璃,向里头张望。

  我从来不敢想,那样一个人会是安羽丘。

  此时,她几乎整个人都贴到一个中年男人的身上,一双美腿勾住男人的腰,两条玉臂挽着他的胳膊,而那片红唇几乎贴在男人胡子拉碴的脸上。

  她的眼眸中,是我从未见过的妩媚。

  中年男子长得邋邋遢遢,肥头大耳的,但他一口金牙,西装革履的样子,看起来是个老板。

  我依稀能听清他们的对话。

  “王总,您看我的那幅画,能值多少钱呀?”女人的声音软黏娇嗔。

  “嘿嘿,只要你够听话,这画值多少钱,还不都由你说了算吗?”男人大笑着,笑声浑浊不堪,粗糙的大手捏住羽丘的下巴,目光里只有一种感情。

  贪婪。

  “去,爬过去,把酒杯跪着递给我,我一开心啊........”男人伸出五个手指,“起码啊,这个数。”

  那个在我印象里无比威风,不可一世的安羽丘,此刻跪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向酒柜爬去,斟上酒,再用嘴叼着酒杯一点点挪回去,眼里没有不甘,反而尽是谄媚,那双眼眸失去了骄傲的锋芒,徒留给我一个卑微的背影。

  “对,就像这样,像条小狗一样,乖乖的.......”男人低俗的恶趣味让我直犯恶心。

  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腔热血全数上涌,使我无法冷静思考。

  “砰!”

  我重重地推开了大门,不顾那个男人粗暴的叫喊声,只是快步地走到羽丘身边,冷眼看着跪在地上的“陌生”女人。

  我冲羽丘凄惨地笑笑:

  “这就是你所说的,不错的大学生活?”

  她猛得一下从地上跳起来。

  “你怎么来了!”

  谎言被拆穿,她的脸一下子失去了血色。

  我没有回答,从她的手中夺过酒杯,将紫红色的葡萄酒尽数泼在那个男人丑恶的嘴脸上。

  “啊!!哪里来的野丫头!”那个男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酒,粗壮的手指指着我,撕心裂肺地大吼着。

  候在一旁的保安见状便一齐冲了上来,将我按倒在地上。

  “臭丫头,我非得给你点教训不可!你们几个,给我死死地摁住她!”男人抬起手,欲扇我的耳光。

  我自知反抗不了,认命地闭上眼睛。

  脸上没有想象中的刺痛感,伴随而来的是一阵酒瓶碎裂的声音。

  男人捂着后脑勺,鲜血顺着那颗光溜溜的脑袋一直滴落在地毯上。

  羽丘手里举着破碎的酒瓶,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他拽住羽丘的长发,对准她的脸就是一耳光。

  “臭三八,给脸不要脸!呸,别让我再看见你。”他临走前,扔下一句话,还往羽丘身上狠命的踹了一脚。

  那一脚不偏不倚踹在了她的肚子上,她吃了痛,爬不起来。

  我身上落了些伤,深深浅浅的,但却连一点痛的感觉都没有。我不说话,只是看着她在地上挣扎着要爬起来。

  她伤得比我更重。

  终于,她站起身来了。我看到她脸上清晰的掌印,大腿上留着大小不一的淤青和擦伤。她就这么跌跌撞撞地向门口走去,连一句辩解都没有。

  在她要打开门的那一刻,我大声喊她:

  “安羽丘!”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恼怒地大喊她的全名也从未像现在这样恨她。恨她的自暴自弃,也恨她一直以来对我们说谎。

  她转过身来,声音沙哑地问我:“小鸽子,是不是现在连你也觉得,我是一个贱女人?”

  “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一个人?安羽丘,你太让我失望了。”

  “你干嘛要现在过来!来干嘛?来取笑我的吗?看到我现在这样,你很得意吗?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厉害,看到这一幕,是不是你之前所有的猜想都成立了?你早就怀疑我了。你为什么......非要看到我丑态百出的样子,我最不想的,就是让你看到我现在样子。”

  她冷哼一声:“失望.....你以为是我想这样的吗?出卖尊严来换钱,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这样糟践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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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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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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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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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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